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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十一朵。
“谢谢,”晚夏笑了笑,侧身让他进门。
豌豆一听到靳司南的声音,就从地毯上爬起来,扑哧扑哧的往他怀里跑,“靳蜀黍!”
是超级兴奋的状态。
不管是要抱抱还是要举高高,靳司南全部都满足她。
晚夏把靳司南带来的玫瑰放进花瓶,吩咐佣人泡茶,然后回到厨房做菜。
又萌又软的小可爱在怀里撒娇,饶是靳司南这么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心脏也情不自禁软成一片,“安歌想叔叔了么?”
豌豆摇了摇头。
靳司南,“……”
这见面就往怀里扑,不想?
豌豆眨巴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很认真的解释,“因为我只能想粑粑和哥哥,还有爷爷和外公。”
听小可爱这么说,靳司南恍然大悟,扶着额朗声大笑。
豌豆不明白他在笑什么,和懵懂的看着他,奶声奶气的问,“蜀黍你为什么笑?”
靳司南轻轻地捏了捏豌豆的软绵绵的脸蛋,笑着感叹,“你爹真是太可怕了,以后敢追你的都是勇士。”
豌豆还是听不懂,她也不想听懂,因为她的玩具还处于散架状态。
眨巴着眼睛糯糯的求帮忙。
靳司南当然不会拒绝,同豌豆一起坐在地毯上,开始拼装连纪美人儿都搞不定的乐高。
————
晚夏正准备尝尝鸡汤的咸淡的时候,佣人拿着震动的手机进了厨房,恭敬的低到她面前,“纪小姐,您的电话。”
屏幕上闪烁着一串不算陌生的数字。
这么多年都没有换号码,沈大明星还挺长情的。
晚夏扯张纸巾擦了擦手,接过手机,等佣人走出厨房并把门带上之后,她才点了接通键。
慵懒的靠着洗手池的台子,淡淡的开口,“大明星那么忙,给我打电话浪费时间做什么?”
“晚夏,”沈唯一闭了闭眼,心平气和的叫她的名字,“小月性子直,可能说话的时候没把握好分寸,你能不能……别跟她计较了?”
今天早上八点,凡是高月代言的广告全部被下架,无论是她参演的电影还是电视剧,官方也都发布公告,暂时停播。
就相当于高月这个人在娱乐圈被封杀了。
晚夏轻轻的笑,但那笑意从未到达眼底,只是浮在表面,“沈小姐这是,搞不定顾总吗?”
这姐妹情真是感人。
沈唯一站在落地窗前,目光清淡,“纪晚夏,女演员的青春就那么几年,一旦被雪藏,就相当于被彻底踢出了娱乐圈。”
夏日傍晚落日时分,光线有些刺眼。
她低垂着眼眸,语调很平和,“小月是无辜的,你这么做就不会觉得良心不安吗?”
良心不安……
听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晚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但那笑里没有一丝温度。
最没有资格提及这个成语的人,就是她沈唯一。
唇角是讽刺的弧度,缓缓慢慢的说,“杀人凶手都能心安理得的活着,我不过就是小小的使了点手段,让高月以后见着我把嘴巴放干净点而已,为什么会良心不安呢?”
恶心?
这算什么,更恶心的,还在后面。
“你直接说吧,怎么才能算了,”沈唯一似乎根本就没有听到她的话,姣好的五官清淡如初,“如果你想要小月当面给你道歉,我想应该也是可以的。”
演艺圈里最不缺的就是漂亮的女演员,在星途和资源的面前,尊严这两个字太奢侈。
“一句‘对不起’有什么用?高月为好姐妹出头,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指着我鼻子骂,”晚夏捻起了一块切好的土豆在手里把玩,姿态慵懒随意,轻轻的笑,“我不要面子的吗?”
半面天空都是红彤彤的,从三十六层高楼俯视,这座城市呈现出一种极其壮阔的美。
沈唯一沉默了片刻后,给自己倒了杯红酒,重新回到那面落地窗前。
豪华的总统套房里,她被落日的余晖投在地面上的影子拉的很长。
“这么说,你是不打算息事宁人了。”
是肯定句。
“高月又不是我封杀的,沈小姐找错了人了吧,”晚夏嗤笑了一声,而后慢条斯理的给她出主意,“如果顾总沉迷于温柔乡没时间见你,你怎么不去找找陆淮安呢?”
