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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切都在掌握之中,感觉还真是不错。
叶华叫上了李煜,在安逸的时候,文人就有用了,叶华很敷衍地找来两块竹板,给李煜作为乐器,让他击节而歌。
李煜了解一些叶华这家伙的恶趣味,他就喜欢蹂躏折磨,让别人做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情,比如李相公被逼着铸假币,自己也是这样,被弄得人不人鬼不鬼,成了绣衣使者不说,还要充当卖唱的优伶,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不过李煜也知道,和叶华对抗是没用的,你抗衡越剧烈,甚至不惜以死相逼,叶华总是能找到更多的办法,让你就范。
还是拿李谷当例子,不就一步一步,被叶华带到沟里了。
所以还是忍气吞声为好。当然,李煜也有自己的盘算,他给叶华唱了两段,就随口询问道:“侯爷,世上人人都喜欢钱,可我却觉得金子压手,银子傻白,铜钱腥臭,又不能吃,又不能喝,有什么用啊?”
叶华笑呵呵道:“李煜,你以为什么是权力?”
“这个……我不知道!”
“权力就是能我能逼着你做不喜欢做的事情,比如——给我唱曲,还不用付报酬。”
李煜皱着眉思索,顺着叶华的话,“假如付了报酬,那就是你情我愿的交易了?”
“没错!”
叶华道:“权力是强迫你做事,钱呢,是让你心甘情愿做事……总而言之都是做事,所以说,钱也是一种权力……就好像利润是商品的利息,利息是货币的利润,金钱是权力,权力也是金钱,金钱的继承,也是权力从一代传给下一代,都是不公平的产生根源……”
叶华及时收住了嘴巴,没有继续往下讲,可就是这些,也足以让李煜产生一种天翻地覆的感觉!
就是这些话,就值刚刚的两段,呃不,是十段!
什么叫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李煜急忙拿起竹板,清了清嗓子,准备继续往下唱。
就在这时候,有人满脸春风赶来了。
“侯爷,下官来看你了。”说话的人,正是三司使卢多逊,这家伙不在京城坐镇,没事跑到楚州凑什么热闹?
“侯爷,是这样的,我听说你准备对吴越的国库银下手?”
叶华用手臂支撑着坐起,沉吟道:“卢相公,你好好替朝廷理财就是了,关心这些事情干什么?”
卢多逊嘿嘿一笑,“侯爷,是这样的,今年秋收是一定丰产,为了防止谷贱伤农,我给陛下上了一道札子,要让常平仓收购百姓的粮食,一来是维持粮价稳定,二来是充实国库,侯爷以为如何?”
叶华道:“这当然是好事,你只管做就是了。”
卢多逊露出了为难之色,“侯爷,你也知道,国库不宽裕,更缺少现钱,咱们大周境内,尤其是开封,都出现了轻微的钱荒,那些佛像都给熔铸了铜钱,却还是不够用,我刚刚当上三司使,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一个字:真难!”
他唠唠叨叨,说个不停,叶华突然探身,逼视着卢多逊,“我说卢相公,说得干脆一点吧,你是不是盯上这笔钱了?”
“没错!”卢多逊脸色微红,“我也不瞒着侯爷,这些白银我准备作为储备,发行一些银钱,把秋冬的难关撑过去,侯爷,下官素来清楚侯爷的心胸气度,此事还要拜托侯爷!”
“等等!”
叶华拦住了卢多逊,“我几时答应你了?”
“侯爷,这可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情啊?”卢多逊怪叫道。
“你那是利国利民的事情,我经略东南,发展水师,就是害老百姓吗?”叶华声音提高了八度,质问道:“这次抢劫的主力可是任天行,拿到了钱,不给他们,说得过去吗?你让我如何招降他们,如何收服人心?”
被叶华连续质问,卢多逊突然咧嘴一笑,“侯爷,我早就想好了。”他说着,让人抱来一个盒子,打开之后,全是官员告身和印信。
“侯爷,这些都是空白的,填上名字就行了。任天行等人,不过是水贼而已,要是成了大周的官,可是祖坟冒青烟,他们肯定愿意的!”
“呸!”
