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大汉转过头,看到小环站在门口,急忙走了过来,问道:“小环,你咋过来了,是不是小姐那边有什么事情?”
“不是的。”小环笑了笑,顺手把手里的食盒送了过去,说道:“这是姑爷让我送过来的。”
“这是啥东西?”
大汉有些疑惑的揭开食盒的盖子,霎时间,一股浓郁的香味飘了出来。
一旁的熊孩子闻到这股味道,猛地吸了吸鼻子,嘴角流下了一丝口水,肚子又咕咕咕的叫了起来。
那大汉愣了一下之后,立刻说道:“使不得,使不得,小环你快点把这些拿回去……”
食物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永远是最重要的,因为只有生存下去,才有资格去谈别的东西。
大汉家里平时吃的东西也不过是麸皮里面掺几粒米,外加一点野菜,就能度过整个冬天,而这食盒之中,有菜有肉,仅仅是香味就能让他流口水,这对于大汉来说,已经是极为贵重的东西了。
小环没有去接食盒,笑着说道:“方大叔,你就收下吧,反正我们也吃不完,姑爷还等着我回家吃饭呢,方大叔再见!”
“小环,小环……”
大汉喊了几声,见小环的身影渐行渐远,只能无奈的笑了笑,转过头时,看到自家孩子正站在那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的他手里的食盒,不停的吞咽口水。
“咕咚。”似乎是再也忍受不了美食的诱惑,大汉自己也不由的吞咽了一口口水。
旁边的熊孩子想笑却不敢笑,脸色憋得通红。
“兔崽子……”大汉在熊孩子屁股上轻轻踹了一脚,嘴里骂了一句,将那食盒递给了身后的妇人,说道:“别一次吃光了,省下来一点,明天再吃。”
就在方姓大汉一家围在桌前,面对着从未吃过的美食,快要将舌头都吞下去的时候,李易也坐在饭桌前,对面有两道目光疑惑的看着他。
“今天可是什么重要的日子?”许久之后,还是柳如仪先开口问道。
“不是。”李易摇了摇头说道。
“既不是重要的日子,为何饭菜如此丰盛?”柳如仪眼中疑惑之色更深。
“因为……任性?”
李易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不就是多炒了两个菜吗,还非得自己说出一个理由,给熊孩子上课上累了做顿好的犒劳一下自己不行吗?
这个理由好像还真的没有多少说服力,因为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给熊孩子上过课了。
在心里面叹了一口气,看来必须快点提高一下家里的生活水平,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块肉的日子,他实在是不能忍受啊!
夹了一块锦鸡肉,尝了一口之后,不由的点了点头,心中满意至极。
不愧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味道根本就不是吴氏家养的那些母鸡能比的。
柳如意撇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毕竟现在每天吃的饭菜,和之前简直是天壤之别,相较而言,对于这些食物的来源,她就不那么的关心了。
至于吴氏家里又丢了几只鸡,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面前的这两道菜以前从来没有吃过,闻起来味道还不错……很快的,柳如意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别处。
“对了,家里快要没有粮食了。”吃完饭,照例是小环收拾残局,柳如仪走出去的时候,李易顺口说了一句。
门口的脚步声顿了顿,很快便有声音传来:“如意明天会下山一趟,我会让她买些粮食回来的。”
“下山?”
李易闻言,眼睛猛地一亮。
绿柳山所处的位置,属于景国庆安府,下山之后,沿着官道走上个把时辰,便是府城所在。
李易在这山上也待了不短的时间了,钱袋里面虽然有百来文铜钱,但在山上根本花不出去,他早就想见识一下山下的繁华世界,感受一下古时候奢华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
第二十八章 下山采购
安庆府,地处景国西南,曾作为景国陪都,府城极为繁华,是景国除了景都之外的第二大都城。
此时,在通往安庆府城西南城门的一条官道上,几匹毛色发亮,体型健硕的骏马飞奔而来,身穿白色劲装的女子一拉缰绳,马儿吃痛发出一声长嘶,高高的扬起马蹄,在距离城门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停了下来。
“吁!”
