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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三日夜,得一阁一楼大堂。
诸多举子正三三两两地围着李鸿和,恭维者有之,妒忌者亦有之。
平日里风花雪月的读书人,面对大考过后的第一个夜晚,在酒精的催动下,也都不知不觉地放开矜持,躁动起来。
这其中也包括一旁闷不做声的郑阕。
钱济、宁文奎、李鸿和与郑阕还是照旧坐在同一桌,此时气氛虽然不比白日时那么剑拔弩张,可仍旧十分尴尬。
郑阕和李鸿和都是恃才傲物的主儿,更是一时俞亮,一个压人一头志得意满,一个棋差一招心有不甘,俩人喝酒都失了往日的分寸,没一会儿便酩酊大醉。
宁文奎名落孙山,心中郁卒不已,更是称得上牛饮。
只有染了风寒的钱济不能喝酒,只听他在一旁不住地劝道:“都少喝些吧,不要贪杯……”
只可惜,在座三人没有一个听他的,照旧手起杯落。
没多久,这三人便醉的人事不省,扶桌昏睡起来。
钱济没有办法,只得叫来一个小二,合力将三人扶到了二客房楼。
郑阕回到客房后,一直酣睡,直到半夜里听到“当啷”一声动静儿,加之尿意涌上,才迷迷糊糊地醒来去了一次茅房。
他回房后继续酣睡,直到清晨,一群人打开他的房门。
郑阕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手边放着一把沾血的匕首,衣服前襟也沾满了鲜血。
而他对自己夜里的情况一概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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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阕将情况讲完,蔡维申只是点了点头,并未作任何表示。
他的说辞只是比初审的记录多了些细节,大致内容上并没有什么出入。
蔡维申命人拿上了初审据以定罪的证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那把带了血的匕首。
“人犯是否认得这把匕首?”他问。
郑阕:“我从来没见过这把匕首。”
蔡维申:“但这把匕首却是在你手边发现的,而且经推官检验,的确就是这把匕首切断了死者的颈部,导致其死亡,这些你又作何解释?”
依旧是这个老问题,就像郑阕初审时所说的那样,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无法回答。
他不由得看杨清笳,后者见状便道:“大人,正如您所说,这把匕首的确是杀害死者的凶器,但这把凶器究竟的主人究竟是谁,却有待商榷。”
“这匕首是在人犯屋中发现的,难道不能证明属他所有吗?”
杨清笳道:“这只能证明这把匕首,在郑阕醒来的时候,出现在了他的手边,我们不妨换个角度。”
“换个角度?”
“可以从这把匕首上留下的血迹入手。”杨清笳带着手套拿起这把匕首,道:“现在大家看到的,就是当日杀死李鸿和的凶器,凶手用手握着这把匕首,”她握着匕首在空气中挥动了一下,“割破了死者的脖颈。也就是说……凶手握着的部分不会沾上血迹,从而在刀把上,留下了不太明显手印。”
蔡维申也带上了手套,将匕首接过来看了看,仔细分辨之下,刀把上的确有的类似指痕的印记,不过那需要十分仔细才看得出来。
杨清笳道:“这个凶手留下来的手印大小,明显与郑阕的手不相符。”她蹲下身拿起郑阕的一只手,这手是一只世家公子的手,手指细长笔直。
“这是个一模一样的匕首,”杨清笳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东西,向大家示意了一下,“你将它握着。”
郑阕依言握在手上,杨清笳端着一杯墨,从他握着匕首的对向泼了些上去。
随即她将匕首拿了过来,呈给蔡维申:“这是刚刚郑阕留下的手印,大人您看,郑阕留下的手印明显四指并列部分要细上一些,而凶器刀把上留下的手印,指节粗大,指长粗短一些。”
蔡维申点点头。
一旁的卞轻臣却道:“大人明鉴,这不过是个模糊不清的手印而已,如果以此为据就认定凶手不是郑阕,岂非太过草率?”
蔡维申又点了点头。
杨清笳道:“如果卞状师认为这个匕首不足以证明郑阕不是凶手,可以再看看当时郑阕所穿的这件衣服。”
“衣服又怎么了?”卞轻臣摇扇道。
她带上手套,将郑阕前襟染了血的那件外衣拿了过来:“这是郑阕早晨醒来时所穿的那件衣服,衣服的确前襟染血,但这件衣服,如果作为凶手行凶时所穿的血衣,未免太过奇怪。”
卞轻臣哼笑道:“郑阕当时穿着这件衣服去杀人,结果溅了自己一身血,又有何奇怪的?”
