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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凌空之势”,显示着皇权的至高无上和神圣不可侵犯。
含元殿是大明宫的正殿,最为宏大壮丽,高耸在龙首原之上,并依龙首原北高南低的地势铺展,空间恢阔,浑然天成,大殿前两侧建有翔鸾、栖凤两座门阙式阁楼,有曲尺形飞廊与大殿勾连相接,突显出大殿的威严,也渲染出大唐的气魄。
不过,沈萱并没有注意到宫殿的雄伟,她注意的是另外一些东西。
“正宗的唐砖唐瓦,一块五千块,这个殿怎么也有几十万块,那就是十个亿,一定要把这个大殿全扒光,扒光溜!”
周围宫女的眼神开始诡异起来,互相交头接耳,“太可怕了,扒光,公主的疯病看来是没得救了。”
“公主!小心啊——!”
“公主!快躲开呀!这马太烈了呀!”
“公主!公主!”
沈萱听到那些太监就像在比谁的嗓门清脆,此起彼伏的惊叫声里,沈萱怔怔的站着,不是不想动,而是无法动,天知道此刻沈萱的脚已经软得迈不开一步。
一匹高大的黄骠马笔直的向他冲过来!离得近了,马身上的每一根汗毛都看得清清楚楚。
不是吧!老天难道是终于发现了这个错误,所以决定派这家伙来收回我这错位的生命吗?
或许,我就这样再死一次,我会变回到自己的身体?
沈萱脑中飞快的闪过这些念头,伸手拔下头上珠钗紧紧攥着,同时后悔没有把最贵重的古董随身携带。
来吧,本姑娘不怕你,虽然你是匹好马。但是你不值钱,本姑娘的行头比你贵一万倍。
“趴下!”一声爆吼突然传过来。
李世民微笑看着广场上发生的事情,竟一点担心的意思都没有。
旁边的长孙皇后少见的插了一句话:
“陛下,你还乐呢,万一……”
“皇后,没事,这么多待卫在,伤不了她。”
从来没想过,跑动中的马竟然有这样的美感。强健的四肢,飞扬的鬃毛,油亮的毛皮,宛若踏入凡间的神邸。
可惜这马居然是来送自己下地狱的,就是跑的再帅,也没用。
一路奔来,踏破金瓯无数,沈慧觉得时间变慢了,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那马高高抬起的蹄,巨大的像海碗一样……,哇,唐朝的海碗也值不少钱啊!不过可怜这不是真的海碗。
沈萱头脑里一片空白,心里只念道:“要挂了,要挂了。”
就在这个时候,呼的一声,一个人从沈慧身后窜出,看样子竟然想力降奔马。白衫飘飘,竟然有说不出来的出尘。
乒的一声巨响,一人一马已经撞在一起,那白衣人显然敌不过马力,被那匹马直顶了过来。眼看便要连人带马撞到沈慧身上。
长孙皇后眼泪都掉了下来,期盼的看着自己的丈夫,想让他发令救人。
李世民面上不动声色,只是淡淡的看着,皱着眉,似乎在等什么?
远处的金甲武将也是神情紧张,踌躇再三还是收回了脚步,一旁的黑脸大汉也轻出一口气。
白衣人知道马上就要撞到沈萱,就将马头一扭,就在人马相错的瞬间,双脚用力一蹬,以一种快得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落到了马背上,接着又迅速拧过身来,从一侧稳稳地扣住了惊马的口环。最后潇洒的一提马,驾驭着奔马从沈萱身侧跃过,然后把已经在马肚了底下的沈萱身子一提上身。
沈萱就已经落到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鼻子里还有很好闻的男人气息往里钻,那马飞腾着,感觉太像从前做过山车,下车那一刹,终于安稳下来,却还如在梦中。
那匹马已经被人控制住,它打着响鼻努力想撒开四蹄跑个痛快,可是怎么晃动脖子也未能使缰绳再松动分毫。而那人便似定在了地上一样,任凭惊马如何挣扎,他都纹丝不动。几番较量,惊马终于温驯地垂下了头,心甘情愿地服输了。
马上的人把怀中的沈萱轻轻放在地面上,就借着马力奔了出去,这时有声音响起。
“公主殿下,伤到哪里了没有?奴才护主不力,请殿下重重责罚。”
王建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表现的非常忠心,而这时沈萱的眼里分明写着:“好吧!我们回去算账吧!刚刚你跑哪里去了,现在才来,你死定了。”
王建看到这杀人的眼神,打了个寒流颤,立马来将功赎罪,走到沈萱身边,开始低头叮嘱沈萱:“看到了没有,两边金银仪仗中间的是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刚才救你的是吴王李恪殿下,也就是你三哥,长得很帅,历史上说你和他有一腿的,你要小心别露馅,不然我们小命都得送上里了……”
马蹄声声,只见一帅哥穿着那白衣飘飘的,从白马上下来,关切地问道:
“皇妹受惊了,可碰伤了那里没有?”
