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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本纯洁之轻狂太子妃-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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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原来是个兵器痴,和百里擎天那个诗痴倒是有得一拼,送他一对军刺而已,他居然舍得下那么大的血本。
  牛莎莎了然地笑了笑,“礼物我就收下了,你等等我,我去换了衣服就一起去看看。”
  牛莎莎连谢字都没有说一个,有礼物她就收,来者不拒,不就是喜欢兵器么,她脑子里多的是。不过想想,百里擎天那厮相比之下就显得小气了一点,怎么说她也念了一首诗给他听的,那厮却什么表示都没有。牛莎莎无耻地想道。
  “那你快点啊。”马上就可以见到喜欢的兵器了,华天佑竟如孩子般地显得有些雀跃。
  “嗯,等着。”
  牛莎莎说着一溜烟地就跑去后院了,没好一会儿她就换好男装出现在华天佑的面前,后面还跟着竹韵。
  这身男装还是竹韵搞来的唯一的一身男装。在家里牛莎莎就一副大小姐的打扮,轻纱罗裙,但只要出门儿,她都尽量换上男装,既方便又容易掩饰自己。
  见到穿上男装的牛莎莎,华天佑狠狠地惊艳了一把,没想到她女装清纯,男装却干练,俨然一个翩翩佳公子,但不管是男装还是女装,都娇小清秀,实在与那日在醉仙楼里生猛的牛莎莎联系不到一起。
  “走啊。愣着干什么?”牛莎莎好笑,这就是颜值高的好处,总是能够吸引人的眼球。
  “哦,走,走。”
  华天佑回神,尴尬一笑,率先走在了前面。不知道为什么,那心,却跳得很快。
  ~
  牛莎莎在柜台前接过常胜坊老板递过来的锦盒,打开拿出里面的军刺,左右看了看,然后就当着常胜坊老板的面挽起袖子装在了自己的小臂外侧上。
  这是一对二十二公分长度的军刺,用玄铁打造刺身,颜色深黑,隐隐透出红光,锋口光亮,削铁如泥,前后用牛皮座子加皮带固定在手腕和手肘上,进可攻击退可格挡,既锋利又可隐藏,是牛莎莎前世在特战队的时候最钟爱的近身格斗武器。
  “不错,不错。掌柜的手艺果然精湛。”牛莎莎反复试了试手臂上的军刺,甚是满意。
  这古代的工匠果然不是盖的,纯手工制作,东西还又快又好。大小长度都正好,安装套也松软舒适,收费还不贵,可以说是价廉物美,难怪林嫂说京城的兵器铺就他们家的最好。
  呵呵,现在她也算得上是有兵器一族了。
  “呵呵,姑娘喜欢就好。刚看到那图纸时,老朽还想着可能做不好呢。”对牛莎莎的满意,老板也很高兴,那看着牛莎莎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着崇拜的偶像一般。
  老实说,打造了一辈子的兵器,能在有生之年见识到并亲自打造如此设计奇特精妙的兵器,他这辈子也不算白活了。
  牛莎莎和老板说着话却发现华天佑一直盯着她看,根本就没有动手去拿送给他的那对军刺的意思,奇道:“你怎么不试试啊?”
  “哦!对对对。”华天佑回神,打开自己面前的锦盒,小心翼翼地取出里面的一对军刺仔细端详,从刺尖到刺尾沿着凹槽一寸一寸地抚摸,那模样就像是在端详一件罕见的珍宝一般,看得牛莎莎都快笑掉牙了。
  这些古代人真可爱。
  华天佑仔仔细细的看了许久,才学着牛莎莎的样子将军刺一只一只地装在自己的手臂上,试了试,觉得实用性确实超强。
  “莎儿,你是怎么想到打造这种兵器的?实在是太奇妙了。”华天佑满意地放下挽起的衣袖,从外面看了看,一点都看不出来袖子里面藏着武器,确实比走到哪儿手里都提着一把剑要方便多了。
  “怎么样?比起你那些百年人参来,值吧?”牛莎莎说着,身子猛地一侧,手肘突然向前一送一横再一挡,得意地在华天佑面前演示了几个军刺的格斗动作,那动作娴熟有力,华天佑看得目瞪口呆,还没回过神来,军刺锋利的刀锋已经抵在了他的颈动脉边上。
  “值,当然值了。”华天佑愣着答道。
  对于他这个兵器爱好者来说,别说是一盒百年人参,就是把家里所有的人参都拿来换,也值啊。
  不过,他之所以愣着并不是因为值不值的问题,而是牛莎莎那快如闪电的敏捷身手和脑子里那些异于常人的想法,难怪她会得百里擎天另眼相看了,就连他的心里好像都有着某种异样的情绪在隐隐地滋生。
  这牛家千金确实太不一样。
  牛莎莎见他愣着,以为他是被自己那几招动作吓到了,呵呵一笑问旁边的老板:“掌柜的,其他的东西呢?”
