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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赚钱要趁早-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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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床坏了的帐子干了之后周小红把几个洞补好,挂在了自己床上,因为只是把洞周围的纱布捏拢缝在一起,帐子面上看着就皱皱的,而周小红那天拿的钱大部分是跟别人借的,于是每次还钱的时候,这个事情都会再提起一次。
    时间长了,这个事情不但没有消散,反而衍生出了很多版本,但是中心意思都离不开席虹看着赵玉珠换了新帐子就硬要周小红赔个新的,别人说给她洗了并补好都不干,非要买了新的然后让人给钱,结果周小红只能跟别人借钱凑够了给她,最后自己只能才伙食费里省出钱来还别人……
    而周小红一直都一副委屈又隐忍的模样,有人抱打不平的时候总是叹一口气,然后都是自己错的确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就要赔的有志气口吻,一时间女生中分成了两派,一部分人认为既然弄坏了别人的东西不管怎么说就应该负起这个责任来,另外一部分人就觉得损坏的又不严重,大家同学一场,将就将就也就过去了,至于把别人逼的这么惨吗?但是,不管是哪派,都觉得席虹这个样子也太不好了,怎么也该给人家喘口气的时间啊,可以好好的说,没必要马上就买个新的来逼着别人掏钱。
    别人怎么说席虹才不管呢,只要自己不在意,那些闲言碎语就伤害不了自己,就当围观了一朵现实中的白莲花了,只是话是这么说,看多了心里也膈应,就象一只苍蝇一直在身边嗡嗡嗡一样,伤不了人,就是烦躁。
    所以房子一修好,席虹简直是松了一口气,赶着装修完毕,初三下学期就走读了,不想见的人也不用多接触了,自己家住着也舒服多了。
    不过,席虹在女生中人缘不好,好像在男生中并不是这样,这不,席虹看着面前脸红的不行,一会看天一会看地,视线就是不敢放在她身上的男生楞住了,要知道,虽然她走读,但是都是在学校食堂吃完饭才回家的,所以她的时间既不同于住校生,跟一般的走读生也不一样的,这个赵庆璋是怎么摸清自己的时间把自己堵住的?还是说,其实他并不只是今天才跟着自己?

