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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妃有毒:佞王请自重-第7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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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踏踏实实地睡了一觉,隐约听到屋内有人走动,已经是清晨时分,金凤凰跟他们一道上路的时候,还不忘笑着调侃。

    “小白兔的味道怎么样?”

    子司自顾自地丢下一句:“如果人醒来就更好了。”没有太多情绪,似乎不曾彻底餍足,又似乎只是单纯的抱怨。

    说完了,拉过睁着眼却没有表情的秦长安,她身上的衣裳虽然穿好了,还是有很多褶皱,仿佛昨晚被人狠狠蹂躏过一般。

    金凤凰那双媚眼仔细看了看,子司似乎尝到了一点甜头,当真把人当成是自己的玩具一般,小心翼翼地抱上马背,不过正因为如此,她才扫除了一点疑心。

    子司太过年轻,因为一夜露水情缘而生出一点怜香惜玉之心,反而证明昨晚当真把人吃的干干净净。

    可惜啊,上头有命令把人直接丢在沙海,他们太清楚沙海是什么地方,就凭秦长安一个弱女子,如何能在里面逃出生天?看样子,子司恐怕有点舍不得了吧。

    金凤凰一向骄傲,她自诩自己的那些入幕之宾,全都被她吃的死死的,他们身材很好,样貌出色,但却如其他魅族男人一样,脑子一般,不太够用。

    只是当不久之后,她知道正是这一对留在自己身边已有五年之久的兄弟欺骗了她,给秦长安一个便利,甚至偷偷打定主意要抛弃她远走高飞的时候,自然十分震惊意外。

    天黑了,他们终于赶到了沙海。

    所谓沙海,看上去很寻常,只是一片沙漠而已,天上一片星空,凉风习习,沙漠的晚上着实有点冷。

    他们已经下了马,金凤凰和子书在前头走,子司拉着秦长安跟在后面,又走了好一段路,坐在马上一动不动难不倒她,唯独现在走在沙漠,那是全新体验,她脚上的绣鞋实在不适合出现在这种地方,黄沙早已钻入鞋底,每一步都是煎熬,恨不能马上脱了绣鞋,赤脚走路,可惜她还得继续演戏。

    多亏了上次有过经验,知道被摄魂笛控制的人该是何等模样,再加上她无事可做的时候也爱发呆,因此,头脑放空不算难事。

    头一回行走在沙漠中,虽然感觉无比陌生,但她心中的困惑却越来越深,至今,她还不曾看到任何可怕的场景,为什么沙海会被他们说的那么可怖?

    “好了,就这儿吧。”金凤凰环顾四周,如今天色已黑,但还不算太晚,娇媚的嗓音中透着一股本质的森冷。“子司,别心软,动手吧。”

    天色太黑,但秦长安眼前的画面依旧清晰,她看得清楚子司最后一眼的复杂眼神,然后,掏出了腰际皮套里的一把弯月形状的小刀。

    秦长安呼吸一窒。

    子司抓过她的手臂,近乎粗鲁地把衣袖拉高,然后在她手臂上飞快划了一道,鲜血一滴滴地落下,滴落在沙地上。

    金凤凰满意地点头,她无意在这个女人身上耗费太大功夫,也不想理会这对兄弟的于心不忍,只要完成上头的任务,她就可以得到大笔金银以及十个俊男,这才是她真正在意的。

    “小白兔,自求多福吧,这个磨炼可不是人人都能通过的。”她动作魅惑地把玩着发梢下的金色叶片,轻轻哼了一声,眼神尽是不屑一顾。“真可惜,要不是天黑了,我还想留在这儿看一出好戏呢。”

    一女两男转身就走,谁也不再回头,直到最后,领了边缘处停靠的骏马,扬长而去。

    偌大的黑夜之中,漫无边际的沙漠里,动也不动地站着一人。

    直到听到马蹄声最终消失的声响,她才卸下了连日来的防备,双腿一软,跪坐在沙地上,手掌撑在沙漠上,大口大口喘着气。

    一整天扮演一个没有表情没有思想的木头娃娃,说简单很简单,说难也难,口渴不能喝水,肚饿不能吃饭,就连被晒得头昏眼花也不能擦擦脸上的汗珠,甚至连呼吸都必须克制,为了瞒住精明的金凤凰,她一刻也不敢放松。

    总算把人送走了。

    回过神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止血,刚才子司的动作很快,但不曾划得太深,看着流了不少血,也只是为了应付一下眼尖的金凤凰罢了。伤口不曾伤及骨头,再加上她特殊的体质,约莫五天就能结疤。

