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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比痛恨自己的自私和狭隘。
尽管如此,错过的年华,终究错过。
大年初一,莫绯只身一人盛装前来王家老宅拜年。
“莫小姐,真是有心了!”王梓坐在轮椅上,由一个金发碧眼身材丰满的外国洋妞推着从一楼房间出来。
当看到他左腿膝盖下空空一截裤管时,莫绯捂着嘴巴惊得眼睛都要掉下来了。
别人这样的反应王梓一定反感,可是唯独看见莫绯这样,他心里很是满意。
离上次见面将近一年,王梓瘦削了许多,还留起小胡子,头发凌乱,眼眶下有着青紫的黑眼圈,眉宇间隐隐有着一道沟壑,神情落拓,眼神颓废。
看到这样的王梓,莫绯心都凉了。
尤其是看到他和外国洋妞亲昵的样子,则更加让她失望。
呆了不到十分钟,莫绯就寻了个借口匆匆离开。
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王梓又开心又觉得讽刺。
一年前的那场婚礼,她不正是因为自己残疾而逃吗?
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
命运真是可笑。
不同的是,那次他是假的,而现在,他是真的,真的残疾。
他记得在婚车上,莫莫曾说过,如果她爱那个人,哪怕是植物人,她也嫁。
他知道,她能做到。
可是,他不能。
现在就连站在她面前,他都做不到。
如果之前对王梓还抱有一丝幻想,那么这次一见莫绯是彻底死心了。腿残了,看那不修边幅的样子似乎还破罐子破摔,心也废了。
那样桀骜不驯的俊朗才子变成这副模样。
可惜了。
都怪木然,明明叫她对付莫莫,却把他给害了。
所以,追根究底,都是那野丫头惹的祸。
莫绯回头看了一眼古老气派的王家大宅不再有一丝留恋,坐在跑车里,对着电波那头轻启朱唇:“给我查查,如今林城配得上我最有身价的未婚男子。”
尽管银行卡和房契铺契都快递到梓园转交到他手上,可是,看着公寓蒙尘的家具,王梓的心还是揪扯着痛。
真的要和我一刀两断?
他手里握着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回来的星项链滑了下来,掉在地上。
他弯腰想去捡,可是腿却不听使唤,反而把项链踢到床底,自己还从凳子上跌下来。
“啊——”王梓终于像一只受伤的野兽咆哮起来,扯起桌上的台灯就往左小腿砸去。
台灯碎成一地,他却没有丝毫痛感。
王梓昂头,看着天花板哈哈狂笑,眼睛却湿润一片。
安娜医师看着里面痛苦的男人,突然发现,他之前的笑脸和坚强都是伪装的。
☆、120。120是爱得太晚还是实现得太迟
振风天不亮就出去,凌晨才回来,胡子不刮,头发不理。
谁都不知他在忙些什么。
但换下来的衣服,上面不是刮烂蹭破了就是有一股油漆灰尘味。
莫莫买了两套新的洗干净放到他床上,结果第二天他又穿着旧的出去了。
一个月后的一天,当莫莫看着那个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莫忘蛋糕屋”招牌时,惊得目瞪口呆。
他去参加赛车,卖了面包车和摩托车就是为了这个?
“这是我们自己的店铺。”振风看着她,抑制内心的澎湃。
这是他亲手,一点一滴为他们两个打造的店铺。
而不是旁人给的。
“市里那间不做了?”
“不做了。你们都不在,我一个人有什么意思?”
“你怎么这么孩子气?说不做就不做了!那里好不容易做开了,就这么放弃多可惜!”莫莫着急。
“没什么好可惜的。”
莫莫疑惑地看着他,试探道:“你是因为他才不做的?”
“不是。因为我自己。我不想靠别人。”振风心道,为我自己,为了你,更为了忘忘。
那个人给的公寓,她都不要;那他的商铺,自己怎么可能还做得下去?
