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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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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灼耸耸肩,表示随他。
  ……
  林灯今天早上一大早就起来化妆、准备毕业典礼了,晚上还要去参加聚会,因此吃完午饭之后,她便没了出去再玩的心情,回到家里倒头就睡。
  一觉醒来之后,林灯静静地躺了一会儿,然后猛地一下爬起来坐到书桌前,提笔给萧凯写信。
  他走后不久,林灯就收到了他的信。她本以为萧凯所说的经常通信,指的是十天半个月写一封,结果没想到萧凯走的第一周,她就收到了三封来自北京的加急信。
  林灯刚开始以为有什么要紧事发生了,还很紧张,结果拆开来看之后,她发现萧凯写的都是些日常的琐事,比如北上的火车上有什么有趣的见闻啦,北京大学的校园环境如何啦,食堂的伙食吃不吃的惯……都是些很小的事情,却叫他写得温情满满,看起来一点都不枯燥无聊。
  林灯不知不觉中就把厚厚的一叠信给看完了,看完之后还觉得回味无穷,忍不住又看了一遍。
  这时候她才更加切身地体会到,为什么后世有人说闻说先生的文字是具有魔力的。她现在就深有同感,明明萧凯写的每一个字她都认识,可是叫她那么组词造句,她就想不到,也怎么都写不出同样的感觉。
  林灯的文学水平虽然有限,不过正常写信还是不成问题的。每次回信的时候,她都很用心,见他似乎很喜欢分享自己的日常,也好奇她的日常,便把自己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写给他听。
  今天是她毕业的日子,她自然要好好记录一番的了。
  信写好后,林灯甩了甩有些酸涩的手腕,将信纸折叠起来,塞进信封,贴上邮票。
  萧凯很细心,不知是怕她去买邮票费时还是费钱,每次来信的时候,都会给她一并邮来几张邮票,这样林灯就不用自己去买了。
  封好信封后,林灯看了下表,见还有时间,便亲自下楼,就近找了个邮筒将信投了进去。
  回来时,林灯正好在楼下碰到了出来倒垃圾的彤云。彤云一见她就说:“小姐又去给萧先生邮信了?都跟您说了多少次啦,这种跑腿的活儿您交待我去做就好了。”
  虽说林灯和林修诚、林灼兄妹俩的感情很好,不过目前为止,彤云才是林家唯一那个知道林灯在和萧凯保持密切联络的人。
  毕竟她是家里的女佣,平时林家兄妹的信件都是由她来收,再分别送到几人房间里去的。林灯知道瞒不过她,所以早就跟彤云坦白了。
  自打林灯坚持要离婚、并且搬离姚家之后,彤云就明白她家小姐现在的主意有多大了,所以林灯现在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彤云基本不会去阻拦。
  对于林灯和萧凯的交往,彤云知之不多,也没多过问。不过她心里头觉得萧先生那么阻拦了,她简直恨不得林灯和萧凯原地结婚。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凯哥走的第一天,想他。
  夸我,我努力二更,呜呜呜,不要骂我,默默最近工作真的很忙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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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角


第九十七章 主角
  林灯很喜欢那种亲自将信送到邮筒里的感觉; 每次去邮信的时候; 她的心里都会感到既甜蜜又期待。
  不过这种心情,她不大好和彤云解释,因此笑着说了句“你不懂的啦”之后; 林灯便噔噔噔地小跑上了楼。
  今天的晚宴,林灯将会是主角; 所以林春华一早就嘱咐过她了; 一定要打扮得漂亮一些,穿最贵的衣裳,戴最贵的首饰; 绝不能给徐家丢脸。
  林灯衣柜里最贵的衣服; 就是去年为了参加各种社交晚宴,林春华给她买的那条水粉色镶钻纱裙。这条裙子除了用料华贵之外; 还是修身剪裁,完美的突出了林灯的大胸和长腿,看起来非常扎眼; 平日里林灯都是不敢穿的。
  想着今晚她今晚去徐家,就是要被姑姑姑父拿出去炫耀的; 林灯只能收起低调的心思,换上了那件礼服。
  其实林春华夫妇为什么再三坚持要给林灯办这场毕业派对,林灯心中大致有数。