杨清笳闻言笑道:“卞状师,看来您是对人的生理构造一点都不了解,我且问你,你真的这认为衣服上的血迹没有什么异常么?”
“有什么异常?”卞轻臣斜觑了她一眼,十分不在乎。
“从医学的角度来说,人的颈部是人体的动脉所在。如果一个人的颈部突然被割断,那么动脉血液流动时所产生的压力就会让血液从伤口处大量喷涌,造成大量喷射状的血迹。”她当众展开这件前襟带血的衣服,“大家可以看看这件所谓的血衣,他前襟上的血迹是非常规整的成片血迹,而且这一大片血迹的边缘,还有那种缓缓洇开的痕迹。”
“你的意思是……”蔡维申捋须道:“这血迹不是割破脖颈所溅上去的?”
杨清笳点点头,道:“大人明察秋毫,这片血迹明明就是有人故意将血液由上至下倾倒所致。”
☆、第42章 堂审(三)
当今状师很多被成称为诉棍,原因无非是他们经常卖弄口舌,钻法律的空子,一张嘴舌灿莲花,颠倒黑白。
卞轻臣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原以为给郑阕言辩的这个女状师也是同类,但眼下看来,杨清笳根本不似他之前遇到过的任何对手,她没有过多的和自己正面交锋做口舌上的争执,而是选择用无法反驳的客观证据来一点一点实现她的目的,这个人,十分不简单。
“你说倾倒就倾倒?世间事千奇百怪应有尽有,水四处流动,血也是一样,这种东西哪里会有什么规律可言?”卞轻臣并不懂杨清笳说的这些,他也不相信这么明显的证据会再出什么岔子。
杨清笳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谓‘绝知此事要躬行’,既然卞状师对此有所怀疑,那我们不妨来做个试验。”
她叫人将准备好的一只活鸡带了上来,杨清笳穿上了一层白色的外套,拿起匕首,对着被伸开的鸡脖子就是用力一下,那公鸡尖厉地啼叫一声,而从其伤口瞬间喷涌出的血液,也溅在了那件白色的外套上。
杨清笳脱下外套,上面果然是那种点带状的喷射型血迹,“人的脖颈出血量要远远大于这只鸡,但道理却是相通的。”
坐在蔡维申左手旁的锦衣卫指挥使江彬,他看着这女状师手法利落地杀了一只活鸡,开口道:“她说的倒是没错,本官割过的脖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每次都是脏污得很。”
在座诸人闻言皆是后背窜出一阵冷汗,不敢言语。
倒是杨清笳不咸不淡地道:“江大人果然见多识广,经验丰富。”
江彬听见她这么说,也不知怎地,竟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道你个女子操刀杀鸡如此利落,原来倒真是个胆大的。”
“在江大人面前提胆量,犹如关公面前耍大刀。”即使对方是当今最有权势之人,杨清笳也丝毫未见畏缩或谄媚,她随口一说,调侃中带着些不动声色的浅讽,平平淡淡的话一出口,就让江彬心中有些个酥酥麻麻的痕痒刺痛感,称不上舒服也称不上不舒服,总之是一种许久未曾体验过的感觉。
杨清笳道:“我在郑阕醒来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个茶杯,”她随手从证物箱里拿出它,“我发现这只茶杯的时候,这只杯子中爬进去了好几只蚁虫。”
“蚁虫?”蔡维申不解。
“得一阁二楼所有客房内的摆设是一模一样的,根据查问,每间房内都在桌上摆放着四个茶杯,但我拿着这一个,却是多出来的。”杨清笳将茶杯的底部朝向众人,道:“这里还印着得一阁的名字,说明这个茶杯不会是外人带进来的。所以我挨个屋子查找了一下,只有李鸿和所在的那间房,房内桌子上少了一个茶杯。”
蔡维申问:“你的意思是,这个茶杯就是李鸿和屋里的茶杯?”
“不错。”
卞轻臣却道:“大人,口说无凭,谁知道是不是杨状师随口一编呢?如果这也算数的话,那是不是我也可以说这个茶杯是杨状师故弄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