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汉乡-第1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个智力上有缺陷的人,如果知道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衣服穿的整整齐齐,再有一点谋生的本事,这就比大汉的正常人都要正常!
  孟大,孟二就是这样的,在云琅用棍子把两人喜欢含糊说话的毛病去掉之后,不知道底细的人只会认为这两兄弟爱鸭子成癖,属于怪人,绝对不会在他们归类于傻子。
  想一下啊,当一个人人都说是傻子的人,穿的干干净净的站在面前,口齿清晰的跟你讨论着鸭子的饲养跟培育,并且拿出自己亲自制作的酥香的锅盔,端来滚烫的茶水招待你,你敢说他是傻子?
  如果你对养鸭子一无所知,这时候,到底谁才是傻子?
  既然孟大,孟二除过养鸭子,养鸡,养鹅之外对别的事情都一窍不通,干嘛要跟你讨论国家大事?
  这世上有人爱竹成痴,有人爱鹤成瘾,更有人把梅花当老婆,把仙鹤当儿子,喜欢鸭子跟鹅有什么不对的呢?
  这就是云琅这些天教孟大,孟二兄弟的全部内容。
  曹襄擦干了身体穿上衣衫,愉快的活动一下双臂对云琅道:“这就是你解决他们愚痴的方法?”
  云琅把头发扎起来随意地垂在脑后,很女性化的扭扭脖子笑道:“不好吗?”
  曹襄叹口气道:“我还能说什么?刚才听他们两兄弟谈及扩大鸭子饲养种群范围的时候,我更像一个傻子!连傻子都变得聪明起来了,这世上的聪明人好像一下子变多了。”
  云琅笑道:“怎么,在阿娇那里吃亏了?”
  曹襄点点头道:“今日里阿娇把话说清楚了,可以把长门宫卫借给我,却不能送给我……”
  云琅看着曹襄道:“你要开始忙碌了?”
  曹襄点点头道:“是的,长门宫卫已经四年未曾操演了,如今不知道他们还能剩下几分战力,必须重新训练啊。阿娇其实也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同意把长门宫卫借给我使用的,她不用出一个钱,将来就能得到一大队精悍的武士,便宜都被她占尽了。”
  “你怎么这么急啊?”
  泡过温泉之后,人就会体乏无力,曹襄这种大病初愈之人更是如此,见前面有一个长条凳子就坐了下来,吩咐僮仆取些酒水过来,准备跟云琅长谈。
  “韩安国死了,材官将军的位置空出来了,我想要这个职位,可是,郎官令李息也想要这个职位。我母亲为我奔走,陛下犹豫不定,这个时候我必须表现出一些符合材官将军的才能,你说,我该怎么做?”
  云琅瞅着笼罩在晚霞中的骊山笑道:“你想表现那些才能?”
  曹襄道:“总该表现一下领兵才能吧。”
  云琅见曹襄底气不足,就笑道:“这一点上,你比李息强?”
  曹襄摇摇头道:“李息堪与李广比肩,我即便再对李息不满,也不能说违心的话。”
  云琅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要是这么想,这个材官将军的职位就跟你无缘了,不管李息以前是什么人,现在,他是你的竞争对手,对手可以尊敬,只能放在心里,不能说出来。如果陛下知道你如此推崇李息,那还想什么啊?直接任命李息就是了,连你都自认不如李息,陛下为什么要选你?”
  曹襄认真的看看云琅道:“我知道,我想陷害一下李息你觉得怎么样?”
  “会害得李息被抄家灭族吗?”
  “不至于,总要他只能躲在家里避灾,不能跳出来跟我抢这个材官将军才成。”
  云琅瞪大了眼睛道:“既然后果不严重,对你又有利,你干嘛不干?”
  曹襄笑道:“已经开始干了,就是怕你看不起我,这才准备问问你的意见。”
  云琅不由得心头一暖,再次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的意思是如果我反对,你就会终止对李息的陷害?”
  曹襄瞪大了眼睛道:“那怎么可能!开弓哪有回头箭!”


