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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忠犬黑化中-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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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思敏感地抓住了他话语的关键词——魔界发生了变故?
    她立即问道:“师尊可否告知徒儿是什么变故?”
    紫薇朝华筵轻轻摇了摇头,说道:“你现在尚未恢复,太过虚弱,还是别考虑这些事情了。”
    慕思:“……”
    唯一的情报来源被斩断了,我tm还能说什么?
    她自暴自弃比回应道:“好吧。”
    现在的慕思就只是一副五六岁小女孩儿的样子,然又是一副弱鸡的状态,华筵这几日照顾她竟然找到了一丝乐趣。
    白凰住在山里不知年月,直到华筵开始往门上贴年画,他才知道竟然已到年关。魔界公主看起来完全不知道过年是什么意思,但她从人间界的凡人口中得知这是幸福美满的节日,合家团圆的日子,故而很是热衷。
    华筵一边挂着红彤彤的灯笼,神识扫过百无聊赖在地上捣蚂蚁的慕思,不禁笑出声问道:“你在做什么?”
    “好无聊啊……”慕思说。她站起来边说边比划道:“你瞧你跟师尊这么亲亲爱爱,觉不觉得我像一个特别亮的大火烛?特别刺眼?特别碍事?”
    华筵公主殿下你确定要把一个这么亮的大灯泡,并且还是疑似情敌的家伙放在身边吗?
    所以快让我走吧,我还要完成游戏任务为你们扫荡爱情障碍啊啊啊啊!
    “那可不行,”华筵说道,“以你现在的身体状态,我们不可能放任你一个人回到凤凰谷,或者回到罗浮山。但是我与紫微此时都不能露面……”她眼底泛出一丝苦涩,又板起脸来,故作威胁:“再说,我怎么知道你不会泄密?”
    她即使眉眼微微笑着,生出几分新妇人的娇憨,慕斯还是能感觉到她的不安与担忧。
    她突然凑到华筵身边,神神秘秘地说道:“你知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最厉害的魔咒,谁也抵挡不了?”
    饶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华筵公主,也被她莫名的行为惹得有些怔愣,不知白凰此举何意。
    慕思得意洋洋地自问自答道:“那就是爱情。”
    她望向华筵的目光满是认真:“你是最适合师尊的人,你爱他,他爱你,这就足够了。”
    华筵紧紧的盯着她。突然开始大笑起来,这笑容越发畅快,最后竟然流出了眼泪。
    她说:“谢谢你。”
    华筵公主在魔界的名声,更胜过白凰在天界的名声。慕思还是第一次看见这在《三生三世枉情深》中霸王花般的女主露出这种脆弱的神态——当她一旦开始留意,便容易被她的忧伤喜悦触动内心。
    慕斯拍拍身上的尘土,站起来故作轻松说:“我还没有逛过人间界呢,现在是年关,是人间界最重要的节日,我想集市一定很热闹。”
    的确,对于慕思来说,他还没有逛过这个世界的人间。虽然他们居住在深山老林里,地处偏远,但无论对于魔界公主,还是天界上仙来说,日行千里都不是什么困难事。
    所以他们直接来到了大良国的国都。
    四方街上拥挤而热闹,到处都充满了欢声笑语,你推我攘之声。入眼皆是一片喜悦的红,各种年货琳琅满目。
    现在的慕思灵力基本丧失殆尽,正处于恢复期,华筵给自己和她都做了容貌上的改变,显得不那么显眼。即便如此,她们也是姣好美貌的,一路上引来了不少善意的侧目。华筵带着慕思将胭脂水粉店和成衣店被逛了个遍,小女儿的情态尽露无遗。
    直到将整个集市扫荡过后,慕思才想起来担忧的问道:“我们这样跑来,师父他不会生气吧?”
