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可是他的亲生儿子……
他就这么不以为然,甚至恶意满满的用一种“今天天气很好”的语气,笑眯眯的说着自己的儿子奸杀/女童并且毁尸的恶行。
仿佛在他眼里,这种事就像平时喝杯水一样简单自然。
两个年仅十二岁的小姑娘的性命和人生,乃至两个家庭的破裂,在他嘴里就像说笑一般轻描淡写。
他不仅是想毁了自己的亲儿子,也是根本没把人家小姑娘的命放在眼里。
奸/杀、毁/尸……
把混有尸体残骸的水泥灌进地基里,建设成一座大型商场……
普通的市民谁能够想到,自己时常进出的商场地下竟然会掩埋着两具破碎的女童尸体?
她们死得冤屈可怜,却又无声无息,被绞成碎末一般混着水泥深埋在地下,日日受尽无数不知内情的人踩踏。
如果人死后还有魂灵存在。
那她们的冤魂,是和尸身一样被困在冷冰冰的地底,不见光明……
还是漂浮在所有逛商场的人头顶之上,冤屈泣血,十几年来无人察觉?
而这样的事情……
他竟然可以说得这么轻松自然,笑容满满的像是在夸奖自己的儿子获得了学校一等奖状!
人性里最大的恶毒与扭曲,在他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那一刻……
即使是再公正冷静的警务人员,都忍不住想要一拳狠狠打烂他的笑脸,将这个混账揍得满脸开花。
看到警方和调查人员恨不得吃了他的眼神,负责人满腔扭曲的恨意仿佛被压制了一些,人也从神经质的状态里稍微清醒了过来。
他是想存心报复,但还没有被完全冲昏头脑。
哪怕知道自己死定了,可是现在落在警方的手里,他也不敢太得罪这些警察,免得让自己吃苦头。
幸好,警方和调查人员虽然被他说出的事情气得眼睛发红,但也不至于真的动手打人。
毕竟现在在警局里,为了执法透明,任何一个提审室都安装了高清监控,警察如果动手打人,那就是暴力执法,被拍下来的后果非常严重。
为了一个没人性的罪犯把自己赔进去,这实在太不划算了。
心里虽然知道这一点,但是听到这种事情,任何人都难免会有义愤填膺的感觉,何况是执法警员?对负责人的态度难免变得恶劣起来。
负责人此刻也不在乎警察对自己的态度。
他把自己儿子的罪行抖出来,原本就不是为了声张正义,而是纯粹出于一种扭曲的报复心理。
他觉得自己的老婆和儿子对他无情无义,连他坐牢都不肯来探望一下,说不定还在外面抢他的家产……
贱人!
他在牢里没办法亲自收拾他们。
可既然他都要倒霉了,这些贱人又凭什么过得那么舒坦?
要知道,他们手里沾染过的血,可一点都不比他手上的少,一家人在牢里团聚多好?也省得下了地狱,身边连个伴儿都没有……
多孤单啊。
正文 第1613章 意料之外(54)
对于警方而言,负责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将这些事情抖露出来,一点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抖露出来的内容,已经引起了调查人员的高度重视。
在反复确定负责人所说的都是真话,没有恶意污蔑或者造谣,甚至其中一些事情他还是参与者之一,手里还留着一些秘密证据后……
调查人员的冷汗都下来了,丝毫不敢怠慢,立刻将这件事汇报给了警方上层。
直到此刻,这件事的性质已经变了。
从一桩普通的经济犯罪案,变成了牵扯到各个层面的复合案件。
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包括强/奸、杀人、毁尸、受/贿、强拆等等十数项,涉及到的人物也不仅仅只是这个负责人的老婆和儿子,还有他的合作伙伴,一些商界里的风光显赫的成功人士,慈善名人,甚至是官场上一些令人耳熟能详的官员……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小警察可以触及的范围了。
警方高层在得知情况后同样不敢轻忽。
如此重大的案情,只要被掀开一点缝隙,就很难再像之前那样继续遮掩,即使警方愿意昧着良心配合,世上也没有不通风的墙,偌大的警务系统里,没有人能真正做到一手遮天。
更何况,那个爆料的负责人精神状态并不稳定,甚至已经有点疯狂了,他连自己老婆孩子的罪行都敢直接说出来,摆明了就是要鱼死网破。
更让人头疼的是,他举报这些事情并不是为了做污点证人,希望在法庭上争取轻判,而是一心希望借着警方的手与那些人同归于尽,连命都不要了。
如果被他发现,警方在得知这些事情后并没有依法调查,导致他的计划破灭……
一个精神状态近乎疯狂的神经病,谁知道他会做出怎样的事情来?
