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些事情本该可以避免的……”
人参粥的味道并不好,刘彻还是一勺子一勺子的吞下去了,他现在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充沛的精力。
阿娇叹口气道:“以前我很讨厌你看歌舞,现在,我倒是希望你能去看看歌舞,哪怕在荷塘边坐坐也好,六月天的荷塘美不胜收啊。”
“我的错啊,总要弥补一下,来不得半点懈怠。”
也只有在阿娇面前,刘彻才会说出这种认错的话。
“我在墙壁外边堆积了很多的冰,给你准备了一个可以拥被高卧的好环境,吃过饭,去荷塘边走走,然后就好好的睡一觉,把精神养回来才是正事。总用人参之类的虎狼药物支撑,会吃出毛病来的,这不是长久之计。”
刘彻沉默不语,阿娇见他吃完了饭,就强行将刘彻拽起来,刘彻才站稳,就觉得头昏眼花,靠在阿娇身上休憩了片刻,才瞅着屋外的荷塘道:“原来,荷花已经全开了……”
阿娇温柔地道:“自从长门宫有了荷花,你每年在荷花盛开的时节来这里小住,有时候看荷花会看的入迷。”
刘彻来到窗前,让宫人拉开了纱幔,背着手看了一阵子盛开的荷花就对阿娇笑道:“我们去划船。”
阿娇立刻来了精神,娇笑道:“就我们?”
刘彻朝四周瞅瞅有些厌恶的道:“要那么腌臜之人做什么!”
说完了,就大步流星的向外走,阿娇连忙提着裙摆跟上,与刘彻成亲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独自泛过舟。
兰舟就在荷塘边上,刘彻跨上轻盈的兰舟,眼看着船摇晃起来,隋越的心就一阵阵的发紧。
荷塘四周已经站立了很多水性超绝之辈,皇帝不要人跟着,这是皇帝的命令,可是,这种命令隋越从来都没有遵从过。
阿娇调皮的跳上兰舟,兰舟摇晃的更加厉害,随着阿娇的欢笑声,刘彻也难得的笑了出来,只有隋越恨不得将阿娇碎尸万段。
皇帝自然是不会划船的,逞强划了几下,发现在他的操控下,这艘兰舟只会原地打转,只好不快的将操控兰舟的任务交给了阿娇。
阿娇轻轻地搬动船桨,兰舟就笔直的滑入荷花深处。
刘彻干脆靠在船头闭上眼睛,口鼻间全是荷花散发出的清香,他很想探出手去采莲花,却想起莲花的杆子上有刺,忙不迭的收回手。
“您就靠在船头睡一会,妾身给您唱歌听。”
刘彻唔了一声,就将双手抱在胸前,他真的已经很累了,这才闭眼,就不想再把眼睛睁开。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摊鸥鹭!”
阿娇的声音不错,唱的虽然不好,却因为词曲有趣,此时唱来自然别有一番趣味。
“溪亭在什么地方?你什么时候去的?”刘彻听得入迷,见阿娇唱完,就问道。
阿娇叹口气道:“妾身那里去过啊,不过溪亭就在太学,哪里有老大一片洼地,被溪水糟践成了烂泥地,曹襄就引渭水灌水进去,变成了一个不小的湖泊,几年下来,已经成了上林苑的盛景之一,常有文人墨客在那里吟诗作赋,最是风雅不过。妾身早就想去了,只是不得闲,这才辜负了美景。”
“曲子词很有味道,谁作的?”
