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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红线小能手[快穿]-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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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悦欢欢喜喜道谢。
  当晚,单雯不点灯,不写文章,仅把窗户打开,呼呼风啸飞舞窗帘,今晚无星无月,好在附近住户多,称不上万家灯火,却也不至于让寒凉的夜晚再添黑暗。
  单雯爬到窗台上,使双腿垂到外面去,双手捧着一头小白象蜡像,对着光线,一行小小的刻字篆在小白象侧身,“落月屋梁,暮云春树”,她手上白象本是一对,另一头身上刻的是“倾盖白头,非子而谁”,是她与沈琴清吩咐塑蜡像的人特意刻好的,可惜另外一头不知在哪里。
  那么大场火,大概与它主人一起,融化在烈火中。
  “善善,我想学唱戏,我为什么不能去学戏?”
  单雯呆坐许久,一动不动。
  到第二天,与林悦吃早餐时,鬼使神差的,单雯开口就是:“林悦,你要不要学唱戏?”
  马上发觉提议不合适,改口道:“不好,大众对戏子的感官不好,学其他手艺吧,刺绣如何?”
  哪知,林悦抬头与单雯对视,思维清晰:“姐姐是觉得我声音好听,唱戏方面更有天赋吗?”
  “唔,的确有部分原因是因为你的天赋。我上一次听到这般好听的声音是……几天前,但是他的声音打磨有整整十年,你却是一块璞玉。而唱戏,我私以为,比起身段,让人身临其境的唱调更重要。”
  而林悦的声音是她听过最好听的,宛若青鸾,尽管由于年龄尚处于稚嫩童音,但单雯相信,假以时日,肯定是天上地下独一份。
  “那我可以学唱戏……”
  “方才我是思虑不周,一时间忘记戏子在他人眼里是下九流行业,世人给职业分等级,言说士农工商,可你纵使去经商,也比做戏子来得好。”
  林悦睁着一双清澈的眼眸,表达出自己的感想:“难道会比乞丐更差?何况姐姐你说我有天赋,我如果去唱戏,起点定是比别人高,常人努力一年的功夫,我兴许只需要半年就可以成功,而去刺绣,我不定可以学会。至于名声……在我看来,名声不如米饭来的实在,他们再指指点点,总会有人来听我唱戏的,不是吗?”
第74章 神壕文里拆红线。。。
  单雯自认为自己蛮开明的;林悦既然作出决定;同时愿意承担日后带来的负面影响,她就找合适的台戏班子把她塞进去学习。
  班主与单雯明说;林悦的嗓子确实具有极大的可塑性,但唱戏基本功是“唱、念、做、打”,她腿不好;一下废俩,单靠唱功;说不定连台都上不去。
  “那……如果我唱功足够优秀呢?要是我优秀到让人忽略我的行动,唯独专注我的唱腔呢?”林悦执拗地盯着班主;紧抿的唇后是牙齿用力咬着唇瓣。
  她不能放弃!她不想重新回去流浪!
  林悦看得出来;戏子在单雯心中拥有着不一般的地位;纵然两人间有约法三章;林悦依旧不敢赌单雯的的心思,怕她会毁约。
  ——何况对方本就没叉务去负担她的未来。
  所以她必须加重自己的筹码。
  必须!
  “想做到你说的情况;很难。哪怕你嗓子再得天独厚;同样需要比常人刻苦十倍百倍,还不一定可以成功。”班主真诚的给出建议:“你若真舍不得你的金嗓子,不知你愿不愿意去学学唱小曲儿?学个三五年,声音没那么稚气;去给人唱曲总比唱戏好。”
  班主五岁学戏;十三岁上台,至今已有三十年,差不多是大半辈子。从听到林悦的声音那一刻他心中断定她是万年难得一遇的好苗子;然而梨园哪里是好去处,小孩子不知事,他身为大人哪儿能真将她拉进泥潭里沾一身脏污呢。
  “不一样的。”林悦摇头,旋即拉拉单雯袖子:“姐姐,容我去试试吧。我不怕困难,当成练嗓子,假如……假如失败,总归卖唱的行生仍容得下我,我把钱给您赚回来。”
  林悦牢牢记着,学戏的钱是她借的,以后该还。
  单雯同意了。
  回家之前,单雯顺便点一出戏,听罢才独自回到租房里,戏台上的人唱功功力深厚,在她听过的名班子中排得上号,可是听过林悦的声音后,总觉得不尽完美。
  要不是年龄原因,她该以为林悦是唱虞姬的旦角转世,不然两人怎么那么相似呢?