第一二九章 感同身受
  云琅不认识李息,即便是在历史书上,关于这个人的记载也不多,所以就很难亲切的起来。
  曹襄要陷害人,就随他去,政治手段而已,还谈不到什么对错。
  之所以会对云琅说,毫无疑问,他将云琅看的比李息或者一个材官将军的职位重要。
  朋友间有时候就是这样,做事情的方式确定对朋友的珍惜程度,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九成九九九九以上的人没机会有,所以大家就按照重视程度来衡量一下友情没有什么问题。
  功利性的社会就这样构成了……云琅才发现,这种对待朋友的方式不是后世人发明的,而是出自我们的祖先。
  原野自然是空旷的,这个空旷是人类认为的,人家的生活其实很热闹,不但有高大的树木,低矮的灌木,绿油油的植物,油蛉会在草丛里高歌,螳螂会在草叶上决斗,两条缠绵的蛇从地平线这边一直纠缠到地平线消失的地方。
  从未寂寞过,只不过是人类将自己的寂寞强加给了原野。
  云琅站在麦田里,用钩镰收割着麦穗,这个活计很辛苦,尤其是要在浩如烟海的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这对有强迫症的云琅来说简直太难了。
  只要看到一穗比较茁壮的,就犹豫着考虑后面是不是还有更大的,以至于他顶着大日头从田地的这头来回走了三遍,背篓里的麦穗依旧少的可怜,而且,这些麦穗并非是整块田地里最大的。
  相反,孟大,孟二的收获就要好得多,他们只要看见一穗超乎其余麦穗的种粮,就会欢呼着割下来,一个上午下来,欢快的两兄弟收获满满,他们挑选的种粮居然是最好的。
  至于云琅,已经快被所有人瞧不起了。
  “你们懂个屁,只有上等人才会如此严谨!少爷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不要最好的,不要不好的,只挑选中间的,这就是少爷经常说的中庸之道!”
  听了梁翁的一席话,众人才重新恢复了对云琅的敬仰之情。
  这段话自然是屁话!
  种粮自然就要挑选最好的,按照什么中庸之道选择出来的种粮播种下去,明年大家就要饿肚子了。
  “我们还是挑选最好的,这一点不要学少爷,少爷聪慧,他轻易就能办成的事情,我们就需要很久……”
  云琅皱着眉头比量着自己采摘的种粮跟孟大采摘的种粮之间的区别,这其实没什么好比量的,孟大采摘的种粮明显比云琅采摘的大,麦粒还饱满……
  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心思单纯的人去做就好,自己就算了,从小心思就没纯洁过,更不要说现在了。
  专注是一个很高贵的品质,尤其是面对眼前将要开展的生物工程,更需要持之以恒永不放弃的精神,因为培育种粮是一个极其漫长极其无聊的过程。
  云家的生物工程很快就进行了,过程非常的简单,挑选最大的白菜相互苟合,然后收种子,然后再种下去,把这个过程一直锲而不舍的进行下去,云琅就认为自己迟早能吃到十几斤重的大白菜。
  如果总是从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将它种下去,明年再挑拣最大的麦穗,继续种下去,迟早有一天,云琅就会有亩产五百斤的麦子。
  当这个思想在云家传播开来之后,孟大就认为把鸭子跟鸡关在一起,它们就该生养出一种新的家禽——鸡鸭!
  当然,孩子们对孟大的说法笃信不移,他们不但相信,而且也已开始做了,唯一改变的地方就是——孩子们把鸡跟鹅关在了一起,孟大的想法太蠢,为什么不直接制造一种叫做鸡鹅的家禽,很明显,鹅比鸭子大的太多了……
  “你上回骂我什么来着?什么逼?”
  “傻X!”
  “就是这个傻X!我记了好几次都没记住,今天算是记住了,如今,你云家庄子里全是这种傻X”
  曹襄端着一个巨大的碗吃凉面,见云琅从外面疲惫的回来了,就笑吟吟的夸奖云家全庄子的人。
  他如今大病初愈,饭量大的吓人,以前,他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全部养了虫子,现在他吃进去的食物开始滋养身体了,所以,一个翩翩佳公子已经逐渐有了雏形,他准备再多吃一些,至少要变成能披挂着三五十斤重的铠甲可以挥舞着马槊杀敌的壮汉。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天下诸侯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云琅笑吟吟的把唐寅的诗胡乱改动了一下,就念叨了出来,然后就把背篓里的麦穗倒在太阳地里小心的铺平,饿死爹娘,不动种子粮,这东西可不敢大意。
  至于他看不起云家正在进行的生物工程实验,这跟他古人的见识狭隘有关,不好过多的计较。
  “这几句顺口溜不错,下回再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