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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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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化感动为力量画上一整夜的画,补充一点,他曾在动漫公司担任原画组长,功底扎实。
    而我曾担任原创剧本兼分镜头副导演,我清楚记得当我拿着自己呕心沥血了半年才创作出来的三十万字剧本跑去找老总,打算跟他好好谈一谈之前许诺我的“属于中国人自己的少年热血动画片”时,他却兴趣缺缺地回答我:“啊,那个不做了。我最近谈拢了一个更好的项目。公司打算做《蓝猫淘气三千问》的姐妹版《白猫俏皮三千问》。怎么样,不错吧,90后都爱看。”我连连称赞老板您真是英明神武独具慧眼简直就是动漫界的李嘉诚我看好你喔,然后在第二天递交了辞职书。得知此事的傅林森跑过来劝我别冲动,我把《白猫俏皮三千问》的剧本甩给他,他翻了几页,立马说:“我去收拾东西。”
    那晚,我跟傅林森点了两杯伏特加,听着酒吧里的文艺女歌手抱着吉他深情款款地唱着《一直很安静》。我猜你们一定觉得之后的故事是风情万种的女歌手正好是张雨乔,她在一曲完毕后别有用心地点名说这歌是送给我的,然后我们一见钟情喝到凌晨再携手去了如家快捷……很遗憾,这种设定跟她八竿子打不着,事实上那晚过得风平浪静,直到我们从酒吧出来后撞上了刘凯希。
    当时他正滚在地上哀号,被几个嚣张的年轻人拳打脚踢。后来我才知道他被揍是因为跳舞时调戏了酒吧老板的女朋友——真是毫无新意。作为一个从小就在作文本上写下最大愿望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四好青年,我果断选择了见死不救,却没想路过时被他抓住裤脚。他大喊:“小强!你终于来啦,快替大哥报仇!”
    我操!关键时刻不要跟我装熟啊,还有你才小强,你全家都小强……我来不及解释,对方已经将我当敌人一拳挥过来,很可惜,这一拳在离我的鼻尖0。001公分的时候,被傅林森及时挡下了。他轻松一脚把对方给踹飞了,接着又是干净利落的几下,其余两个要来帮忙的人也趴地上了。
    对此我毫不惊讶。傅林森是北方人,严格来说算半个内蒙古人,从小跟着奶奶在内蒙古一直待到十几岁,可能因为打小喝生牛奶,长了一米八五的个头。但他绝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北方壮汉,相反,他身材跟游泳健将孙杨差不多,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平时看上去总是一副瘦弱斯文的优质男样子,真打起架来,三五个人完全不是对手。
    最终我们扶起鼻青脸肿的刘凯希,心不甘情不愿地救走了他。
    刘凯希这孙子虽不靠谱,却有个优点,就是大方。被我们救下的当晚扬言一定会知恩图报。在半个月后的某天清早,我被刺耳的汽车鸣笛声吵醒了,打开窗来不及骂娘就看到楼下停着一辆红色保时捷,刘凯希坐在车里,很臭屁地朝我们打了个响指:“宝贝们,收拾东西,跟哥走。”
    “上哪?”我以为在做梦。
    “Gohome。”
    刘凯希的老爸是做金融的,至于具体业务用他的原话是:“Whocare?反正他一年出两次差,一次出半年,你们爱住多久住多久。”
    “万一哪天你爸回来你又正好不在家怎么办?我们不会被当成贼吗?”秦大义觉得不妥。
    “你就说你是他私生子,来认亲的,他会信。”刘凯希一点也不像开玩笑。
    “也好,还能敲诈一笔。”我跟傅林森相视一笑,欣然接受。
    从此我们就告别了木板床、水泥地板、随时会被大风刮落的破旧木窗以及肮脏得无从下脚的厕所。我们睡真皮沙发、吹空调、看家庭影院,生活质量大幅提升。唯有秦大义终日惶惶不安,为此我经常一边偷抽刘凯希他爹的雪茄一边安慰他:“小秦啊,既来之则安之嘛,正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
    “是‘莫使金樽空对月’。”傅林森一本正经地替我更正,顺手拧开了一瓶价值八千多的红酒,平静得像打开一瓶可乐。
    当然,就算我跟傅林森再恬不知耻还不至于忘记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道理。很快刘凯希便有事相求了,他打开手机微信给我们看了眼女孩A的照片,也就是他本次的捕猎目标,然后又给我们看了眼女孩B的照片——A的好闺蜜。到时我们要做的就是负责把这个碍手碍脚的女孩B给灌醉,然后就可以一边凉快去了。
    故事讲到这大概有人猜到了——是的,非常不幸,女孩A是张雨乔。
    平心而论,张雨乔虽然即将年过三十俗称大龄剩女,给人的第一印象却是年轻漂亮活力四射。当晚我们约在一家KTV,前来赴约的小乔一头黄色大波卷长发,妆容妩媚却不风尘,一手iPhone5,一手LV钱夹,颇有微博上那些白富美的味道。
    我分明记得她一开始是想给我们营造出一个文静矜持且富有涵养的小资女形象,不过在她的目光从刘凯希脸上移到我脸上……好吧,停留一秒后又迅速转移到傅林森的脸上时,节操便掉光了。她尖叫一声冲上去,捏了两把傅林森的脸不可思议地喊道:“怎么可以那么帅!怎么可以啊!这不科学!!”
