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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冤魂不散。”
宁初抱怨一句,关闭车窗,踩下油门,让车子以最快的速度越过了兰煜的跑车。
兰煜看着宁初反击,露出了一抹耐人寻味的笑。
冷哼一声,他也跟着踩下油门。
你追我赶,两人的汽车穷追不舍。
最后,那一抹让人闻风丧胆的蓝色,越来越逼近,并堵住了宁初的去路。
只见后方有一条小路,出于逃生的意识,宁初没有多想,猛地倒车驶进了小路。
她的车速极快,地上坎坷不平,导致她的车子剧烈上下跳动。
如此大幅度的颠簸,让宁初的心更为紧张。
兰煜本想继续追,可此时,他口袋里的电话响起。
掏出电话,屏幕显示的是宁赤蓝三字。
兰煜接通电话,解释着他为什么迟到的原因。
宁家与兰家是世交,私底下关系甚好,兰煜刚回国,宁赤蓝便打来电话道谢。
宁初之所以可以参加韵莎百货的设计方案,全是宁赤蓝拜托了兰煜的帮忙,这才让宁初有发参选资格。
而宁初之所以会中选,那是她个人能力,不存在水分。
兰煜本来是打算准时赴约的,可没想到在停车场偶遇了宁初,于是你追我赶便来晚了。
等兰煜来到咖啡店时,宁赤蓝正悠闲的喝着咖啡。
兰煜环视着一周,一脸的埋怨,“我说宁大少,这可不比的洛唯的酒吧好?”
宁赤蓝抿过一口咖啡,“今天还有其他人,等甄宁与洛唯回国,我们再去喝酒。”
“其他人?”
兰煜挑眉,似乎对宁赤蓝的话题很有兴趣。
两人相识多年,也没什么问不出口,于是兰煜干趣打破沙锅问到底。
“那个其他人,难道是那个传说中的童养媳?”
宁初从小就被宁家里三层外三层的保护起来,外界只知道宁家有一个养女,但是从未见宁初的真面目。
一些上流社会该出席的宴会,宁初从未出席过。
如此小心翼翼地保护起来,再加上宁赤蓝平时甚少近女色,所以圈子里都盛传宁家的养女就是宁家的童养媳。
宁赤蓝被调侃了多年后,现在也懒得去解释,他不去解释,就越传越属害。
13。013来是你
宁赤蓝依旧没有回应童养媳的问题,兰煜要去误会,那就让他误会吧!
桌面上的手机响起,兰煜用余光看向宁赤蓝手机屏幕。
偌大的“女王大人”四个字,惹来了兰煜一阵浅笑。
“哥,这咖啡厅到底怎么走啊?”宁初在电话问。
“我给你发个定位,你跟着导航过来就好了。”
“好,我知道了。”
“那你小心开车,注意安全。”
挂断电话,宁赤蓝白了一眼正笑得欢的兰煜。
他解释,“你也知道,我妹妹如今在你公司上班,日后还指望你多多照顾。”
兰煜恍然大悟,调侃着,“原来这顿是鸿门宴啊,这诚意会不会少了点,至少也给我送几个美女什么的……”
宁赤蓝敲敲桌子,打断了兰煜未说完的话。
宁赤蓝当然知道兰煜是开玩笑,平时几个男人聚在一起,开个黄腔本是没什么,可是等会宁初要来,宁赤蓝可不想让她看到哥哥的此等作风。
宁赤蓝提醒兰煜,“等会别在我妹面前开这种玩笑。”
兰煜坏笑,手一抖便把咖啡洒在了衣袖上。
他本想继续调侃宁赤蓝的,现在只好起身去卫生间处理。
与此同时,宁初推门而入,边坐下边开始抱怨着刚才发生的事。
“哥,我真倒霉,刚回国就遇到了一个疯子……”
宁初面前有一杯咖啡,她以为是宁赤蓝帮她点的,一言不合便喝了下去,宁赤蓝想出声阻止也来不及了。
而彼端,兰煜刚从洗手间回来,看到宁初不但喝了他的咖啡,而且还说着他的坏话。
想起宁赤蓝刚才说的话,兰煜似乎明白了三人的关系。
原来,她并不叫郭沫,而叫宁初。
兰煜带着几分戏弄,提醒她,“小姐,你喝的是我的咖啡。”
宁初手一顿,看向声源,她的表情瞬间石化。
怎么又是他?