说到这里,她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
姣好的面庞是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哦,瞧我怎么都给忘了,沈小姐早就被狼心狗肺的陆淮安踹掉了,舔着脸去求前任,确实不是清高的沈小姐会做的事。”
豪门世家公子和家里佣人的女儿,是偶像剧的标配。
当初陆淮安为了沈小姐,把陆太太整到家破人亡的时候,可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如今竟然说抛弃就抛弃了,真是相当的狼心狗肺。
所以说,灰姑娘的故事,只会发生在童话里。
“纪晚夏!”
沈唯一忍不住提高了嗓音,柔和的眉眼倏然转冷,握着高脚杯的手指越收越紧,似乎下一秒就能捏碎酒杯。
晚夏蹙着眉把手机拿远了些,“这么大声做什么,我又没聋。”
这是戳到沈小姐的痛处了。
“我忙着招待客人,没时间跟你闲聊,”晚夏在挂断电话之前,最后还礼貌的说声再见。
把手机丢到一旁,顺手拿了把干净的勺子,尝尝汤的味道。
嗯,有点淡。
她一边往汤里加盐,一边开口说,“靳先生,听墙脚这种没品的事,不太适合你的形象。”
佣人出去的时候,门没有完全关上。
靳司南用脚尖踢了一下门板,整个厨房就进入了他的视线,娇媚耀眼的美人儿褪去了伪装,只剩最简单的装扮。
洗手做羹汤的温婉模样,美好的让他移不开眼。
懒散的靠在门框上,英俊的面庞丝毫没有被当场抓包的尴尬,挑了挑眉,像是颇有兴致的问道,“你这一句话就能气死人的本事,是从哪里学的?”
以前,他虽然长期定居国外,但偶尔也会回安城住个十天半个月的。
狐朋狗友也不少,男人们年轻气盛的时候,喝了酒之后,就会谈论漂亮又勾人的姑娘。
在安城,有南纪北林一说。
住在南边的纪家千金纪晚夏,和家院坐落于北方的林家小姐林初。
无论是长相还是家世,都是一等一的好。当然,这是指过去。
前者气质温婉,一颦一笑都是美,是喝露水长大的;后者明媚张扬,对你笑一下魂都能被勾了去,什么都好,只是……如果对面站着的是她看不顺眼的人,那她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带着刀的,能活生生气死对方。
就像纪美人儿刚才那样。
这么一想,他忽然觉得,四年前跳楼的夏浅跟那林初,长相倒是有几分相似。
晚夏装作什么都听不懂的样子,“我们不熟,你可别诬赖我。”
沈小姐的承受程度,可比一般人好太多倍。
她这样的小儿科,对方估计都看不上眼。
靳司南勾唇笑了笑。
看着她盛了些汤尝着咸淡,末了探出舌尖添着唇角的时候,他喉结不自然的滚了滚,低润的嗓音染上了些许沙哑,“好喝吗?”
真他妈见鬼了,怎么一见着人就想把人家往床上带?
禁欲太久,经不起一点撩拨……
“一般,就是还能下咽的程度,”晚夏放下手里的汤勺,看了看台子上放着多的已经做好了的菜,再回头看了看靳司南,试探着问,“能搭把手吗?”
靳司南站着没有动,棱角分明的五官没有异样,只是黑眸比平时深邃了几分,“纪晚夏,我有点后悔了。”
后悔……只要了一顿晚餐。
晚夏没听懂,“什么?”
靳司南笑了笑,也没解释。
迈开长腿走进厨房,拿过晚夏手里的木质汤勺后,把不明所以的她拉到一边站着,开始往碗里盛汤。
明明他身上穿着的是柴米油盐格格不入的西装衬衣,却一点都违和。
故意皱着眉问,“这能吃么?看着就很一般。”
晚夏翻了个白眼,淡淡的应着,“吃不死。”
————
晚夏走近顾氏大楼的时候,大厅里来来往往的员工都停下了脚步,面露惊讶和诧异,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无论他们的目光里含着什么成分,晚夏也丝毫不在意,淡定自如的走向前台的方向。
她穿了一条田园风的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