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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爱我就要杀死我-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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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清尔抬头,看着在半空中摇摇欲坠的俩人。
  他心提了起来,那种感觉又来了。
  窒息,仿佛被无数水草拉往深海的窒息,就快要,失去了。
  “阿纹……”
  闻暮在李玟耳边有气无力的唤。
  “不要跟我一起死。”
  “照顾好阿尔,让他娶妻生子,平平安安过一辈子。”
  真的是很无情呢,哪怕是要死了,也要让这个人继续痛苦下去。
  但是他死了,阿尔一个人又该怎么办呢?
  夺取了他的灵魂,总是要,补偿一些的吧?
  真是奇怪啊,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想法,而在遇到祁锌以后……
  仿佛那些被遗忘很久的东西,都开始,渐渐的,苏醒了。
  “不要说,不要说,阿暮。”手被绳索磨出了血,直升机的机舱近在眼前,李玟已经说不出话,只怕,下一刻,抱不稳怀中的人,让她掉下去,这样,就再也没有任何余地了。
  不要说,不要说话,不要说那种,自己一定会死的话。
  阿暮死了留下自己一个人,根本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啊。
  孩子,事业,那些都比不上阿暮一个人啊。
  “照顾好阿尔,否则,我不会原谅你的,只要你照顾好了阿尔,我就不在乎……你和赵栀的事情……”
  闻暮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她的手轻轻垂在了李玟的耳边,李玟攀住最后一根梯绳的手顿时僵硬住了,他轻声唤道:“阿暮,阿暮……”
  “阿暮。”
  没有任何的回应,他咬着唇瓣,唇瓣被他咬破,血液顺着唇瓣流进脖子里,有那么一瞬间,李玟想,松开手,和阿暮一起跳下去,然后,就真的,再也没有人分开他们了。
  他的手缓缓的松开。
  “要照顾好阿尔,要照顾好他……”
  脑海里想起阿暮的声音,李玟闭了闭眼,嘶吼出声,猛的握紧了攀绳,爬了上去。
  ……
  ……
  ……
  李玟死的时候,七十九岁。
  一个人孤苦伶仃的住在冰冷的房子里,连闻暮的尸体都没有,确认死亡后,闻暮的尸体被祁锌带走。
  然而,再也找不到他们的人。
  就像闻暮所说的,看着李清尔结婚生子,这一看,李玟就看到七十九岁,李清尔抱着那个孩子走到他面前的时候,孩子哇哇大哭,看起来很健康,李玟松了一口气,面带微笑的闭上眼睛去了。
  其实,很早就想,去陪阿暮了,可是阿暮说,要看着阿尔娶妻生子啊,所以,不能死,提前死了的话,阿暮会生气,阿暮会不原谅他。
  现在死了,阿暮,大概就会原谅他了吧。
  “”阿暮……阿暮……”
  临死的老人怀中喃喃念着这个名字,怀中抱着闻暮留下来的那张照片,很多年前,在花丛中,为闻暮拍下来的那一张。
  让他度过了没有了闻暮的日日夜夜,分分秒秒。
  赵栀的孩子并没有活下来,生下来的时候,就是个死胎。
  无法接收这个消息,赵栀崩溃了好长一段时间,孩子死了,是个死胎,其实最后赵栀已经不执着于李玟,因为她知道她得不到这个男人的爱,她只是想,有个孩子陪伴着就好,没想到,上天不给她这个机会。
  之后赵栀离开了盛世,不知道去了哪里。
  而顾茜,因为雇佣人绑架,坐了一两年的牢,等她出来后,顾云已经和她的男朋友结婚,并且离开了顾家,去往美国。
  昔日的爱恨情仇,就这样在时光的磨灭着渐渐淡去。
  而祁锌拿走闻暮的尸体做了什么,又有谁清楚这些东西?
