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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一片静默,老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片刻后,他才轻应了一声:“嗯…”
难得回一次家,莫晚又亲手帮父亲熬了药,煮好了汤,准备好了一切,才出了门。车子的启动声刚刚响起,屋内便传来一声冷漠的命令:
“全部端出去,倒掉!”
***
走出家门,莫晚的心情豁然开朗。
突然间,她觉得自己还是幸福的,即便生活有那么多的不如意、不顺心,至少,她还有爱她的亲人,还有她爱的儿子,也不是没有曙光。
见时间还不到四点,想着宝宝虽然刚长牙齿,却很爱吃苹果,莫晚便打算顺便去超市买一些新鲜的,热了给宝宝吃。
跟司机交代了一声,莫晚便下了车,一路上,沿着超市周遭的店铺打量着,往超市的方向奔去。路过一家鞋店,莫晚不自觉的被橱窗里的童话般的摆设吸引了,抬眸,斗大的几个字闯入眼帘…………‘灰姑娘的鞋店’。
【灰姑娘的鞋店,在这儿,您总会找到一双属于您的‘水晶鞋’,带着爱情的魔力,找到属于您的白马王子!】
看着创意的宣传,望着橱窗里打扮成梦幻公主的model,手上拍捧着一双镶满水钻的高跟鞋,亮晶晶的颇有几分‘水晶鞋’的味道,探头看了下,见里面人来人往的,似乎顾客络绎不绝,抬脚,莫晚也跟了进去。
走了一圈,莫晚发现这里的鞋子还真是比较独特,每个款式只有一双,而且是随机的号,来这里挑鞋,似乎还真需要些缘分。
细细了解下才知,这是一位千金小姐开得鞋店,卖得全部是自己的创意,不为盈利,只为梦想,所以鞋子数量有限,却都各具特色,而且都是精品,每一双也都价值不菲,可是却还是很受追捧。
为了方便、抱孩子沉稳,莫晚已经很久没怎么穿过高跟鞋了,冬天,飘雪的季节,她也不太偏爱分跟的鞋子,走着走着,她的目光还是落到了一双雪地靴上。藏蓝的雪地靴是厚底平跟,超大的狐狸毛围出斜线的弧度,修长而优美,垂落的一周兔毛编织的小流苏,如尾羽,看上去暖暖的,时尚特别,一眼,莫晚便爱上了它。
拿到手中,莫晚刚直起身子,突然一道熟悉的嗓音抢先一步而起:
“擎宇…这双怎么样?”
119 我会让你成为最幸福的人!
“擎宇…这双怎么样?”
手一顿,话还没出口,莫晚本能地转身应声望去,果然,一抬眸。就见里侧台阶上的鞋架旁正立着两抹熟悉的身影。
即便是寒冬腊月,宋芳菲依然一身轻便的裙装,外面披搭了一件颇为华贵的白色皮草,手上提着一款真皮的限量皮包,手中还拿着一双超高跟、鞋跟镶钻装饰的纯白高筒靴,而站在她身旁的男人,就是化成灰她都不会认错的阎擎宇。
他依旧一身黑色的呢大衣。自然的敞开,里侧是正式的黑色西装,搭配了白色的衬衣,深色的领带,跟暗色的鸡心领毛衫,优雅的装束,一贯的冷傲,此时此刻,他的脸上带着细黑框的眼镜,却依然掩不去他身上那咄咄逼人的气息。他像是天然的发光体。带着与生俱来的高贵,似乎走到哪儿,都不可能埋没。
看着周遭那些拿着鞋子,目光却落在他身上的女人,就知道他都多么的抓人眼球,特别是在这样专卖女鞋的鞋店里。
此时此刻,一身黑的他跟一身白的宋芳菲站在一起,两个人美得就像是童话,一个是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一个是名副其实的美丽公主,而她,此刻抱着鞋子,仰望着他,像极了…灰姑娘。
心酸酸涩涩地纠结着。她也说不出自己到底是种什么滋味。
注意到莫晚紧抱鞋子的手势,一旁闲出的服务生赶紧跑了过来:“小姐是看想试试这双‘千年之恋’吗?”
“千年之恋?”