宁初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她之所以会来咖啡厅,是因为宁赤蓝说,要给她介绍一位朋友来着。
那个朋友不会就是他吧!
我的天啊!
世界那么大,13亿的人口,为什么偏偏就是他!
兰煜坐到宁初的身旁,宁初下意识与他保持了安全距离。
宁赤蓝搞不清楚什么状况,只感觉对面两人的气氛有点不对劲。
为了化解尴尬,宁赤蓝热情介绍,“小初,这是兰煜,lkc集团的总裁,你们在同一间公司共事,大家认识一下。”
宁初在得知他的身份后,更是语结,那人竟是她老板,真是可悲可叹可怜。
宁赤蓝的手机响起,估计是涉及了一些商业机秘,不方便在两人面前接听,他起身走了出去。
咖啡厅内,宁初与兰煜尴尬的坐着。
兰煜打量着她全身,看着她气呼呼的模样,甚是可爱。
宁初怒瞪他一眼,看着他似笑非笑的样子,更是愤怒。
她别过头,尽量不与兰煜有眼神上的交集。
兰煜却乐得其所,时不时发出几声笑声。
宁初忍无可忍,硬邦邦的骂,“你笑屁啊?”
他说,“我在笑你啊,所以你是屁咯?”
… … … 题外话 … … …
祝大家节日快乐!
14。014有缘无分
兰煜漂亮的回呛,把宁初堵得哑口无言。
他往宁初身边坐近些许,宁初条件性的拿起抱枕,直接横在两人中间。
一条华丽的三八线瞬间形成。
她满眼的防备,让兰煜哭笑不得。
最终,他说,“我们之间好像有点误会。”
一点误会?
真的是一点误会吗?
宁初对兰煜刚才说的话,并不同意。
初见他时,他曾多次言语污辱并且对她上下其手,他还好意思说,只是一点误会。
无赖之称,非他莫属!
兰煜清清嗓子,“我叫兰煜。”
依稀记得那天,某人还说她不够资格知道他名字,如今自报家门,为了哪般?
宁初别过脸,混然当他没说过话。
一直高高在上的兰大少,他何曾被一个女人,如此的嫌弃过?
他有些挂不住脸,语气偏向冷硬,“你耳朵聋了吗?”
宁初心里的火苗,噌噌噌的燃起。
他刚才说谁耳朵聋了?干嘛非要人身攻击!
她有些置气,所以才会幼稚。
她故意拔高音量,凑近兰煜耳朵一吼,“啊!你说什么?”
经她这么一吼,兰煜的耳膜翁翁作响。
知道她是故意的,所以他面色冷寒。
空气里弥漫着火药味,所有话题也随之终结。
宁赤蓝再次落座,宁初突然站起。
“哥,我还有事,先走了!”
随后,兰煜起身,同样是提步离开。
宁赤蓝有些凌乱,这是什么情况啊?
不欢而散,兰煜驾车回到公司。
他依靠在沙发,手里翻开着小黑呈上来的资料。
“宁初,宁氏集团宁浩文的养女,未被收养前是郭德集团郭志辉的女儿,原名叫郭沫……”
兰煜长叹一声,盖上文件,闭起双眼沉思。
一旁的小黑,一脸状况外。
早上那时,自家老板还一脸的春风得意,如今不但没有爱情滋润,反而满脸的欲求未满。
这套路不对,为免遭遇,他识趣离开。
兰煜扯扯领带,好是心烦。
苦苦寻她多日无果,却无意在分公司与她不期而遇,本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谁知,她却名花有主。
男人啊,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发激起控制欲,可她的男人,却偏偏就是他的好朋友,
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所以宁初这人,他动不得歪念。
这种挠心挠肺的感觉,乱了他心神,强迫他自已不要再想宁初,可他脑海却不听使换。
她那天奋不顾身救他的场景,一遍遍的在他脑海翻波。
像他这种帅气多金的男人,每天接近他的女人,多不胜数。
而宁初,就是与那些女人与众不同。
想起她的倔强,兰煜莫名就笑了。
记得那天,他用手捏着她的下巴,他手指甲插进她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