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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笙(女尊)-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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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渐渐淡去,随着风声散落尘世。

多么美好的理想,在人生最初的时刻,那些愿望支持着我们走了太多的路,然而,渐行渐远,时光如流水匆匆而过时,那些事,你还能记得多少?

作者有话要说:'霸:。。'今天一共更了五千,请叫我总攻大人=V=

十三章

十三

沈墨的话说完,自己已经先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好了,在下文不成武不就,就是个念想而已。”

沉默片刻,宁小姐两步蹿过来,摸摸光洁的下巴:“好志向。”

景笙却怔了更久,沈墨这是想做女尊世界的花木兰了?

这样的男儿,在现实社会已属少见,在这里,更根本就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奇葩。

“对了,景笙,你是叫景笙吧,方才我听见你在书坊里给那个恶女说科举事宜,很是有趣,不如再多说点给我听听?”

景笙回过神,见宁小姐痞气地一撩袍子坐在地上,一副待听说书的模样。

这副随意自然的样子,让景笙也不再拘束,席地坐到宁小姐身边,笑道:“那些都是虚的,谁家的夫子不会说,字迹工整,注意篇幅和格式,扣题切题,再加上用些典雅词藻,典故引言,莫走什么奇巧拐门,一路稳稳当当写下去,只要不是文采太过不堪,多少都能中第,难就难在你什么都知道却未必能写出来。”

“这倒也是。”

景笙想想又道:“做官也并非一本万利,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文官太多,其实与国无利。”

宁小姐翻了个身,对着景笙:“此话何解?”

景笙翻过皇王朝的历史,这个女尊的世界是从母系氏社会直接演变而来,并不像历史里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这里也有炎帝黄帝、神农蚩尤的传说,不过在性别上变成了女人。

在经历了部落社会和一系列生产力的发展,女子为尊沿着广江逐渐建立了国家体系和封建王朝,又经过了几个王朝的更替才到了如今的皇王朝。

然而历史的巧合,皇王朝的开国皇帝同景笙记忆里宋朝太祖一样是将领出身,前朝国君昏庸无道各地起义不断,这位将军干脆揭竿而起,自立为帝,几经征战,最终登上了九五之尊的宝座,登帝以后她也同样做了一个决定,削弱兵权,增加科举录用名额,重用文官,打压武将。

最初的立场可能是好的,然而一代代传承下来,文官数量急剧攀升,冗兵冗官冗费,繁盛了上百年的王朝在一片文人墨客颓靡的称颂中腐坏不堪……

现今的皇王朝也许还没有到这种地步,但景笙想想,大约也不久了。

景笙尚未开口,沈墨已经也坐下身,轻声叹道:“宁小姐若是家中有人为武将就会知道了……现在尚是太平年间,但若真打起仗来,我军只怕胜少败多……”

宁小姐诧异道:“这又是为什么?”

“宁小姐该知道我朝有武将不得单独出征的规定,每每出征定要文官作陪,而这文官的品衔又大都比武将高,遇上公道些的倒好,怕只怕遇上不讲理瞎指挥的,赢了仗是文官的功劳,一早写了奏章请赏,封赏也多在文官,输了则是武将的过失,借着笔墨文官撇的一干二净……而且我朝素有不杀文官的律条……”

沈墨说得简单,但言语间却带着淡淡的苦涩。

这样明显驳论族制的话从一个古人口中说起来,何其大胆?

景笙蓦然笑了,这个沈公子实在让她欣赏。

宁小姐拍了拍沈墨的肩:“好了好了,别说打仗了,我这可是出来玩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且行且乐,想那么多做什么?”

说着又拍拍景笙,眨眼道:“忘了说,我叫宁岚,帝都纨绔子弟一个,年芳十七,未婚。”

那份愉悦配上宁岚闪着亮光的大眼睛极富感染力。

不知怎么,景笙从腰间摸出那支自己做的笛子,掂量了下,对着宁岚道:“既然琴还没有送来,不如我先吹一曲抛砖引玉如何?”

“好啊,当然好啊!”

