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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之法师-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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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意浓浓的坐在床上,强行起的床,总是让人感到一觉睡来犹兴未尽,习惯性的,我迷迷糊糊地伸脚到地上,左右两边踩踩,搜索着拖鞋在什么地方,套上木拖鞋,拖着懒洋洋的身体吧嗒吧嗒地摸索到厕所,每个宿舍都有自己的卫生间,因得鲁伊学院的住宿条件还很不错的,放完水后浑身为之一阵寒颤,好爽!经过一翻漱洗后,睡意一扫而光,一晚休息后的良好精神充满了整个脑袋,推开窗户,迎面吹来清清晨风使得精神更为开阔,对面的宿舍也显出一种忙碌的气像,这就是生活,平凡,安定,与世无争的生活。
时间快到了,搞清楚一二后,大家都已整装待发。杰克吆呼一声,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开出宿舍,走最后的我锁上舍门后,一阵小跑追上他们,大家一起讨论着七七八八的话题有说有笑的顺着上课的人潮向教室走去,在经过第三食堂时,习惯性的大家都会在这吃过早点后再走,每天的生活节奏就是这样,平平而无奇,但这种平平而无奇对与流浪多年的我来说无疑是一种特别的享受。
来到教室时,时间把握着刚好合适,在外面,就已经看到正在等候上课而喋喋不休的同学们,我们依然是从后门走进教室,和平常一样,立既感受到了众人闲扯时的喧哗气氛,三五成群的学生集在一起兴致勃勃的聊着自己的话题,不时的传来笑声,打闹声,可能是没有注意到我,也许他们根本就没的把我放在眼里,都无视我到来的在聊。
站在后门,我习惯性的向自己的坐位望去,还是平时一样空着,坐子是并没有定死的,学生们可以自由坐自己喜欢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位子自从有我坐了之后,就再也没见其它人坐过了。
正想往向自己的位子行去,突然,从教室前面走来一群正打算从后门出去买零食吃的女生,啊!领头的那个,不~不就是费尔莎吗?距离越来越近了!我的心里越来越激动,而且不由得非常紧张起来,特别是紧张的感觉,怎么会这么紧张,天啊,怎么和她打招呼呢?我的呼吸不由得有点急促起来,并且额角上冒出一点冷汗。
杰克这帮狗腿也看到了正向这边走来的费尔莎,便使坏的捅捅我的腰眼,他们闷笑的向我挤眉弄眼,唉,交友不甚啊!
费尔莎终于近了,刷!一下我的脸红了起来,我胆怯的结结巴巴向费尔莎打招呼道:“早~早啊!”
很努力的控制自己挤出几个字,这已经是我鼓起的最大勇气了,说完便低着头脸红红的站着像块木头般一动不动。
而那群女生无视我的存在继续扯着她们的话题,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就走了过去。
我还是呆呆的,怀着紧张的心情红着脸在旁边目送她们的离去,她们走后,我兴奋的抓住杰克的肩使劲的摇道:“太好了,太好了,你看到了吗?我终于和她说了一次话了,哈哈哈~”
“咳~!咳,快~快停下来!我要死了”杰克吐着舌头两眼番白在呻吟。
我一时回过神来,赶忙放开他,他拍拍胸口粗粗喘了喘缓回一口气道:“你~!!你这感情白痴,人家都不看你,你还高兴个屁啊!真是没接触过女人的笨蛋!”
我傻笑道:“呵呵!这种事情不是要慢慢来的嘛,相信我会成功的!”
宿友们都叹了一口气,纷纷回到了坐位上。
第一章
美丽的枫林中,朝晨的阳光透过茂密枫叶斜斜洒落在地,昨晚稍少落下的小雨依然在枝头上打转,一片火红的枫叶海洋中,叶面的雨珠迎合着阳光闪烁着晶莹透丽的光芒。漫天的枫叶在空中飘舞,它们飞扬着,最后轻轻的落在地上积起不算太厚的一层,瞬眼望去,就犹如在地面铺上了一张红色的地毯。我在轻快的走着,践踏着鲜红的枫叶发出沙沙声,清晨的空气真他妈新鲜,吸入肺中让人不由得一振。
在小说里,如此美丽的风景中出现的应该是一个长发飘然、英俊潇洒、气宇不凡的流浪剑客,但事实上,出现的却是大皱风景的我,也不能说大皱风景,其实以上几个条件我也基本具备,最起码第一点长发飘然就已经达到,不信?难道两年都懒得理一次的头发还不算长?虽然只是数月没洗头发显得有些黯然和杂乱罢了。说到飘然!其实我想不飘起来也不行,因为有许些头发已倔强得竖了起来,就算是没有风,我想头发也落不下来的。
关于第二条英俊潇洒,这倒值得一提,想起小时候妈妈都是这样称赞的,因此我也只好承认了。
最后一条气宇不凡!气宇也,应该同等于形象气质,不凡,应该是指不同于凡人的意思,所以整个词的意思大概就是:不同于凡人的形象气质!