见莫晚抱着鞋子,貌似还没意会儿,服务生随即笑着指了指她手中的鞋子:
“小姐是第一次来吧!我们这里的鞋子都有一个美好的名字,及寓意。这双鞋子是用纯牛皮跟狐狸毛领子搭配兔毛精心制作。传说,千年的爱,才能让狐狸修炼成精,才能有幸得到爱恋之缘,这双鞋的最大特点就是领口的天然狐狸毛,所以我们给它取了这个名字。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希望穿上她的人,都能跟爱人白头到老。不过。我们这里的鞋子都是根据鞋子穿着最美的状态来选择的号码。所以每双鞋子只有一双,也只有一个号,小姐喜欢的话,可以试一下…”
“谢谢……”
听得服务员一番解释,莫晚越发爱不释手,刚想坐到一旁的沙发上试一下,一抬眸,却见宋芳菲挽着阎擎宇走了过来。
步子一顿,莫晚瞬时怔在了原地。慌遭当头棒喝,阎擎宇也没料到她会出现在这里,这时,才陡然明白了宋芳菲突然挽着他、拖他过来的原因。不过,他的震惊只是一闪而逝,随即便恢复如常,甚至连面色都波澜不惊。
“没想到在这儿碰到方小姐,真是好巧啊!今天我提前收工…碰到擎宇,就一起过来逛逛…方小姐…一个人?!”
主动伸手打着招呼,宋芳菲看似撇清关系的解释,却也是在有意宣誓自己的主权。
阎擎宇陪着她,两人在他心中的地位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偶遇,是碰巧,她拉他过来,却是故意。她想知道阎擎宇对这个女人究竟是什么态度。
两人复合也有一段时间了,他虽然近乎对她百依百顺,可是却很少邀请她去他家里,而且,就连她主动提起要上门,多跟孩子培养感情,他都拒绝了,理由是那个家,除了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没有一个需要她讨好的,去不去都一样。
还有一点,她更为介意的是,明明他们已经在一起了,他也答应以后会结婚,他们两人跟孩子一起过。可他就是不赶她走,理由很简单,孩子尚未断奶,她总觉得是借口,却又是在无力反驳,而且阎擎宇不是一般的男人,他会低头,也是有尺度的,她怕逼得太急,会适得其反。
“嗯,是好巧!我约了朋友…还没到,就一个人先过来逛逛!不打扰两位了,我想试试鞋子……”
伸手跟宋芳菲轻握了一下,莫晚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淡淡扫了阎擎宇一眼,甚至连个招呼都没跟他打,便抱着鞋子转向了一侧。
殊不知,她不想自己太过可怜的随口两个字…………‘朋友’,在阎擎宇幽暗的心底,掀起了多少的惊涛骇浪。在他的意识中,能让她出来的朋友,除了音音就是阎心成!而音音是编剧,是自由职业者,要是她们两个出来,她根本就不会出现在这儿了!表面平静无波,阎擎宇的心里,却已经抓心挠肺。
虽然已经得到消息,阎擎宇跟莫晚闹了矛盾,可隐约间,宋芳菲总觉得两人在演戏,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自己利诱阎擎宇,他真的如她愿了,她却前所未有的不心安。或许,从前,她从来就没想过要跟他成婚,所以对他的一切,她在乎,却不那么执拗,也一直以为,只要她点头,随时都可以成为阎家大少奶奶!可是出了莫晚这件事后,她是真的想嫁给他了,却发现对他的信任,薄弱了!
不知道是因为这个为他生了孩子的女人的关系,还是因为她太害怕失去。不过这一刻,阎擎宇的表现,她无可挑剔,莫晚的反应,也出乎意料地像是给她吃了颗定心丸,她甚至开始有些相信…阎擎宇对她没有感觉,她的不同,只在于走狗屎运地为他生了个儿子!
“我们也去试鞋吧!”
唇角骄傲的一勾,宋芳菲欢快地抱着鞋子走向了另一边,却不知阎擎宇的心早已被掏空了。
***
虽然有些扫兴的不快,可幸运的是,自己选中的鞋子很合脚,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即便花费了高额的费用,独一无二的寓意,还是稍稍弥补了莫晚心底的遗憾。
付款的那一刻,她的脑海中不自觉浮现出曾经读过的一句话,女人,任何时候,都不要为了男人放弃自己的事业,因为男人可能背叛你,事业却永远不会,你付出多少,它就会带给你多少的回报。
就像是现在,至少她可以用自己赚来的钱去买自己想要的东西,至少还会有点快乐,而不会像看到那个男人,带给她的除了伤害,只有忧伤。
走出‘灰姑娘的鞋店’的时候,莫晚的心里已经平衡了太多,不为别的,只因为她的脚上穿了一双心仪的美鞋,而宋芳菲却与她的目标失之交臂了。
无形中挽回了一筹,莫晚的嘴角也多了星星点点满足的笑意。
至于阎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