宁岚连忙点头,生怕她反悔似的。

傍晚时分,空气里带着清冷的凉意,浮云自天际袅袅而过。

帝都西郊,一片绿草如茵,远远看去犹能望见凤仪亭宛若腾起的檐角,沉在暮色中,山水画似的清逸。

悠然笛声静静飘扬,若有若无,细细聆听,清越的笛声似高还低绵延不绝。

并无绚丽技艺,却如清泉般动人。

白衣女子长身玉立,举笛轻吹,衣袂自肘间滑落,白皙的手臂被如云青丝拂过,微风鼓起,松散飘扬。

不多时,琴声渐起,随之应和。

穿着女装的男子微垂下头,几缕碎发擦过温润的面颊,轮廓柔和,三尺六寸的古琴摆在膝上,古朴雅致的琴身衬得男子指若削葱,修长美丽,就在那一拨一弹之间,曼妙的乐声激昂荡起,融入笛声之中,起承转合,宛如天成。

华服女子坐在地上,手撑着下巴,看着两人,笑靥如花,眉宇间神采飞扬。

如斯景象,如斯气度,言语竟不能形容。

倘若有人此时经过此地,定要感慨,好一首清乐,好一曲风华。

当晚归家,景笙一路轻扬嘴角。

连景清来找麻烦也显得不那么讨厌,兴致颇高之下,景笙取了自制的炭笔坐在院中对着木板绘了素描。

清风皓月,岭儿泡了杯茶坐在景笙下首歪头看画。

寥寥几笔的人影,五官尚且朦胧,意蕴却已出了三分。

画了片刻,景笙丢下炭笔,接过岭儿泡的茶,轻啄一口。

荡漾的月色打在葡萄架上,淡然浮光。

摸了摸笛子,前尘旧事纷至沓来。

素描笛子都是前世学的,却是为别人学的,然而那个人却抛下她抛的毫不犹豫。

也是,他们也许原本就没有什么深情厚谊,在朋友介绍下相识,吃过几顿饭,逛过几次街,牵过手接过吻,彼此心照不宣,就像她顺着父母既定的道路前行一样,无波无澜,然而,倘若不是那场车祸打破了一切,她也许还活在那个不知是谁编制的幻梦里。

梦醒时,他只说一句,其实你也并不爱我,就可以转身离开。

到底是谁薄情,谁冷意?

景笙放下茶杯后仰,突然笑出声。

“岭儿,去厨房偷些酒来,今天很开心,我想喝点酒。”

“喂,小姐,这样不好吧。”

起身,甩袖,景笙笑得狡黠:“你不去那我去。”

说着已经率先走出了秋竹院,

岭儿叹了口气连忙跟在景笙身后。

景府景笙早已摸熟,三两下混到景府的厨房,厨房里只点着一盏油灯,里面有人躺在草席上守夜,呼声阵阵。

顺手在墙角摸了一坛子酒,回了自己的院子。

倒了满满两碗,景笙靠在园中眯起眼,仰头喝了下去。

酒不烈,也不够香醇,但终归是酒。

麻醉了的神经在酒精中昏昏沉沉,一辈子两辈子她都是这个性格,不温不火,仅此而已,久了连她自己都不记得年少的轻狂和放任。

到底忘不掉。

不懂事时打着耳洞背起背包就敢满世界闯的景象,到了最后也不过在父母的哀求下泯然众人,将性子沉淀再沉淀。

她没有那样能容她放肆的家庭,最终只能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岭儿,小姐我这样是不是不大好?别人都如此祈求上进,不论富贵荣华还是从军戍边,唯独我……”

岭儿捧着酒碗,也喝得醉淘淘:“没有……没有,小姐怎样都是最好的!”

景笙拎起酒坛,站直身,大口灌饮。

酒水自唇角溢出,沾湿了素色长衣,洇成蜿蜒的水流痕迹。

重重将酒坛一放,景笙倒退两步,直退入院中。

被酒气熏染微红的脸颊美的剔透,淡色的瞳仁浮起迷蒙的水汽。

景笙扬起袖,翩跹的白衣在空阔的院中纷扬飘舞,瞬间便如腾飞一般,三千发丝漾出惊心动魄的弧度,纯白夹杂墨黑,夜雾蒙蒙,几如谪仙。

那一瞬间,岭儿呆呆的看着景笙。

无端生出了仿佛怎么也抓不住眼前人的感觉,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触之不及。

春日的深夜,更深露重。

岭儿痴痴笑了,是啊,她的小姐也本该是这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霸:。。'最近开始忙了……多担待……

十四章

十四

时日飞快,眨眼细雨飘零,逼近清明。

景笙看着景府里素色的帷幄,才恍然意识到。

清明是大祭,祭拜先人祈求祖先保佑平安,在古人眼中十分重要,也因此一早府里就忙碌起来,人潮攒动,忙前忙后的准备东西。

不过这些事情一贯与她无关。

回到秋竹院,竟发现岭儿也在收拾东西。

“怎么了?”

岭儿边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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