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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陆氏大少和陆氏二少连同妻儿,基本上也就这么一战成名了。
其实在之前,陆氏基本上就是一个低调的庞然大物,鲜少有什么太多的报导,甚至连对于现任掌权者陆非凡的采访,也就不过只有一次而已。
所以这一次倒算是一出大新闻,的的确确是直接上了各大报纸还有很多刊物的头版。
季若愚根本就不知道,她所料想的事情会闹得沸沸扬扬,竟然是这么的沸沸扬扬。
“惊天绑架案:陆氏兄弟爱妻双双被绑,甚至连陆氏小少爷都不放过,丧心病狂!”
第二天,季若愚看着杂志上头印着的大号粗体字的标题,只觉得……这真是一个玄幻的世界,她还真是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够上这种头条新闻。
翻开之后就看到里头的内容,别说这些个记者还真是些人才,那些照片拍得简直太到位了……季若愚的眼角眉梢忍不住僵硬地抽动了一下。
陆倾凡坐在旁边看着她抽动的眼角,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伸手轻轻揽过她的肩膀来,“都说了叫你别看这个来影响心情了,你偏不听,这下好了吧。”
陆倾凡说着就想要伸手拿过那刊物来,只是季若愚却是捏得死紧不让他拿,手指忍不住重重地戳着那版面上头的照片,都是那些记者拍的照片,有安朝夕和陆非凡的,有她和陆倾凡的,陆倾凡抱着离儿,她握着方向盘。
照片里头,离儿的脸已经被陆倾凡伸手挡住,而陆倾凡手臂上鲜血淋漓的伤口就那么触目惊心地在照片上,只是尽管是这样,照片里头的他,依旧是英俊非凡得可以,光是看着就让人挪不开眼睛。
陆倾凡本来就很上镜头,再被这种专业记者的专业器材拍出来的特写,就更加显得英俊,并且眸子里头那种冷冷的不悦,和轻抿的唇角,在镜头里头更是显现出他的英气逼人来。
而陆非凡的照片,也是那样的眼神,乍一看,两兄弟真的如同是一个模子里头刻出来的,就连表情都那么神似,只是陆非凡更显出一种上位者的威严来。
一个字来形容的话,帅!
哪怕是手上带伤,都帅得可以,那词儿怎么说来着?颓废美?伤残美?
而安朝夕,灵动的目光被摄入了镜头中,头发有些许凌乱,有发丝垂落脸颊,看上去有一种如同小动物一般的让人想保护的感觉。
那词儿怎么说来着?凌乱美?
而季若愚手指戳着她自己在照片上头的形象,“你说说,这拍的都是些什么?这些记者真是脑子都被门挤了么?就这种摄影技术还敢上岗?”
季若愚有些悲愤,指甲都在纸页上抠出了印子,陆倾凡在一旁一边笑一边哄到,“好了好了,你在我眼里是最漂亮的,那些记者拍得不好看而已,别放在心上,你看我们的婚纱照里头,你美得就像仙女。”
陆倾凡最近这口头功夫是越发长进了,这话一出,季若愚心里头才稍微平了一些,只是看着照片上的自己,还是有些烦躁。
他们个个都拍得不错,只有她!她当时是侧了脸过去的!而侧过脸去之后,脸上被人打过的红肿就这么被清晰地摄入镜头,然后这印上去之后……
就特么像个肿胀的猪头一样!
哪有这样的?!这世道还有没有天理了?