这是关乎一个男人的自尊。
新店面一楼前面是门面,后面是烘焙房。二楼是两房一厅,家用电器厨房用具一应俱全。
“都弄好了,就等你和忘忘搬过来。”看着振风深情款款的眼神,莫莫转身避开,看到天台墙角根摆放着三个空花盆,其中一个缺了一块,上面还扯着一块衣料,在风中飒飒作响,莫莫一眼就认出那料子正是振风衣服上的。
“你……这又何苦?我结过婚,还有了别人的孩子……”莫莫心酸。
“我不在乎。”振风奔过来,拉着莫莫的手。
“可是我在乎。”她想挣脱,可是却被牢牢握住。
“我粗人一个,连大学都没上过,还蹲过大牢,没钱没背景,年纪也不小,难道你嫌弃我?”
“不!不是!”莫莫摇头,急忙申辩。
“那么,就陪在我身边。”振风深深锁住莫莫的目光,言词恳切:“你十一岁就认识我,这世上没有谁比你更了解我。我需要你!而忘忘也需要一个完整的家。”
……
莫莫凝望着他,千言万语,如鲠在喉。
她看看这房子,这店铺,再看看孩子,悲从中来,把孩子塞给振风,奔进屋里,关上门,蹲在地上咬着手背默默地哭。
这一切,不正是自己整个少女时期所期望的吗?
这一切,不正是自己连续几年生日许下的愿望吗?
为什么当这一切都实现时,却悲伤得不能自已?
是爱得太晚还是实现得太迟?
如果她没有爱上别人,
如果孩子是振风的,
如果中间没有发生那么多事,
这一切,该有多么幸福完美!
莫莫打电话征求珍子的意见。
“你应该给他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我相信,他会是一个好爸爸的。”
或许是的。
莫莫都能想象,自己在天台种菜,振风和孩子在一旁玩闹的温情画面。
☆、121。121要是你们不在,我会不习惯的
“莫忘蛋糕屋”开张了,由于振风手艺精湛,莫莫热情待客,生意很是红火。
平时没课,小丫和振明也过来帮忙。
小丫看着莫莫,几次欲言又止。
因为顾客多事情杂,莫莫也腾不出功夫问。
当莫莫把一天的营业额报给振风时,振风喜笑颜开:“要是天天这样,我们很快就能把欠简海的钱还上了。”
话刚说完,简海就推门进来。
众人沉默。
简海看了看收银台后面睡在摇篮里的忘忘,轻轻抱了起来,看着莫莫,小声道:“忙完了吗?忙完就回去吧。”
莫莫一拍脑瓜:“唉呀,还没给小家伙洗澡呢。昨天都已经忙忘了。”
“真是迷糊妈妈,邋遢儿子。”简海嗔怪了一声,笑着捏了捏孩子米分嘟嘟的脸颊。
临走时,振风提醒莫莫:“今晚跟他说了吧,明天就搬过来。省得两头跑。”
“我……”莫莫吞吞吐吐。
“我知道你顾忌什么。我能等。只是你越拖下去只会越觉得内疚,对他也就欠得越多。如果你张不开口,那我来。”
“不。还是我来说比较好。”
只是,钱债易还,情债难偿。
而且这样做,有点过河拆桥,利用完别人就撇到一边的感觉。
这些日子,简海对自己的付出,莫莫不是不清楚。
回去的途中,她几次想开口都被简海打断。
“如果你想去面包店上班,我们可以请个保姆。”简海思量着开口。
“不用。”莫莫赶紧拒绝,自己去上班目的就是为了挣钱,请保姆的话不是违背初衷了吗?
另外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原因:“保姆再好终不及自己放心。我也想陪着孩子,看着他一点点长大。”
莫莫给孩子洗澡,简海在旁边打下手,突然就冒出这么一句:“你和孩子在这,我才有了家的感觉,要是你们不在,我会不习惯的。”说完,朝莫莫弱弱地笑了笑,低下头。
莫莫曾听王梓说过,简海妈妈经常国内国外两头飞,爸爸是机、关政要,也是三天两头不在家,照顾他的只有一个保姆。
可想而知,“家”对于他而言是一个怎样的概念。
可是振风说得对,越拖下去只会欠得越多。
就在莫莫寻思着措词准备开口提搬走的事时,简海出事了。
像往常一样简海提着婴儿包,护送莫莫去蛋糕店。
走到花园时,迎面走来一个五六十岁的妇人。穿着灰色风衣,系着灰色围巾,唇下的一粒黑痣在憔悴的面容下格外醒目。
简海定在那,惊恐地睁着眼睛盯着她,看着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身子不由得颤抖起来,手里的包包滑落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