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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符并不万能,且因成本高昂数量有限,能不使用的话,十三郎还想留着它们以防万一。比如登陆后队伍可能打散,或排成队伍横扫一片区域,总之肯定有地方用。有了血舞加入,这种想法愈发强烈,如此一来,他想不出太多办法提醒那些人自己在等着他们,只能在速度上做文章。
恶鲨一战,和平号陡然增加大量尸骨,作为船长,十三郎舍不得白白浪费,干脆一股脑加在和平号的船体上。话说这样也不错,若能再来几次这样的战斗,兴许能初步满足魔灵跑的要求,实力再增一筹。
带着天心收集尸骨,粗活无聊但总得有人去做,十三郎安慰自语道:“边干活边找人,咳,挺忙。”
值得一提的是,那头七级鲨王很识相,竟知道主动帮忙收集同类尸骨。这种行为令大灰鄙视,咒骂几声脱岗而去,不屑与之为伍。
“少爷,去哪边?”
以人为本才是王道,目前有两人距离相当,方向却截然相反。十三郎想了想,抬手指点说道:“那边吧。”
大灰好奇,追问道:“枪王还是百花?”
“百花。”
“为什么?”
“女士优先,枪王实力更强非得要理由?”
“当然要。”
大灰板起脸,严肃说道:“万恶淫为首,见色忘义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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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小城故事 三章 已更,求月票
同一个单章发两次,谁有我无耻?谁比我脸皮厚?
好吧,您可以理解为我想把精力放在码字而不是写单章上面,再不行就真当我脸皮厚,总之我要表达出最强烈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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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粗算一下,总盟这个月已经投了三四十票,换言之,本月能够站上分类榜,有一半因为总盟。
我知道总盟有五个账号,目前为止均已投满五票,再投就只能打赏
厚爱无报,老枪很无语。
这是我的问题,谁叫我这么慢呢,谁叫我这么爱折腾呢,谁叫我这么爱装呢。别人冲成绩的时候总有各种各样的爆发交换,大神两三百换一章加更,中神一百换加更,小神五十还有那些同为新人的同仁,十张月票都可以加一更。
与他们相比,老枪羞愧到无地自容,很想封住自己的嘴。
可是不能啊
编辑和我说过,在起点,不拼榜单的书是火不起来的,这是铁律,是谁都绕不过去的坎儿。所以我还得求票,哪怕没有加更,哪怕招人骂,哪怕我的读者基数比榜单上的那些小得多。
求多了脸皮就厚了,撕开脸皮求月票,管它南北与西东。可我真正想说的是,独木不成林,万花开遍才鲜艳,锻仙的读者是少,可也有好几千人,几千的基数,只有区区五六十张月票?
能发动的已经发动了,发动不了的或许永远都发动不了;虎子从盗版转到起点,还捐献五百元人民币作为活动资金,须知这个是没有粉丝值的他自己用的甚至还是一个投不了月票的的初v,五百元,可以买十个高v了。
老枪无能为力,只能请求愿意给我投票的童鞋多投两张,让我站稳那个该死的榜
偷偷告诉您,连我自己都投了三张。
提前告诉大家,等仙侠月的时候,我是要争的,争那个前五名。账已经算过了,前三不用问:莽荒、求魔与魔天,它们怎么排名我不关心,能关心的就是只有四、五两个名次。如果按照这个月看,起码相差五百票!
五百啊!出了十月双倍总盟一口气冲上百万盟,锻仙从来没有哪个月能达到这个总数,更别说追赶这么大的差距。
可我不甘心,还是要争一争,不争什么六到十五,就是要争那个四和五!
本月就是预热了,希望大家给力,希望大家支持,我尽力写给那个月六点存稿,您看着办
说存稿,其实真的很难很难,而且这个月杂事比较多,还得喝中药(真苦啊)。
好吧不矫情了,今天加更一章不算回报,只说给自己打气。
希望您也给我打气!
