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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世子才十岁”
“十岁怎么了?十岁就不能知道平康坊的妙处么?你十岁的时候,难道不是也跟着大郎带着三郎一起去了平康坊?”
“”
张大素顿时觉得冤,“大哥,我那时,是跟着哥哥去赴会!”
“你看,你赴会了吧。”
“”
张大素彻底闭嘴了,由着大哥卖蠢去。
“先生经历,怕不是无比精彩啊。”
李象一脸的羡慕,和对老学究的崇敬不同,这是由内而外的羡慕,非常的纯粹,非常的简单直观。
于李象看来,便宜先生张大象的过往,绝对是“英雄盖世”。
少年人的世界中,所谓“强者”,那必须是道上“混”得开,那必须是江湖风浪见得多。
大约过个千儿几百年的,左青龙右白虎的道上大哥,依然是不少少年人心目中的“霸气”前辈。当然了,过个几年恨不得剁死“黑历史”中的自己,依然是不少的。
“老夫有个过命交情的兄弟,姓薛名礼,想必,大郎你也是听说过的吧。”
“是西军的那个薛仁贵么?”
“正是。”
“啊吔,这个好汉,居然是先生的兄弟?”
“如假包换。”
李象顿时目光闪闪,手里端着的面鱼儿吃起来也更加的香了,“我听阿耶说过薛仁贵,说他膂力惊人,马槊堪称尉迟第二,更是擅射,号称西军养由基。如今最有名的昝君谟、梁猛彪,都不及他。”
“嗯,不错。”
“先生果然深藏不露。”
“老夫不过是内秀其中”
啪!
张大素把书甩在案桌上,瞪了一眼大哥,嘴巴张了张,最后实在是受不了,推门而出,实在是呆不下去了。
见亲兄弟居然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屋子,张大象老脸一红,轻咳一声,拂须道:“快吃,快吃,吃完了老夫带你们去吃西市的醪糟,那董婆子快七十了,居然还没死,她的醪糟乃是一绝。连薛婕妤的侄女,都对她赞不绝口。”
“醪糟好吃么?”
李医抬头问道。
“怎么?二郎到现在连醪糟都没吃过?这怎么行,老夫”
“先生,二弟体弱,还是不要胡乱吃喝了吧。”
李象连忙道。
实在是李医出生的时候,差点没活过来,一直体弱,若非保护的好,寻常人家的孩子早就夭折,哪里还能活到八岁。虽说如今也能跑跳,但身体瘦弱,不如同龄人,李象对自己这个弟弟也是照看的到位,出去玩耍,从来都是不离开自己的眼睛。
“醪糟冲蛋,没甚要紧的。”
张大象笑了笑,难得用手摸了摸李象的后脑勺,“老夫少年时,也时常去那里买一些回转。老夫三弟,也爱吃这个。”
想起张大安,张大象也不胜唏嘘,接着,他又想起了张德,更是收了笑容,一时无言。
早年和薛仁贵一起胡混,秦楼楚馆留其名,到如今,薛仁贵在西军也闯出了一片天。而他自己,年过三十,口称老夫,却还是混日子的模样,将来的前程,也就是继承邹国公的爵位。
“先生怎地伤感起来?”
“噢?老夫何曾伤感?只是想起一些要务,所以有些出神罢了。以后要记着,公事为先,私事为后。”
“知道了,先生。”
“醪糟还吃么?”
“吃,先生。”
“嗯,那就好。老夫在长安也呆不上几日,月底就要回转。你们想要再见老夫,怕是有的等喽。”
“京城好玩么?先生在京城,是不是很威风?听阿耶说,大父在京城盖了好多楼阁,比大明宫还大,是真的么?”
李象好奇地问着张大象,尽管张大象是以“冲喜”的形式,成为了李象的“前任”先生,但不管怎么说,关系是定下了。而张大象,很少有不让李象满足的情况。
有问必答不过是小儿科,带着李象吃遍长安不敢说,吃遍整个东城坊市,那是半点问题都没有。
花样百出的美食,使得李象在张大象这里享受到的乐趣,远比跟着“专业务农”的亲爹多多了。
“大郎你这就算是问对人了。”
张大象一抖衣袖,顿时眉飞色舞,“这洛阳城中,谁还不给老夫三分脸面?比如说这警察卫的”
眼见着张大象唾沫横飞,两个端着碗蹲着嘬汤吃面的少年,眼睛放着光,神采同样飞扬了起来。
第九十四章 奇葩局面
“执失思力是你什么人?”