    我好像忘记说了,傅林森除了功夫攀叶问外,相貌也胜潘安。别怀疑,这是真的。有些人就是那么幸运,明明所有的优点都占齐了还活得从不自知。这真可耻。
    我曾花了不少时间去思考傅林森属于哪种帅,最后得出的答案是不真实的帅。我想每个女孩在学生时代里总免不了撞见一两个惊艳时光的少年,干净、帅气、忧郁,反正就是烂俗言情小说里的那套,每天不是在篮球场上吸引尖叫就是站在教室走廊尽头苦大仇深地读着一本《百年孤独》,就好像看A片放屁抠脚丫挖鼻屎这些青少年都会有的恶习跟他没半点关系。
    傅林森的脸就属于这种完美少年长大后的版本。这很难得,毕竟岁月蹉跎,那些活在女孩记忆里的美少年不是肥成了二师兄就是丑成了猥亵狂。记得初中那会我们班上有个富二代转校生,每天奥迪接送,穿贵族学校定做的英伦风制服,用牛奶洗脸,长得各种水嫩,元旦晚会上唱了一首周杰伦的《七里香》,当场就晕过去好多女生。去年同学聚会上再见到他,大家都以为看到了小沈阳。
    总之,当晚的张雨乔就那么毫无节操地沦陷在了傅林森的美貌下。她如狼似虎的模样吓坏了所有人。幸好她的闺蜜——一个齐刘海戴红色鸭舌帽穿背带牛仔裤的女孩把她稳住了,而这位穿着打扮让我联想到阿拉蕾的女孩名叫陶子,她是张雨乔的学妹,大学毕业后升级成好姐妹。
    我忘记当晚刘凯希是怎么醉的,反正在张雨乔挑逗地说出“这样吧,我喝多少你喝多少,喝醉了任你处置”的二十分钟后,刘凯希就躺在包厢里的榻榻米上一动不动了,整一个24K纯山炮。
    “嗨,这位帅哥,你是叫什么来着……”张雨乔又把目标锁定我,她眼神中的自信分明透露着——接下来只要搞定我,坐在一旁笑得斯文腼腆人畜无害的傅林森就是她的囊中物了。
    “卫寻。”
    “对对对,来,小寻寻,姐姐先敬你一杯。”
    虽说盛情难却吧,但我可不想成为第二个刘凯希。要知道江湖险恶,指不定一觉醒来我就裸在大街上了,一摸腰还发现少了只肾。我忙朝傅林森使眼色,他立马会意地夺过张雨乔递上来的酒杯。
    “我朋友不能喝,这杯我帮他喝了吧。”他仰起头一饮而尽时,张雨乔眼中闪过了一丝奇异的兴奋。
    “看样子,你挺能喝的嘛。”
    “哪里,不能喝的。”
    “你就别谦虚了,再来几杯!”
    “算了吧,我真不会喝。”傅林森避开她的眼神。
    “小弟弟干吗这么扫兴呀。要不这样,姐让着你,你一杯,我两杯怎么样?”她托起下巴赤裸裸地打量他,笑意中满是得寸进尺的戏谑。傅林森安静几秒,随后抬头迎向她的目光,嘴角不动声色地扬了下。
    “这样吧,我先喝十杯,算上你之前的。”他认真了。
    “好,爽快,姐喜欢。”
    如果张雨乔能预料到后面的事,我保准她一定不会答应。很快两人就摆开阵仗一杯接一杯玩命地灌起来。喝空了大半箱后,张雨乔明显有些体力不支了,傅林森却依然从容,与其说他在喝酒,不如说他是把酒一杯杯倒进了一个坚实沉闷的大缸。
    胜负已分,他试着解围道:“算了,不喝了,我喝不下了。”
    “是啊,小乔姐别喝了,时间不早了咱回家吧。”陶子也在劝。
    “少瞧不起人,老娘才刚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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