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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嫁豪门:总裁欺身成瘾-第7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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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有了伴的路,

    没有岁月可回头……”

    对的,也许,他们的结婚,不一定是一帆风顺。

    他还得面对她父母的刁难,还得面对,生活在的所有琐事。

    但是,他绝对不会再放弃。

    妻子,不仅仅是户口本上那一栏,旁边的名字而已。

    她早已融入他的骨血,融入他的生命!

    《牵手》,是牵手。

    因为,她在一开始,就牵着他的手!

    再艰难,再痛苦,他们都是一路牵手,携手走过!

    今生今世,他只愿和她牵手。

    如有来生,他还是会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她,再次牵起她的手!

    忽然间,他想起年少时,看过王国维的《人间词话》。

    在书里,王国维曾经用很生动的语言,用古诗,来形容人生的三个境界。

    而此刻,他却觉得,用作形容他们的感情,正正好合适: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爱过,却痛过,想放弃,却不忍。

    那零落的,让人不忍卒读的斑驳经历。

    那仿佛一眼望不到边的绝望,痛楚,悲伤,无数次的分分合合,擦肩而过,一路走来,他却是——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而最后的最后。

    琴音渐渐消散,歌声也停摆。

    他回头,对上她清澈的瞳仁,忽而的,泪湿春衫。

    一个大男人,眼底却泪水肆意,他也丝毫不去理会,只是怔怔的看着她。

    她也愣愣的看着他,千言万语,却诉不尽,心中事。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恍惚间,他似乎透过她的瞳孔,看到了过去,看到了现在,也看到了未来——

    有恨的吧,也许还有埋怨,当然,有动摇,那是对未来的不确定,以及父母的担忧。

    可是,在她的眼底,比恨更多的,是爱。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奈何相见已相思,再别心内亦熬煎。”

    可是,他们已经相见、相知、相伴、相惜、相爱、相对,更加相误、相许,又相依。

    相见已相思,分不开,拆不了。

    一曲终了,余韵悠长,不少人纷纷站起来,拍手叫好。

    虽然很多人听不懂中文,可是,有些时候,不需要语言,那种真挚的感情,已经能够传达的很清楚。

    尤其是,秦亦书的这一番举动,还是和餐厅方面打好招呼的,所以,他的行为虽然有点小出格,但是也觉得还好。

    餐厅的经理也走了出来,用英语跟大家解释了秦亦书的事情,不少人倒是高兴的拍手,还有人叫着说:“再来一首!”

    当然,用的是英文。

    秦亦书盛情难却,他只是拉着秋依弦的手,缓缓的唱了一首《NOTHING’S/Go

    a、change、my、love、for、you》。耳熟能详的轻歌,倒是能很快的激起大家的情绪,不少人跟着他,一起轻轻的哼了起来。

    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一进门,秋依弦还有点恍惚,都不敢置信这一切是真的!

    她没有想到,秦亦书居然给了她那样的当众婚礼!

    说句实话,她是觉得有点遗憾,因为自己的这段婚事,没有得到父母的祝福。

    但是,这种遗憾,和秦亦书的坚持来说,一文不值。

    想起在最初的最初,她不过只是期待和他一段露水般的姻缘,根本没有想过,可以和他开花结果。他是伤她很深,但是,他也同时,从来没有对她做出过承诺。他们总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所以才痛苦,才悔恨,才会有那么多的难受和遗憾。

    一路走来,固然是一开始他的花心,让她吃尽了苦头,但是,她其后的任性、固执,也差点让他们的这段感情夭折。真要算的话,也许,秦亦书为他们的感情,付出的更多。

    她知道,自己外表看起来最随和不过,但是,其实却是个一条筋的,不撞南墙,绝对不会回头。因为这个原因,她差点害死了他,让这个傻子坐着车冲入河道,为他们的宝宝报仇。当然,也因为这个,她坚持为他生下皓辰,虽然在怀孕期间,和检查出他生病,让她吃尽了苦头,不过,还好,都熬过来了,而他,就在她身边,一直。

    “在想些什么?从进门开始就不说话。”秦亦书从身后抱着她,轻轻的亲吻她细白的脖颈。那种全心温柔的呵护,强健的臂膀,平坦结实的胸膛,似乎能为她遮风挡雨,仿佛一切艰难险阻,都不再可怕。因为她知道,他就在她身后,一切都不再可怕。

    “是不是,不喜欢住在这里?”秦亦书抬起头看了看天花板。说句实话,他一开始定下这个房间,就是看中这里是海底。海底也,他和她过了那么多次,似乎还没有尝试过在这里……咳咳,扯远了,最重要的是,这是他们的新婚之夜。新婚之夜,总得有些什么不同吧?

    她摇摇头,表情有点怔怔的。“那是怎么了?告诉我,嗯?”

    她依然不说话,只是把头,埋入他的怀里。

    “没事。”她嗡声嗡气的,随即将脑袋,在他身上蹭一蹭。

    她这样的态度,让秦亦书,更加奇怪了。难道她真的不喜欢?新婚之夜就不满意,以后怎么办?

    “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们换个房子。”秦亦书抬起头,看了看头顶,“其实我也不喜欢,感觉这里有点头晕。”

    屋子里亮着灯,抬起头来看,这里的屋顶被设计成弧形,因为亮灯的缘故,即使是暗夜,也能看到蔚蓝的海水,还有五彩缤纷的鱼。

    那些漂亮的小鱼,在海里游动,就好像是童话世界一样。

    他就是想带她过来体验体验,才定下了这一件屋子。

    但是,如果老婆大人不喜欢,他肯定要换掉。

正文 第414章 胡思乱想

    “不是的,这里很好,真的。”她抬头,看了看周围。

    这里的房间,除了地板是白色的地砖以外,周围全都是透明的玻璃。虽然如此,这房间与房间之间,却被巧妙的隔开,互相之间,根本看不见。

    废话,这里是专供人度蜜月的。要是全部敞开了大家都能看见,岂不是乱套了?

    黑夜里的海底,因为有了屋子里的盈盈幽光,似乎像是一尊水族馆。静谧、安逸、浪漫,样子很美。

    “那你为什么不高兴?”秦亦书疑惑了,有些时候,女人的心思还真难猜,他实在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她的情绪一下子低落了起来。“是因为我刚刚在餐厅弹琴,让你丢面子了吗?以后我绝对不这样做了!”

    既然猜不出来她的心思,他就开始胡思乱想了。

    “不是的。”

    秋依弦立即摇头:“不是这样,你那样,我很喜欢。不,应该说,只要是你为我唱的歌,为我选的房子,我都喜欢。”

    “那你刚刚……”

    “我只是,想到了一些事情,我们过去的事情。”她抬起头,看了看他,又将脑袋埋入他的怀里:“其实,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

    “在我心里,你就是最好的。”

    “不是。”她摇头,“真的。其实,我心里一直都清楚,你不欠我什么,是我自己。一开始,你就没有给过我承诺,是我自己想要和你在一起,才会缠上你。第一个孩子,固然是因为张墨菲没的,但是,我也清楚,这件事情,其实怪不得你。更何况,你后来又追上我了。我却总是拒绝你,还害得你眼睛——”

    她说到这里,手指慢慢的触上他眼角的伤。

    “我还不是一样?”他也拿起了她的手腕,上面,有一道细细的伤痕,是她得了抑郁症自己割脉的。

    “其实,我在见到你的第一刻,就被你吸引了。”他开始回忆,“我承认,一开始被你吸引,是因为你有点像叶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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