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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把李明丽问得一愣,回答的话张口就来;“当然啦,为什么不能读?”又问她妈,“是吧,妈妈?”
刘慧荣摸了摸女儿的头。她是希望媳妇儿能够待在家里的,不然儿子常年在外,媳妇儿又要读书。她要什么时候才能抱孙子?
不过转念一想,媳妇儿现在年纪还小,什么都不懂。儿子大概也是觉得她像个孩子,才会觉得不如那个孙家的丫头。让她去念念书,熏陶熏陶,说不定儿子就喜欢了呢?
她坚决不承认,儿子有看不起农村姑娘的可能性。
刘慧荣并不知道,她的儿子当然不会看不起农村姑娘。事实上,趁着他妈,他妹,他媳妇儿(?)逛街的当头,正在和另一个农村姑娘见面。
这个姑娘,叫孙巧兰。
☆、第167章新开端
第167章 新开端
在电影院附近看见孙巧兰,李明毅有些意外。
他并不喜欢看电影,要看也只是看一些战争片和军事介绍片。这不是爱好,只是职业使然。
然而今天他从电影院路过,正好看到孙巧兰提着一大麻袋瓜子在叫卖。那声音又脆又娇,好像林间的小鸟。一声声撩拨着他的心。
她怎么会在这儿?她的对象,果然没有好好对她吗?
李明毅皱着眉,还来不及细想,双腿已经不听使唤的打开车门朝着孙巧兰走了过去。
他很快就发现,孙巧云的瓜子跟一般的瓜子不一样,都是剥好了按袋卖。比一般的瓜子要贵不少。但剥了壳的瓜子很轻,更便于携带。一家卖不完,她还可以到别的小录像厅门口卖。看她手里提着的巨大袋子,恐怕已经在其他的地方卖过了。
这边孙巧兰一边卖瓜子一边数钱,手脚麻利,态度热情。这年头,改革开放了,大多数人手里也有了余钱,对于这种买得起的东西也乐意尝尝鲜,倒是很赏脸。孙巧云只在这里站了二十分钟,竟然就将手里最后的一些瓜子给卖光了。
她也不点钱,只是把所有的钞票都收进腰间的小包里。下一秒,乌黑锃亮的皮鞋就这样出现在她的面前。她抬头一看,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印入她的眼帘。
“李……大哥?”
那个在上辈子,被她深深伤害之后,仍然对她痴情不改的男人?
那天晚上,李明毅很晚才回家。
中国人五千年的历史里,至少三千年都是崇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
所以刘慧荣跟老公聊到带回来的媳妇儿读书的事情时,李父很容易就同意了。
虽然李父觉得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农村丫头配自己的大儿子是有点不合适,不过毕竟这个儿媳妇是儿子他妈挑的,他也没什么可说的。
不过比起什么都不懂的农村丫头,读过书的农村丫头当然更好,如果说读得还很不错,那当然就更长面了。
调林美美的学籍有点麻烦,但是对李家来说并不困难。再说开学还有一个月,他们也不怕来不及。反而是林美美对此感恩戴德,李明丽也大方的将自己初中的旧课本送给了她,并且把自己的高一课本借给她看。
林美美如饥似渴的开始了新一轮学习。
白天,她沉浸在学习当中,晚上,又把所有的技能都轮一遍。她已经记不起什么时候学会的【健脑术】,反正她是觉得,使用之后,她的脑子真的越来越清楚。学习的效率也比以前提高很多了。
林美美延续了苏北北的学习方式,理化生靠题,史地政靠背。她不确定自己未来选文还是选理,只能一起都学起来,比较轻松的是,这个学校没有裴榆需要她追着不放,也没有乐悠然让她防不胜防,因此,虽然智商远不如上辈子,她却轻松太多。
她甚至有时间腾出手来做点小蛋糕小饼干什么的,给李家人尝尝鲜。
要说有什么是林美美自信最了解李家的事情,那必须是饮食习惯。李家的人对甜食都有种诡异的偏爱,李明毅还好,李明隽简直嗜甜如命。果然,这个小屁孩很快就被林美美的小零食收买了,也不介意她的外貌,一口一个嫂子喊得别提多亲热。
李明隽今年读初三。他们这种身世的孩子,除非成绩实在太差,否则一定是奔着大学去的。不过就李父的性格,要是李明隽考不上大学,恐怕才有恶果子吃呢!
