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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的,住店!”
不知道是不是掌柜的想东西想的太入神,直到赵天玉和叶子青两人来到柜台前,掌柜的才迷茫的抬起头来。
掌柜的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女人,白白胖胖、肥头大耳,一看就是个会做生意的主儿。
只见叶子青话音一落,掌柜的立刻满脸堆笑,目光掠过叶子青,直接对赵天玉点了点头。
“这位小姐,本店天地人三种规格的客房全有,不知您二位要住哪一种?”
天地人三种规格?
赵天玉一听,心里捉摸着,这个到是在以前的电视上看到过,估计就相当于现代社会的“豪华套房、商务套房和标准间”。
本着“穷家富路”的现代享乐主义精神,赵天玉一挥手,直接要了两间地字号房。
“好嘞!地字号房两间!这是您二位的房间钥匙,请拿好。”
掌柜的立刻拿出两把钥匙,递给了赵天玉。
“小铃铛、小铃铛,赶紧起来带客人去房间!”
眼看着赵天玉拿着钥匙看着,狐疑的站在原地不动,掌柜的一拍脑门,赶紧转到柜台前,对着靠坐在柜台边打瞌睡的跑堂女孩,抬脚就是踢了过去。
“哎呦!好疼!哪个不怕死的踢我?”
女孩猛的惊醒,一骨碌爬起身,想也不想的就对着掌柜的喝骂了起来。
“好你个李铃铛,连老娘你都敢骂了?我不仅踢你,我现在还要打你!我打死你!”
掌柜的一见那女孩竟然骂人,气的脸上肥肉颤动,随手从旁边抄过一个扫帚,对着女孩身上就招呼了过去。
“你……你个死肥婆,竟然又敢打我……你等着,等本小姐脱了困,一定找上十个八个的壮汉,日夜轮流拿着小皮鞭抽你,折磨的你死去活来!”
女孩一见掌柜的要打自己,小脸立刻气的煞白,可是似乎又奈何不了她,只能拼命的躲闪。
一边躲着,嘴里还不忘一边说着狠话。
掌柜的一听,脸色更差了,看着那女孩的眼神,简直就像在看杀父仇人,嗷嗷叫着就追在女孩后面,一下一下的用力挥动扫帚。
而此时赵天玉和叶子青两人,均是在两人闹起来之前,就远远的躲了开去。
可是不知为什么,那女孩却跑来跑去,最后直接跑到了赵天玉身旁,拉住赵天玉的衣袖,就躲到了其身后。
“姐姐、姐姐,这位好姐姐,求你救救我!快救救我!”
赵天玉被缠的一皱眉,抬头冷眼看向掌柜的。
“行了,差不多就得了呗!把她打死了,谁给你当跑堂的?”
赵天玉自认自己可不是什么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就这么一句解围的话能说出来,那已经是自己的极限了。
可是不料,那掌柜的却明显不想就这么善罢甘休。
“我说这位客官,您二位住店可以,可是这闲事,您还是少管。别整的帮别人没帮成,还自己落得一身骚。”
掌柜的站在原地,双手拄着扫帚,阴阳怪气的看着赵天玉。
“喂,你这老肥婆,怎么说话呢?”
赵天玉一听,皱起了眉头,不过垂了垂眉眼,到是没说什么。
可是旁边站着的叶子青就受不了了,直接指着掌柜的,就喝问起来。
“哟,女人家说话,哪有你男人的事?哪凉快哪呆着去!”
掌柜的态度蛮横,对着叶子青就瞪起了眼睛。
“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见掌柜的如此态度,赵天玉冷笑一声,用眼神制止了眼看就要发飙的叶子青,侧脸看向那跑堂女孩,声音清冷的问了一句。
她并不是真想为这女孩出什么头,而是这掌柜的态度实在让她看的厌恶至极,索性就管上一管,压压她的嚣张气焰。
“姐姐、姐姐,这掌柜的不是好人,我、我就是被这家黑店给坑了啊!”
这时,躲在赵天玉背后的跑堂女孩,一脸后怕的走了出来,语气急切的对赵天玉说道。
不过,就在两人眼神对上的一瞬间,竟都是震惊的瞪大了双眼。
“怎么是你呀?”