原本镜头上就会显得人胖一些,那微肿的脸,就直接扩大化变成了肿胀。
只是让季若愚稍稍满意的一点是,这些人将她手上的戒指拍得很是清楚,镁光灯一闪,在镜头中,那套戒的主钻和碎钻都闪闪亮的很是漂亮。
“也就手还能见人了,也好……起码出去不会被人认出来。”季若愚自我安慰着。
原本陆冠苍都已经很执意要给他们都派上保镖,只是陆倾凡想着,就待在家里还是安全的,所以没有答应。
范云舒打过好几个电话过来了,原本她是要直接过来的,只是她身体不好,被陆非凡和陆曼好劝歹劝给劝住了。
而且安朝夕也已经住进陆家宅子去,虽然不喜欢和长辈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毕竟她是自由的猴子嘛,但是出了这事儿,长辈还是要安抚安抚的,甚至就连景梦然,都被陆非凡派人给接过来了。
是程嘉泱过来接陆倾凡和季若愚的,今天的晚餐要去陆家宅子,也算是给他们压压惊,家人们聚在一起吃个饭,一共三辆车,程嘉泱坐的那辆用来接陆倾凡夫妇和孩子,后头两辆,都是保镖。
程嘉泱是被陆曼特意派过来的,他对这丫头迁就宠溺得很,所以陆曼抓着他的胳膊,扑闪着一双大眼睛可怜巴巴地说,“嘉泱哥哥,你去接我小哥好不好?保卫科的人我都不放心,我就只相信你。”
于是手中所有事情都放下来,就冲着她最后那句“我就只相信你”,那么别说去接个陆倾凡,估计要他去接奥巴马他也是会哪怕头破血流也要去的。
第750章 煽情
其实陆曼好多次回想过,自己认识程嘉泱……似乎也已经很长时间,六年,仿佛是一场缓慢悠长的电影,又像是一本相册,他们的片段被刻画在这上面。
初见时她穿着干净的白色裙子,他一身衬衣,西装外套被挂在臂弯里头,严谨的,从领带,到袖扣,都是一丝不苟的。
那是陆曼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陆家宅子里头,彼时他已是在陆非凡身边工作了快半年的特助,第一次到陆宅来给陆非凡递交一份资料。
而她,还只是个青春洋溢的大学生,漂亮的,耀眼的,笑起来仿佛眼睛里头会落满阳光的碎片。
她是被娇惯着长大的千金小姐,和他最讨厌的那类女人在同一个范围内,只是看着她的笑容,和那种目光接触到他时微微的惊讶之后马上变成有些小心翼翼的谨慎时的样子,让他一瞬间没有办法在心中对她生起任何对于“豪门千金”这个名头的成见来。
不知道应该归功于陆家的家教,还是她的性格,她就是这样子的人,对于父兄工作上的伙伴,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主管,她都会抱持着一种尊敬。
所以她走近他的时候,微微鞠了个躬,这是她第一次同他说话,“你好,请问你是?”
“程嘉泱。”那是陆曼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
他话不多,没有两位兄长那么英俊无俦,五官拆开来,都算不得极为出色,可是却以一种微妙的和谐在他脸上出现的时候,又是那么的让人……挑不出不好来。
他的五官,他的好看,是那种不张扬的,却是就能够那么直截了当地刻到人的心里去,所以哪怕过了多长时间,陆曼都依旧能够想的起来初见时程嘉泱眼睛里头的目光。
之后的接触,一次又一次,他看着她的成长,就好像看着一只幼虫破茧成蝶的过程一般,她从青春而生涩的女大学生,终于变成了明媚耀眼的女人。
在她面前,他是沉默的,一如他平常的态度,严谨,公事公办。
而在他面前,她始终是胆怯的,不知道为何,只要一看到这个男人,仿佛就觉得心里头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应该是敬畏?
后来陆曼想着或许就是在那个时候,她的心里早就已经埋下了对他的种子。
而他依旧是那样,看着她,看着她的成长,看着她终于褪去往日青涩的模样,却依旧会在入夜时分,看到她穿着白色的棉质长睡裙,提着裙摆光着脚丫,拿着小盘子去喂院子里的小野猫。
她依旧是那样,如同自己初见时那般,穿着干净的白色裙子的少女。
而自己,却似乎已经老了。
所以他从来未曾尝试过暗示任何这个女人在自己心目中的特殊,如若不是那一场莫仲非的闹剧,他恐怕将要和这个女人永远失之交臂。
他的记忆力超群,从来都不曾忘记过任何事情,所以当过了好些时间以后,那时她早已成为了他的妻子,夜夜安睡在他的胸膛,每日被他吻着眉毛醒来的时候,再回想起以前的种种。
程嘉泱只觉得庆幸。
还好是她。
不是没有人问过,为何会是她。包括陆非凡,包括陆倾凡,都曾经在婚礼上认真地问过他。
为何会是陆曼?
程嘉泱记得自己当时有些微醺,他记得自己当时是用了一句诗,“她没有见过阴云,她的眼睛是晴空的颜色,她永远看着我。永远,看着,绝不会忽然掉过头去。”
只是这些,陆曼并不知道。
她只是那样被他深沉地爱着。
深沉的,厚重的。
仿若要将整个世界的美好都亲手交给她。
沉默而内敛的爱着,包容着她的一切,迁就着她偶有的任性,包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