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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旅人传奇-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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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回来,张知秋作为一个人人都是“唯我独尊”地现代人,他的“气质”那是叫一个不凡,起码绝不适合拿来和封建社会的人相提并论,根本就是系统不兼容吗……

    “张公子客气。如果你这里还是蜗居,那我家又是什么?”霍建华也是双手抱拳,弯腰回礼。

    “你是……”张知秋一时有些不明所以。

    “呵呵呵,说来我们也算是邻居。不过,我那小院可就不能与你这里比了。听舍妹说,昨天与张公子发生一些误会,霍某今日特来赔罪。”霍建华一丝不苟地说。

    “啊……你就是那个谁谁的捕头哥哥呀!”张知秋恍然大悟地一拍脑门:“霍兄里边请!我们里边说话ˉ呀,说起来,昨天其实是小弟唐突了,本来是想过府上赔罪的,只可惜却是阴差阳错啊!”

    霍建华听了连称不敢。

    “哎呀,坏了!”张知秋忽地脸色一变,却是想起梅兰小丫头了。

    胖子昨天忽悠说让人今天早上六点多和他一起吃早饭的,结果他在现代地小旅馆里一觉睡到八点半。

    “张公子这是何故?”霍建华见状还真是有些讶异。

    “这个……”张知秋尴尬地一笑,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说了出来:“我失约于你家梅兰了。”

    “什么?梅兰?”饶是霍建华如何老于世故,这下也不由地失态了。

    “你约她?这、这……”霍建华看着一脸理所当然地胖子,下边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嗯,梅兰是个很可爱的小丫头。”张知秋兀自满脸笑容地滔滔不绝,全然不觉霍建华地脸色已经阴沉到比锅底还黑。

    要知道这可是个女子十一二岁就普遍开始嫁人生孩子的年代,而更早结婚的也绝非只是个别现象。

    张知秋这个白痴,不但和人**岁的小女孩公开“约会”,还“毫无廉耻”地当着别人的监护人说出口来!

正文 第十一章 邪派高手

    霍建华左手手指在不经意间滑过张知秋的背部大穴!

    张知秋仍是边走边说,恍若不觉。

    霍建华的脸色已经开始发白了。

    霍建华顺天府第一高手的名头是用拳头和钢刀剿匪、捕盗杀出来的,但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他的压箱底功夫其实是练到第九层的无相劫指,尤其是左手,一指既出,力可洞穿金石!

    但他刚才虱之余用八成构柔劲点出的这一指,感觉却是非常奇怪。

    非金、非石、非肉。

    不知是何种奇门功法。

    霍建华当然不知道,张知秋在长袍下面套着的是产自现代地顶级军用软体防弹衣。

    在这短短地几百米路途中,霍建华已经把张知秋定位于一位顶级的一流邪派高手了。

    霍建华现在唯一想到的事,就是明天一定要让妹妹搬家。

    二人进入主屋正堂,张知秋才忽然尴尬地意识到,自己家里现在整个就是一个空壳,就是这正堂客厅,也是空空荡荡地没有一张桌子,没有一把椅子。

    张知秋迟疑着不知自己是否应该把客人带到卧室——这在明朝好像不是很合适的。

    正在胖子左右为难地纠结时,却看见面前地霍建华眼里的瞳仁急剧地收缩,脸色也变得如雪般苍白。

    大感惊讶与恐慌地张知秋仓惶地一回头,却是看见了一身白衣飘飘地林仙儿。

    看着林仙儿的装扮,张知秋也忍不住地微笑起来:看来女孩子无论美丑,这打扮自己的功都是一样的不同凡响。

    林仙儿现在的扮相是那款除了人物造型与武器样式之外纯属垃圾的网游中最经典的仙女装之一,诛仙剑就挂在她盈盈一握地细腰间一条精美绝伦地玉带上——上面镶着大大小小N多地“珠宝”,晃的人刺眼,但除此之外,全身上下再无一丝半点的任何装饰。

