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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染梦土-第2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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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点了点头。
北丰朝冷笑著说道:“荒谬!这都是人们意想出来的。自己造出来的,根本就不曾存在过。想像一下吧,如果你现在和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好吧,因为一个偶然的原因,比如你们被风雪困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就象那些无聊的时兴小说一样,你们掉到悬崖下面了,--什么原因并不重要,--因此你们相依为命在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最后发现什么呢,你发现你喜欢她,她也喜欢你了,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吧?”
兰斯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北丰朝继续说道:“但是换一种想法,如果跟那个女孩子在一起的并不是你而是任何一个其他的人,任何一个其他的男人跟那个女孩子生活在一起生活几年,他们是不是也会产生差不多同样的感情呢?”
兰斯迟疑地想了半天,最后点了点头。
北丰朝冷笑说道:“你看见了,所谓的那种爱情并不存在,这个女人可以和任何一个男人产生那种所谓的爱情,女人,女人只是一只需要主人的宠物而已,你只要时常去摸摸她的头,给她一点虚幻的谎话,她就会属于你的。”
兰斯目瞪口呆,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对于女人的想法是这样的。
北丰朝继续说道:“我曾经得到过无数的女性,女人都是一样,嘴里口口声声需要美丽的爱情,其实只不过是想满足她那空虚的虚荣心而已。”
兰斯不服气的反驳道:“你说的这些并不能证明爱情并不存在。也许只是爱情并不总是存在。”
“好,”北丰朝显得有些兴奋,但语气反而很温和,看来他的确坚信他的观点,并且很愿意就这个问题跟别人辩论,“想像一个少女吧,她可以是任何一个你认识的女孩,这无关紧要,假设她有十八岁左右,然后我们假设她心中会有一个白马王子,现在到了恋爱的时候。或者著就是你所谓的爱情吧。”
兰斯点头,北风朝继续说道:“也许她很希望那个在她心中一直喜欢的少年来找她,但是那个少年也许是不知道,也许是太害羞,又或许另有所爱,所以这个少女空有满腔的爱情幻想,却没有实现的机会。”
兰斯点头,同意北丰朝假定是合理的,兰斯明白,北丰朝的举例只是在探讨一些最可能普遍发生的情况,然后就这种情况作出后一步的推论。
北丰朝继续道:“好,现在她心中喜欢的哪个少年没有来找她,而这时有另外一个少年却经常来找她,经常来陪她,过了两年,那少年向她求婚,你觉得她会不会答应?”
兰斯沉吟道:“也许--会吧。”
“好吧,这种事情每天都发生无数件,实在是太平常了,是吧?那么,你认为究竟那一个才是爱情呢?”北丰朝问道,“究竟是她原先喜欢的哪个少年,还是现在的丈夫?”
兰斯想了想,道:“不一定吧。也许她心里还想著原来的哪个少年,但是对现在的这个丈夫也不会完全没有感情吧。不过我想,可能第一种感情更像是我们所说的爱情吧。”
北丰朝道:”这是否就是你所憧憬的爱情呢?你看到了吗?女人是软弱的,没有主见的,她只能依附于一个男人而存在,这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并不是因为爱情,只是因为她需要一个屏障,一个依靠而已。既然如此,爱情又算的了什么呢?”
北丰朝转头面对的兰斯说道:“所以,你放心,只要你退出,我敢说凤音必定会落在我的手掌心里。”
兰斯被他的一整套说辞搞的头晕脑胀,明明觉得他说的不对,但又不知道哪里不对。
“说吧,你到底接不接受这个挑战?”
兰斯沉默良久说道:“我答应过你,自然不会反悔。”
北丰朝得意的长笑说道:“既然如此,我们就各显神通,看看到底鹿死谁手吧。”说完转身离去,
向前走了几步,还不忘记回头向兰斯强调说道:“记住,谁先杀死那个假桑德斯伯爵,谁就是赢家,输的人就必须退出对于凤音的追求。”
兰斯看著他北丰朝的背影,心中非常沉重。
如果这件事情被人知道,我该怎么向凤音解释呢?兰斯的心难受得很,那是一种内疚的感觉,是一种感觉觉得背弃了自己的亲人,做了对不起自己朋友的事的那种负疚感。
同时,兰斯的心理也充满著忧虑,这个北丰朝,一向是不打无把握的仗,只有有了十足的把握,才会向自己提出挑战吧?
