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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国公主-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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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王武懿宗之妹,封县主,封号忘记了)与她并马骑行时亦需要戴帷帽(则天当皇帝后有一次见外臣也设了帘幕,被臣子说了以后撤去了,不知是皇帝见臣子有设帘的习惯,还是因则天是女人才设,但是臣子因此而不满,说明当时臣子们还是很认她“皇帝”这个身份的),以及公主诸王执事属官对比(我曾经数过,唐六典中诸王府属官包括王府属官和亲事府等等军事方面的僚属为119个,还有亲卫1000,公主只有19个左右的属官,属官品级上也远远不及王府),可以看出当时的男女差距待遇还是很大的。
  另外一个例子是唐代皇室女性的教育。唐代对公主的教育算是历代中很出色的了,太宗的女儿喜欢书法,太宗为她选了侍书专门教导她,但是一则这属于特别有兴趣和天赋才产生的个例,二则对比皇子们必须学习书法、经史等科目来看,对公主们的教育还是很缺位的。
  不过唐代宗室女的政治地位比其他朝代高是肯定的,唐人笔记言必提贵主(未必是指公主),轶事中也多有公主和驸马们提拔学士的故事,醉打金枝中那位公主就曾在驸马宴请文人时设帘帷观看并参与品评,许多其他公主也热衷于干这些,也会在宴会中提拔文人,科举中也可以看见公主们的身影。
  虽然中宗时诸皇女和太平开府是公主政治的巅峰,但是根据笔记记载,宣宗长女长寿公主(?)也曾在武宗朝曾保护过宣宗,可见公主们到了中晚期依旧在宫廷中很有影响力。
  总之,说了这么多,其实想表达的是,女权的发展是一个渐进演变的过程,则天或是太平一个人是无法影响到整个历史进程的,我家的太平没有条件也不会当女皇的,但是她和她的伙伴会以更长远的形式影响后人。
  上面全是上班摸鱼过程中凭记忆手打,史料来源和细节可能有误差,大致理解不变,以上。


第151章 清白
  阿欢真美。
  此刻我更愿意用“美”这个字,而非好看,或是漂亮来形容她。平心而论,单论外貌,她在宫中至多不过是中上,不及她姊姊韦欣远甚,可是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却总是让人觉得她有种特殊的魅力,那是一种比单纯的“漂亮”或是“好看”要更深的、赏心悦目的感觉,像是一块未经打磨的璞玉,未留心时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一旦留意,便会发现她的美来,这美丽是未经发掘的,预示着成百上千种未来可能——而如今,我正在探索其中一种。
  我颤巍巍地揭起了她的裙摆,她本是坐着的,如今改为两手撑在床上,人也半仰着倒向后面,两只赤足离了地,一只的足尖勾在另一条腿的小腿肚上,拇趾微微弯曲。
  我四肢着床爬在她身前,揭开下裳之后,又伸手去探她的绫袴,她今日学乖了,穿着连裆的白绫袴奴,大腿处还踮着两块皮缀,免得骑马磨伤。我颇费了些工夫才将这东西褪到一半,抬头想叫她抬抬腿时,她却两腿交互轻擦,自己便将袴奴褪到脚踝上去了。
  八月中旬,天已生出凉意,她的脸上却薄薄地红着,鼻尖上带着微微的汗,见我看她,身子便越往下倒去,索性躺在了床上,闭着眼,轻轻道:“你快点,万一陛下召见呢。”
  我于此道其实也没那么熟,被她一催,只能辩解道:“这事急不得,急了,怕伤着你。”一面说,一面却也轻手轻脚地爬上去一点,在她身畔略低一点的位置趴好,犹豫片刻,先不忙去亲她的口唇,只在她的肚脐处落下一吻。
  她的腰真细,上面隐隐约约的有三条竖线,肚脐也是竖成一条线的那种,不像我的,是个小洞。我的唇拂过她的腰时,她颤了颤,一手下意识地要来推我,我一手握住她的手,顺势在她手指上亲了一下,又顺着手指亲上去,自手背,至手腕,再到前臂、手肘、上臂,亲到她的肩时她已经又睁开了眼,红着眼看我:“你…要那个就快些,做这些没用的,闹得我痒得很。”
  我的眼也已红了,热得像是要滴血,轻笑着在她锁骨上微微啃了一口,顺着锁骨亲到脖颈,自脖颈处斜抬头亲了她一下,方道:“我只怕以后我不做这些没用的,你还要骂我呢。”
  她的脖颈霎时便红了,低头来看我,我向上小小一挪,自下而上地吻住了她,接着爬上一步,两手捧着她的脸吻她,舌尖在她口中打圈,两手自她细瘦的肩胛而下,渐渐摩到后面,在她唯一有些肉的地方按了一下,按得她气喘起来,方慢慢又自后向前,两手握住了她的指尖。
  她的手已绵软无力地垂在身侧,被我一牵便带起,我将她的手放在我腰后,两手摸摸索索地再去抱她。
  她倒是聪明得紧,马上就知道在我身上动作了,唇齿向下,亦在我脖颈处反复摩挲,看见我肩上的伤,咦了一声,道:“这是怎么了?”
