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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太妖娆-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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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双手叉着他的腰窝,直接将人抱起来,啵了脸颊,“是是是,小钦最厉害了。”
    得到夸奖,叶钦乐呵呵的笑起来,抱着孤笙歌的脖子不放手。
    ——
    到了五岁,一拖再拖,为了能有二人世界,叶希阳直接将孩子打包送进幼儿园去了。
    虽然儿子哭成泪人令他也心疼,但是没有二人世界来得重要。
    “将你儿子丢到幼儿园去,不怕被欺负。”孤笙歌一手戳着他的胸膛,眼里却是幸灾乐祸。
    她也觉得宝贝在家里,和小荔枝恩爱的运动少了很多。
    “不会,小钦没有欺负别人就算了。”叶希阳的心神已经在剥衣服生了,沉下腰结合的时候发出满足的喟叹,依旧笑像个孩子般单纯,不过眉眼间有了成熟。
    孤笙歌嗯哼一声,抱着叶希阳的脖子在热情回应。
    “也对,老子的娃,只会欺负别人。”
    至于被欺负,那是什么鬼。
    ——
    这家幼儿园是圈里的孩子经常上的,里面有钱有权的孩子很多。
    叶钦年龄最小,人家结队上幼儿园,只会上小学了,他现在才来读。
    不过因为长相精致,很乖巧,说话也甜甜的,小半天的时间就荣获了A般所有老师和同学的喜爱。
    庞凯是一个孩子王,后面有很多的小跟班。
    而且长得很壮,那高高大大的身材是叶钦的两倍不止。
    他在幼儿园是隐形老大,而且也喜欢大家一直注意他的眼神。
    现在注意力被一个新人给抢走,那是很生气。
    放学后,他在校门口揽住了叶钦的去路,后面还跟着五六个小跟班。
    叶钦吸着鲜奶,抬着水蒙蒙的眼睛,声音奶声奶气道:“嗯,你们找我有事吗?”
    “哼,你是谁,不知道我是庞凯吗。”庞凯拍拍胸脯,瞪着眼睛一副凶恶的表情。
    叶钦乖乖摇头,翘起的呆毛很是软萌道:“不认识”
    庞凯更加生气,挥起拳头恶狠狠道:“现在知道就好,以后都要听我的,知道吗。”
    哼,他庞凯可是很厉害的,不听他的听谁的。
    哪知叶钦眼前一亮,看了一眼庞凯的拳头,然后兴致勃勃道:“你是说,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吗。”
    妈咪说了,后面没有小弟跟着很丢人,他也要收小弟!
    庞凯挠着头发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个意思,“对,谁的拳头大听谁的。”
    叶钦眉眼一弯,咕噜咕噜几声吸掉全部的鲜奶,小跑去将书包还有鲜奶盒放到一边。
    然后站在庞凯的面前,他摆出了打架的架势,“你们一起上吧”
    什么?
    庞凯愣住了,他后面的小弟也不解了。
    不过后来…
    在童真幼儿园,可以看到一个精致漂亮的小朋友,后面跟着一个大块头,拿早餐,拿书包,如影随形。
    从幼儿园,到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到大学,以至于到部队都没有改变。
    甚至两人都结婚了,还是随叫随到。
    让两人的老婆那是报团取情报,就怕他们之间有奸情。
    可是发现,也只是单纯的兄弟情,一辈子的那种。
    有人问庞凯,为什么那么听话,不会丢面子吗。
    他就会一直笑着说:“那时候不懂事,钦哥一拳打趴我,就觉得很厉害,是我的老大,就到了现在也依旧如此。”
    也有人问叶钦,圈子的朋友很多,为什么还会交一个头脑简单,三大五粗的朋友。
    他依旧笑得软绵,只是眼底狡猾不变,如狐狸。
    “因为,那是我收的第一个小弟,是个特殊的位置,无人可替代。”
    有些兄弟情,真的可以一辈子那么长。

第95章 小天王好风骚1

  
    深秋的天空里,团团白云像弹好的羊毛,慢慢地飘浮着。
    秋天,老是那样令人伤感。昨天还弥漫着生命活气的绿叶,蓦地变得煞黄煞黄的……
    孤笙歌端着一杯茶水轻品,像个悠闲的老人般躺在贵妃椅上,一身淡红色的旗袍下隐隐露出洁白的小腿。
