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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第12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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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战斗,便是矿工营的主场。
  望着大海潮水一般汹涌扑来的敌骑,陆丰心中只有兴奋,竟是没有半份惧怕之意。
  “来吧,来吧!我的大刀饥渴已久!”他大声的嗥叫着,引来周围与他一样全身披甲的士兵们的哄堂大笑。
  轰隆隆的声响从他们的身后爆响,一台台的霹雳火开始了攻击,密密麻麻的通红的铁弹飞起到空中,然后变成了一颗颗燃烧的火球,呼啸着飞向远处那咆哮的黑色海洋。
  强弩特有的尖啸之声划破空气,在空中闪出道道残影。远处的黑潮如同遇到礁石,被击打出片片空白,但瞬间又被更多的黑色补上。
  “壮观!”陆丰大吼着,哗拉一声拉下了面甲:“矿工营,准备接战!”
  雷霆骑兵伏低了身子,拼命的摧动着战马,向前,再向前,愈向前,愈安全。
  他们将速度加到了极致,直到前面出现了一道黑色的障碍物,矿工营的马车架子。
  马车架子并不高,战马轻而易举的一跃而过,但马车架子之后,却不是平地,而一道宽约数米的壕沟。挖沟的人深悉战马的纵跃距离,即便是再神骏的战马,也不可能在越过马车架子之后还能跳过壕沟。
  率先跳过来的骑兵毫无意外的跌落在了坑里。
  矿工营的士兵在这一瞬间便动了。
  高举的斩马刀重重落下,那些在坑中还是努力挣扎着的雷霆骑兵立时便被分成了一块一块的血肉,被填充进了沟内。
  第一排挥刀,刀刚刚落下,第二排已是越过了他们站到了沟沿边,此时,空中第二排骑兵正飞越而来,这一次,所有的斩马向是砍向空中。
  半空之中血肉飞溅,一匹匹战马连同他们的骑士在空中便被劈成数截,也有矿工营的士兵吃不住反震之力而被震得倒飞出去。
  连接三波,本来不太深的壕沟转眼之间便已经被血肉填满,第三排的矿工营士兵已是踏着这些血肉冲了出来,站到了马车架子之后,第三次挥起他们的大刀。
  然后是第四排,他们跃上了马车架子,此时他们的高度已经不下于骑兵,挥刀,溅血。
  第五排矿工营的士卒奔跑了起来,一脚踏上马车架子,然后高高跃起,泰山压顶的劈下他们手中沉重的斩马刀。
  犹如一个刀轮,矿工营飞快的旋转起来。


第1243章 硬撼
  站在双联城的最高处,秦风眺望着不远处的战场。
  “比邓素的铁骑要弱上不少。”他喃喃地道。
  邓素麾下的铁骑数量不多,但其犀利程度,却要比雷霆军强大上许多,横甸一战,是秦风此起兵之日起,遇到的最凶险的战事,没有之一。哪怕当年面对着莫洛的数十万大军还他只有万余人马时还要凶险得多。
  当时最残酷的战场便是邓素的铁骑对上矿工营。邓素一击之下,便击碎了矿工营数层军阵,深深的嵌进了矿工营的军阵当中,离破阵,已是不远了,当时如果让邓素凿穿了矿工营的战阵,那么横甸之战,说不定会是另一个结果。
  最终矿工营顶住了邓素的攻击,生生拖垮了这支所向无敌的铁骑,而矿工营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全营伤亡达到了三分之二。
  但现在面对着雷霆军,矿工营却不是单纯的采取守势,而是守中带攻。这与当年与邓素所部激战的时候,完全是两个模样了。而矿工营被称为大明军队之中战力第一的军队,便是因为这一战。
  以重步兵硬生生的顶住了全甲骑兵的冲击,这在历史之上是没有的。矿工营名声震动大陆,而齐国,楚国也因此开始研究重甲步兵在军队之中的应用。
  重甲骑兵,重甲步兵,都是优缺点极为明显的军队,投入大,应用少,最终齐国也学着明国同样装备了这样一个战营的重甲部队,而楚国,则因为后来财政的急剧恶化而不得不取消了这样一个高投入的计划。
  “陛下,雷霆军比起当年邓素的铁骑要弱上一些,不过矿工营比起当年却要更强了。”站在秦风身边的一名烈火敢死营的将领低声道。