照这样说来,北丰朝已经发现了什么自己没有发现的线索,使他有著十足的把握能够在自己之前抢先找到那个桑德斯伯爵,并且把他杀死。
兰斯对于自己的这个推论感到一阵紧张。
应该说,这其实是一个陷阱,只不过自己竟然自愿地钻了进来。想到这里,兰斯心中忧心如焚。
第一章 略施手段
昔日繁华热闹,人流如织的伯爵府门前,此刻一片冷清和寂寥,而门前守卫的士兵,手中那闪着寒光的长枪,又为这种萧索的气氛增添了几分肃杀。
自从前几天发生了刺杀明珠王的事件之后,这里就被一小队夜莺的士兵严密的看管起来,不允许任何人出入。
当然,这一点对于北丰朝而言并不是问题。
因为他是名人:所有的士兵都认识他,也知道他和明珠王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在争夺北丰公爵爵位继承的斗争中,目前北丰朝是最有希望的一个。这自然也使他很容易就能够得到北系将领的拥戴,谁又敢不给他几分面子呢?
所以当北丰朝来到伯爵府门前的时候,在那个为首的军官的带领下,周围的士兵,齐刷刷地向他行了一个军礼。
北丰朝带着一副冷然的神情,若有若无地点了点头,对这些士兵看都不看一眼,就走进了大门。
那个军官跟随在北丰朝的身后,小心翼翼,亦步亦趋,一副想要讨好,却又不知道从何下手的谄媚神情,时不时地笨拙地问上一两句:“北丰大人前来勘查现场?”之类的废话。
北丰朝偶尔哼一声,但是大部分时间恍若未闻,自顾自地在伯爵府中慢慢的走着,目光从伯爵府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件物品上逡巡过去,神色专注。
忽然,他的目光停留在大厅的角落中不动。那里,有一摊血迹,在血迹的旁边,掉落了一支黑色的圆筒。
那军官好容易得到了一个献殷勤的机会,说道:“那天有一个刺客就是在那里被正法的。”
北丰朝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一面抬脚向前走,伸手想将那个黑色的圆筒捡起来。
那军官急忙抢上两步,越过北丰朝,快步向那圆筒走过去,口中一面说道:“大人留步,让卑职来。”
北丰朝皱了皱眉,眼中闪过一丝不快,因为那个军官越过他的时候,也许是过分急于表现,后脚跟差一点碰到了他的前脚尖儿。
那军官弯腰把黑色的圆筒捡起来,双手捧着,递到北丰朝的面前说道:“北丰大人请看。”
北丰朝淡淡地哼了一声,心中觉得有些讨厌。从小看惯了别人对他露出的谄媚讨好的神情,原本应该已经习惯。只不过,象这个军官这样,举止粗鲁生硬,说话语气强调又复蹩脚拙劣,拍捧逢迎的时候又不知道说一些知情识趣,讨人喜欢的话儿,说真的,这样的谄媚只能够引起别人的不快而已。
当然,北丰朝明白,尽管夜莺的名字倒是很风雅,可惜的是,夜莺的士兵却刚好相反,大多是些体力胜过智力的粗鲁汉子。
夜莺的大部分成员,都是来自于明珠国北方的一个省份…罗省。
罗省地处北方,气候较为寒冷干燥,到处都是山地和丘陵,生存不易。但是这里生存的人们,心思单纯,体魄强健,粗犷豪放,特别容易统御。
明珠王正是看上了他们这一点,才在夜莺之中大量引入罗省的人,而且,夜莺的待遇也是在全国所有军队当中最好的。几乎每一个加入夜莺的人,都可以保证过着可以和贵族媲美的生活。
尽管他们的身份仍然是平民,但是,他们的薪水足以使他们维持至少表面上看起来豪阔的生存方式。因此,这支军队中对于明珠王的忠诚性是不容置疑的。
说实话,北丰朝心中对明珠王的这种做法是很不以为然的。相对于明珠王喜欢忠心的蠢人,北丰朝更喜欢用不忠心的聪明人。
北丰朝淡淡地伸手接过那黑色的圆筒,说道:“你知道这是什么?”
那军官摇了摇头,神色木然。
北丰朝心想:“倘若是聪明机灵之人,自然会适当的表现出他的好奇心,然后提出疑问以吸引自己继续说下去——即便这种好奇心并非是衷心的,”想到这里,北丰朝转头望了那军官一眼,随即又哑然失笑,这军官看起来粗粗壮壮,满脸胡子,一脸蠢相,自己竟然希望他能够和自己在谈话上配合吗?
北丰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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