“曹襄作的,记录他跟云琅,去病,李敢一群人去溪亭游玩的状况,妾身觉得不错,就作成一首歌,想着等您有闲暇时间了,就一起去溪亭游玩,到时候妾身再拿出来,让您吃惊一下。”
刘彻闭着眼睛嘟囔道:“朕每日衣宵食旰的勤政,他们的日子倒是过得快活。”
阿娇笑道:“人家的差事做完了,自然可以乐逍遥,您的差事永远都没有做完的时候。妾身也不再说让您休息的话了,知道说了也是白说,一人肩负天下之重,您要是清闲了,天下人就会遭殃了。”
刘彻也不作答,只是调整一下睡姿,上午的阳光晒在身上暖和,此刻的他懒洋洋的,提不起半点精神。
耳听得刘彻传来平稳的呼吸声,阿娇扳动船桨的动作就更加轻柔了,她忽然觉得刘彻很可怜。
专心于工作的人自然是幸福的。
金日磾就有这样的感觉,将刚刚看完的一本书小心的合上,检查了一下书本,发现这本被他看了两遍的《农学考》边缘并没有起毛卷起,就细心地将书本放回书架。
眼看着云氏浩如烟海的藏书,金日磾恨不得一天都吃住在这里,如果可能,他甚至老死在这里。
每看一本书,他就觉得自己的眼界就宽了一分,每读完一本书,他就深恨自己为何要在蛮荒之地浪费那么多的时间。
就在金日磾靠在窗边,瞅着云氏书房外的柳树感慨的时候,一群小少年风一样的追着一头老虎从书房边跑过。
他们笑声是如此的清脆,以至于屋檐上悬挂的风铃也为他们的欢乐发出清脆的鸣响。
金日磾非常羡慕这些孩子,因为这些孩子可以正大光明的坐在另一间守卫森严的书房里听世上最好的先生讲课,而他只能留在这间最初级的书房里,即便是有了疑惑,也无处求教。
很多次,隔着荷塘,他看着那些孩子心不在焉的听云琅讲课,他就恨不得以身代之。
窗外的水塘倒映出他的身影——一贯的高鼻深目……
想到这里,金日磾就叹了口气,目光再次落在书架上,最上面那层就不用想了,没有人带路,没人能看得懂那套《算学初阶》。
那套书才是这座书房里最有价值的一套书。
是真正的属于西北理工的学问,这一点金日磾很早就知道了。
他甚至记得云琅当初给他介绍这本书时的情景。
“你是匈奴人,最好的时间里学会了牧羊放马,错过了学习这些学问的好时机,现如今,年纪大了,就学不来这套学问,即便是强行学习,效果也不好,这门学问学不到深处,基本上用处不大……你大致了解一下就好……”
金日磾身为匈奴人,在大汉早就习惯了别人的冷嘲热讽,哪怕是明面上的羞辱他也不是没有经历过。
唯有云琅这种极度无视的态度,让他心痛的几乎碎裂。
他已经不知多少次拿下来那套《算学初阶》,也不止一次的翻看过……只可惜,真的如同云琅所言,他看不懂,他甚至不认识书里面那些奇怪的符号。
翻遍这本书他都没有找到介绍这些符号意义的文字。
他知道,这是云琅有意为之。
云琅不愿意西北理工的学问彻底的流传出去而专门设置的一个小小的门槛。
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小门槛,将一心求学的金日磾死死的挡在学问的大门之外,不得寸进!
第十章 不安份的金日磾
刘彻终于有时间骑马了。
这是金日磾等候了很长时间的机会。
刘彻喜欢骏马,平日里郊游却喜欢骑肥马,所谓肥马轻裘才是郊游的最好配备。
骏马的脾气一般都不是很好,尤其是刘彻所有的那些骏马,更是百万中挑一的货色,用之战阵杀场自然是极妙的。
用在郊游后果就很严重,没有阉割的骏马,如何会容忍被一群阉马的包围,撕咬踩踏就成了家常便饭。
游春的肥马就不同了,它们有壮硕的体型,优雅的步态,美丽的皮毛,过份些的游春马甚至有精致的妆容。
刘彻骑的这匹游春马就是肥马中的佼佼者,银色的匹马柔顺的披在身上,阳光下如同银色的锦缎一般,长长的鬃毛被挽了六个髻束着金环。
黄金与白银本来就是极为相配的颜色,银色的肥马配上黄金制作的辔头,就让这匹马的模样看起来更加的高贵。
金日磾谦卑的跪在地上,刘彻的脚踩在他的肩头轻松地下了游春马。
“请陛下开恩!”
金日磾等皇帝在地上站稳了脚跟,并没有起身。
刘彻摘掉手上的柔软的羊皮手套,漫不经心的道:“你得到的恩典已经很多了。”
“微臣知晓,且感激涕零,如今求陛下准许金日磾拜在卫将军门下求学,如得陛下恩准,金日磾此生无憾,誓死报效陛下知遇之恩。”
刘彻已经开动的脚步停了下来,回头看着金日磾道:“你不是已经进入云氏书房进学了么?”
金日磾连连叩头道:“求陛下恩准!”
刘彻哑然失笑,对陪伴他游春的卫青道:“你觉得有可能么?”
卫青摇头道:“很难,云琅素来有敝帚自珍的习惯,陛下只要看看他门下的几位弟子就知晓了。张安世乃是张汤临终托付的人,也未能在云氏学堂中登堂入室,遑论其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