  “倒也的确如此!”秦风微笑着点了点头。这些年来,矿工营的兵源选取越来越苛刻了,身高八尺已经是最基本的要求了。大明百姓的生活愈来愈富裕,老百姓吃得越来越好,身材也愈来愈强壮,矿工营至少在兵源之上,比以前要宽广了不少,也不再仅仅局限于从矿工之中选取了。只要达到了矿工营的要求,便可以当选。
  再者,他们的武器,盔甲,比起当年也不可同日而语了,盔甲比以前轻了不少,但防护能力却在增强,要不然,那些全身包裹着铁甲的重步兵,也不可能蹬着马车架子便跳了起来。要是以前,穿上重甲之后,能迈开步子小跑就不错了,一般的士兵,穿上这么一套盔甲,基本上就没法动弹了。
  手中的斩马刀,经过了数代的改良,除了刀本身的锋利程度大为增加之外,对刀的重心,长度,等更是有着极为严苛的工艺,唯一的目的,就是要让使用这把刀的人,用最少的力气,发挥出最大的杀伤力。
  而这,得益于明国强大的冶铁炼钢的超前工艺以及专门的武器研究部门。同样的一柄刀,齐国的和明国的从外观上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两样,但真正对阵的时候,就会发现出极大的不同来。
  大明矿工营,在特定的战场之上,他们的确是无敌的。秦风估摸着就算自己陷进矿工营的军阵之中,最终的结果,也会是被这些铁罐子给活活的累死,然后劈成七零八落的几块。
  而另一侧的巨木营与矿工营的凶悍比起来,就中规中矩得多。传统的步兵防守骑兵的阵形,阵地之前,密密麻麻的遍布着各种障碍,壕沟,拒马,鹿角,霹雳火,强弩的数量多得有些令人发指,而步兵之前的弩机,更是密密麻麻的一台接着一如。
  谁让他们背后便是后勤辎重大营呢,这里头的武器数量众多,陈志华不怕不够用,只怕用的人手不够,毕竟不管是霹雳火强弩抑或是弩机,都需要有专门的培训之后才能够熟练的应用,不是随便拉个人便能用的。
  当然陈志华利用了他是战争计划的制定者这一先天的优势,早就有了一些准备,所以现在巨木营这些远程武器的配备数量,足足是一般的战营的一倍还要多。
  而在密密麻麻的弩机之后,便是巨大的盾阵,盾阵之后,一排排的长矛兵组成了寒光森森的枪林,枪林之中,隐藏着一个个的强弓手。与其它军营现在已经基本不配备弓箭手不同,因为陈志华本身就是一个神射手的原因,所以在巨木营中,仍然保留着弓箭手这个兵种,当然,此弓箭手非彼弓箭手,他们开的可都是强弓,所有的弓,箭,都是特别定制的。
  主将陈志华,现在用的就是当年莫洛所有的穿云弓。莫洛的七彩穿云箭已经损失殆尽了,这些年来,大明的军工坊一直便在搜罗材料替陈志华重新打造七彩穿云箭,但到现在,也不过打造了五支出来而已。
  当然,陈志华用得上这五支穿云箭的机会少之又少,一般情况之下,他使用的不过是普通的箭矢而已。虽说是普通,但相比起其它士兵所用的箭矢,也已经是非常不一般了,穿云弓太强悍,一般的箭支扣上弦拉开射出去,还没有飞多远,本身所蕴含的力道便已经将箭矢扭成麻花了。所以在陈志华看来普通的箭矢,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是极其特殊了。
  雷霆军顶着伤亡再向前步步推进,不停的清扫着沿途的障碍,如果是平常,他们自然不会采用这种对骑兵来说最为不划算的战术,但今天,他们却使用了这种看起来最为愚蠢的打法,因为在矿工营和巨木营的身后,便是大明在后勤辎重营,那一座座庞大的仓库内,便装着前线十数万明军所需,干掉了他,明军便将无以为继。
  踩踏着同伴的尸体,沾满了同伴喷洒的血浆,雷霆骑一步一步的接近着巨木营的军阵。
  陈志华拉开了穿云弓,所有人耳中刚刚听到弓弦的震动声,羽箭便已经飞到了进攻的秦军之中,一面巨大的旗帜应声而倒。
  这个距离之上,也只有陈志华的穿云弓能射到敌军阵列之中。
  军旗,战场之上士兵的精神寄托所在,军旗一倒,即便是雷霆军,也不由自主的有些慌乱。穿云弓连接响起,十余面秦军大旗便一一断折倒了焉为。
  巨木营的阵地之上,传来了阵阵的欢呼之声。
  陈志华微笑着甩了甩手,即便是他修练了碧海生潮,但与莫洛和洛一水这两师兄弟而言,还是差得太远,再射下去,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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