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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总,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家。”邱林月过来要拿走方尔乔手里的酒瓶子,被方尔乔挥手挡开。“林月,你说,你说可音她为什么和我疏远了?”
邱林月挑挑眉,这个名字,老板这些天经常翘班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人吗?
“你这个喝醉的样子谁都要疏远你。”邱林月抢过她的酒瓶子放到一旁,架起她下楼,把她塞上自己的车。
她刚要开车,就听方尔乔抓着椅背说:“我要去可音家,我要去她家!我不回自己家!”说完还打了一个酒嗝。
邱林月继续翻白眼。好吧,天大地大,醉鬼最大。她从方尔乔的包里翻出手机,抓着方尔乔的手解了锁,从通讯录里翻出翁可音的手机号码打了过去。
翁可音接了电话,却听到一个陌生的女声。邱林月说明了方尔乔的情况,翁可音叹了口气,让邱林月将人送到她家来。她发了定位到方尔乔的手机里。
邱林月把方尔乔送到翁可音的家里,“翁小姐,方总她闹得厉害,拜托你照顾她了。这是我的电话,有什么事你随时可以联系我。拜托了。”
送走了邱林月,翁可音看着在床上滚来滚去就是不肯消停的方尔乔,过来摸着她的脸颊。手刚刚碰到方尔乔的脸,就被她一把抓住抱在怀里。
“可音,你为什么不懂我?”方尔乔嘟囔着。
翁可音俯下身子,看着方尔乔的脸颊,“我懂你。可是你不知道我要的是什么?尔乔,对不起,我没办法向对待普通朋友那样对待你。我不想被你讨厌,只能这样疏远你。”她试图抽回自己的手,却被抱得更紧。
翁可音起早就去了公墓,这一天下来也很疲惫了。既然方尔乔在这,她也干不了别的事,索性就躺在方尔乔身边,渐渐睡着了。
翁可音睡着后,方尔乔的眼睛渐渐睁开,眸色清明,哪里还有一分醉意?
“你到底要的是什么?你可以跟我说啊,我有的我都会给你。”方尔乔半撑起身子,看着翁可音睡得毫无防备的样子。粉红色的薄唇微微抿着,上面有温润的水光,看着那般的诱人。
鬼使神差的,方尔乔低头在那小小的唇上亲了一口。只一口,她如遭雷击,瞬间呆住了。她的脑子里立刻出现了“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的三连击。
方尔乔抬起头,伸手摸着自己的唇,一时间傻愣愣地没有了动作。她不是个傻子,或许对于感情方面略显迟钝,但是都到了这一步,她要是还不明白自己对翁可音的感情那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她吃惊的是怎么好好的友情就变成这个样子了?自己竟然起了这样的心思,关键是她们两个都是女人,这要是让翁可音知道了自己的心思,还不立刻翻脸?
想到这里,她泄气一般地重新躺下来,脑子里的思绪乱麻一样,找了半天都找不到一个头。
翁可音睡到半夜有些冷了,她无意识地朝着身边的热源钻去。失眠的方尔乔看着主动钻进自己怀里的人,忍不住伸手抱住,她叹了口气。翁可音睡得这么没有防备,显然是把自己当好朋友了,而自己呢?竟然……她很惭愧。
这一夜,翁可音睡得很不安稳,总在翻身。每次她一翻山,方尔乔就伸手拍拍她,像哄小孩子睡觉一样。原本也不知道有用没用,结果翁可音竟然很吃这一套,每次方尔乔一拍她她就老实了。
清晨,翁可音醒来的时候却发现一旁的方尔乔盯着一对大大的黑眼圈,哈欠连天。
“你怎么了?没睡觉?你不是喝醉了吗?什么时候醒的?”
方尔乔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些问题,干脆头一歪,装睡。
翁可音面对这么孩子气的动作,也不和她计较。“你好好睡一觉,我去买菜了。”
方尔乔一听买菜,刚要翻身坐起,被翁可音一记眼刀瞪回来,不敢乱动了。
房门开了又关,翁可音出门了。
方尔乔很想睡一觉养养精神。但是她一闭上眼就是昨晚她的那一个吻,还有……那激动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鱼陌羽、聋子听哑巴说瞎子看到鬼了、妮妮投的地雷,爱你们~~~~
☆、第24章
方尔乔胡思乱想着,一直到翁可音回来她也没睡着。结果人回来了,她好像放心了一般,翁可音做顿早饭的功夫,她就睡着了。
等到翁可音端着早饭出来,看见她睡得很沉,也没忍心叫醒她,留了一部分放在锅里温着,自己先把早饭吃了。
方尔乔这一觉睡到中午才醒。她醒来就看到翁可音正在收拾房间。“我好饿。”
翁可音回头,看她一副快要饿死的样子,“那还不起来,本来给你温着早饭,这会儿也别吃了,直接吃午饭吧。”
方尔乔去卫生家洗漱了一下,出来就见翁可音已经做好饭菜端了上来。
“这么快?”