    最妙的是,在林仙儿的脸上,居然还蒙着一块白绸,而只露出睫毛弯弯大眼睛的林仙儿,用从古到今所有的审美标准衡量,都绝对是超级大美女。

    “哈!想不到这个帅的没有天理地帅锅也会走眼,被一个丑女震成这样,真真是大快人心啊……”张知秋乐的肠子都快打蝴蝶结了。

    “姑娘所配是否诛仙剑?”霍建华无视那条耀眼地“玉带”,眼睛却是死死地盯着林仙儿腰间的那柄华丽丽地宝剑。

    剑鞘上自然也是镂刻着这三个古篆字的。

    想不到明朝的文化人有这么多。

    张知秋在旁边由衷地感到很惭愧。

    张知秋就不认识这三个漂亮的象花纹一样的“字”。

    就算是现在,这“三朵花”只要分开了,胖子照样还是不认识……

    诛仙剑的卖相自不用提,那剑鞘的奢华也绝不逊色、甚至还在“玉带”之上,恐怕就是放在臭水沟里它也会放光的——这可是采用顶级现代奢华材料、由专业造假人员」用专业现代科技、花费N多时间』心沥血地炮制出来、职业唬人用的东东,第一时间给人的那份震撼,张知秋当初也是为之一晕的……

    更夸张的是,剑鞘上边装饰的各式真真假假的“珠宝”也实在是太多了,你别指望这个年代的人有这个识别能力,知道什么是化工合成材料的。

    想想吧,张知秋用一串十元钱的、不明成分的地摊货珠子,都能在鼓楼大街换得一套五进院子的大宅,而这柄诛仙剑当时可是斩了胖子几万大元的!

    “正是。”林仙儿的声音清冽如远山寒泉。

    “小姐可是来自衡仙山?”霍建华的声音也有些喑哑。

    有了名牌壮势,“姑娘”也能立刻变“小姐”。

    林仙儿对此问题不予作答。

    张知秋悄然一乐:高!实在是高!林仙儿的这番表现,比自己可实在是强太多了!

    霍建华深施一礼,倒退而出。

    “顺天府总捕头霍建华告辞!”退到门外的霍建华站定,重新报名礼毕,这才转身徐行。

    “哎,霍兄慢走!”张知秋急忙跑出来相送。

    “今日实在是抱歉,明天兄弟就去采办一众家居用品,届时当再请霍兄一聚。”张知秋还是半文不白地拽文。

    “不敢、不敢。张公子客气。”霍建华急忙再次深施一礼。

    他已经听出来了,刚才那位腰悬诛仙剑的神秘少女,就是先前口称“公子”,给自己回话的那个高手。

    你让他如何再敢对张知秋不敬?

    “霍兄何必如此多礼?大家互为邻居,本就该多多亲近吗!”张知秋倒是兴高采烈:这可是真正地明朝高人啊……

    偷偷在心底仰视中……

    “今日已晚,明日我当去拜访霍兄,不知方便与否?”张知秋恬着脸和人套近乎。

    “霍某当倒履相迎!”霍建华骤闻此言,全身微不可察地一震,缓缓地直起腰来,一字一句,一脸悲怆地回答。

    张知秋被霍建华奇怪地脸色吓住了,却又不明所以,于是在接下来的一段路上也就不敢再乱拉关系了。

    这高人的心思果然不是凡人所能猜度的啊……

    叹!

    二人在大门口拱手作别。

    站在门口,看着这街上来来往往的悠闲行人,张知秋不经意间竟有些发起呆来。

    懵懵懂懂地反身掩上大门,却是就此呆立在门洞中神游天外,回想起不多的几次和父母一起晚饭后遛弯的旧事,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夏末的夕阳落山很快,不经意间天已朦胧。

    张知秋悄悄抹去眼角的泪痕,自己用两手扯扯面颊,拉出一个怪异地谐:既然这生活总是让人悲伤,那么就自己多笑一笑吧!

    哪怕只是假笑……

    回到卧室,林仙儿已然不在,想来是去了厨房。

    张知秋去里屋看看,那十斤排骨却是还在。

    轻声地叹口气,张知秋又到双桥小区拿了一瓶啤酒,心情不好地时候,胖子总是习惯喝几口,想想又取了一瓶瓷瓶装地汾酒,这却是给林仙儿准备的。

    当然,喝不喝随她。

    随手将一箱红蜡烛直接倒在明朝卧室里屋——采购时,张知秋下意识地没选白蜡烛。

    转身又把箱子扔回双桥,倒也是十分地方便。

    快到厨房时,林仙儿又已跑出来迎接,走近了张知秋才发现她又换回了自己的那身旧衣服,不过,诛仙剑倒是紧紧地拿在手上,鱼肠剑则是别在腰上,胖子立刻她的造型被雷倒了。

    “去把衣服换上,这破衣服烧了!”张知秋下巴一抬,摆出地主老爷的派头——没办法,两手都还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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