警方也不可能为了这种事情杀人灭口吧?
毕竟在这件事情上,他举报别人还是有功的,哪怕明知道他是想借刀杀人,警方也不可能和他对着干,故意不去调查这些罪大恶极的案件。
所以说,不怕死的疯子总是最难应付的。
他们总是会弄出一大堆麻烦的烂摊子,让人一边气恨憋屈,一边又不得不捏得鼻子收拾……
将这些人心思量和考虑放在一边,警方高层很快便召开了紧急会议,经过一番讨论后,便连夜成立了专案组,专门负责调查这一系列案情。
而负责人爆料出的那些犯罪事情,虽然描述得骇人听闻,让人听得匪夷所思又义愤填膺,恨不得将他说的那些人抓起来暴打一顿。
可是,警方办案讲究的是证据,不可能因为他随口说了几句话便跑去抓人,更何况这些案情大多时间久远,最早的一桩甚至发生在十九年前,只差半年的时间便超过了国内的刑法最长追诉时效。
也就是说,如果警方在半年之后才发现有这桩案子。
即使拿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超过了追诉时效,警方也无权再抓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罪犯逃过法律的制裁。
正文 第1614章 意料之外(55)
即使还有半年时间,想要调查一件尘封已久的案件也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时间的流逝足以冲刷掉昔日留下的所有证据。
如今的社会发展这么快,当年的案发现场经过十几年的变化,早已经换了好几个模样,或许从郊区变成新的市中心,又或许从市中心变成了老城区……
任何改变都是有可能的,时间就是最伟大的造型师。
甚至连案发时可能有过的目击证人、受害者的家属、周边群众……如今都已经不知去向。
有的人搬家了,去了别的城市,想找都找不到。
有的人去世了,只能找到一无所知的后人与坟墓,想问都问不了。
还有的人也许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幸运的可以找到。
但是,十几年的时间过去,普通人之中有几个人的记忆力会如此优秀,可以记住那么久之前的往事?
尤其,还是一件事不关己的往事……
即使有千分之一,乃至万分之一的机会,有人还记得当年的事情,甚至还是一个知情者……
然而这样的人,最多也只能记住一些印象深刻的事情,根本不可能详细记住当年的案情细节。
从他们口中说出来的事情,很多都是记忆模糊之后的自我推测,可信度小得可怜,基本没什么证据价值,连线索都称不上,只能算是一个参考而已。
警方如果想要调查,就必须在这样的情况下,大费周章地去捕捉一些不知到底有没有的线索,然后努力的将这些零散线索串联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说服性的证据……
难度可想而知。
然而,一件事的难度大小,并不是决定这件事要不要做的关键。
有些事情如果到了眼前,做的也做,不做也得做。
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
就在专案组为了这些问题头疼无比的时候,负责人却给他们带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好消息。
这些犯罪事件里,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案件他都有证据保留,并且把这些证据藏在了自己私人别墅地下室的秘密保险箱里。
保险箱使用的是最高级别的四重设密码。
第一重密码是他的十指指纹,少了一个都不行。
二重密码必须是他本人的DNA,三重密码是他的活体虹膜锁,还有最后一重只有他自己知道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