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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后宫男主变成乙女女主-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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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着施挽,微笑的脸上同样没有变化:“无所谓。”

  “?!”

  “在它死之前的一段日子,你都在喂它吧,就算是食物里放了毒,可它不知道不是吗?”

  “就算你不放□□,以生命本身而言,它也活不了多久。”

  “死之前,它对你有感激,说明它自己对这个过程也很满意。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不管是好心办坏事还是坏心办好事,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不管是为了考验人类真心才不断交换身体的许年平,或者是每个轮回都想搞个大新闻的龙冰,亦或是从背后捅刀无数次的施婉,只要有一点点可以归于“好”的地方存在,都可以得到新的机会。

  面对同样的结果,施挽是真的木然了。

  “很高兴你明白了。”小五微笑:“我可以一直一直一直地觉得你没做错,或者其他任何一
个人。”

  “这就是我认为我们之间的对阵根本没意义的原因。”

  “你杀不掉我,我也不会杀你。”

  因为决定相信人性本善,所以就要一直贯彻下去。

  “我杀不掉你吗?”施挽自言自语。

  他的右手放在白大褂上,将扣子一颗一颗地解开,精瘦的上身渐渐露出:“嘻嘻嘻,我原以为所谓‘最强异能者’只是那些人的自以为是,没想到你对自己的评价也这么高呢。”

  “真让我失望。”他重复道。

  +++++++++++++++++++++++++++++++

  “沈诗怡,你会后悔的!你妈妈最讨厌的就是吸血鬼!她只会杀掉你!”

  原来如此。

  从付磊的口中听见了属于母亲的真相,与付磊的初衷相反,沈诗怡的感受并不是懊悔或者是厌恶母亲,而是:原来如此。

  难怪自己会是个如此失败的人。

  原来这些都是基因的玩笑。

  那么接下来对父母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不用感到愧疚。

  因为受他们遗传的自己,也同样是个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者。

  “你觉得你的基因出了什么问题吗?唐颖。”

  唐颖完全无法回答,倒不是说默认了什么,而是根本说不出话来。

  这个情况已经让她没有说话的余暇了,就算张开嘴巴,说出来的肯定也是因为紧张而说出的胡言乱语,这样的话,倒不如不说。

  她和另外两个人走散了。

  这件事说来很奇怪,在大路上也能走散,但是当唐颖从恍惚中回过神,她的身体已经陷入了一片向日葵海洋里,如同梵高的图画一样的向日葵花海。

  她仿佛走入了一张图画中。

  面前除了沈诗怡已经再无他人。






第89章 山与风
这是一场山与风的战斗。

  岩谷的身影淹没入飞沙走石之中,他的双手划出风刃斩出,所经之处地面碎裂,飞出的狂风犹如十级风暴,可以将一堆人吹上天空。

  可齐阵站在暴风和地震中丝毫没有变化,仿佛双脚已经和地面生了根。

  他不避不闪,风刃如刀气划过来,他就一拳将之打飞到偏离轨迹。接着,他踏着崩坏的地面一步步逼近岩谷。

  脚下依旧稳如泰山。

  最初的失态之后,他已经迅速地恢复了冷静,调整了态度。

  关笛曾经说过,齐阵不会改变。

  由于齐阵的朋友只有关笛一个,所以关笛的评价很具有可信度。

  齐阵的为人就像他的能力一样,不动如山。

  岩谷和他关系好的时候,他不会感到开心;岩谷与他刀刃相向,他也不会感到难过。

  他没有背叛的概念,他的态度随着别人对他的态度而发生变化,如果没有人接近他,他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

  既然岩谷和他对峙,那么,不管岩谷是被人控制也好,出自自愿也罢,对于齐阵来说,结果只有一个:打倒岩谷或者被岩谷打倒。

  也正因为如此,他能够把符合自己特点的异能发展到顶峰,哪怕已经年近耄耋,高能的战斗
力让他看上去仍在中年的巅峰期。

  远攻无效,岩谷双腿一蹬,化作一团黑影冲到齐阵眼前,风刃朝着齐阵劈头斩下。

  就在同时,齐阵看也不看,一动就贴着岩谷的身体绕到了他身后,紧握的铁拳冲着对方的脊背狠狠砸去。

  岩谷周身由风形成的保护罩受力更加厚实,与齐阵的拳头硬怼硬碰撞。

  轰!

