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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大哥-第2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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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二青年急于出头可以理解,这上面言之凿凿交到大将的手里未必就没有用处,可你丫登载在报纸上。。。。。
  秦浩记得,原本历史上李勣在后来征讨高句丽的时候,有个北门学士出身的文书,还是武媚娘的心腹来着,就因为装哔,给高句丽写战书的时候大肆嘲讽人家鸭绿江上防御工事垃圾,人家就把那段的守卫给加强了,气的李勣一点面子没给直接把那人给宰了。
  这特么的和那封战书有个蛋的区别啊!
  在大唐境内任何一个大一点的县城里花一贯钱都不到就能买到的一张报纸,你特么写这些东西?就这警惕性还干情报部门的头?
  于是秦浩奋笔直书,这还是他穿越以来头一次态度如此鲜明而又坚决的去怼一个人,还是个跟他关系还不错,以前还当过他下属的一个人。
  要知道唐朝时怼人和后来明朝时候可不一样,除了御史之外其他人怼人可是要非常慎重的,若怼的没道理,自己可是要丢帽子的,这几乎算是朝廷中不死不休的那种死敌了。
  都知道马周这人虽然官职不算大,却是圣人跟前的红人,说是这货是他私生子都有人信,换了别人说是参马周一本而且上来就是不死不休的这种,众人恐怕第一反应便是此人疯了吧。
  比如发生在原本历史上著名的马周吃鸡事件,朝廷本规定御史下地方不得吃肉,以增加地方官府的负担,结果马周却顿顿都吃鸡,有人为为此事上奏参他,李世民一听犯事的是马周,翻脸便道:朕说的是不许吃肉,又没说不许吃鸡,你敢诬告朕的心尖尖肉,拖出去给朕打。
  一生克己,被魏徵把尿活活憋死都忍着的唐太宗,居然会因为此事而彻彻底底光明正大的耍无赖,可见马周地位之特殊。
  天底下居然还有人不是御史却敢参马周的么?
  有,那就是秦浩。
  论才华,马周跟秦浩相比便如繁星和皓月一般,甚至人们现在普遍以为,马周连裴行俭都远远不能相提并论,等稍微再过个几年,王方翼过了科举也不是他能望其项背的。
  论成就,虽说这风言衙门现在是他马周当家,可全天下谁会把风言衙门的成绩当他的?虽说秦浩离职已经一年多了,但就算是现在,风言衙门的功劳居然普遍都还是算在秦浩头上的,都觉得这应该是秦浩当年深谋远虑的结果。
  更何况秦浩参的是风言衙门的事,他作为风言衙门的创始人难道还没资格说话了不成?那马周也是他老部下了,他没资格说谁有?
  一天之间,秦浩连写十八封书信,除了给中书省走正规渠道呈递给李世民的一份之外,他还给他师父魏徵、太子李承乾、卫国公李靖和英国公李勣等所有用得上的人统统写了信。
  信中倒也没写什么人身攻击方面的内容,就是将马周这么做的危害,揉碎了展开了告诉他们,甚至他还给长孙皇后也写了一封,因为他也有点怕这货真是李二的私生子。
  可想而知,这十八封信到了长安会掀起怎样的滔天巨浪了。
  而秦浩,在写完这十八封信之后也觉得这口气稍微痛快一点了,便索性把笔一扔,换衣服去了。
  一会还要去那个什么张县丞家看他女儿,替自家两个兄弟把关呢,反正他离长安远着呢,真有什么战斗也自有他师父魏徵顶着,那可是一名真的战士,只要是占了理,李世民瞅他也要哆嗦一下。
  不一会,秦浩便换上了一套稍微休闲一点的素白绸袍,因为是新的衣裳,所以这衣服穿秦浩身上特别帅气。
  算算时间倒是也差不多了,出了门,果然就见张县丞正恭恭敬敬地等着。
  “侯爷,见您在屋中忙着,想来必是朝廷的大事,倒也不敢打搅了您,寒舍已经布置完毕,登州本地的父老也都已经到了,就等着您的贵驾了。”
  秦浩闻言露出了个十分和煦的笑容,抱拳拱手道:“如此,那就有劳张县丞安排了。”
  张县丞一听秦浩说话这么客气,一时间也有些受宠若惊,说真的,他一小小的八品县丞,基本上也很难会有什么发展,与秦浩相比差距不要太悬殊。
  说真的,今天之前秦浩碰到这样的顶多也就点点头,至于为什么今天会突然跟他个芝麻小官这么客气么。。。。。呵呵,大家都心照不宣了。
  上了马车,秦浩发现这里边还挺宽敞,起码能摆得下一张桌,桌上还有几个应季的果品,桌边上还有个熄灭了的炭火炉子,天冷的时候倒是可以烧,如此看来这张家起码经济条件上应该还是可以的。
  等到了地方,登州的各大家代表纷纷都在门口迎着,秦浩也笑着拱拱手说了些场面话,便进了屋,开了宴席,便听旁厅之上有铮铮几声琴声响起,探头一看,竟是个女子在抚琴,用厚厚的白纱帘给挡了个严严实实的,只能从身形上大概判断,身材应该还不错。
  “可是府上千金?”