“饭是做好的。菜也都切好了,就等你起来进锅里炒一下就好,能用多少时间。”她端了一小碗鸡蛋羹放到方尔乔面前,“吃这个吧,有营养。”
方尔乔低头看着表面一层葱花和海米的鸡蛋羹,心里一片温暖。她们小时候物资还很贫乏,对于两人来说,一小碗鸡蛋羹就是最好的美味了。那时候方家比较困难,就是鸡蛋也不能随便吃。所以每次翁妈妈蒸鸡蛋羹的时候都会蒸两碗,叫上方尔乔一起过来吃。两个孩子一口一口吃着鸡蛋羹,幸福得不得了。
“你没吃。”方尔乔注意到翁可音的面前没有。
“我的早上就吃完了。你这个又热了一遍,快趁热吃吧。看看是不是和我妈做的味道一样?”
方尔乔用勺子舀了一口放进嘴里,鸡蛋羹又热了一遍有一些老了,没有刚蒸出来的滑嫩,但是这种老式做法,有着童年的味道。
“一样的。我都二十多年没吃过这个味道了。我奶奶蒸出来的不是这个味。”方尔乔的鼻子有些酸。
“我妈妈查出肺癌的时候,手把手教了我这个。她说我和你都喜欢吃,将来她不在了,我可以做给自己吃,这是妈妈的味道。”她吸了吸鼻子,“可惜她走之后,我再也吃不出这种味道了。”
“可音……”方尔乔心疼地拉住她的手。
翁可音背过身去,擦了下自己的眼泪。再转回身的时候,她笑道:“好在你能尝出来。”
方尔乔也跟着笑了。她几口把鸡蛋羹吃了个干净,“真好吃。”
翁可音给她盛了一碗饭,夹了一块青笋到她的碗里,“不是饿了吗?多吃点。”
以一个朋友的眼光来看,方尔乔觉得翁可音就是贤妻良母的典型人设。家务活一把手,难道这个也会遗传?翁妈妈娘家兄妹八人,翁妈妈排行老六,上面五个全是哥哥,所以在娘家的时候,家里的活计基本都是她一个人干的。和翁爸爸结婚之后,更是家里家外一把手。那时候方尔乔记得每到休息日,翁妈妈就让翁爸爸带着翁可音出去玩,不要打扰她在家干活。
她看着翁可音把个小小的房间收拾得干净整洁温馨,不得不佩服。别说什么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看看自己家里就知道,这和穷富没有必然的关系。方尔乔再次肯定,这是遗传,这是天赋。
“想什么呢?再不吃凉了。”翁可音已经吃完,放下筷子到厨房洗碗刷锅去了。
方尔乔急忙把碗里的饭扒拉完,端了碗筷送到厨房。“哎,你这么能干,将来谁娶了你可是前世修来的服气了。”
翁可音笑着摇头。“我时常觉得你是做生意做傻了。现在择偶的标准不是这个了。”
“嗯?那是什么?”方尔乔对于翁可音这么了解行情有些不爽。
“看脸啊!颜值才是最主要的。嗯,还有身材。”翁可音把洗好的碗交给方尔乔,方尔乔放进沥水篮里。
“真的假的?脸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过的是日子,过的又不是一张脸。”她一边放碗一边吐槽。
翁可音看了她一眼,“所以说你不是男人。”她关了水龙头,朝着方尔乔勾勾手指。
方尔乔立刻凑过来,“有八卦!”
“之前阿姨的一个朋友给介绍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工资一千五,和我同岁,说想要找一个年轻漂亮的,有没有工作都无所谓。”
方尔乔眨眨眼睛,“然后呢?”
“哪还有什么然后!一听这话我就拒绝了。”翁可音觉得方尔乔这关注重点也够奇葩的。
“你怎么拒绝的?”方尔乔总觉得翁可音除了对她比较厉害之外,对其他人都很温柔的。真的会拒绝别人吗?
“我就说我一不年轻,二不漂亮,让他另寻佳偶吧。”翁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