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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四载,卢春草再见到袁娘子,几乎不相信面前这个形容枯槁,两鬓都有白发,说四五十岁也有人信的女人是昔日那个温柔娴雅的少女。听完袁娘子的哭诉后,卢春草整个人都懵了,她想,与袁娘子相比,我有什么?她的亲生父母还在,我却只有一个将儿子当成命根子的娘,不,应该说陌生人才对;她的夫婿是她青梅竹马,舅姑也是从小看她长大的,都能这样翻脸不认人,我呢?我的胭脂水粉铺子若是开大,想要娶我的,真心不是谋我的铺子?卢春草可没忘记,大夏有律令,过了年岁却不成婚是违反法律的!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女人做得再好也没用,只要往后宅一关,多大的事业也成了空。卢春草可不认为自己的运气能有多好,袁娘子这种知根知底的都没遇上好人,她呢?此世的娘亲能为“很会读书”的大哥的前程卖她一次,难道不能卖第二次?当官要钱啊!即便真开了铺子,卢春草的大哥若真考上了科举,胭脂水粉铺子岂不是卢家人眼中的金蛋,她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想怎么拿就怎么拿,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一想到那幅场景,卢春草就不寒而栗,还没等她考虑好路该怎么走,嫂子便上了门。姿态放得很低,人也尴尬得很,支支吾吾,期期艾艾地说出请求。总结起来八个字,你大哥病了,没钱治。
卢春草将积攒的钱给了嫂子“大半”,刻意透露自己还剩一点,在王府打点要用,否则活不下去,还望嫂子见谅。第二次找上门的便是亲娘,热泪盈眶,口口声声都是我的乖女儿,娘没用,对不起你。但你哥哥实在很会读书,竟能被名士收为记名弟子,头悬梁锥刺股,生生累病了,娘知道自己的要求很无礼,娘给你跪下了,这是救你哥甚至全家的命啊!
寒了心的卢春草给了钱,央好友朱氏帮她查一查卢家的举动,果然,别说开什么胭脂水粉铺子了,她娘家人早在外头给她说了一门亲,是个乡间的土财主,三十多,有儿有女,发妻才没一年不到。听说卢春草在王府呆了几年,容貌身段,言行举止必是不错的,指不定还能借此搭上王府的关系,便许了厚厚的聘礼,答应不要嫁妆,甚至连王府赐下的钱财都给卢家留着,只等卢春草离了王府,便将她娶进门。
卢春草一听,破罐子破摔,打定主意留在王府——与其嫁给一个不通文墨,脾性不知如何,老婆刚死就忙着续弦的土财主,给他儿女当后娘,看他们的脸色过日子,还不如给宽仁大方的代王做小妾。既然都是靠男人,为什么放着最厉害的不去依靠,偏要挑个次品?难不成是为了那根黄瓜?别做梦了,代王的姬妾多没错,土财主会没美婢?代王好歹不**,换做土财主……卢春草可不想染上一身脏病。
空间?空间当然有,里头只有一汪泉水,几片土地,泉水能让人精神些,喝久了能慢慢排毒养颜,种植的蔬菜瓜果爽口非常,也仅限于此了,能有多大作用?她总不能一辈子活在空间里,不和外人接触吧?卢春草是如此想的,也是如此做的,目的虽成功达到,到底有些难过心里的坎,总觉得自己是个不要脸的小三,平日见到沈曼,头都是低垂的,从不敢在代王面前献媚,更不敢说沈曼半点坏话。心道自己做妾是不得已,千万要守住本心,不争不抢的好。
沈曼知她乖顺懂眼色,也乐意给她一些体面。
秦琬见卢春草很有些羞愧的意思,便觉奇异——她没记错的话,卢氏的家人都被徐氏逼得做了奴婢,可见不出自官宦之家,为何竟以做妾,并且是做有名分的妾为耻?
第一百九十六章 自以为是
代王府有名分的姬妾虽不多,却个个识趣得很,明白沈曼与秦琬相聚的时间本就不多,沈曼介绍过卢氏之后,她们便纷纷寻理由告辞。
使女们也很有眼色,知母女俩想说悄悄话,不用沈曼示意便在七月的带领下出了门。秦琬熟门熟路地往母亲身上一蹭,沈曼又熨帖又无奈地笑道:“快做娘的人了,还和长不大似的。”
“在娘面前,我当然什么都可以做。”秦琬理所当然地说,又往母亲怀里挤了挤,亲昵万分,“阿娘,这个卢氏有些意思。”
沈曼对女儿插手家事习以为常,闻言道:“懂得羞耻的人自然比骨头轻的人好。”
秦琬轻声细语,观点却截然相反:“阿耶是亲王,给他做有名分的妾何等荣耀,多少人一辈子也挣不上诰命呢!若不是本朝重嫡妻,妾室地位底下,世家权贵和高官们都要脸,不好把嫡女送进来,庶女又不得入王府,王府后宅统共就这么几个位置,焉能轮到七八品官甚至平民家的女儿?我记得卢氏出身寻常人家,没有家学渊源,再说了,咱们买她们进来就是为了给阿耶做妾,她有什么觉得羞耻的?”