碛西州治所衙署内,一身黑毛熊皮大氅的李思摩一条腿踩在脚凳上,身子微微前倾,胳膊肘顶着膝头,目光炯炯盯着匍匐在地的突厥武士。
这是一个“控弦”,头面上的箭伤,手背上的刀痕,足以说明他是个勇敢战士。哪怕匍匐在地,也宛若一条身强力壮的野狼。
“是”武士微微抬头,表情有些羞愧,低声回道,“是我伯父执失部为李卫公击溃时,我人在阿史德部”
看他神情羞愧的模样,李思摩很快就揣摩明白这个小子的想法,不由得冷笑一声:“怎么?执失思力为太昊天子圣人可汗陛下所用,你居然敢以为耻?!”
猛地大喝,让武士身体陡然一震,微微颤抖,然后整个人绷住的一股劲,彻底在这一番话下松懈,然后匍匐的宛若一只新生羔羊,软绵绵全然没了气力。
“不、不敢”
“哼!”
李思摩将脚从脚凳上挪下,缓缓地站起来,原本就发福的身材,使得李思摩看上去更加体型胖大。较之当年跳舞的阿史那咄苾,还要胖肥的多。肥壮的身躯套着一件黑色熊皮大氅,更显威风气概。
“既来中国,必有所求,本王姑且一听。”
说罢,李思摩突然又道,“不过,本王是以陛下爪牙的身份,听汝之言。”
“是、是”
“控弦”武士微微起身,人还跪在地上,然后整理了一下情绪,便一咬牙抬头道:“王爷,王爷可否上禀太昊天子圣人可汗陛下下国小邦愿‘以物易物’‘以奴换奴’”
听到他的话,李思摩一愣:“以物易物本王知道,这以奴换奴,又是甚么?”
西域的春雪依然是厚重非常的,只是和往年不同,原本贫瘠不堪的且末城,因为多了沟渠,冬季的降雪保留了不少,留存下来的雪水并非是直接渗透到了沙砾或者蒸发到了空气中。
大小“井渠”都能保证收纳规模数量可观的“水源”,按照储水量,今年的且末春耕数量是往年的三倍都不止。
雪原之上,每隔一段距离,都会有永久性据点。有的是建立了信号机,而有的则是驿站或者补给点。这些据点之间,大量地使用了矮脚马拖拽的爬犁雪橇,甚至蒲桃城以东,还会用狗和鹿来拖拽雪橇。
单次单车运力在一石到三石之间,但因为唐朝在西域的贸易量暴增,保暖取暖条件得到大大加强的当下,敦煌宫采买的特种狗和特种鹿,已经按照牛马骆驼作为“畜力”登记造册。
目前雪地特种狗和特种鹿的存栏量,已经分别达到一千两百只和三百头。数量相较骆驼马骡动不动万头万匹自然是少的可怜,但冬季作为据点之间的少量物资补充,以及千里以上长距离传信通信,已经绰绰有余。
毕竟,在贞观十八年,西域没有任何一个唐朝之外的组织,能够在冬季高效有效地传达讯息运送物资。
只凭这一千两百条狗加三百头鹿,唐军一个旅帅带队,一个百人规模的远征军,足够在冬天轻松达成灭国。
一支犬鹿混编的队伍前往勃律山口,尽管征发了大量的奴隶开凿山道,但勃律山口依然是西域极为有名的险地。
从唐朝穿过山口,进入天竺诸土邦,勃律山口中那条蜿蜒崎岖的山道,由北及南,约莫有两百个弯。这里既有和蜀地一般的“望山跑死马”,同样也时刻发生着蕃地才有的大雪崩。
队伍只要进入山口,立刻会给犬马套上“嚼子”或者“笼嘴”。遥闻深巷中犬吠是不可怕的,但要是“遥闻深山中犬吠”,很有可能一场雪崩带来的山体滑坡,就会在山谷中发生。
“呵”将护目镜稍微提了提,须发皆是冰花的汉子抖了抖手中的地图,“那儿,是哨塔。到了,他娘的终于到了!”
听到汉子的话,队伍的成员都是兴奋躁动了起来,原本疲惫的身躯,此刻又充满了力量。连身旁的狗都感觉到主人的情绪,不停地摇晃着尾巴,但因为经验丰富,它们在被套上“笼嘴”的一刻起,就知道这一段路程是不能发出声音的。
“林哥,程碛西跟俺们叮嘱,见了李淳风,还有那些个侯氏的人,只谈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