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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4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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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任何借口,没有任何理由,只是简单的说了七个字。
  胜利者的风范固然值得称道,但作为败者,在失败面前理性面对,静心而待,这份气度更显难得。
  尤其是莫斯雷马萨这样在西方鼎鼎大名的人物,能够做到这点,委实不易。
  全场这时才爆起震耳欲聋的采声。
  即为裴旻,也为莫斯雷马萨。
  “你一开始就知道我在诱敌?”莫斯雷马萨在察觉自己体力不知之后,故意露出不敌之势,为得就是完成最后一击,力求反败为胜。
  裴旻摇了摇头,实话实说道:“不知道,不过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何况对手同样是头狮子?你的实力,只要给你一点可乘之机,都有让你翻盘的机会。明知如此,又岂会给你半点机会?”
  “有道理!”莫斯雷马萨认真的点了点头道:“这话我记下了!有机会我们再比过,跟你决斗,我学到了很多。我莫斯雷马萨不会输给同一个人两次……”
  裴旻眯眼笑道:“乐意之至,不过,下一次你只怕输得更快!”
  莫斯雷马萨一脸不信,却也不做口舌之争,对李隆基行了一个西方的敬礼。
  裴旻也对李隆基作揖。
  李隆基见裴旻不负众望,脸上笑开了花道:“两位斗智斗勇,你们的决斗精彩纷呈,令人大开眼界,为今日宴会增添了不少色彩。金银之物,朕知你们未必稀罕。这样吧,雷马萨公爵,你的剑给裴国公砍坏了,朕送你一把宝剑,希望你喜欢!”
  莫斯雷马萨想着裴旻的那把开疆剑,喜不胜喜的笑纳了。
  裴旻见状暗笑,秦皇剑就此一把,难道他还以为李隆基会送给他与秦皇剑质量相等的神兵?
  “裴卿的剑术再度让朕大开眼界,你的剑法堪称天下一绝。这古有书圣王羲之、酒圣杜康、医圣张仲景,而今朕觉得裴卿当得上这剑圣的称号!”
  裴旻眨巴了一下眼睛,在他的记忆里唐朝文宗皇帝之时,曾向全国发出了一道罕见的诏书,御封李白的诗、张旭的书、裴旻的剑为大唐“三绝”。
  现在他先一步给李隆基封为一绝了?
  剑圣裴旻!
  剑圣的称号是这么来的?
  裴旻满心讶然。
  李隆基续道:“朕也送你一幅画,以是嘉奖。至于什么画,卖个关子,过几日,卿自会知晓。”
  “难道是吴道子的那幅鸿门剑会?”裴旻心怀几分期待。
  莫斯雷马萨、裴旻各自满意的回到了位子上。
  在公孙幽的身侧坐下,裴旻轻声对公孙幽道:“这西方的剑术大有可取之处,不说谁高谁低,要是能够融入剑法,可是大妙!”
  公孙幽也是行家,颔首道:“确实如此,我们重于招式,而他们重于技巧,对于剑的研究理解,确实在我们之上,值得学习一二。”
  裴旻又看了莫斯雷马萨一眼,说道:“是个好对手!”
  公孙幽莞尔笑道:“只是今日之后,他就不是你对手了。”
  裴旻微微一笑道:“确实如此!”语气中,充满了自信。
  今日一战,莫斯雷马萨会的,他已经学的八九不离十,而他会的,莫斯雷马萨又能够参透多少?
  公孙幽深知裴旻剑道天赋的可怕,道:“如此下去,这天下,又有谁会是公子的对手?”