哇,老天,这就是传说中的英雄救美吗?这就是所谓的白马王子吗?长的真帅啊,上帝啊,难道你是看我在二十一世纪里暗恋金城武没有结果,而感动了你,所以,现在送一个比金城武更帅的男人和我有一腿吗?沈萱的脸上浮现出一种痴迷的表情,几乎怔住。
李恪感觉很奇怪,怎么那不起眼的妹妹会有这样的表情,脸上像渡了一层神圣的光芒,格外吸引人。他向来冷漠,因为是庶出,小老婆的孩子难做人,与别的兄妹姐妹也不亲,没有想到,今天救了高阳,却感觉她有另外一种魅力。
看来,二十一世纪最普通的女性,回到了唐代,也是一代倾国倾城的个性佳人,骗得那些男人都团团转起来。
他的眼神直盯着沈萱,仿佛有魔力一般。沈萱以为自己的小九九被看透,吓的心跳的怦怦的,不敢抬头看他,只好低下头,用手捻着衣角。
这是什么?在李恪身上有一样东西晃来晃去,十分显眼。沈萱立刻有了精神,仔细的看了过去。
“螭虎纹玉璧,不,是龙纹玉璧!”巨大的幸福感充满了沈萱的身体,唐朝的螭虎纹玉璧只有十几块,估计每一块的价值都在几千万以上,而龙纹玉璧根本就是无价无市,最少都要几个亿。而现在,这几个亿就在沈萱面前很嚣张的晃来晃去。
这个时候不出手,都是对不起老天的安排这一场英雄救美,原来就是为了让自己看到这稀世珍宝,而且还可以得到手。
对了,一定要把这块玉给搞到手,难道可以硬抢吗?估计没有这个本事,哼,那些港台片是白看的吗?
“三哥,我好怕!”
沈萱装出一幅可怜兮兮的样子,立马投入到表演中去,她浑身发抖,像一只落水的小兽,露出一副无助又惊恐的样子,高阳公主在唐人的审美观中,怎么都是一个美女,美女含着泪用一种非你莫属的表情望着你的时候,是男人都会投降。
李恪跳下了马,走去安慰沈萱,沈萱看机会成熟了,飞快的伸手抱住了李恪——和他腰间的玉璧,不仅对他上下揩油,最重要的是目的就在面前。
再哭一会儿,这个男人的怀抱可只舒服,哈哈,为什么高阳非要和那个和尚好,这么好的男人,已经可以满足广大女性的需求了。
几分钟后,身份成功转为盗贼的公主终于止住了哭声,手里拿着那块美玉,心中暗爽,却又装成抽抽泣泣的样往皇帝身边走去。
第六章 武则天的悲惨少女生涯
王健在身后小步跟着,她偷李恪玉配饰那一幕没有能偷脱他的法眼,可是,这个节骨眼上也不敢多说,只是用踩钢丝随时会掉下去的遗命留言的声音轻轻的说:“你偷归偷,可千万不要打主意到李世民身上,你的头现在还是人肉做的,又不是异形,要钱也要有命消。”
沈萱心里恪了下,本来正打算对着那个高高在座的穿着十几个亿的行头的皇帝下手行凶,但是,还是有一点小害怕,算了,不要太贪心,一天进账几个亿,而且这种生活还可以天天继续,今天偷一个皇兄,明天挖一个皇妹的墙角,用棍子挑内衣裤,哇哈哈,这样的生活真是美好,回现代去做什么,就算是进了股市,也不过一秒中几十万上下,而且万一套牢,只能撞墙。
没有风险的人生是最美好的人生。
沈萱几乎忘记了刚刚自己差点就被那马给送回现代的险状,这头唐太宗李世民摇着自己一头的无价之宝,拿那套着非常名贵的玉戒指的手指对着待卫伸过去去:“怎么会惊了马,谁干的?”
暴怒,如果刚刚在下面的不是女儿,而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