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敬业一定要成功接近她,获得她的信任,尽可能的寻找漏洞作为突破口,去溃败这个坚固的堤坝。
可此时,对方玩起了诗词接龙,刚才挤出一首打油诗,也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现在刘敬业真的词穷了。
幸好第一个不是让他接,而是旁边那个穿短褂的男人,端起杯和怅然男碰了一杯,道:“话不投机照样喝!”
啊?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照样喝?刘敬业一下愣住了,怎么蹦出这么一句?说好的诗词接龙呢,还有点职业道德没有?话不投机还照样喝,这是酒腻子啊!
那长髯男哈哈大笑,和短褂男干了一杯,这根本就不是什么诗词接龙,就是胡扯,求个合辙押韵,行个酒令。
显然长髯男是要坐庄,他举杯邀请谭亦月道:“朝辞白帝彩云间。”
谭亦月举起杯,想了想之后,微笑道:“半斤八两只等闲。”
我靠!刘敬业感觉自己快崩溃了,这都哪跟哪了。
看着众人兴致高涨,两人又干了一杯,不久轮到了刘敬业,他面带微笑,心中苦笑,感觉好像是老师提问似的。
只听长髯男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举杯问贤弟,你能喝多少?”
嘿,怎么还四言绝句了?难道这是对新人的特殊关照,而且还是个疑问句?
刘敬业端着杯想了想,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我连干三杯,敬各位兄友。”
“好好好,干杯!”刘敬业这么快就融入到他们的气氛中,让众人非常高兴,大有再遇知己的感觉。
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友情来的就是这么简单,只要我们兴趣相投就好,不想普通人,忙着生计根本没有爱好,有也在残酷的生活中被磨灭了,更不敢轻易交朋友,不敢随便相信人,怕上当受骗。
而人家,根本不怕被骗,一生就是为了消遣,兴趣爱好而火的。
刘敬业就这样轻松的获得了他们的认可,大家开怀畅饮,气氛热烈,特别是这一坛珍品窖藏,香醇浓郁,回味无穷,同时酒劲也很烈,宛如一股火在体内蹿腾。
刘敬业连干三杯,喝得太急,酒劲猛烈袭来,他也有些晕乎乎的。
但谭亦月并不想让他休息,拉着他与诸位‘文人’告辞而去,进行下一项考核。
“怎么样,我这里不错吧,既然来了今天就好好尽兴的玩玩。”谭亦月为了不显得太刻意,故意和刘敬业并肩而行,贴的很近,貌似很亲密的样子,让身上散发着的高级享受的味道感染着刘敬业:“我知道你可能不喜欢这文绉绉的感觉,下面还有更好玩的。”
“好,听你的,既来之则安之。”刘敬业爽快接受,道:“我也是被闷得太久了,正好出来见见世面!”
虽然说得好像自己很土似得,但却表现出一种逛逛自己家刚建好的后花园一样,皇族嘛,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帝王平时呆在深宫大内,但却富有四海,他现在就有种微服私访的感觉。
现在就是一场战斗,任何微笑的细节都会导致战斗失败,所以刘敬业处处小心谨慎,尽管喝了半斤白酒,仍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影响,反而帮他更好的入戏了。
谭亦月似有深意的看了他一眼,见他身材高大,器宇轩昂,淡然出尘的气质中蕴含着高高在上,如座云端,睥睨天下的霸气,谭亦月现在已经信了四成了,心中不由得暗想:“难道他真的是皇族?”
