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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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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就那么一个玉米,所以每个菜里的玉米份量不多。
  但做好后端上来,却份外的好看。
  乡下人也没有豪门大户那么多规矩,李逍直接在厅里摆了一桌,妻子婉娘和妹妹李贞也一样上桌吃饭,赵先生、杨夫子两个也被叫来一起吃。
  他们对于今天的菜式也很意外,这一粒粒金黄的是啥啊?
  “这是玉米,一道海外传回的新作物,成熟了可做主粮,鲜嫩时可做菜,今天弄了一个新鲜的,做了几道菜,大家尝尝鲜。”
  狄仁杰做在那里,看着这一道道玉米做成的菜,心里有点复杂,最后还是伸出了筷子。
  先夹了一筷子松仁玉米,他没夹松仁,特意夹的玉米粒。
  轻轻的咀嚼,能够感觉到玉米粒确实非常的新鲜水嫩,还带着一股甜味,很美味。
  出人意料的好吃。
  而这玉米与松仁的搭配,也似乎并不是随意乱搭,玉米的鲜甜,配下松仁的香脆,出人意料的合搭,组合出一种极佳的味觉。
  婉娘她们并不知道这玉米是一种相当宝贵的新作物,还以为只是如黄瓜、茄子一样从西域传来的普通作物而已。
  伸筷子夹起来也很轻松,吃起来很愉快。
  一个个吃了都大声说好。
  “这玉米味道很好啊,鲜甜可口,以后咱们家要多种一点。”
  ‘嗯,嫂子,我觉得这玉米炖排骨特别好吃,尤其是这加了玉米后的汤,味道更鲜美了呢,不再油腻了。”
  赵大夫也惊叹着道,“这玉米直接蒸熟,什么也没添加,可味道一样的清甜呢。吃起来还糯糯的,好吃。”
  狄仁杰觉得自己越来越相信李逍关于玉米的话了,但是他又奇怪,为何李逍的家人们,也一样是第一次听说玉米的事情呢。
  而且李逍说过段时间会有玉米种子,那他的玉米种子又是哪来的?
  极大的可能,李逍手里肯定有玉米树,也许是他之前从胡商那里得到的种子,然后自己栽培,这个玉米只是摘的第一个。
  这究竟只是一种菜,还是真的能当粮食呢?
  当他也吃了一小块蒸玉米后,狄仁杰心里已经相信玉米确实是能当主食的。蒸的玉米比起炒的或炖的,明显要糯一些,也更粉一些。如果这玉米长的更熟一些,按李逍所说的晒干后,再碾磨后,就能磨成玉米粉,到时就跟糜子粉、面粉或米粉一样,能够做成各种食物,也易保存。
  一种主食,需要几个关键的条件,一是得易生长,还得可能大面积种植。再一个就是得有产量,然后能长期保存,当然最重要的是能吃,有营养。
  而现在看来,这玉米似乎已经都具备了这些条件。
  他心头火热起来。
  产量高、还耐旱,南北适宜,易储存,口感好,有营养,这样的新作物,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啊。
  可惜了这个玉米啊,狄仁杰每吃一口,就觉得自己在吃金嚼玉。
  一颗玉米粒若是播种下去,那就能长成一棵苗啊,能结出更多的玉米棒,收获更多的玉米粒啊。
  “哥,这玉米现在种还来的及不?”李贞问。
  现在已经是三月中了,玉米这个时种有点晚。但要种也行,一般情况下,玉米可以春种也可以夏种,所谓春种夏收,夏种秋收。种玉米基本上是种一季,但可以早种或晚种。
  “来的及,不过现在种子还没好,还要再过些天。”
  “那等有了种子多种点。”李贞道,她念念想着玉米做的菜好吃。
  狄仁杰忍不住道,“三郎,如此宝物,当献先朝廷啊。”


第164章 献宝
  李逍把吃干净剩下的玉米棒子丢到地上,早已经在桌下等候的小黑马上一口咬进嘴里,狼吞虎咽起来。
  这只黑狗以前是只无主的小野狗,李逍经常给它丢个骨头扔块饼子,慢慢的这狗也就不再那么凶悍,在李逍的食物下,这只狗最终被收服,整天跟在李逍屁股后面,成了李家的开门狗。
  如今这狗每天能吃饱,隔三差五的还能嚼几个骨头补补钙,长的倒是油光水滑,不再如过去那样瘦骨嶙峋。不过几个月大的土狗,居然也有小三十斤,人立而起,能搭到李逍肩膀上来。
  这狗倒也不挑剔,玉米棒子入嘴,狠咬猛嚼,一下子就嚼成几大块,然后吞咽下去。
  “慢点,傻狗,没人跟你抢。”
  小黑似乎对李逍叫它傻狗有些不满,呜呜了几句,然后低头继续啃它的玉米棒子去了。
  “狗居然还吃这棒子呢!”李贞新奇道。
  李逍解释,“这棒子挺嫩,又跟排骨炖过,里面浸了肉味,狗当然喜欢吃。这棒子其实也还可以喂牲口的,当饲料吃也行。”
  “哇,那这玉米岂不全身是宝?”