  “都一并做好了,姑娘稍等。”
  老板说着进了里屋,不一会儿,又捧着一个大锦盒走了出来。牛莎莎接过锦盒打开一看,里面装了十几个如鹅蛋大小的东西,牛莎莎挨个拿起来检查了一遍又掂了掂,满意道:“掌柜的手艺没话说,要是好用的话,以后我会经常来的。”
  “姑娘过奖了,只要姑娘满意就好。”老板连声答道。
  “这又是什么?”愣了半晌的华天佑走过来看了一眼锦盒里的东西,好奇道。
  牛莎莎将锦盒盖子一盖,直接往身后一藏,笑得甚是神秘,“呵呵,这个嘛……以你的智商恐怕就弄不懂了。”

☆、第五十九章 触电的感觉

  付了银子从常胜坊出来,华天佑一直盯着牛莎莎手上的锦盒,牛莎莎越是不告诉他,他就越是好奇。他越是好奇发问,牛莎莎就越是笑得神秘,反正不管华天佑怎么问,她就是不回答。
  没走多远,竹韵从一家乐器铺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锦盒,肩上还扛着一个像葫芦形状的东西。
  刚才他们兵分两路,牛莎莎让竹韵去乐器铺取货,她和华天佑则直接去了兵器铺,这会儿各自取了货物,三人又在长安街的中部会合,走到了一起。
  “小姐,你这是做的什么乐器呀!我怎么从来没见过?”竹韵将左右两只手上的乐器都递给牛莎莎,让她自己验货,心里却暗自纳闷,小姐什么时候连音律也懂了?
  对于乐器她是外行,小姐让她去乐器铺取货,她也不过是看着掌柜的试弹了几下而已,那两样乐器发出来的声音空灵婉转,连掌柜的都说好听。
  “这个叫吉他,是弹奏的,这个呢,叫葫芦丝,是吹奏的。”牛莎莎好心情地为竹韵介绍。
  她前世的部队可是个人才济济的地方,在部队里她倒是跟战友学会了几种乐器演奏,没有训练或者任务的时候,大家凑在一起也玩玩音乐,逢年过节部队汇演或联欢会,她也能凑上两脚。
  她之所以做了这两种乐器,一是因为这古代娱乐项目缺乏,可以用来排解无聊打发时间,顺便自我熏陶一下;二来,也是她对原来的时空留下的一个念想,弹一弹流行音乐,吹一吹思乡之情。
  华天佑也拿起那两样乐器好奇地翻看着,看一会儿乐器他又看一会儿牛莎莎,眸子里写满了惊讶和探究,不过,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三个人一路讨论着乐器和兵器高高兴兴地走着,出来逛逛果然心情都不一样了,况且,旁边还有帅哥相陪。
  一想起帅哥,牛莎莎偷偷地拿眼瞄了瞄走在身旁的华天佑,刚好华天佑也正在瞄她,两个人的目光不期然地撞到一起,两个人都像触电一般地赶紧别开了头,牛莎莎的小心肝顿时跳得像要蹦出来一般。
  从未经历过爱情的牛莎莎终于明白了触电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那一刻,她本来还挺好的心情就因为这一瞄一下子又变得阴霾起来——
  赐婚之后,她的心情就没好过,看什么都觉得是灰暗的。那个叫白苍的家伙老是出现在她的脑子里,摆着各种讨厌难看的嘴脸,挥都挥不走。再想想百里晴天和华天佑两个帅哥,本以为有些缘分,说不定能发展点感情,种点儿桃花出来什么的?却没想一纸赐婚,她以后都跟帅哥无缘了,得一辈子面对那个小鼻子大眼睛的晋王。
  哎!她就是个悲催的命啊!
  她实在是想不通,怎么像百里擎天和华天佑那种优秀的帅哥就轮不到她,而偏偏像轩王和白苍那种人渣就全部都要塞给她呢?
  这一瞄,杀伤力之强。
  牛莎莎正纠结着为什么好男人都轮不到她的时候,华天佑也感觉到自己的脑子里噼里啪啦的,就像是天雷撞了地火,不仅脸红心跳,就连整个身体都仿佛是要燃烧起来一般。
  两人之间的氛围就因为那一瞄仿佛瞬间变得微妙暧昧起来。
  两人谁都没再说话,各自望天走着,竹韵倒是并未察觉到两人之间突变的气氛,抱着两个锦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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