    即使是躺着,依旧可以看出那高挑的身材凹~凸有致,及腰长发如瀑布般倾泻与腰间,白皙的鹅蛋脸如玉一般无暇光滑,黑色羽睫下一双黝黑中泛着淡琥珀色的柳叶眼,微微眯起,如慵懒的小野猫。
    一旁站着一个礼仪端庄的老妇人,面露一丝丝微笑,神情和蔼可亲。
    孤笙歌慢慢摩擦着手中的白瓷茶杯,弯弯睫毛下倒出剪影,看不清神色。
    她红润的嘴唇翘起一角,说不出道不明的情绪。
    “吴妈,京里的那些人是如何了。”
    连声音都是慵懒,带着意味不明,却丝丝缠绕的撩人。
    孤笙歌将手中的杯子放到旁边的石桌上,撩起胸前的一缕长发,半阖眼眸看着前方,表情淡然。
    如此淡漠疏远,哪里还看得出一个月前那歇斯底里的样子。
    吴妈小心翼翼的打量自家小姐的表情,见着真的一点难过都没有这才放心下来一些。
    “小姐,听说过几日就是二小姐和古少爷订婚的日子。”
    她心中为自家小姐不值,但是从京城这个浑水中出来也好,小姐在今家的位置一直都是尴尬的,出来了自自由自在,多好。
    没有身份生的女儿,即使被老爷亲自抱回去,生活方面也尽量给得很好,但是身份上永远弥补不了,受人指点。
    如今回到夫人生前的故乡,也是过上了自己的生活。
    私心里,她不希望小姐再参和进去。
    孤笙歌嗤笑,轻抬睫毛,露出流光溢彩的双眸,慵懒道:“你说今晚絮是不是个傻的呢,从小到大都是挑我看不上的,真是病得不轻。”
    话里话外,无尽嘲讽。
    “那是因为她嫉妒我们家小姐”吴妈也是浅浅一笑,眼角满是皱纹,“因为嫉妒,所以才会去极力模仿,这点上小姐足以傲视二小姐。”
    虽然她家小姐在今家得地位很尴尬,但是因为是第一个长孙女,长得又漂亮,老爷子挺喜欢,老爷也上心。
    所以即使被正室夫人冷漠以对,也是过得很好。
    如果没有古少爷这件事情,小姐必定会有一个好的未来。
    可是世界上没有如果,事情该发生的也发生了,后悔也无用。
    现在到了这个烟雨江南的地方生活,用了小姐亲生母亲的姓氏,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孤笙歌轻笑,伸出纤纤玉指挡着眼睛,接住了洒落下来的斑点,“可不是嘛,只要想和我争,她永远都是输家。”
    古安吗,原本和原身谈恋爱,已经快走到了订婚的地步,却转个身走到了今晚絮的身边,牵起她的手讽刺原身的不自量力。
    滋滋,如此会演戏的男人,希望今晚絮费尽心思的抢来能够得到“幸福”呢。
    噢对了,鉴于今晚絮一个月前给她的拦路虎,有没有性福这个问题,还有待她的心情来决定。
    “吴妈,听说这里的莲藕很好吃呢。”半响,孤笙歌突然问道。
    吴妈点头:“确实,江南镇上的莲藕确实很好吃。”
    见到小姐这样问,她也知道了怎么回事了,“小姐,您是要吃吗,我马上去买。”
    “不了,等明日我亲自去摘。”孤笙歌放下手,嘴角轻轻弯起,合起眼享受这个午后的阳关。
    呐,秋天的午后就是要睡觉才好。
    “小姐可是金枝玉叶,怎么能够自己去呢。”吴妈着急了,小姐自小就没有吃过苦,生活上无一不是精致。
    现在来到了南方的江南镇,虽然起色是变得更加好了,但是生活上却精致不起来。
    小姐不在意,她可是心疼的。
    “小姐想吃新鲜的,明日吴妈去摘,小姐可不要着急去,湿泥很多,弄脏手可就不好了。”
    小姐既是她的主人,也是她心里的女儿。
    她没有家人,没有孩子,从小姐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一直带大,早就当成女儿来对待了。
    “吴妈,我又不是个三岁小孩,而且看着这里的居民进去采摘,我也觉得很有趣。”孤笙歌拉过吴妈的手,慵懒好听的声音撒娇起来直叫人心头酥酥软软,只想摘星星摘月亮送给。
    “而且吴妈现在就去好好享福,和镇子上的一些朋友去玩,跳广场舞都行,您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了。”
    翻看吴妈粗糙的手上,孤笙歌声音越发轻柔,眼底也是笑意倾注。
    这个将她当成女儿来看的人,在前世原最狼狈不堪的时候依旧不离不弃,去扫地也要赚钱来养原身。
    原身的愿望是幸福一生,最不放心的是吴妈。
    “哎,吴妈不觉得累,只要小姐好了,吴妈就好。”吴妈的眼眶有些湿润,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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