  “正是”


第三百三十三章 张家有女初长成
  秦浩对这个张县丞安排女儿弹琴的举动很是满意,看来这也是个懂事的,知道自己主要是来干什么的。
  等一曲终了,众人纷纷鼓起了掌来,秦浩不懂琴,不过听起来倒也确实挺好听的,要知道以他刁钻的耳朵,就算穿越过来以后听的也大多是宫廷舞乐,能觉得挺好听,已经是相当不错的技艺了。
  简单跟登州的父老遥遥敬了两杯酒,混了个脸熟,秦浩便推脱不胜酒力先行告辞了,当然也没出去,就在后边的屋里让下人找了点茶,说是喝完了解解酒再走。
  果然,不一会的功夫,千金大小姐便来了,笑着行礼道:“民女见过侯爷,听闻侯爷身体不适,想饮些茶水,家中简陋,倒有些许小团茶,却只有民女会烹煮,便让民女为侯爷服侍吧。”
  “那就多谢小姐了,其实这烹茶虽是我所爱,但却并不如何讲究,那炒茶之法便是我发明的,哪怕是用热水将炒好的现成的茶叶冲泡一下,我也是不挑的。”
  女子抿嘴笑道:“侯爷这说的又是哪里话,能请得侯爷来家中稍坐,这可是货真价实的蓬荜生辉,多少人都求不来的福气呢。”
  秦浩笑了笑也不再推辞,这女子倒也是个会说话的,一句知书达理确实不为过。
  就见这女子手也还挺巧,而且家伙事也还算齐全,凉炉、茶碗、茶杯、茶壶、茶釜、茶勺、茶入等应有尽有,虽然有些生疏,却也还算是有条不紊。
  看来应该是平日里有练过的。
  茶这东西是自打秦浩穿越过来以后才逐渐流行起来的,这之前虽然也有,但招待客人更多其实还是用酒,而且烹煮的方式与现在天壤之别。
  而秦浩穿越过来,不过才三年多一点罢了。
  三年多的时间,虽然这新式烹茶在长安已经很普及了,但在偏远地方还是要差一些的,一般人家像后世一样泡两杯炒茶便已经算是时髦了,这么繁复的全团茶烹煮,那是上流社会玩的东西。
  这张家若说跟普通百姓相比自然算是高门豪强了,可要跟真正的官宦人家或是高门大户相比的话。。。。。
  这样的一户人家,千金小姐读过几本书倒是正常,可这全流程的团茶烹煮,对她来说未免太奢侈了些,而女人追求高攀的东西,总是不怎么招人喜欢的,至少秦浩不喜欢。
  当然,这只是秦浩的偏见罢了,万一人家是真心喜欢这东西呢,就好像后世的普通白领喜欢驴牌包,也未必就不是人家对艺术的一种追求。
  既然烹茶需要很长时间,过程中自然要唠唠嗑了,秦浩倒是挺直接,道:“张小姐天生丽质,气度优雅,难怪能让我那两个不成器的弟弟竞相追逐了,却不知张小姐对此事是如何想的?”
  张月笑道:“侯爷言过了,哪里是什么追逐,只是家父与裴县令公务来往比较多,因此彼此间认识罢了。”
  “我听小芸说,姑娘今年已经芳龄十七了?”
  “是。”
  “那也是时候考虑终身大事了。”
  “小女子可是个没见识的,终身大事,全由家父做主便是。”
  这话在宋明时说倒也问题不大,可是唐朝么。。。。呵呵。
  这让秦浩略有一些不悦,于是皱眉道:“姑娘莫非是不喜欢本侯的两个弟弟?他们虽然家世差了一些,但人还都是不错的,大牛精通武艺,为人爽快直接,孙二则略通文采,于经于史都颇有涉猎,并不输一般的高门子弟。”
  “岂敢岂敢,二位公子弱冠之年便有校尉之职,堪称前途无量,小女子不过是一小吏之女,蒲柳之姿,两位公子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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