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雪锥忽然觉得人生很痛苦,他在压抑着,他在隐忍着,他在守护着自己要守护的东西。可是却一再的被背叛。
自从他父母去世之后,雪锥越来越觉得心寒。他的亲人夺走了他所有的财产。在自己没有任何一点利用价值之后又一脚踢开,全然没有一丝的亲情。
他喜欢的女孩也不再是儿时那娇憨的模样,会跟在他身后糯糯的叫哥哥,会把自己的糖留给自己吃。会在自己生病的时候陪在自己的身边小大人一样哄自己吃药。
他那时候总幻想长大的情景,他的小女孩会变成什么模样,会披着红盖头。如何娇羞的嫁给自己做新娘。如今那个记忆中的小女孩终于长大了,可是自从自己父母去世之后reads;。看着自己的眼神却一天比一天冷,她无比的现实,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即便是对自己没有任何的感情了,她也不该利用自己对她的爱来骗走属于自己最宝贵的东西。
“不过就是一块破玉佩罢了,你至于那么小气吗?就算是送给我又能怎样?还说是喜欢我呢!真是好笑,连块玉佩都不舍得给我算什么喜欢?像你这么抠门的男人也真是丢死人了!”绯玉的声音完全不同于平时与风黎相处时候的娇憨,她有些刁蛮的对雪锥瞪着眼睛,声音也是很低,虽然她说的理直气壮,但是骗了别人东西她还是觉得丢人的,因此也不敢嚷嚷,但是全然没有悔过的意思。
“别的都行,这个真不行!我求你了,好玉儿,你就还给我吧!我改天再给你买一块云翠楼的翡翠玉佩好不好,你就把我的那块还给我吧!”雪锥越发哀求的说着。
“哈”绯玉嘲讽的嗓子里挤出一个声音来“还云翠楼的翡翠,你有那个钱吗?据我所知,你家里除了房子没被你几个叔伯拿走以外,其余的连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吧!”
雪锥被绯玉说的十分窘迫,他尴尬的声音说道“家里…家里还有一些父亲留来的旧物的,虽不值钱,但是卖了也能换一些…”
“好了好了”还没等雪锥说完绯玉就打断了他的话“你不要再说了,好像我逼着你倾家荡产似得。你那块破玉佩被我给丢了,大不了我再陪你一块更好的就得了,我拜托你别再缠着我了,一件破玩意就让你闹成这样,我真替你害臊!”
绯玉说完就要走,却被雪锥一把把她的胳膊给拉住了。
“你干什么,你放手。”绯玉恼羞成怒的怒斥道。
“你把玉佩丢了?”雪锥的声音中夹杂着怒火咬牙道“丢哪了了?什么时候丢的?”
“我怎么知道什么时候丢的,一块破玉佩罢了,你当我家缺那玩意似得,可能什么时候掉了吧!呵,谁会留心这个!。”绯玉说着,但是话里明显有着底气不足。
“你再想想,到底在什么地方弄丢的?”雪锥的声音变的有些慌乱了,他声音有些发抖,七月偷眼看了看,发现雪锥原本儒雅清秀的脸已经一片铁青。
“哎呀,你捏疼我了。”绯玉娇声喊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到底想干嘛,快放手啊!”
“你要是不说,我就告诉博士你偷窃。”雪锥不但没有放手,反而更加用力的捏紧了绯玉,口中厉声恐吓道。
听到要告诉学里,绯玉终于知道有一些害怕了,她语气不似刚才的强硬,有些软和的说道“你别啊!雪锥哥哥,我就是拿来好玩的,谁知道昨天去郊外玩的时候就给弄丢了,你快放手啊!你弄疼我了!”
雪锥对绯玉的喊疼充耳不闻,他全副的心神都放在了绯玉前半段话里“在郊外弄丢的?郊外什么地方?”