  李玟死后,李清尔给他举行了葬礼,因为当年是李玟亲手开的枪,李清尔无法原谅自己的父亲,这么多年,父子关系其实一直都在冷淡着,而想必他的父亲我不在意这些,他总是一个人躲在自己空荡荡的房子里,带着那张照片一个人独自生活。
  做两个人的饭,拿两个人的碗,也只有这样下去,才能坚持到如今。
  李清尔跪在李玟的墓碑前,低头看了一眼无名指上的戒指,戒指是暮色,里面是闻暮的头发丝,怕把它弄丢,李清尔便请人帮自己做在戒指里,这样带着,就再也不怕,阿暮给自己的礼物丢了。
  “爸……爸”
  “爸……爸”
  孩子断断续续叫着他,李清尔回头,和李玟相似的眉目,他笑了,起身走到女人身边,“走吧,我们回去,该吃饭了。”
  女人温顺的说好。
  抱着孩子和他离去。
  夕阳下,李清尔侧头看着自己的妻子,和那个人,几分同的眉眼。
  “阿暮……”他心里又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最后弯唇笑了起来。
  李清尔走后不久,顾泽洋也来了,他并不是看望李玟,而是看望李玟墓碑身旁属于闻暮的墓碑,里面没有闻暮的尸体,一座安慰人的空墓碑。
  “阿暮姐姐,我已经硕士毕业了。”
  “马上就要有自己的工作了。”
  “父亲母亲也离婚了。”
  “因为母亲发现父亲给你发的那些信息。”
  “看不出来呢,温和儒雅的父亲会是那样的人,真不敢相信,对不对?”
  “这样的人母亲和他离婚也是好的吧。”
  “反正我不在意这些。”
  他低笑出声。
  他在意的阿暮,已经死掉了啊。
  父亲母亲的事,他一个做儿子的,去管什么呢?
  没什么好管的。
  就这样吧。
  “那,阿暮姐姐,再见了。”
  他放下手中的花,转身离开了。
  墓碑上贴着闻暮的照片,看起来笑容安静而美好。
  ……
  ……
  扶桑日记:
  我叫扶桑,出生在,一个很古老的国度,古老到,我现在快要记不得它的样子。
  我不是阿暮的攻略对象。
  阿暮的攻略对象,是我的大哥。
  我的大哥,我忘记了他叫什么名字……
  扶竹?扶风?还是扶什么去了?果然不记得了……
  遇见阿暮的时候,大哥十六岁,阿暮十四岁,而我,十二岁。
  十二岁那年,第一次看见阿暮,阿暮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裙,作为前来学礼的学生,忘了说,我们扶家,在当时,很有名的,而且我们也很挑剔,只收簪缨世家的人,不收平民,不收商贾。
  那个时候,男子十四岁就能娶妻纳妾,那个时候,女子十三岁就可嫁人,那个时候,我是受家族兄长宠爱的小公子。
  不知道有没有人信一见钟情。
  反正我对阿暮是了。
  但是那个时候,阿暮只会和大哥说话,看到大哥,就会露出笑容,她和大哥讨论诗词,谈天说地,而自己,却什么都不懂。
  大哥摸着我的头说要娶阿暮为妻。
  可是我知道。
  大哥在遇见阿暮之前,其实有一个喜欢的平民女子,虽然我觉得那个平民女子并不值得大哥喜欢,因为我曾偷偷看见那个在大哥面前温柔贤惠知书达礼的平民女子私下里和别的人炫耀着她把大哥玩弄于掌心之中的事情。
  我问大哥,“为什么喜欢阿暮。”
  大哥低笑回答我,“我也不知道,她脾气并不好,只和我说话,看不上别人,常常端着身份架子,你一和她讨论东西,说不过你就会恼羞成怒张牙舞爪。”
  “她有很多说不出来的缺点,但是,看到她,就想把她捧在手心里,想一心一意娇惯着她,想把最好的东西给她,而她和我也门当户对。”
  “那大哥还记得你说你要娶她为妻的那个平民女子吗?”我出声打断他,内心有些气愤。
  大哥一顿,最后却是道:“我会,纳她为妾,待她也好。”
  可能在大哥眼中,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
  可是在我眼里。
  或许以前是正常的,但是遇到阿暮以后,我排斥这样的制度,那一刻,我开始讨厌我以前最崇拜的大哥。
  既然爱阿暮,为什么又要纳别的女人?
  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是很好吗?
  大哥只和我说纳那个平民女子为妾,却没和阿暮提起,他对阿暮的说辞是只有她一个人。
  后来,那个平民女子得知大哥要娶阿暮为妻,将她纳作妾,大概是心生不甘,在他们成亲的那一天,把阿暮杀了。
  大哥抱着阿暮的尸体在哭。
  我从来没有见过大哥哭得那么伤心,大哥说,只娶她一个人,大哥说,不会纳妾,可是有什么用呢?
  在阿暮死后,才说这些。
  也不能让阿暮复活过来的。
  那个女人,在后来,被大哥弄进了窑子。
  曾经说要娶她为妻,对她柔情似水。
  我冷眼看这一切,心里有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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