老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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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小城故事 第七百七十六章 :美丑中见智
三月后,和平号遇到一艘通体由鲜花铺就的船,当然还有船上的那个人:百花仙子。
相比实力远胜自己的血舞王,百花仙子入关后的旅途平安宁静,几乎没有经历过一点能威胁到她的风险。原因在于那条船,百色鲜花均带有让凶兽不喜的气息,嗅到便会远避。
小手段,效果好得让人吃惊。
“真漂亮啊!”
底盘三朵硕大但显精制的荷叶,四周开出数百多娇艳睡莲;三荷共同托着一支高足海棠,含羞草点缀伴以星星点点又毛茸茸的织尾。花王之上,彩衣女子半侧卧芯蕊,凤钗娥眉腮若凝脂,辅以两只秋水含春的眼
“真美啊”
大灰只看了一眼就难以再将目光挪开,重复念叨不知多少次之后回头四望,神情顿时恹恹悲痛,泪流满面。
“真丑啊”
与花船相比,和平号除了一个名字拿得出手,其余皆让人羞愧到死。原本造型就不咋地,二次改造后更另类到连大灰都不忍心描述,也根本描述不来。
撞角改成一个,尖锐且长达数十丈,造型好似马林鱼的鼻子但被涂得五颜六色;奇妙的是乱七八糟的颜色组合到一起,看去竟时隐时现,好像死神的武器那样凶恶隐蔽。原本上圆下方的身材说不上好看,起码显得威武雄壮;现在好了,圆不溜丢的身体更圆。上面布满奇形怪状的鼓包,鼓包周围是一根根长短不一的刺。刺上面是更加细密也更加茂盛的绒毛假如手指粗算绒毛的话。
连甲板都变了样,正当中极其突兀地耸出一块、或者说一坨铁疙瘩,前方探出一根黑黝黝的粗管,顶上竖立着一杆大旗,旗上画着两把血红交叉的镰刀,镰刀下面是一颗凶鲨的头。
旁边写着三个金煌煌的大字:和平号!
那是唯一的亮点,是整条战舰上唯一能够与“美”字沾边的东西;十三郎先生文采风流,一手草书狂放不羁中透出怎么都掩饰不住的斯文气。非但折服了大灰,连曾经有书、画、琴三绝称号的千愁公子都为之赞叹不已。
字写的好,问题是给谁看呢?乱生海漫漫没有边际,万年难见一个活人,更别说什么文学青年。十三先生卖弄才情选错了对象,除了那颗鲨鱼头能够吸引妖兽目光,其余皆成摆设。
就这。十三郎竟还有脸炫耀,见着百花时,第一口便是拿自己的作品显摆。
“怎么样?麻烦仙子帮我想想,还有没有什么好改进的地方,让它更完美一点。”
“还完美?泡妞没戏了,玩完吧你!”大灰羞愧到无地自容。恨不得把脑袋藏到裆下。
“好!好别致的造型!好绚丽的色泽,好漂亮的字!好”
仙子的反应与大灰所想的完全不同,珠唇轻吐一句又一句褒溢之词,赞不绝口。
“真的假的,我咋没看出来?”
大灰心里拔凉拔凉。暗想本神的眼光就这么差,楞把美娇娘看成武大郎不成?
“好有蕴意的名号。好骄傲的风骨,好一条凶猛的船!”
百花仙子每说一句,大灰的头颅便抬高一分,直至昂首挺胸阔步掂蹄,恨不得开口提醒她:这里还有一头好威武的驴。
“十三先生惊才绝艳,百花叹服。”
百花仙子笑意嫣然,水目流转落在血舞王身上,微福说道:“这位前辈可是嫂”
什么叫聪明?这就是。什么叫伶俐?这就是。什么叫会做人?这就是。
虽同一境界,但是人家明显实力更高;那股隐约但足以让百花为之心惊胆跳的威压做不了假,那种冷漠好似能刺破人心的目力做不了假,所以叫前辈。
礼多人不怪嘛,叫声前辈掉不了一块肉,不定什么时候发挥作用,兴许就能救命。同时以为血舞站在船长身侧,周围又没有其他人,明显是十三郎第一个选择汇合的对象,再加上其容颜绝美与眼里透出的野性与骄傲,肯定是嫂子啦!
百花等三人与十三郎相处时间长短不一,其本人是最早的一个,几近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