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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九受惊地抬头,就看到穿着群青色耀眼长袍的宁铮站在她面前,摘了帽子,鬓若刀裁,浓眉星目,宛如春山含笑,灼灼生辉。
奉九是个很拎得清的人,好看就是好看,她心里赞叹了一声,随即笑靥如花,刚想喊他,又四下看了看,抿了抿嘴儿,笑眯眯地看过来:“怎么这个时间回来了?”
宁铮却是伸手扶住她的双肩,把她往教室的方向推,奉九不明所以,一个不察倒退着又进了空无一人的教室,宁铮紧跟上来,把她又转个身儿推到一进门的墙上,同时及时伸手垫在她的脑后防着她撞墙,接着就是狠狠吻了下去。
奉九这个好学生中的楷模吓坏了:这是公共教室,课上完了,总有找空教室上自习的同学不定什么时候就进来,这个一段时间不见面,一见就发疯的胆大包天的家伙在做什么?他难道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么?以后不许他再来学校了!
想法不少,但人却是只能发出“唔唔”的声音,宁铮一上来就强硬地分开她的双唇,刻意吐出长舌堵住了奉九,奉九简直要抓狂,什么乱七八糟地就被喂了满嘴?以往也没这么干的好不?
宁铮用身体把她钉在墙面上,一只手捞过她的双手扣在胸前,另一只手托起她的下巴微微扬起,方便他亲得更恣意。喘息相闻,津液相交,奉九恨得咬死他的心大起,这不分时间不分场合的亲热太不合时宜。
待到宁铮心满意足地放开她,奉九正好随手摸到旁边课桌上不知是哪个同学丢下的一把木头直角三角板,恶狠狠地冲他戳了过去,这也是奉九当下能找得到的最有杀伤力的凶器了;只恨现在的大一通识课也用不上做图工具了,要不,一定要在他身上戳出几个透明窟窿眼儿才行。
宁铮看着奉九气够呛的样儿,只能站着不动让她好好地发泄了一下怒气。别说,即使是木头板子,戳人也挺疼,好好的杭绸长衫也扎秃噜了线。
待奉九累得一手叉腰直喘气,宁铮才又伸手把她捞进怀里,低头在她沁了一层细小汗珠的额头上一吻,又制住她乱踢乱跺的灵活的腿和脚,“好了好了,你真要扎死我才满意么?要是把我扎残废了,受苦的不还是你?”
奉九翻个白眼斜睨他,以示不与之同流合污,死性不改,就是个臭流氓。
宁铮也知道自己在太太心目中的颜色又黑了几分,反正就没白过,爱怎样怎样吧。
他现在身心舒泰,心情极好,拉着奉九出了门,一出教室又知趣地戴上了帽子,顺便捡起刚才奉九掉落在门边的书包,说:“昨天在电话里不是有事找我么?不急了?”
奉九撇撇嘴,她还真有件事儿,只能找他解决。
奉九这个人,从来都是能屈能伸,审时度势,她掏出手绢抹抹嘴巴,刚想把那件事情说出来,没想到宁铮看到了,心生叛逆,又抽冷子低头吻了下来,奉九觉得应该再踹他几脚;正在此时,她灵敏的耳朵听到从走廊的另一头有轻快的脚步声和年轻学生特有的清朗的话语声传来。
奉九赶紧在宁铮劲瘦的腰上费力地捏起一点肉拧了一圈,好容易让他松了嘴,奉九随即假模假式地从书包里翻出一本教材胡乱打开,也顾不得看是不是拿倒了,一边走一边说:“你说莎士比亚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的呢?为什么有人说这不过是有的剧作家冒用了一个假名呢,同学你怎么看?”
宁铮和奉九与正往这个教室方向走的三个男大学生擦肩而过,耳边的说话声停顿了一晌儿,又响起,想想也知道是奉九这么出色的相貌吸引了年轻男生的注意,让他们分了心。
待三个学生走过,宁铮好笑地低头看着她:“你累不累啊你?”
“你羞不羞啊你?高等学府、圣殿学堂,居然敢行如此苟且之事……”奉九说完才觉得不对,这是把自己也骂进去了。
宁铮的嘴巴笑得都咧到耳朵边儿去了。
随即想起了什么,搂住她的腰,在她耳边语带威胁地低声说:“不许理这些男生,听到没?”
