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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喜事:夫君,来耕田-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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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李海棠有身孕,不敢大开吃戒。
  刚秋收,村里人不缺吃食,没人捉黄鳝打牙祭,片刻工夫,萧陵川也抓了十几条。
  约莫有半个时辰,一行人收获丰富。
  除去黄鳝,季秋那边还抓了不少的河蟹。
  “走吧,等咱们进山,天色都暗下来了。”
  李海棠催促,野人夫君大采买,东西多,得全部背在背篓中。
  山路崎岖的地段,萧陵川抱着李海棠而季秋拉着蓝衣,往深山走,很轻易地看到山鸡和野兔。
  “秋兔腊鸭春野鸡。”
  季秋念叨,原来他们村里有一个老猎户,极其讲究。
  秋天的野兔子最肥,腊月的野鸡最润,春天的野鸡非常嫩。老猎户自己编个顺口溜,既会打猎,也会吃。
  “咱们打两只兔子,做个下酒菜。”
  季秋说完,问李海棠,“嫂子,你不能吃兔子吧?”
  记得村里似乎有这个说法,一般上门探看有身孕的妇人,都不送兔子,就怕兔子肉吃多了,生出个三瓣嘴。
  “我能吃。”
  这些没科学依据,完全属于封建迷信,李海棠不予理会。
  提起兔子,她又想起一道吃食,冷吃兔,麻辣重口味,她最喜欢。
  山里还有野苹果,味道酸,季秋咬一口后,果断抛弃。
  “这也太酸了,吃着倒牙。”
  季秋见自家娘子好奇的神色,无奈摘下一个,递给她。
  蓝衣小口小口咬着,看起来还挺喜欢吃,让季秋的嘴角抽搐不已。
  “野苹果加冰糖煮水,就能做一锅酸酸甜甜的水果罐头。”
  尤其是在吃了油腻之物后,再吃水果罐头,清清爽爽。
  “用蜂蜜滋味更好吧?”
  萧陵川盯着远处,大树上挂着几个蜂窝。
  貌似蜜蜂都出去采蜜了,他施展轻功,快速地在蜂巢里倒出蜂蜜。想起蜜蜂也不容易,他好心地留下三成。
  “快跑,一会儿蜜蜂该回来了。”
  前面不远处,在树的缝隙间,露出瓦片,那是夫妻俩山里的小院。
  蓝衣第一次进山,对一切都很陌生。她在院里前后转转,又在门口的平台坐了一会儿。
  “黄鳝就养在木盆里,吐吐泥再说,今晚咱们加一道冷吃兔。”
  红烧肉,冷吃兔,小白菜炒菌菇,拍个黄瓜,酸辣萝卜条,外加一道水果罐头。
  荤素搭配刚刚好,有清淡的,也有麻辣口。
  季秋搓搓手,跑到门口帮忙杀兔子,肉还是吃新鲜的好。
  李海棠带着蓝衣去厢房,里面的被褥都是新的,而且收拾过。
  夫妻俩不住厢房,但是每日几乎都要打扫一遍。
  靠窗户盘着火炕,而在套间,还有床榻,上面挂着茜草纱帐。
  厢房内的摆设清幽,多半是温馨的暖色,蓝衣摸着花瓶不撒手。
  “海棠。”
  蓝衣突然开口叫一声,可把李海棠吓得够呛。
  “蓝衣,你记得人了?”
  李海棠张大嘴巴,就要喊杀兔子的季秋。
  之前蓝衣只认得季秋,是因一直和她有接触,才不那么排斥。
  “我也说不好。”
  蓝衣皱眉,这段时间,她能感觉到自己神智不清明。
  前两日,她有片刻的清醒,想要和季秋说什么,人又糊涂了。如此反反复复,她也不晓得怎么回事,有些是下意识的。
  “有些,我根本就没记忆。”
  蓝衣不能保证自己什么时候又糊涂了,只能拜托李海棠,先不要说出去。
  其实她很怕,怕季秋得知自己清醒,欣喜若狂,而后又大失所望。
  “好。”
  李海棠理解,这也是女子的小心机。相信蓝衣有自己的考量,不会隐瞒太久。
  “小姐总说,你过得才是最好的日子。”
  蓝衣扭头看了一圈,很是羡慕,无论是她还是张如意,在亲事上都有缺憾。
  季秋心里永远有另一个人,他的青梅竹马徐小妹,蓝衣可以设身处地为季秋着想,心里难免酸溜溜的,可能是女子的占有欲作祟。
  卢元卿是个倔驴一样的书生,和张如意门不当,户不对,总闹小矛盾。
  蓝衣以为,成亲以后的日子就是这样的。
  李海棠不同,蓝衣从没见过她和萧陵川吵架,红过脸都是没有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亲事上圆满,亲情上却有缺憾。”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李海棠嫁了个好夫君,但是她身后拖后腿的豺狼虎豹,从来就没少过!