  我笑:“还不是你上回咬的?也不知怎么就消不掉了,洗澡时被她们追问了好几次。”
  她听到这里便不大高兴,手上用力,连嘴也张开,在我肩上又咬了一口,我心里欢喜的很,面上只道:“给你咬坏了。”
  她哼了一声,两手将我紧紧地按在她身上,胯骨相触,彼此的呼吸都陡然急了起来。她绕着我蹭了几下,两腿轻轻起伏,膝盖划过我的腿上,蹭得我眼花心乱,再顾不得温柔缠绵,忙忙地就寻了进去。
  初始时尚生涩,几乎在疏林中迷了路,好在湍湍溪流指引了我,我沿着这水迹越过高高低低的山丘,翻过深深浅浅的沟壑,在兴奋与冷静中徜徉来回,感觉自己的指尖下有一整个宇宙。
  那炽热沉密的小小宇宙终于在外力下爆发了,流星紊动,星云如霰,仿如盘古初开了鸿蒙,女娲初种了情种。
  心满,意足。
  我吐出一口浊气,侧着一倒,滚在了阿欢身侧。手上黏黏腻腻的,不知是药膏,还是什么。
  手背上被砸过的地方早已不疼了,手指倒是酸酸的,有些僵,有些麻,又有些…自我意识般的雀跃。
  手臂也有些酸,带着些许剧烈运动过后才有的颤抖,与阿欢全身的轻微战栗十分匹配。
  我有些得意地侧过身,去看阿欢。
  她已是眼神涣散了,这会儿喘过起来,便渐渐恢复了些许清明,也侧过身,与我面对面躺着,大声使唤我:“给我看看。”
  我愕然问:“什么?”
  她瞪了我一眼,这一眼与其说是嗔怒,倒不如说是娇羞,她两手来捉我的右手,将我的五个指头一个一个展开看了,又去看我的左手,也是五个指头全都看过,连掌心里也仔细看过,越看脸色便越有些不对,最后推开我的手,带着些不安地道:“你…把那东西藏哪去了?”
  我越发不懂她了,抚着她的手臂道:“什么东西?我方才一直在这,你也看着的,能藏什么东西?”
  她半坐起身,在我身畔找了一圈,果然除了散乱的衣服,什么也找不到,她的脸色便渐渐阴了,转头看我,咬着唇唤道:“太平,你确定方才那样做得对么?”
  我笑她:“做得对不对,你自己最知道了,怎么倒来问我?”
  她道:“若是对了,为什么没有…那个?”
  我问:“哪个?”
  她便怒目看我,我被她看了好一会,才明白她在说什么,只觉一股笑意在胸腔间扩散,渐渐的压都压不住,嘴角自然而然地便勾起,露出我的牙来:“我若没猜错,你是在找…血迹?”
  她瞪着我,重重地哼出一声。
  我笑得越厉害了,也坐起身,扯着她的手笑道:“阿欢,许多人的初次都是没有血迹的。”
  她倏然皱紧了眉,不大相信地推开了我的手:“胡说。”
  我见她认真,倒收了笑,又握住她的手道:“阿欢,许多人真的是没有血迹的。我和你说…女人的那东西,有许多形状,许多人的如圆环,内中只有一孔,也有许多人如网,中间有许多孔。每人的孔也不一样,有的人大,有的人小,小的,做那事的时候就要费力些,有的人大,就未必有血迹。还有的人天生就没有那东西,或者是有了却因为这样那样的缘故而弄破了,譬如你爱骑马,便很容易弄破…”
  谢天谢地我前世学的是医,虽然只是短短的两年,基本没学到什么正经知识——就算有也忘得差不多了——但是一些基本常识却记得很清楚,摆出医生的架子和阿欢详细解释了一遍,哄得她将信将疑,看我道:“你从哪里学来这些东西?听得怪怪的。”
  我灵机一动,笑道:“我上回不是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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