“别整没用的,我真有事儿得找你呢。”奉九不耐烦地拍了宁铮的手臂一下,抓紧时间把郑漓昨天打电话找她的事儿跟他说了一遍。
郑漓早已生产,一个足月男婴,大爷大婶儿都乐够呛,父亲唐度干脆把上海一幢别墅过户给了他们,而且把江南的部分家族业务也交给他们打理,现在大房一家人干脆常住上海了,这样都方便。
对于奉九不说“麻烦你”而是说“找”你,宁铮是满意的:死皮赖脸硬往上贴的策略还是奏效,至少奉九跟他不再那么客气,话语中透露着亲昵。
但听她讲完整件事情,宁铮还是深深地皱起了眉头,虽然奉九已经说得很委婉了——倒不是这件事如何棘手,这根本不算个事儿;而是因为,怎么,现在的女学生都能这么玩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 民国期间考大学很有意思,这里奉天大学的原型就是今天的“东北大学”,但英文系的设置,查了好多资料,只找到了“燕京大学”的,所以拿过来借用;但我想以燕大英文系强悍的专业实力,很有可能成为其他大学设置课程体系的标杆。
就好像现在很多大学的计算机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照样是参考专业排名靠前的牛校的同类专业一样。
☆、第50章 磨镜
在民国时期,几千年的传统礼教观念受到了来自西方不可抗拒的冲击,彼时的中国社会风气之开放,已经到了即使今天看来也是不可思议的地步:比如一对夫妻要离婚,居然可以加上第三者三个人坐在一桌心平气和地谈判——谈财产、孩子归属;再有,出轨也不叫出轨,那叫“追求感情的忠诚和纯洁”;甚至出现一位与当今某位女作家用“身体写作”相媲美的余姓小姐,出了本书叫《摩登情书》,详记四年间她与三千多名男子的露水情缘。
而除了男女恋爱变得自由外,男子之间的同性之爱自不必提,因为自古以来就一直没有间断过;女子之间的同性之爱,也成了一股风潮,俗称“闹朋友”,比如著名女作家凌叔华曾有一篇小说《说有这么一回事》,就非常细致入微地描摹了女子之间的情感与欲望。
此种风潮不说愈演愈烈,也大有不用背人可以光明正大秀出来的意思,甚至个别人为此而洋洋自得,认为自己的恋爱行为“不以繁衍子嗣为目的”,从而是一种真正的“纯爱”,比起传统的掺杂了太多目的的男女婚姻,不知高明多少。
这就有点让人奇了怪了。毕竟异性恋们也没有表现出高人一等的模样来,不过都是个自己的取向罢了。
奉九在两性观念上相当开明,觉得只要是两情相悦,且没有伤害到旁人,那么到底是不是男女关系,根本不值得纠结。
奉天地理位置靠北,相对的各种观念也较保守,绝大部分人只是听说过这种事,并没有亲见的机会。但是前一阵子,奉天可是出了一件事儿,闹得沸沸扬扬,不但全奉天都知道,而且全国都传开了,这就是著名的“瑾莹情杀案”。
昨天一早,郑漓打电话给自己,忧心忡忡地说起家族里某人的同性之恋带来的祸患时,奉九惊呆了,她怎么也想不到,“瑾莹情杀案”的主角,居然就是郑漓的亲戚。
郑漓有个表姐叫王思瑾,在大南关慈恩寺胡同的国立奉天师范学校读法学。她有个非常亲密的朋友,叫李梦莹,两人同一宿舍,而且还是上下铺。
王思瑾从小就是孤儿,由长她十二岁的哥哥抚养长大;她刚一上大学,哥哥就因为肺结核去世了,哥哥尚未娶亲,族里亲戚也是比较有良心,把王家这一支的遗产尽数赠予了她,虽然不多,但好歹也算是财务无忧,支撑到念完大学并风光出嫁是没问题的。
不过才十七岁的女孩,骨肉至亲已经一个不剩,算得上身世凄凉;而李梦莹则是李父二房姨太太所出,母亲性情柔弱,在家说不上话;再加上脾气比较倔强,不会讨好长辈,从小更是因此没少受其他兄弟姊妹的气。这所师范大学招收的女生不多,她们恰巧被分到同一间宿舍,两个苦闷的女孩儿一拍即合,结为莫逆,形迹越发亲密。
王思瑾样貌清秀、身材高挑纤细,性子绵软乖巧;李梦莹个子矮小,一身英气,性子刚烈,时间一长,同宿舍的人首先看出端倪:女孩之间,即使是最好的闺蜜,就算举止亲密,也还是有度;这两人,明明是上下铺,但每天一关灯,其余两人就发现上铺的李梦莹偷偷溜下来,钻进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