  “有啊!”裴旻认真的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第三十章 叫做西方项羽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裴旻似笑非笑的看着公孙幽,她这话说的出自肺腑,绝无半点虚话。
  公孙曦的剑术天赋惊人,裴旻却知道公孙幽的天赋更在其妹之上。
  这位如今的公孙大娘,平时不显山,不露水,谁也不知她的剑术到底精进到什么地步。
  至少裴旻肉眼看不出来,尤其是今日见公孙幽的剑舞。她双剑合契,一条彩带竟然能卷的双剑飞舞,这对于力量的控制显然到了如火纯情的地步。这一点即便是他,不掌握个中诀窍,亦绝难做到。
  这份功力,委实让裴旻讶异。
  公孙幽让裴旻的眼神瞧得有些不好意思,含蓄道:“裴公子说笑,幽如何是公子的对手。”
  裴旻了解公孙幽,遂道:“你是本性温婉,不喜与人争,不计较输赢而已。只怕平时你跟曦姑娘切磋也是败多胜少,但我知道真要比个输赢,曦姑娘不可能是你的对手。”
  公孙幽默然不言,算是默认了。
  他也不跟公孙幽争论这个,给她斟满了酒,邀她一起看戏。
  接下来的表演是百戏中的杂技,能进入这种宴会上的百戏,自然是真正的好手。
  寻常杂技上刀山,胸口碎大石以是精彩纷呈的表演了。
  但是这里的杂技,更要进一步,在刀山上翻滚跳舞,撑在地上以脊背碎大石,花样繁多,令人大呼过瘾。
  公孙幽本就是这一行的,更是努力的吸取这经验,看看能不能用于青羽楼。
  裴旻在一旁与她低声说这话:“这些人都不是正统的戏子,都是练过真功夫的好人物。排打硬功都练得如火纯情的,没有什么学的价值。”
  公孙幽也发现了,默默的点了点头。
  他们两人的交头接耳,可羡煞了周边的一众人。
  在这国宴之上,人人拘谨,个个都是单人单坐,唯有他裴旻一人有佳人在侧,实是羡煞旁人。
  过了两个有趣的节目,大唐的表演到了一段落。
  接下来是各族表演的时候。
  为了庆贺大唐的新年,各族都准备了属于自己的节目,为大唐庆贺。
  这种庆贺的方式,算得上是习俗。昔年大唐万邦来朝的时候,也有草原民族为天可汗李世民献舞。
  只是那个时候的唐朝无敌于天下,他族使臣对于大唐恭敬之致,不敢放肆,老老实实的载歌载舞。
  今日却未必。
  最先安排出场的正是国力最为强盛的阿拉伯帝国的表演。
  莫斯雷马萨代表着阿拉伯帝国,先对着李隆基施了一礼,道:“伟大的唐皇陛下,在下听说你们华夏有一个叫做项羽的人,能够举起千斤巨鼎?不知是也不是?”
  李隆基颔首道:“西楚霸王项羽,却有此能!力如霸王着,堪称古今无双!”
  莫斯雷马萨道:“我阿拉伯勇者无数,能人遍地,力大无穷者,遍地都是。我随行一人,便有千斤之力,只怕你们的项羽未必比得上。”说着,他拍了两下手掌。
  一人从殿外走了进来,他一出现,登时引起了一阵惊呼,人人都瞪圆了眼睛。
  李隆基亦是一脸的震撼。
  裴旻看着殿外铁塔似地身影,也有一种目眩的感觉。
  对方是一个西方巨汉,还是一个黑人,黑的就如抹了墨汁一样。
  现在还是冬季,气候严寒,但是他身上只是披着一件虎皮大衣,露着又黑又粗的两个膀子,全身上下肌肉凸起,纵然在全身放松的情况下,依旧可以看见那如同猩猩一般的肌肉。
  光光的脑袋,颈部几乎和脑袋一样粗。与一般的肌肉猛男不同,这个家伙身上的每一块肌肉像是千锤百炼的精钢一样,线条清晰得仿佛是人工刀刻修葺过的。他前臂好像爬满了老藤,苍虬有力,双腿粗壮得如钢柱。
  在裴旻的记忆中,与大唐这几年见过最高最壮的人莫过于陌刀将李嗣业,他七尺身高,壮硕的身形,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就跟后世的健美先生的肌肉一样。如他这样的人,即便在二十一世纪都不多见。
  但是从殿外走进来的这黑人壮汉却刷新了他的三观,他的身型应该比李嗣业要矮上一丢丢,但是他身上的肌肉强健的可怕,就跟后世里打了可怕激素刺激生长的肌肉一样,比李嗣业由要强壮一个档次。
  裴旻看了看自己的大腿,发现对方的手臂比他的大腿还要粗,整个人就如大猩猩一般。
  他是全身没毛,要是在贴上黑毛,真的就是一头猩猩。
  唐朝已经走向世界,早已知道当世有黑人的存在。黑人在大唐还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叫做昆仑奴。这个时候还流传着一句行话,叫做“昆仑奴,新罗婢”。新罗的婢女等同于今天的菲佣,受过专业训练,乖巧能干。而昆仑奴个个体壮如牛,性情温良,踏实耿直,贵族豪门都抢着要。
  但是就算他们见多识广,看着面前这个如同猩猩一样的可怕“怪物”,依旧不免心里打鼓。
  裴旻目光落在对方外露的手臂上,两条手臂横七竖八的交错着各种刀伤剑痕,还有箭孔,一眼望去,这外露的两膀子上足足有三十余道疤痕,可怖之极,心底明白这个巨汉可不是什么演员,而是战场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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