还没等卢多逊说完,就被叶华狠狠啐了一口。
奶奶的,你当天下的贼都跟宋江那么傻缺吗?为了一顶乌纱帽,就逼着兄弟们去死,叶华第一次看水浒的时候,一直想不通,梁山人马把辽国都给打败了,没损失一个,怎么征方腊,死了那么多?后来叶华想通了,他奶奶的,不死那么多,朝廷怎么敢封官啊?宋江也想通了,所以才硬拼硬冲,把兄弟们都消耗光了,他好衣锦还乡!
任天行可不是宋江那样的贼头,他现在还没打算完全投靠大周,叶华厉声道:“卢相公,你想什么办法都行,就是别打这些钱的主意!”
卢多逊沉吟了一下,苦笑道:“侯爷,我要是有别的办法,也不会来!”
第516章 银子跑了
卢多逊的算盘很精明,他想用一些空壳官职,去换取任天行的效忠,顺利把银子弄走,去填补窟窿。可叶华要说,你丫的纯粹是痴心妄想,以任天行的秉性,别说一些虚衔,就算真的掌兵掌权,他也未必甘心听从号令。
“卢相公,我奉劝你一句,不要打错了算盘,坏了我的大事。”
卢多逊一脸的无奈,“侯爷,你是为了谋国,可我也是谋国。而且卢某刚刚接掌三司,我必须比李谷做得更好!我要让天下人知道,卢多逊是有本事的!”
叶华冷笑道:“你有本事想办法,别来打我的主意!”
卢多逊偷眼看了看,叶华的脸阴森可怖,怒火中烧,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卢多逊还算知道好歹,没敢继续吵下去。
“下官能坐上三司使的位置,还多亏了侯爷提携,总而言之,下官不会给侯爷添麻烦的。”说完,卢多逊就起身告辞了。
等到卢多逊走了,李煜才过来询问,想看看叶华有什么需要没。
可是他却发现叶华背着手,显得忧心忡忡,正在思索什么。
李煜很惊讶,按理说叶华连政事堂都不放在眼里,没有必要在乎一个卢多逊啊!他不过是靠着叶华才当上三司使的小角色,也敢跟叶华分庭抗礼,简直是活得不耐烦了!
正在李煜思索的时候,叶华突然轻笑了一声,“提到卢多逊,你能想到什么?”
“当然是灭佛了。”李煜哑然笑道:“这事谁能不知道!卢多逊此人,的确有些过人之处。”
叶华道:“你这话也是平常,卢多逊做事不顾一切,他是一把利刃,一把捏在陛下手里的利刃,他能来楚州,就非比寻常。”
李煜低头琢磨了一下,果然是如此。
按理说柴荣将对付南唐吴越的事情交给了叶华,就不该再派人过来,可偏偏又安排了卢多逊,莫非说,柴荣不信任叶华,或者说,皇帝另有打算?还是卢多逊自作主张,拉大旗做虎皮?
李煜一时猜不透其中的玄机。
他想从叶华的神色当中,找到答案,很可惜,叶华的喜怒,根本不是他能猜测的。李煜只能退下去。
书房里剩下叶华一个人,他似乎没有那么忧虑了,甚至还有心情烧水泡茶,等一杯茶喝完,叶华又准备睡觉休息。
离开京城就是这点好,不用早起上朝,可以偷懒了。
他把泡茶剩下的热水倒入松木盆里,刚用两次的木盆,遇到了热水,还能散发出淡淡的松香,双脚放在温热的水里,任由热气从脚底上升到头顶,从骨头里冒出一种叫做舒服的感觉。
叶华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他现在头脑更加清明。
柴荣派卢多逊过来,绝不是不信任自己,只不过柴荣是个很有主意的君王,他显然不太相信海盗的本事,想派个人过来,试探一下情况。
再有,大周是真的缺钱了。
灭佛收缴了那么多的铜,原来琢磨着,能用十年八年,可实际上呢,不到两年,就见底儿了。
老百姓都穷怕了,好容易分到了土地,产出了粮食,秋收之后,除了缴纳税赋,留作口粮之外,就会拿到市面销售,换成铜子,藏在家里。
只有一定数量的存钱,老百姓才会感觉到安全,人性如此,改变不了。
问题是老百姓把钱放在家里,就等于让铜子退出了流通领域,家家户户都这么干,市场上就会出现钱荒!
卢多逊已经提到了,看起来情况很严重了。
只不过二百万两白银,解决不了问题,骤然发行银钱,只会造成恐慌,没准会加剧钱荒,假使自己是个小老百姓,也愿意把铜钱换成银钱,如果有金钱,那就更好了!
当然,这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