谭亦月不是一个喜欢猜测的人,一切事情都要亲眼所见再加以分析。
一个真正受过贵族教育的人,必然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文武兼备的全能型人才,更何况是出身皇族。
刚才的诗文美酒不过只是一个开篇,算不得什么,后面还有一些娱乐节目,虽然是玩,但在玩闹中也能看出一个人的素养和实力。
这次谭亦月带着刘敬业直接走下楼,那两个人仍然在下棋,弹琴的姑娘换了一首曲子,高山流水,清幽雅致。
两人直接从后门走了出去,刘敬业顿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后来后面竟然是一座高尔夫球场,茵茵绿草地让人心旷神怡。
在草地旁边有一片葱葱郁郁的森林,刘敬业远远就听到了里面传来的嘈杂声,空气中甚至还弥漫着血腥味。
谭亦月带他来到森林边缘,刘敬业这才看到,树林中有人策马奔腾,有人徒步而行,不停变换着方位,不时还有马嘶鹿鸣的声音传来。
谭亦月介绍道:“这是我私人建造的狩猎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动物,大到狗熊野猪梅花鹿,小到野兔,野鸡,天上飞的还有苍鹰麻雀,应有尽有。
而且狩猎场也是完全根据原始森林设计的,道路崎岖不平,树种多种多样,完全接近古代人狩猎方式,京城很多人都喜欢来这里玩。”
“那是因为人们骨子里都要好战因子,而且喜欢杀戮。”刘敬业平静的说。
谭亦月不置可否,现在人狩猎就是为了享受杀戮带来的快感,这是人性本恶的体现。
就在这时,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四匹骏马从树林中跑了出来,马上有几个年轻人,看到谭亦月直接催马朝这边赶来。
“谭小姐,上次我老爹在这里猎杀了一头狗熊,你说会再添置两头,怎么我找遍整个森林都没看见呢?该不会是你小气,舍不得狗熊再被我们猎杀吧?”为首一个年轻男人调侃道,其他人也跟着起哄。
“哼,你还好意思说呢!”谭亦月假装嗔怒道:“我这里是仿古式狩猎场,猎人全部都要使用冷兵器,弓箭长枪匕首,这样狩猎才有乐趣,当然也哟一定危险,就像你老爸上次,本来在追逐一头鹿,结果突然遭遇了狗熊,幸好他自己随身带着枪,不然多危险啊。
而且,你老爸违反了狩猎规定,使用了热武器,我还没让他陪我的狗熊呢!”
那男人哈哈大笑,道:“那没办法,我家老头子出门不带枪全身不舒服,只能怪那头熊倒霉,不过这次你放心,我们一定准手规定,就用弓箭长矛搞定狗熊,也让我老爹看看我的本事,你就放心把狗熊放出来吧……
再说了,我老爹虽然不能赔你头熊,但他不也是帮你……”
“好了,不是要猎熊吗,我这就给他们打招呼让他们把熊放出来,不过你们千万要小心。”谭亦月打断了他接下来的话:“若是你们真能猎到熊,晚上我请你们吃熊掌!”
第五百五十四章猎苑
谭亦月答应了,年轻人们很兴奋,宛如野人一般,手持弓箭,呼唤着催马又冲进了树林中。
对话虽然简单,但信息量强大,这个年轻人一看就是个二代,而且他老爹还是一个喜欢狩猎,并且能随身带着枪支的人。
显然,这里并不是一些黑帮成员或者亡命徒能来的地方,那合情合理带枪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警方,一种是军方,而且还是在不执行任务的情况下,那必然是领导。
猎杀了一头狗熊,然后给谭亦月帮了个忙,能帮上谭家二小姐忙的人,身份地位可想而知。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进去玩玩?”谭亦月问道。
刘敬业看着远处的树林,摇了摇头,道:“我对吃熊掌没兴趣。”
看那轻描淡写的摸样,好像熊掌吃腻了。
不过谭亦月就像趁机看看他的身手,身为皇室成员,必然能文能武,而狩猎是最体现他们实力与勇气的。
当然,狩猎是辫子朝皇室喜欢玩的,他们号称马上得天下,铁骑横扫天下,还特殊修建了一个围场供他们得瑟。
就尚武这一点,我汉民族确实和游牧民族有一定差异,我们是礼仪之邦嘛,讲究以德服人。
谭亦月是打定心思想看看刘敬业的身手,她忽然提议道:“你对熊掌不感兴趣,那你对美女感兴趣吗?”
刘敬业好奇的看着她,秀眉高挑,媚眼如电,美女分明是在说她自己:“要不我先进丛林去,假装遇险,然后你去英雄救美?”
“那英雄救美之后,美女是不是要以身相许啊?”刘敬业反问道。
谭亦月媚眼翻飞,笑靥如花,道:“美女配英雄嘛。”
模棱两可的含糊回答,但加上她妩媚的表情,让人心旌荡漾,满是期待。
“那好吧,为了美女,我也去会一会小熊熊!”刘敬业笑道:“你说,光头强经常被胸大雄二虐,若是有一天,他喜欢的女孩子被臭狗熊抓去了,他会不会瞬间逆袭。”
谭亦月微微一愣,没想到他如此有童心,小妞微微一笑,道:“肯定会!”
说完,谭亦月兴致很高,带着刘敬业去取兵器,换上一身迷彩服,一把弓弩,十几支箭矢,还有一把匕首在腰间。
换好了这些,穿上迷彩服的刘敬业重新出现在谭亦月身前,感觉他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