    那对兄弟跟自己,本该是敌人,最终能够有这样的结果,她不曾耗去体力,也不曾受到伤害,已经是幸运至极了。

    很快地包扎了下手臂上的伤口,毕竟她的鲜血很宝贵,一旦有人知道她药人体质,说不定一滴血都能卖出天价。

    她自嘲地想着,虽然有些疲惫,但好歹昨晚安安稳稳睡了一觉,如今被冷风吹着,思绪更加清明。

    沙漠里很难判断方向,就算有了方向,光靠走路,她也难以走出此地。

    她不喜欢随意浪费体力。

    盯着自己手臂上的伤口,她的脑子再度飞快运转起来,光是把一个从未见过沙漠的人丢在这里,就足够她焦头烂额的,可是为什么要在她手臂上划出一个伤口,让她流血?还有,金凤凰为什么说沙海是一个磨炼?又为什么说她想要看戏,看到是什么好戏?

    沙漠里没有人烟,把她丢在这里,想活活地饿死她,还是渴死她?!

    望着地上的一滩血迹,一个想法突然从她脑海里飞快闪过,她一时不查,再度抬起眼的时候,双眼已然一片冰霜。

    空气里的血腥味,早已被风吹散,但是好似在不远处的角落,有什么东西在悄无声息地靠近,不请自来。

    它们,是循着血腥味来的。

    细白双耳微微一动,她美眸半眯,依旧看不到任何身影,但这种感觉却是愈发清晰。

    在狼嚎声从远处传来的一刹那,她心如明镜,是了,她成了猎物。

    沙海最可怕的,不是无边无垠的沙漠,而是……这里最凶狠的野兽——狼。

    在沙漠之中,她甚至找不到一棵树遮掩自己的身影,就这么在如雪的皎洁月光下,无所隐藏,暴露了自己的存在。

    有一只狼,慢慢靠近她,然后,停在约莫三十步之外的距离。

    狼似乎对她颇为不以为然,没有马上进攻,而是仰着脖子,仰天长啸。

    秦长安借机审视这头狼。

    那头巨兽,灰中带黑的杂色皮毛蓬松的很,它的四肢强而有力,尾巴压得很低,然后缓慢扫动。

    以目力去测,这头灰狼比她整个人还要庞大,它露出的牙齿惊人的尖锐锋利,那双眼……一只是瞎的,另一只则在黑夜中发着幽幽的绿光。

    或许是在地盘争夺战中被另一头野狼抓瞎的,但在野兽的世界,只要不死,那么这些伤痕全都是活生生的勋章。很显然,它战胜了对方,然后,成为了狼群的老大。

    秦长安掌心生汗,整个背也早已汗湿,她深深感觉到自己是一块肥肉,因为,这头灰狼的眼神这么告诉她。

    上一回面对这般野生野兽的时候,可以追溯到她只有八岁的那年,她被从官奴市场拉过去,在斗兽场跟一头黑豹搏斗,那时候她虽然年幼,但无所畏惧,没有任何累赘,大不了一死,于是乎,就跟黑豹拼了。

    可是时隔多年,她依旧可以豁出去跟野狼奋战,但早已没有赢面,毕竟,一头狼或许她还能硬着头皮,勉强应付,但是……

    她抬起下巴,看向四面八方把她围住的狼群,粗略估计,至少有十几头。

    再者,她挺着一个肚子,动作不如往日敏捷,如何抵御地住一群对她垂涎三尺的狼群?!

    右手小心翼翼地探向腰后,感受到手掌下冰冷的凸起,她始终都把金刚锥藏在里衣内,她绝不会认为这些野狼会对她俯首称臣,只因它们骨子里的野性太过狂妄,早已深入骨髓,难以教化。

    它们跟白虎、灵隼甚至火狐狸,是完全不同的存在。

    拔出金刚锥,轻巧转动,“咔擦”一下,金刚锥瞬间成为一支金枪,她冷眼看向那头领头狼,脸色冷肃凝重。

    瞎眼狼似乎没料到她手上会“变出”一件冰冷又金光闪闪的物件,它没见过,更别提金刚锥顶端的那颗金刚石,在月光下闪烁着璀璨的幽光。它当然有所顾忌,但即便如此,它还是不曾后退一步,只是不再往前挪动而已,站在原地,跟她对峙。

    以她一人之力,她无法杀死一群狼。但狼的性情她有所了解,不管是人是兽,只要能够将领头狼打趴下,至少可以震慑住其他的野狼,让它们不敢轻举妄动,为自己争取更多逃生的时间。

    只要她能熬到天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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