  ☆、75、告白

席虹使劲在记忆里搜索到底有没有被人跟踪过,不过她当然是没有这个印象,也完全想不到好吗。
    有时候席虹也觉得书上跟现实差得也太远了,她记得自己到初中毕业,那时候可比现在这年龄还太两岁呢,都十六了,可是也还是只知道疯狂的看小说,跟闺蜜们打打闹闹,那时候看着书上写的都是女孩子会先动小心思,而男生却是懵懵懂懂什么都不懂只知道练功的。(席虹那时候看最多的就是武侠小说,全都是里面的女子各种有意,而男主却是从来都不开窍)。
    结果实际上呢,却是男生们很早就动心思了,而女生们却各种反应迟钝。或许是因为跟她玩的好的一帮女生都是这样的性子吧,所以她的看法也片面了。
    所以等到初中都毕业了,面临着分离,男生女生才打破了彼此间的藩篱,经常在一起聚会后,她才知道,原来很多男生都有心仪的女生啊!
    席虹看着面前面红耳赤的小男生,想到的却是自己真正的豆蔻年华,那时候,遇见有人告白,或者是知道有哪个男生喜欢自己,女生们的反应都是怎样的呢?
    首先就是慌乱,没有一点点被人喜欢的窃喜,全是不知所措的紧张,完了,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不会有别人知道吧?
    然后就是怀疑,不可置信。你怎么会喜欢我呢,你没有弄错人吧?我没有做什么啊,你怎么就会喜欢我了呢?
    再然后就是拒绝,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拒绝理由,那时候情商高的真的没几个,能够很好的处理这种事情的女生真是少之又少,大多数女生都是最笨的一个办法,就是尽力的丑化自己,细数自己有多少这样那样的缺点,其实你没发现,你看,其实这样的我并不值得你喜欢对吧,所以,请把你的喜欢收回去吧,不要再造成彼此的困扰了。
    这样自然是不可能的,年少时分的喜欢是最纯粹的,也最执着的。不会掺杂一点点利益,我喜欢你,就只是单纯的喜欢你这个人而已,与你的身份地位处境无关,与你会为我带来什么帮助与好处无关,我喜欢的,就只是这样青涩的一个你,不管你有什么缺点,喜欢就是喜欢了。
    于是,笨拙的女生没有办法了,再过十年、二十年后,同样年纪的女生面对喜欢自己的男生,在委婉的拒绝后,总会说“谢谢你的喜欢”,谢谢你,在这么多人中,喜欢了我。谢谢你,用你的喜欢告诉了我的优秀,即使没有接受你的心意,依然要谢谢你,谢谢你对我的肯定。
    可是,那是在社会风气已经渐渐开放的十几二十年后的小女生,不是现在这个夫妻都不好意思表现的稍微亲密一点,就算在谈恋爱的男女之间也要保持足够距离年代的小女生。即使是同班又住同一个院子的男女同学,看见之后也会两人一人一边擦着墙角走,就怕被别人看见彼此距离近了一点而传出点什么不好的闲话来。
    这时候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自己的名字被拿来和一个男生联系在一起吧!即使是几个女生私底下的打趣也不行,总觉得这样,就是违背了老师和家长天天念叨的“不许早恋,不许早恋”,成了一个作风有问题的坏孩子一样。
    即使是善意的打趣,也觉得特别的不好意思,甚至是尴尬无比,可是面对坚持的男生就是不放弃,他的任何行为都变成了自己的困扰,笨拙的女生用的永远都是最笨的方法——无视!
    无视你的一切,冷淡的对你,仿佛这样,就可以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能够跟你划清界限一样,你只是你,我还是我。天长日久,总不信你还会喜欢我!到时候,总不会再有人会取笑我了吧!
    而也总是要到许多年以后才发现,自己当初幼稚的行为,会带给别人多大的伤害。也总要在多年以后才明白,年少时候喜欢你的那个人,即使你不能回报以同样的喜欢,也应该温柔的对他。因为只有在他的心里,才是你青春年华最美的模样。
    可惜,年少之为年少,就因为我们当初永远不懂。选择的,也总是最粗暴的方式,来避开一切给我们带来尴尬、无措、想逃避的人和事!青春,永远是一场可供追忆又无法回去的遗憾!
    赵庆璋,是学校里老师又爱又恨的一个存在。喜欢对他最初的印象,就是夏令营里他跟同学打打闹闹,结果旅馆新搭好的行军床直接被跳蹋。那时候她想,这得有多皮,跳的有厉害,才能造成这样严重的结果啊!
    等到一起同学了三年,才特别理解教他的老师的纠结。一般来说,成绩好的学生,老师都喜欢。这样的学生也是比较听话的,总担任着一些职务,是老师和同学之间沟通的纽带,(额,也可能是老师眼中的小棉袄,同学眼中的告状精,狗腿子。)可惜,赵庆璋却是一个异类。
    他成绩很好,而且是一直都好,不然也进不了夏令营。但是,他又特别皮,心思更多的花到了其他地方而不是学习上。其他的孩子王大多成绩是硬伤,可他倒好,仗着自己聪明,皮是一样的皮,可是考试一样的考的好,这样的学生,让老师实在是又爱又恨,要是他把玩耍的劲也放在学习上,清华北大应该也不成问题吧!(这时候老师最大的成就,就是教出一个能考上清华北大的大学生。)
    但是,席虹对他的印象也仅止于此了,毕竟她连女生都不是很熟悉么。能够居然对他有印象,也是因为他的丰功伟绩实在太多,甚至包括带着一帮初中生对抗高中生,完完全全的话题人物,就算不是故意,别人谈论的太多,她也听了一耳朵。
    而现在,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站在她的面前,眼神飘忽,神情紧张,脸红得象要滴血,额头上还有细细密密的一圈汗珠,就是这样,也拼命地控制着自己的紧张,小声的讷讷着:“那个,那个,我,我,我,我喜欢你!”

  ☆、76、喜欢你

这时候就算是对谁有了好感,也没有来当面告白的。一般人选择的都是,写一封希望能够与对方做好朋友,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完全不能算“情书”的交友信,选一个别人都不在的时候,做贼一样的悄悄放在心仪之人的书包里,落款也永远是“知名不具”四个字。
    其实接到信的人大都一头雾水,知名不具,知名不具,鬼知道你是谁啊,跟你完全没有心电感应好吗,还这么神戳戳地玩默契,对不起,本姑娘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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