“我怎么记得,郊外那么大呢!”绯玉嘟囔道。
“那好,今天学了以后你就和我去郊外找,去过什么地方你总是知道的吧?一定能找到的!”雪锥的话似乎是在安慰着自己,他的眼里带着焦虑和惊恐,手有些抑制不住的发抖,最后甚至嘴唇都开始有些发白了。
他缓缓的松开了绯玉的胳膊,最后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眼中满是痛苦和失望,最后还是转身离开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四章时之彼岸(24)
太学院从建立到如今已经有几百年了,在一次一次维修和扩建中,太学院的占地也越来越大,一些新的校舍拔地而起,一些旧的校舍便随之荒废闲置。
太学院许多僻静的角落,但最为偏僻的地方是原本的一处书社,这里曾经是百年前最热闹的地方,后来因为一次大火,最后被烧的只剩断壁残垣。据说这里死过许多的学生,也许是因为推到重建太过麻烦,也许是因为觉得不吉利,反正这里最终还是荒废了,从此以后甚少有人踏足,成了太学院中一处被人遗忘之地。
只是虽然人类遗忘了这里,但植物却没有遗忘抛弃,曾经被大火焚烧的只剩焦炭的大树没过多久便又焕发了新的生机,树叶执着的向天空伸展着,越来越高大,越来越密集,最后树木和荒草占据了这里,于是成了它们的家园。
也许是因为这里确实是不吉利,所以即便是树木荒草都郁郁葱葱,但即便是白天依然是寒气深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这个地方是一些胆小女生的噩梦,但有时候却成为了另一些人的天堂。即便是太学这种管理严格的高等学府,依然还是一群花朵一般容易冲动的少男少女,难免就会有那想偷尝禁果的野鸳鸯到这个荒芜的地方来私会的。
兰一是个已经十七岁的姑娘,她和学院里的一个男学生已经好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了。本来郎有情妾有意,这种事情并不罕见,即便是上学其间,若是有情投意合的,两家的长辈大多也不会反对。提了亲,正式订来,也就算是过了明路了。
可是兰一和她的情郎却不是这样幸运的人,兰一的情郎名叫阮明,样貌家世虽然不算是太好,但是却天生长了一张巧嘴,他一开口。甜言蜜语就好像不要钱似得往外掏。几句话就能把姑娘忽悠的晕晕乎乎,只觉得自己就是他的真爱。兰一就是这样被阮明忽悠到手的,阮明名声不好。是个众所周知的花花公子,兰一曾经试着和母亲说了一次,但还没说完就被母亲狠狠的骂了一顿,说就是兰一出家当姑子也不会把她许给阮明那样的人。让她从此绝了这个心思,要是再和阮明有瓜葛。就打断她的腿。
可是被爱情蒙住了双眼的兰一哪里会听得进去这种话呢?在这个年纪女孩的心里,只要想对她和情郎棒打鸳鸯的人都不是好人。她斗不过家里,但她却可以私相会,一来二去reads;。俩人便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而为了掩人耳目,这个荒废了的书社就成了这俩人的浓情蜜意的地方。每每都偷偷前来相会。
今天是大比,但毕竟能进入决赛的人寥寥无几。兰一和阮明都不在今天能上场的人之列,于是俩人提前约好了来这里,但阮明却因为一些事情绊住了脚,所以兰一来的时候阮明还没有到。
断壁残垣之间总是有些阴气深深的,等了一小会,兰一就觉得心里有些发毛,兰一毕竟是个女子,平时有阮明陪着不觉得害怕,但是她一个人的时候,兰一就觉得慎得慌了。
她想起了太学院里一直以来的传说,有人说这里闹鬼,时常会有当时烧死的冤魂在这里徘徊游荡,说的活灵活现的,以前只觉得那些人造谣也不觉得怕,但是身处此地的时候,兰一满脑子都是那些故事。
兰一搓了搓胳膊,她感觉后背有些发凉,回头看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身后只有茂密的野草,还有些已经风化了的漆黑斑驳的墙壁,没有风,树叶静止,安静的让人胆颤。
虽然什么也没有看见,但是兰一却依然害怕,她心中安慰自己,这是白天,就算是有鬼魅也不会出来的,没什么好怕的,但越是这样安慰她越是害怕,就在这越来越害怕之间,兰一感觉到一阵尿急。
这可怎么办?兰一心中焦躁起来,若是离开,万一阮明来了看不见自己怎么办?
上次兰一偶然在街上看见了阮明陪着一个女孩在选首饰,因为这件事,兰一和阮明大吵了一架,阮明说那个姑娘是他的表妹,但是兰一根本就不信他们的关系会有那么单纯,因为他们两人眼神交错之间,明明不是简单的兄妹之情。
最后阮明也是恼了,将近半个月都没和她联络,直到兰一和他说了好些软话,最后阮明才愿意和她和好。
兰一犹豫了,她看了看身后的草丛,最后一咬牙决定,就在草丛中解决了吧!反正这里也没有别人来。
今天安静的有些奇怪,几乎是万籁俱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