沈曼是正室嫡妻,对妾室自然没半点好感,秦琬是皇室县主,夫婿与她尚且一君一臣,何况卑微的妾室呢?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角度自然不一样,沈曼又很看重女儿,秦琬的话总能听进去,便道:“你的意思是……”
“没有长辈教导,那就只能是自己的骄傲了,虽说我不明白她骄傲在什么地方,就凭她那一手制作胭脂水粉的本事?”秦琬不紧不慢地说,“她觉得羞耻是因为她认为自己能做正妻,却不得已做了小妾。这样的人看似守本分,却比那些骨头轻的人还拎不清,阿娘不妨等一等,瞧瞧卢氏若是生了孩子,会不会像朱氏那样心甘情愿,诚惶诚恐地将孩子养在您的屋里?”
沈曼一听,只觉好笑,不答应?怎么可能?周红英最得宠的时候,她的儿子也是由沈曼教养的,只不过周红英使了手段,没让秦敬住沈曼屋里。沈曼专心嫡长子,不想养熟这个庶子,面子上敷衍片刻罢了。那还是随代王一道长大,在宫中沉浮多年,有眼界晓事理的女官呢!卢氏是谁,平民罢了,不知书不达理,沈曼养她的儿女是抬举,不舍是肯定的,不甘?她有什么资格不甘?
“你呀,真是……”
秦琬打断沈曼的念叨,眼中盈着满满的笑意:“您不妨瞧瞧我说得对不对,或许卢氏真觉得自己能教好儿女呢?又不需要您劳心劳神,不过是看个热闹。”反正她觉得,卢氏不像朱氏那般省心。
要是秦琬知道卢春草一直用“我虽然当小妾,却不与王妃争”“把代王当老板对待,守住本心,不爱上他”等看似冠冕堂皇,实则居高临下的理由自我安慰,绝对能笑得直不起腰来,顺带将这种好玩的事情与裴熙分享——自以为是的人,天底下多了去,自以为是到这等程度的却着实不多。
沈曼宠溺地笑了笑,柔声问:“莫鸾还闹腾?”
“您别担心了,她何时在我手上讨到便宜过?”秦琬半点不将婆婆放在心里,懒懒地说,“我啊,只盼肚子里的这个是儿子,束手束脚的罪,受一次就够了。”
见女儿这样漫不经心,沈曼恨不得敲醒她:“生几个不重要,重要得是孝顺,苏家除了苏锐就没能看的,你的孩子一定要自己养,省得被莫鸾养歪,明白么?”
秦琬“哦”了一声,见母亲神色不好,笑嘻嘻地说:“莫鸾还有最小的儿女婚事没定呢,哪有心思管别的?被我闹了这么一出,哪怕他们勒令封口,又能封得住几时?晏临歌在苏家被虐待的事情,苏府上上下下那么多奴仆知道,清醒的时候能憋着不说,喝个小酒,心中不忿,稍微***口风出来……只是没人告诉咱们罢了。”
沈曼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到底是认命了。
她一开始还抱着女儿与夫婿和睦相处的幻想,听说秦琬有孕,苏彧收用了丫头,又见莫鸾处处刁难秦琬,沈曼也不再做白日梦,转而赞同女儿的行事作风。收留晏临歌对沈曼来说不值一提,秦恪也必定会同意,却能给莫鸾添不知多少堵,沈曼如何不乐意?反正她对莫鸾好,莫鸾也不会对秦琬好,秦琬又何必求着莫鸾,自降身份?
果然,秦恪下朝回府后,见女儿一切安好,刚放下心,听闻苏家最近发生的诸多事情,他的脸色便冷了下来。
秦恪落难时,使女都瞧不起他,不肯给他做妾,这件事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故他一见穷人攀上富人就本能地瞧不起前者,最爱祁润母子这等不惧权势富贵的人。晏临歌不慕权贵,因此受辱,恰恰合了他的胃口,又是爱女相求,对苏家印象更不好的代王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不仅命人再开库房,让秦琬带了一堆东西回去,还拨了三十卫士给她开道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