    “不会。”华筵大气咧咧的说,“我给他留信了。”
    慕思:“……”
    果然,女人一旦沉迷逛街,最爱的丈夫也得让位。
    不过反正慕思现在只是个小孩子,这种家庭事务还轮不到她操心。
    不得不说,人间界的集市的确比叹息城,更符合慕思的审美。
    在少许烟火的映衬下,不知不觉夜幕降临。华筵还在挑选绢布,她一路上见了许多,便有心学人间的女子那样为紫微做个荷包或者是别的什么。
    慕思对布匹不感兴趣,不自觉地就往店铺门外望去。正月十五最流行的花灯已经早早的出现在街头。由纸或者绢作为灯笼的外皮,骨架通常使用竹或木条制作,中间放上蜡烛,流行的种类有走马灯、莲花灯、宫灯,也有玉兔灯。
    慕思一眼就看到了那只兔子花灯。
    兔子花灯一般情况下都是白色的,象征着月亮上的玉兔,但是这只兔子花灯偏偏使用灰纸作成,一双滴溜溜的灰色眼珠,活灵活现。
    这让慕思一秒钟就想起来,曾经琅琊送给她并被留在叹息城的那只兔子。
    哎,养宠物实在是不该抛弃的,搬家也好,活动也好,这原本是一个大家都应该牢记的道理。
    她扯了扯华筵的衣袖,但魔界公主正兴高采烈地与店铺中的绣娘讨论布匹的颜色质地花色,根本无暇搭理她。看她一时半会儿也结束不了,索性自己拿了银钱,出门去距离布店不过百丈的铺子上买花灯。
    花灯过了十五就没人买了,所以手工匠人才会在大年三十这天就开始出摊。双手揣在袖中,看着渐渐暗下去的天色,正想着要不要早点回家,便听见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道:“兔子怎么卖?”
    摊主一低头发现是个小女娃娃,便也不自觉放柔了声音道:“没有找到上好的纸,这不过是个灰木纸制作的兔子,便宜卖,二十钱。”
    慕思低头说出二十个铜板正准备交给他,头顶上方却横过来一只手臂,提走了兔子花灯:“二十两,卖给我。”
    声音低哑而冰冷,更甚于数九寒冬。
    慕思转过头去,正对上一双幽深的眼瞳。
    ——他看起来似乎熟悉,却又凭白陌生。

☆、第14章 三生三世什么鬼13

对于一个皇城脚下最普通的手工匠人来说,他整年忙活下来,也不过二十两的收入,还要养活全家五口人。商税三十而取一,双手每天都在活计中受伤,到头来也剩不下什么积蓄。
    两位不同的客人出价,二十两与二十钱可谓是天差地别。
    摊主是个老实巴交的中年汉子,他本应当说先来后到,但颤抖的双唇却说不出来。
    慕思看他左右为难的样子,也明白银钱对于他的重大意义。将铜钱重新塞回口袋里,对手工匠人摇摇头道:“你卖给他罢,我不要了。”
    她没有再看抢夺花灯的人一眼。神识能清楚地探查清身后那人的外貌——身形高大俊朗,面相阴郁。黑发如鸦羽,嘴唇凉薄。
    她甚至能从他身上嗅到凤凰骨的味道。
    也正因为这个认知,让慕思给自己找任何借口——尽管她不想承认,但这人就是琅琊。
    琅琊不该在这里。妖魔是不会随意进入人类聚居区的,他们只会盘踞在人间界的荒芜之地,就像是紫微与华筵那样,找一座荒山,建一座庭院,不与人相通。
    更奇怪的是,慕思也半点不想见到他。对于他所谓的“战鬼”身份和精确的情报来源,虽然曾经心有疑虑,但毕竟是百年前的事情。对于慕思来说,琅琊更像是一个久未谋面的朋友。甚至当初为了保护他,慕思不得不提前得罪魔尊,还赔上自己半条命。
    他们这时候应该相视欣喜,坐下来叙旧,问问对方这么多年过得好不好。
    但是没有,全都没有。奇怪的境遇与奇怪的情绪偏偏就同时发生了。也许是当初那个少年的成长变化,也许是慕思对于自身危机的有所感,又或者是来自的直觉,清清楚楚说明着他的高度危险。
    这种危险的意味触击着她的直觉,不需要缘由就让她仓皇想要远离。
    慕思收回自己的目光,但琅琊没有。他盯着这个陌生的小女孩儿,瞳孔有阴云汇聚,又忽然涣散。
    他低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慕思试图后退,但在他的威势下寸毫难移。
    她压下自己全部的焦躁,抬头便显露出空洞的目光:“我不认识你。”
    恰逢华筵抱着匆匆赶来,见此情景,一把将慕思抱起,似乎真的把她当成了小孩子,手臂紧紧护着,退后几步。
    同样以杀戮出名的魔界公主,此刻竟然带有慌张与怒气:“战鬼,你既然已经取得魔尊之位,又何必在人间界多有叨扰!”
    慕思整张脸都被埋在华筵酥胸上,所以没有人看到她一脸被雷劈的表情。
    刚才那人是琅琊,没错吧?
    她好像也记得,狄戎曾经说过琅琊是战鬼?战鬼等于魔尊,所以琅琊等于魔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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