  “那可不是,玉米杆子嫩的时候,可以做牲口饲料,老了可以烧火。这棒子也一样,既可以喂牲口,也能当柴烧。”
  狄仁杰忍不住道,“那如此宝物,更应当献给朝廷啊。”
  李逍嘿嘿两声。
  “狄兄啊,之前我跟你说这玉米是个宝物的时候,只怕你心里其实也未必相信吧,甚至就算是现在,你心里也未必就有几分真信。有些东西啊,别人没有亲眼看到之前,我们说的越多,别人只会越加不信的。倒不急于那一时,等到他们能亲自看到的时候,也不迟啊。”
  玉米这样的宝物,李逍当然没想着只藏在自己的神秘空间之中。这个时代,耕地产量极低,而且天灾也多,粮食安全常常得不到保障。有无数的人,还经常吃不饱饭。
  若有玉米推广,可以说能够让大唐许多百姓吃饱饭,这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只不过就如他刚才所说的一样,光凭他空口中白牙几句话,谁信呢?
  他现在跟朝廷献宝,朝廷说不定还要定他个狂妄欺君之罪,何必呢。
  “三郎,话不是如此说的,大家不信,你就让大家信啊。你把种子献给朝廷,然后告诉朝廷怎么种,到时百天一过,玉米收获,到时事实如何不就都清楚了吗?”
  “现在我可没种子,所以我也不急那一时。”
  李逍想的还是等空间里的玉米熟了,自己先种。
  说一千道一万,都不如等他家地里的玉米熟了后收获摆在那里,只要到时大家能够亲眼看到这玉米的产量,这玉米可食用,到时大家才会真相信这是宝。
  狄仁杰现在反而更相信李逍的玉米是真的宝物了。
  “如果等到那时,岂不是要错过一季的好时成?尤其是今年大旱,如果种上玉米,既能抗旱又能增产,岂不是极大的好事?玉米若能大量种植,这得减少多大的灾情损失啊!又得让多少百姓填饱肚子啊。”
  李逍只是笑笑。
  想法是好,但还是那句话,谁会相信呢。
  李逍拿几根玉米献给朝廷,然后说这玉米如何如何神奇,一亩能增产两三倍,既抗旱又好种,还好吃有营养?
  朝廷信吗?
  让朝廷大面积种植,怎么可能?
  就算朝廷相信,也肯定得先试种之后,试收成,试食用等等,然后才会决定吧。
  要是李逍是骗子,那朝廷大量种植玉米,到时没收成,岂不成了害民?
  再说了,李逍空间里就那么一棵玉米苗,虽然神奇的结了八根棒子,但现在只剩下七根棒子。
  七根棒子全成熟后,也收获不了玉米种子。
  一根棒子顶多能收获六百来粒玉米,而据他所知的,一般干玉米粒百粒也就二三十来克,一个玉米棒也不到二百克的玉米种子。
  七个棒子,也就一千四五百克。大唐一斤十六两,一两约四十克左右,总共也就两斤三两左右,这么点种子,还不够种一亩地的。
  一般一亩地起码也得种个三斤玉米种下去。
  所以说,就算今年大旱,朝廷肯冒险直接大面积种玉米,也是不现实的。
  还不如他自己先种一季,等收获了,大家自然也就都能看到了,那时眼见为实,朝廷要种,也有了种子。
  一顿饭吃完,狄仁杰匆匆忙忙的跑回了长安。
  他也顾不得再管阎立本交待的打探乡约堂之类的任务了,他现在满脑子里都是玉米,玉米。
  天赐神物啊,不能这样耽误了。
  出了李庄,先到了蓝溪,到驿站先牵回自己的马,他骑上马就快马加鞭往回跑。
  一口气进了长安城,连口气都来不及喘息一下,也顾不得身上的尘土,马上就跑去见阎立本。
  甚至连通传都来不及了。
  “怀远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狄仁杰从怀里取出一个手绢,小心翼翼展开。
  “阎长史,我得到了一个天赐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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