远远粗略看来,本人外形的确显得有些倭龊了,但是只要靠近一点仔细看就不会这么认为了,其实我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倭龊,只是比想象中更为倭龊罢了,并且邋塌得连乞丐都自愧不如,在美丽的枫林中出现就犹如——万花丛中一陀狗屎。我想世间应该少有这种形象气质了吧!难道还不能称其为不凡吗?
我的造形的确有碍市容,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只用概括为一个字:
懒!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是教育学家们一直倡导的名言。
可从来没见过哪个扫了一辈子马路的欧巴桑得到过天下,所以我就决定唾弃它。
但是哲学家们说的另一句话,我却觉得十分在理,他们说:“做大事的人,在凡事中都不要屈居于小节!”这句话我喜欢,我选择。
所谓“做大事的人,在凡事中都要不屈居于小节”我想这也应该包括在生活当中。坚信这句名言,从此懒得理所当然,从此懒得不再有罪恶感,因为,我时常会用句话安慰自己。
看脸上的污垢,其厚度已经强而有力的证明了我近月来绝对没有洗脸,如果污垢的厚度能和魔法防御指数成正比的话,那魔法防御指数至少能上升两个百分点。对此,我非常满意,出于它的厚度,我脸上几乎看不清任何的表情变动,这足以在对战中让敌人无法从我的脸上看出心里的任何意图。刹眼望去,除了见到一陀黑乎乎的东西在蠕动之外,基本上猜不出那会是一个人。
虽然我的造形和风景十分不符,但是没人有权力阻止作者让我在此出现,继续穿梭在这片枫林,走了许些时候,依然没有穿越,看来这里的确像人们传说的那样宽广,一个人走,走了这么久也会闷!何况是个男人,而且还是个处男。心里不由得泛起了一点惆怅,随着惆怅,心情也低落起来。在无聊中,我不时的提提所背的布袋,里面传出了金属的撞击声,许多年流浪以来,伴我渡过的只有这只标准盗贼款式的大黑布袋,作为盗贼,背个大布口袋是形象的必要,就好象修厕所的必然拿着个通便器,作者每天晚上穿了条三衩在打字一样,是必不可少的。
在布袋里面,装着我所有的家当:一只烟枪和一个大得可以称其为盆的碗!身上带的只有这么一些东西,但都是为了方便旅行和跑路的需要,因为多带一些东西,就会多增加一点被捕的机率。而这种机会,我绝不会留给那帮人,因为他们只要成功一次,我的人生就可以划上句号。所以裤子可以不穿的话,我也会考虑遗弃的!
事实上我也这样干了,不然的话干嘛不穿内裤。
迎面拂来的风载着片片枫叶,不时有枫叶划过脸宠,感触着了叶面的粗糙和上面的露水,在划过之后,脸上留下一点水迹,带水的肌肤伴着风吹泛起一道凉凉的感觉,我不由再次伸手拭去。行走中,我不时的拍落掉在身上的枫叶,举目仰望,眼睛不由得半眯起来,刚刚升上树稍的太阳已经显得有些刺眼了。漫不经心的走着,也不知走了多久,前面不远处又出现了一个转弯,像这样的转弯都不知道转了成千上百个,顺着这个弯一拐,只见不远处一点流淋的水光透过枫树的间隙印入眼中,哦?好象有个小溪在前面哩,想到溪水的冰凉感觉,沉闷的心情就不由好转了一些,嘿嘿~!看来可以好享受一下了,高兴中我不由加快了脚步。
那一点水光逐渐在清晰,越走近了,水光的泛围也在不断扩大,看来这不是一个小溪哩!我怀着好奇向前走着,随着距离的拉近一个无比硕大的碧湖轮廓逐渐成形。心情瞬间亢奋起来,我咧开嘴一笑,耸了耸肩上的大黑布袋兴勿勿的向前一阵小跑。
终于从枫林中穿出,哇~~~!好~~好大啊!好美好漂亮的湖啊,我不由心生感叹,这些年自己也是浪迹天涯游遍千山万水,但如此绝影确是少见,比起某些不知所谓的名胜来,这里更是好上千余倍,像奥斯曼帝国的首都就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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