  *
  长女醒来,见有身影背对她照镜梳妆,灯火颤巍巍抖动。
  你是谁?
  嗓子眼似堵着棉花,一个字也抠不出来。
  那人回过脸,长女大骇。
  那张脸上呀,眼晴的地方是两粒黑豆,嘴巴用针线缝成缝,针尾拉着线,拉到嘴旁斜外下方,雪亮的针头刺进肉中,血珠一颗颗滚出来,落成红珠子。
  那位置正是她长红痣的地方。
  迈着小步无声行到床边。
  “我是牌坊妖。”那人嘻嘻笑,拈着长女秀发,伏脸轻蹭,叹谓:“我在那贞节牌坊下压有数十年,终令我等到脱身之时。长女呀长女,你的身份该予我,我更使你的父母满意呀。”红珠子落到乌溜溜的发上,重溅成血珠。
  二日,婢女木头人般给小姐梳洗,一点一点给干瘪的脸填充进棉絮,鬣狗摇头摆尾,隔绣鞋轻啃小脚,腐肉的香味栓成最忠实的链子。
  父母称赞乖女,称赞她黑豆的眼沉静无神,不妖不媚,称赞她缝起的唇不带笑,语不掀唇,称赞她体如牌坊沉稳,行不动裙。
  “你终是到长大时候,愿意守规矩了。”母亲心慰。
  长女含羞垂首,血流尽的脸颊由棉花撑起白净。
  被厚重的贞节牌坊压着的新诞生的牌坊妖,在安静耐心地等待下一位不规矩的人。
  ——《牌坊妖》石桥著
  单雯浑身上下激起战栗,翻出为方便写作买回来的钢笔,奋笔疾书。
  “唇角红痣又称美人痣。血流干,天足摧残成小脚,行止端庄,眼儿不妖不媚,方被世人认为是美人。长女变化如此大,父母却不去辨识——兴许已然认出,可那又如何,一句守规矩,抹杀掉过去所有痕迹,他们不需要不守规矩的女儿,只要守规矩,妖怪他们亦欣然接受,至于不守规矩的长女,‘皆大欢喜’压在贞节牌坊下,变得‘安静’……”
  到最后需要落款时,单雯迟疑一两秒,写下“文善”二字。
  她想和作者交个朋友。
  几天后,美滋滋收到回信。
  *
  从她离家出走第一天算起,整整半年时间,足以让“文善”这个笔名传遍大江南北,她的稿费一升再升,现在是千字二十大洋。
  单雯将钱存下来一半,作为还给家里的钱。无论如何,他们依然是养育她十几年,免她孤苦伶仃,颠沛流离。反哺是应该的。
  ——唯有反哺而已,想她做更多的……抱歉。
  剩下的钱足够单雯在京城买一座大的四合院,正房三间,厢房两间,南房两间,连上院子一共是半亩地,仅花费她两百块大洋。
  不过,单雯深深觉得自己运气不太好。刚买大房子住进去没到两天,石桥写信给她,说要开一所女校,不是遮遮掩掩的混杂私货,企图瞒天过海,而是要光明正大教女子怎么自立自强。问单雯有没有兴趣,想邀请她一同加盟教师职业。
  有兴趣!
  简直太有兴趣!
  房子算什么,大不了空着!唔,不,租出去比较合理运用资源。
  但是林悦……貌似不太方便和她一起走,她正在学唱戏呢。各地戏曲不太一样,单雯不知道奉天和京城是不是属于同一种。
  得知单雯的担忧,林悦告诉她没关系,她半年来一直在练嗓子,具体的唱调没到开始学的时候,换地方对她没有影响。单雯思索片刻,决定带她一起走。毕竟不出意外,她大概会长住奉天。
  [你打算开始办女学?]
  熟悉的声音自脑海中回响,单雯欣喜万分,转身吩咐林悦:“今天难得出太阳,你搬我们的棉鞋到院子里晒晒,啊,别忘记我那件年节买的大红袄子。”
  林悦乖乖应下。
  [先生,您回来啦!]
  之前红蓝去系统空间学习金融,光说她有事离开,具体什么时候回来没有交代,尽管单雯已经成长许多,不再像初到京城时那般迷茫不安,由内而外散发出的自信让她整个人变得光彩夺目,只是自信归自信,和单雯觉得红蓝在她身边时她底气更足,好像没有事情可以难倒对方的想法完全不冲突
  [先生,我正要和您说呢。我近来交到几位志同道合的朋友,其中一位准备开女校,邀请我去当教师。]单雯一本正经扳手指数数:[您看,开学堂的钱给省下来,更多的花费到工厂。还有,之前欠您的钱,我用布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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