相比之下,似乎早就当兵的李明毅,才是他们兄妹三人中文化最低的。
林美美一边看书,一边玩味的想,不知道要是孙巧兰进了李家大门,李明丽和李明隽又会怎么跟她相处呢?
她早就注意到了,这几天李明毅回家的时候,都是春风得意的表情,跟前几天的便秘脸完全不同。她当然也注意到了他身上若有似无的香味。
李明毅显然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他对她仍然客气而疏远——甚至更加疏远。不过林美美并不介意这个,李明毅就是这么个人,上辈子就摆明了车马心里没有她,这辈子得偿所愿,会温柔对她才怪。
她不清楚李家人有没有发现,不过她眼下不打算揭穿这事儿。反正她孙巧兰明知道李明毅有妇之夫还能凑过来,就让她多当一阵地下党吧。
很快,暑假结束,李明毅回了部队。刘慧荣带着林美美去了李明丽的学校,做了个入学考试。李明丽比林美美小了半岁,却已经进入高二。失学儿童林美美不由得在心里感叹,这年头读书真是太特么不容易了。
好在这个时候大家还是很质朴的,没有被后来的物欲横流影响。大家知道林美美是农村来的,也没有表现出歧视。不过林美美并不知道,这是不是跟她身上穿的的确良衣服有关。
一旦上学,时间就变得像拉了进度条一样。林美美每天跟着李明丽上下学,回家了偶尔会跟保姆一起忙一忙家务。却不会跟上辈子一样,什么事情都抢着做。这样的行为反而让刘慧荣很满意——她的目的是养个大方得体的媳妇儿,并不是多一个免费的保姆。
于是林美美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的进入了学习的状态。并且半个学期过后,直接冲进了年级前十。
与此同时,她的外貌也有了大变样。
因为离得近,李家的人反而没有发现,林美美越来越白的皮肤,越发红润的脸色,日益有型的身材。然而外人的眼光确实遮不住的。
比如说,林美美所在学校的那些青春期荷尔蒙爆棚的小男生们;又比如说,林美美每天都要去完成打篮球的即时任务的街头篮球场,那些走过路过的行人们;还比如说,趁着节日来李家玩的,李明毅的发小。
那是春节前的一天,这帮长大后各有各事的发小们,一年也难得聚到一次,于是在回到家乡后,习惯性的来找春节放假的李明毅。进门之前,一群人还在热热闹闹的想着要怎么跟哥们拳脚沟通呢,等一开门,就看到一张明媚娇艳的小脸,微笑着看着他们:
“你们好,请问找谁?”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映衬着冬日暖暖的阳光,仿佛要把人的心都给融化,显得那么耀眼。
☆、第168章艳福
第168章 艳福
李明毅大部分的朋友并不知道他已经有媳妇儿的事儿。
而剩下的小部分,则以为这些日子频繁去他们驻地的那个姑娘才是他媳妇儿。
林美美要读书,要学厨艺,要照顾家里,还要花时间跟李家姐弟好好相处,当然没什么时间(也并不十分想)去李明毅的驻地献爱心。孙巧兰就不同了。她带着所有的积蓄,从家里出来,熟门熟路的找到了租房子的地方,也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此时已经没有什么人可以管束她了。
李明毅因为私心,在孙巧兰带着一车的物资去驻地看他的时候,默认了兄弟们“嫂子”的称呼,还让她住到了自己的屋里。
这些事情,李家人和林美美都不知道。尤其是林美美,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她早就不想管那对犬男女的事情了。
然而时下的审美,还不比几年后,此时大众的想法比较一致:女人还是应该更居家,比起孙巧兰那样的明艳照人,还是林美美这一款更加适合做媳妇儿。
别的不说,林美美这身打扮,带着几分温柔,又不会让人感觉随便。问明了身份,她退开几步,让人进来。保姆已经走过来拿出了拖鞋,林美美招呼他们坐下,自己到楼上去叫李家姐弟下来。
李明丽早就听到了楼下的动静,一看林美美上来喊就丢开了寒假作业。李明隽正在房间里玩红白机呢,打完了手上这局才慢悠悠的飘了下来。脸上一对熊猫眼。
“你这小子!熬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