下一刻,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的,看着彼此叫了起来。
第四十六章为李铃铛赎身
三个月前,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
转告过赵天玉关于阿夜消息的李铃铛,一路快马加鞭的赶到了泗水城。
李铃铛来自于冥炎国,从泗水城向西行走约有三百多里,便是属于冥炎国的千里荒漠。
不过,据说那三百多里路上,现在经常有盗贼出没,过往客商被抢被杀的不少。
李铃铛虽然有小姐脾气,看似天不怕地不怕,可是真要让她一个人去走那一条明知道存在危险的路,她可不敢。
而恰好,李铃铛在神月镇上听到有人说,在泗水城可以花钱雇到行镖,便急匆匆的来到了这里。
谁知一进入泗水城,还没找到在哪里可以雇到行镖,便一个不留神,在大街上被人偷了钱袋。
丢了钱,又没有找到行镖,李铃铛又饿又冷,来到了坐落在一条小街上的虎门客栈。
客栈掌柜的是个胖乎乎的中年女人,在当时的李铃铛看来,面相还挺和善的。
然而,李铃铛到底是不敢说自己没了钱,住不起店,吃不起饭。
在掌柜的热情接待之下,李铃铛决定不管如何,先在这虎门客栈住上一晚再说。
说到底,因为身上没钱,李铃铛还是勉强算是有自知之明的,挑选了天地人三种规格中的第二种,地字号房。
穷家富路,和今晚的赵天玉,到是想到一块去了。
谁知这一入住,就彻底倒了大霉。
先是因为没钱吃饭,当了身上值钱的金银首饰。
再是因为人生地不熟,被几个骗子带到了所谓的镖局,只见到了几个连自己一招都接不住的花架子女人。
然后,垂头丧气的李铃铛,回到了虎门客栈。
而这时,距离李铃铛来到泗水城已经足足有五天了。
也就是说,李铃铛在虎门客栈已经吃住了足足五天。
而且,除了饭钱在一开始的两天给了,后来和房费一起,都是赊着的。
李铃铛本来想的是,临走时,找个机会偷偷溜走。
谁知道客栈掌柜的,早就已经将她作为重点关注对象。
不仅从第三天开始,在白天李铃铛出去的时候,派个人远远的跟着。
甚至就连晚上睡觉时,都派个打手在她的门前晃悠,防止她逃跑。
至于后窗?哼哼!后窗后面是客栈的后院,而后院的角门锁的死死的,还有几只大狼狗在那里日夜蹲守。
对于李铃铛来说,虎门客栈,简直就是插翅难逃!
所以,在第五天,浑身拿不出一个子儿的李铃铛,终于跟掌柜的摊牌了。
而掌柜的,也果然没有辜负她的“厚望”,账单一甩,统共五天吃饭加住店加小费,共计八十六两银子。
这要放在平时,李铃铛一百两银子都不会放在眼里。可是现在,她的钱袋丢了,身上又没有了值钱的物件。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她除了苦苦哀求、拍胸脯保证以后一定会送钱过来,对掌柜的的,也是没有其他的招好使了。
而一向精明的掌柜的,又怎么会被她的那副可怜相和廉价的保证说服?
直接强迫她签下了短期卖身契,卖身契上写明了什么时候还完钱,什么时候才可以离开。
而签了卖身契的李铃铛发现,按照掌柜的要求作为客栈的跑堂,一个月才二两银子,这要足足干满四十三个月,才够还钱的啊!
可是四十三个月里,她自己还要吃饭穿衣住宿,这一项项费用被掌柜的算上去后,还要再另外加上至少十个月,才能挣够用的。
这么一算下来,没有个四五年,是别想离开这虎门客栈了。
然而,李铃铛想逃,又根本逃不掉。
并且为了防止她逃走,掌柜的还将她身上唯一的武器,家传之宝紫云鞭给扣了去。
那可是她临出门之前,跟父亲保证了八百次,才拿到手里的东西。
据说紫云鞭一用起来,紫云缭绕、仙气腾腾,打在人身上,更是一鞭下去,没有十天半个月都爬不起来。端的是,颜值与内在并重的防身利器。
对于李铃铛来说,那是说什么也不能弄丢的宝贝。
于是无奈之下,李铃铛只能先委屈自己留在了虎门客栈。
幸好老天有眼,在虎门客栈吃了三个月的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