  远处的龙牧差点因为这股冲击控制不住投射在岩谷脑海里的意识,他猛地抓紧了衣服,沉闷地吐出了一口气:“怪物!”

  原以为齐阵在面临昔日旧友的反目为敌,最起码会在心中产生一丝动摇。

  没想到,居然是自己想多了吗!

  +++++++++++++++++++++++++++++++++++++

  沈诗怡变成吸血鬼后,全镇最受打击的人可能只有关笛。

  “阿阵,诗怡她为什么要选择这条路?”

  关笛的本性就是希望周围的人都可以平安地生活,可以堕落、可以糟糕、可以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必须“平安的”。

  齐阵无所谓地揉着捡来的猫,对他来说,沈诗怡的身份已经从“镇上的一份子”过渡成了“奇风镇的敌人”:“下次见到她打败她就是了。”

  关笛用看外星人的目光盯着他:“你就没想过……把她救回来之类的?”

  “怎么救?”齐阵说:“你该知道,变成吸血鬼的生物不可能‘退化’。”

  看着已经用“生物”两个字形容昔日妹子的齐阵,关笛无可奈何到揪住头发:“所以我说,阿阵你真的是……”

  自那日之后,齐阵的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他依然保持着自己的步调不紧不慢地生活着,哪怕关笛和明梦柯一起离开了奇风镇。

  一年后,齐阵接到了关笛传来的“红色炸弹”。

  关笛会和明梦柯结婚,虽然齐阵隐隐有这种感觉,但从来没有太放在心上,接到请帖后,他也只是把牙刷塞进了口袋里,就来到了关笛发来的地址处。

  “你好歹换件衣服。”这是关笛见到齐阵后,说的第一句话,为了表达自己的无力,他甚至捏着鼻梁。

  没错,哪怕是最好朋友的婚礼,齐阵依然穿着日常服,甚至连裤脚还有些泥,不知道是不是昨晚战斗过根本没有换下来的。

  好在关笛早就有准备,对齐阵的德行他心知肚明。

  尽管如此,关笛低估了齐阵的成长期,西装穿在齐阵的身上怎么看都紧,宽大的肩膀处似乎随时会爆开,临时订做明显赶不及,所以关笛一整个婚礼都进行得心惊肉跳,生怕齐阵一个大动作让这套高级西装玩完。

  事实证明关笛的钞票没白出,西装质量很能经得起考验。

  “别担心,如果齐阵在婚礼上暴衫的话,那些荷尔蒙过剩的姑娘们就不会再注意到你了。”明梦柯笑着说:“这样我又少了许多情敌。”

  “哪里来的情敌,我都是快做父亲的人了。”关笛无奈地说。

  这时候,齐阵才注意到明梦柯微微隆起的小腹。

  原来这两个人是奉子成婚。

  “你该不会以为是我胖了吧?”明梦柯似真似假地开着玩笑。

  “我从来没注意过。”齐阵实话实说。

  这回轮到关笛笑了。

  几十年后,回忆起那场婚礼的情景,齐阵才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没有注意到很多东西,比如明梦柯时时都在笑,眼底却有些阴霾,比如没有挽留、在婚礼结束后立刻婉送他的关笛,比如所有的客人——数量不算多——都是匆匆来匆匆走。

  +++++++++++++++++++++++++++++++++++++++

  “今天中午的饭是你做的吗?”

  “是啊,怎么了?”

  “难怪这么好吃,肯定不是和你爸学的。”

  “你嫌弃他做的饭?嫌弃还天天来?”

  “没办法,谁让这里的人比吃饭更有吸引力,不管喂我什么,我都要来。”

  “喂你敌敌畏呢?”

  “拼了,权当洗胃。”

  “……你可趁早别来了,我爸说我们这个月的伙食费因为你都涨了。”

  “你爸是为了自我保护才这么说的,我也很委屈啊。”

  “自我保护?”

  “是啊,我想买菜做饭,你爸不让,肯定是怕吃我做的饭吃上瘾。”

  “你会做饭?”

  “那是,相当于国宴。”

  “吹牛吧?”

  “吹牛是小狗,一般人我不说,怕他们知道了,天天让我当厨师。”

  “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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