几道声音相继传来,数位身材壮硕的汉子熟练的翻身下马,马蹄纷乱的踩在地上,激起了一片尘土。
“姑爷,府城到了!”方姓大汉抓着李易的胳膊,从马上跳了下来。
李易抬头望着数丈高的城墙,两侧绵延望不到尽头,不由的觉得两腿发软,眼前一片眩晕。
“呕!”
扶着护城河边上的一棵柳树吐了好一会儿,这种极度不适的感觉才稍稍的消退了一些。
他当然不是因为看到十几米的高的城墙就生出一种高山仰止的敬佩之情,用这种行为来表示一下心中的震撼。
对于一个从来没有骑过马的人,被强行按在马上颠簸十余里的山路,此刻还能站在这里,已经说明李易的身体素质很好了。
第一次的府城之行并没有李易想象的那么完美,未进城门,他整个人就有了虚脱的感觉。
“姑爷,你这身体太虚,要好好练练才行!”方姓大汉看着李易难受的样子,忍不住说道。
才骑了这么一会儿的马就吐成这样,这个新姑爷什么都好,就是身体太弱,有点不像是个男人……
李易狠狠的瞪了大汉一眼,也懒得和他说话,转过头,第一次的用一种相对正式的目光,看着这座繁华的城市。
城门中进出的行人络绎不绝,货物车马夹杂其中,看起拥挤,却又井然有序,视线向城门里面望去,更是人头攒动,两旁的街道上摆满了各种小摊,在城门外面都能听到摊贩的吆喝之声,李易随柳如意等人牵着马走进城门,终于切身的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繁华。
脚下的街道全是由一块块方正的青石铺就,街道两边的建筑屋檐卷起,雕栏画凤,古意盎然,古装打扮的路人从身旁走过,让李易再一次的体会到,他现在所处的,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方姓大汉牵着的马当然不是柳叶寨的财产,景国本来就十分缺马,很大程度上要靠从其他国家进口才能满足正常需要,市面上一匹马的价格在七八十两银子左右,这个时候的一两银子大概相当于一千枚铜钱,李易大致估算了一下这个时代的物价,一枚铜钱大抵相当于后世的五角钱,这样算起来,一匹马换算成人民币,应该是——反正要好多好多钱。
如果柳叶寨家家都有一匹马的话,那平时也不用吃糠咽菜了,平均生活水平绝对在小康以上,大踏步迈入中产阶级。
这样正好应了一句古话,骑着俊马的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养马的!
没错,养马就是包括方姓大汉在内,柳叶寨一部分人的副业。
这些人的父辈大都是山贼出身,有着纯正的山贼血统,不会养马的山贼的不是一个好山贼,也幸好他们都继承了父辈这些优秀的基因,虽然看起来都是一个个的糙汉子,但马术却非常人能比,用这个技能平时赚点外快,也能贴补贴补家用。
不过,自古以来,出卖苦力的,大部分都只能混一个温饱,封建社会的剥削更加的严重,他们所拿到的工钱,也只是能保证一家老小不至于饿死而已。
每个月方姓大汉等人都会带着这些马下山接受一次检查,顺便领他们上个月的工钱。
来的路上李易问过他,养马每月的工钱是100文,工钱实在是低的可怜,也就买上几斤米而已,而每年大概只有四个月的时间养马,这几百文钱,他们要撑整整一年。
约好了回去的时候相聚的地方,方姓大汉等人牵着马走了,李易一转眼的功夫,柳如意也消失不见了,原地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这让李易心里面大惑不解,他们就不怕自己趁机跑了?
想到那个要抓住自己的神经病老头子,以前的家是回不去了,再掂了掂钱袋,李易忽然觉得待在柳叶寨也挺好的……
花上四文钱在街上买了两个包子,咬了一口,皮薄馅多,两个包子吃完,腹中的饥饿感顿时荡然无存。
李易心中不由感叹,以前在外面买的包子,咬一口都看不到馅,那些眼睛里只有钱的家伙,恨不得把馒头当包子卖,相比而言,还是古时候的人实诚……
一百二十八文钱已经花掉了四文,原本李易还想靠着这点钱好好潇洒一把,可现实是残酷的,在街上逛了一圈之后,李易发现自己似乎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