  娘是亲娘,亲爹另有人在,这放在现代,也是复杂家庭。
  珍惜自己得到的,容易满足的人才会幸福。
  “蓝衣,你感觉咋样?”
  李海棠问得小心翼翼,不敢提她曾经的经历。
  “还好,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在梦里,蓝衣又把在地下窑馆经历的血腥再次过一遍,而她不是在被关在屋子里,而是以旁观者的角度,现场亲历女子受辱。
  那一鞭子一鞭子,打在被掳来女子的后背上,顿时皮开肉绽,而抽人的死肥猪,露出满足而得意的表情。这次的梦有些长,蓝衣仿佛看到许老大口中的幕后之人,她努力睁开眼,想看清楚那人的脸,然后,她就清醒了。


第317章 隐情
  蓝衣面色带着一抹痛苦,这段日子,她在反复经历这个过程,承受一次又一次的折磨。
  但是,次数多了,也不是没一点好处,她清醒的时间越来越长,被磨练出心智。
  “海棠,你知道我杀过人。”
  蓝衣定定神,她在船上杀了楚霸天,用簪子刺入他的咽喉处,热血飞溅,喷到她的面颊上,她舔了舔,有一种腥甜的味道。
  当时,她惊慌失措,却不是恐惧,而是忧愁杀人之后,如何收场。
  杀了一个渣滓,蓝衣有一种为民除害的快感,她只知道,这种人应该死。如果楚霸天那独眼龙不死,死的就是被坏了名节的小女子。
  关于血腥和死亡,蓝衣见得多,没有众人想象那般胆小。
  “以前在京都,高门大宅,里面的腌臜事太多,经常有丫鬟爬床不成或者犯错被打死,让人卷着草席子,丢到乱坟岗子。”
  人命如草芥,根本不值钱,死几个下人平平常常,众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也不会追究。
  蓝衣曾经亲眼见过一个对她不错的姐姐,被玩弄致死,最后丢到府里后院一处枯井,对外说人是偷府上东西被抓个正着,想不开自尽而亡。
  蓝衣很是打抱不平,就是死了,还得不到个清白的名声,遭人唾弃,庆幸的是,她跟了个好主子。
  “那死了人,衙门不查吗?”
  李海棠想起阮家,多问了一句。如果没逃出来,她的命运好不到哪里去。
  给秦员外那死老头子糟蹋不说,还是个卖身的死契奴才。
  现在想想,李秋菊真是死不足惜,自作孽不可活,她原本都打算放过对方一马了。
  谁料李秋菊还不死心,难怪总有人说过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李海棠始终做不到太狠心。
  “谁家府上没点事儿,何必为下人伤和气。”
  京都的郊外,专门有一处乱坟岗,隔三差五,被丢几具尸体,一般是女尸居多。
  “那……”
  李海棠发觉自己还是太没见识,到现在也没见到乱坟岗什么样,她以为就是扔到荒郊野岭而已。
  京都夏日炎热,尸身扔过去,没两天就臭了,难道连一口薄棺材都没有?
  “乱坟岗附近总有人转悠呢。”
  蓝衣摆摆手,大齐有个习俗叫冥婚,未成亲的男女,若不替他们完婚,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
  也因此,有一种人,专门干倒卖尸体的勾当,官府并不管。
  那些人捡漏,捡到尸体之后,进行包装,然后往附近的州府运送,寻找买主。
  夏日生意不好做,需要冰块保存尸身,冬日还好,无本的买卖。
  李海棠点点头,难怪听说金珠冲喜不成,未婚夫婿一命呜呼了,对方非要拉着她冥婚。
  原来,冥婚也不是死人和死人之间的,也有可能在死人和活人之间进行,和牌位一起成亲。
  这般习俗,听起来还有点可怕。
  蓝衣这么一说,李海棠似乎想起,在现代一些不发达的地方,也有类似习俗。
  古人更讲究风水命理,认为家族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子孙后代的昌盛。
  “我就觉得,我是在地狱里爬出来的。”
  满眼是刺目的红色,最后的一幕,几十个女子在她身边倒下,喷着血,瞪大双眼,蓝衣只觉得晕乎乎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你能说出来,就证明走出来了。”
  虽说接受需要过程,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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