  徐信良是不久前才搬了大房子; 还中年得子,非常高兴,想要炫耀一番; 却碍于小儿子乃是姨太太所生,不好大肆庆祝,因此这会儿便借着林灯的名义搞一个大的聚会,除了展示他的财力和生育能力之外,还能炫耀一下自家这几个读书好的侄子侄女,徐信良想想都觉得脸上有光。
  至于林春华,因为周姨娘不久前生下一子,林春华一直心中不快,感觉胸口压着块大石头似的喘不过气来。
  这会儿她的侄女以年级第一的成绩毕业,是林春华最近所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多多少少给她拉回了一点颜面,让她在外人面前有一点可以炫耀的资本,所以林春华绝不肯错过这个机会。
  下午五点钟,林灯正在对着镜子描眉的时候,林春华派的车就来了。
  林灯画好最后一笔后,穿上披肩,戴上与礼服同色的裸粉色手套,拿起手包,挽着妹妹的手一起出门。
  先前林灯忙着考试,并没有来过徐家的新房子,只知道是在法租界。到了地方林灯才切身体会到,为什么之前林灼从徐家回来后,会说姑父这次下了血本了。
  法租界的地价本就要比公共租界高,结果这回徐信良还买了一栋比过去更大的房子。房子还是两层,不过房间多了许多,光一楼的佣人房就有五间。二楼除了主卧之外,还有四个卧房,一个书房,两个卫生间,足够徐信良夫妇和周姨娘母子三人居住了。
  周姨娘生子之后,在徐家的地位水涨船高,直接从一楼的佣人房搬到了二楼的房间。
  林春华烦她烦的要死,却不好再对她动辄打骂。毕竟一个周氏虽然不算什么,可是她的儿子徐宛英,却是徐信良如今的心头肉。
  林春华现在只要呆在家里,听见婴儿的声音,心情就很低落。直到见到林灯兄妹几个,她的脸上才重新露出笑容。
  “你们可算来了!快,里面坐。”林春华一边招呼着他们,一边挽住林灯的手,“今儿是你的好日子,怎么妆化得还是这么淡?要不要进姑姑屋里补个妆?”
  林灯婉拒道:“不用了姑姑,我还是学生呢,这样就好了。”
  林春华看着林灯的脸,越看越喜欢:“也好,我们家灯儿天生丽质,淡妆也很好看。不像某些人……”林春华说着,瞥了一旁的徐宛娜一眼,“整天花费那么多心思在打扮上,又有什么用!也不照照镜子瞧瞧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人家那俊模样。”
  要是搁在过去,徐宛娜听到这话早就要哭了。不过现在她只是脸色微变,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哭着跑掉。
  果然,在徐宛昌搬了出去、周姨娘生子之后,徐家内部的格局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林灯突然有点心疼林春华。这个女人看似强悍,实则外强中干。如今的徐家可谓四面楚歌,林春华的日子想来并不好过。
  她的能力有限,做不了太多。只能今晚好好表现,希望能给姑姑挣回一点面子吧。
  ……
  作为宴会的主角,林灯先呆在楼上的房间里等候,林春华夫妇则在楼下招待客人。直到时间差不多了,宴会即将正式开始,林灯才挽着林春华的手臂,在徐信良和林修诚、林灼的陪伴下出现在众人面前。
  林灯以前参加过别人家里举办的晚宴,不过这还是她来到这个时代之后第一次出席以自己为主角的晚宴。
  在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视着自己的时候,林灯下意识地感到了一丝不自在。
  不过她很快就察觉到,大多数人的眼神都是善意的,欣赏的,甚至惊艳的。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林灯便逐渐放松下来,嘴角的笑容也不那么僵硬了。
  挽着林春华的手臂和她一起下楼之后,很快便有几家的夫人带着各自的子女过来,围着林灯姑侄俩说话。
  林灯今年才十七八岁,在杭县或许已经不小了,不过在上海并不算大,一般人都想不到她曾经离过一次婚。因此在一些人家看来,林灯还算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
  不过,也仅仅是还不错而已。
  在大多数的夫人、太太看来,林灯的长相过于明艳了。尤其是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就算没有浓妆艳抹,也颇有几分电影明星的风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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