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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主尊终究是有缘无分,通背猿猴叹气,自己跟随过谢烟尘,也认识斩红尘,但最后一任了风尘,虽然有过见面,但并不熟悉,在对方重伤即将兵解时,自己去找过他,但最后得到的答案却是——
“混元之法,留在洞天之中,请道圣引为神话,谁若有缘能得见,自是第九世的太上传人。”
了风尘这里,谢烟尘的人情就不好使了,于是最后混元之法留在洞天,落在洗象池中,与天书为伴,通背猿猴气不过,这才计议着寻找一个看的顺眼的主君,让他前去继承混元之法。
曾经道圣说过,李辟尘看见的是自己,而在李辟尘之前,还有很多人看过混元八卦,那些人全都是通背猿猴带过去的,而洞天中的白猿也认识通背猿猴,只不过前者对于后者,那更多的则是不屑与无视。
白猿认为通背猿猴只是在和了风尘怄气,做的都是毫无意义的事情,于是这更让通背猿猴愤怒,他找了很多代的“传人”,然而都没有成功,直到这一代,那个青衣少年引动了一点混元的意,甚至洞天的大门都为他敞开,可以说,如果没有李辟尘,这个少年人就是第九世的“太上混元”。
然而造化弄人,李辟尘先行一步,混元择主,故而便没了后续那位的什么事情。
通背猿猴此时正在思考着,要怎么样才能让那个家伙认真的放弃混元之法,但又想到这个问题就是自己唧唧歪歪弄出来的,顿时又感觉到一阵头大。
“可不能让你去找李辟尘,怕不是被一剑劈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但是你之前又倔的很,我说自己去天门探探路,你非要跟着来,你以为我不晓得你准备干嘛,自己开天门自己去云原,但这可不是找打吗!”
“诶诶诶,终究到底还是我弄的事情,白猿老前辈说的不错,我就是在自己给自己找事情干,我这不是闲得蛋疼吗!”
“话说那家伙现在在哪里啊?斩掉了大圣的化身,这可真的是惊世了,但是那片乐土落在哪里了?他当时遭到了重创,那是反噬,必然没有那么快恢复的。”
“希望他不要死吧,到底也是救了我一命,我这个人……啊不对,我这个猴还是很念旧情的……”
“嗯嗯嗯,我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在不让陈小子去送死的同时,又让他放弃太上之法呢?”
通背猿猴嘀咕着,同时下意识在自己屁股后面抓了一下,他望向四周,感应了一下炁息,于是化作一道流光向某个方位遁去。
……
茫茫苍天,浩大青尘,多少欢声笑语,多少悲苦离合,这人间在演绎,在变迁,更有星辰崛起,但亦有光华灭去。
……
古老的石门被推开,当中传出祭祀的礼乐,只不过在赞颂的是自己伟大的先祖,而不是什么神魔与仙人。
烟火升了起来,在这片蛮荒般的土地上,大日炙烤着江河,那些水流如同怒龙,向着苍天咆哮,是在示威,它们不会屈服,纵然烈火高悬在天,那些水也会滋润这无边的黄土,为居住在此的众生带来希望与幸福。
湟水,这是经过这片蛮荒大地的水流之名,湟之一字,意为君王率领众生所铸造的圣河,亦有守护之意,而在这里居住的部族来看,这条水就是护佑他们成长平安的尊圣。
这条河水自东而发,流向西方的谷海,故而在诸部之中,东方最是神秘与神圣。
这里只礼圣而不敬神,对于仙,保持着观望态度,不去参与,亦不与其中仙人来往。
而所谓圣者,除去天化神圣,便是自己祖先之尊。
这里是元荒,是古老诸巫所居住之地!
崇阳部,这里是元荒大地中的西南之位,居与湟水之畔,与其同列的还有阴山部,天火部,长垩部,血骨部,此五大氏族靠近湟水居住,其中领土并不接壤,距离最近的,也有三千里之遥。
部族之间往来颇为不便,但这里的人们并非凡人,一如当年的俱芦界,生来便有千年寿命,在元荒之中降生的孩子,三岁便能举起万斤巨石,能一日走上十里之地,待到成年,万里之遥仅凭双脚便能在一昼夜内来往,天生便有神通。
元荒之洲,古老传说中是一位大圣手臂落下所化,故而元荒之上,不论何等生灵,身躯中皆有那位大圣的血液流淌,故而才造化如此神圣之地。
然事实上,元荒之中确实有大圣血骨,只不过是补全了这片大洲而已,因为这里的天地本是残缺不堪的,故而六炁紊乱,这位大圣的血骨落下,正好补全天地缺失的环节,然而因为先天的缺陷,终究是有些难以恢复正常,故而有了巫道长存。
这里不适合仙神修行,元荒六炁紊乱,不修巫术者难以沟通天地,而大巫最晓天心,故而仙神到此,是极不受欢迎的。
而六十年前,在元荒,在湟水的极东之边,坠下了一座大山,宛如无头的尸体,而其所落之地,为常羊之土,故而就被称呼为常羊山。
在常羊山后,同时落下的,还有一片朦胧的云海,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带来了传说,那是东边部族,天火部传来的故事,说是常羊山后,有一座更加浩大与巍峨的天岳,上面有着诸巫厌恶的仙人,而他们的至高首领名为天帝,那座常羊山,便是曾经一位盖世强者与天帝争夺统辖苍天的至尊位,在争斗中失败,最后被斩了头颅死去而化成的。
在天火部人的故事中,那座常羊山的主人,因为敢于挑战天帝的威严,故而被他们所尊敬,因为无名,不知道尊号,但却敬佩其挑战天宇的气魄,故而配上一个刑字,只称——
“刑天。”
第九百九十一章 元荒世!
崇阳部的少年满十五岁就要外出与元荒中的古兽搏杀,而在这时候也是他们的成人礼,是的,与诸界凡人不同,那十五岁对于巫部的少年人来说,已经算得上成年了。
能击败一头古兽,并且带着尸体回到巫部,那么巫部之中的大巫便会为其加封成人的名号,以部族的氏为前缀。
在这片蛮荒的黄土地上,靠近湟水的地方也是极其靠近太阳,于是云山与阴山交相映照,苍苍的天之下,有自远古响起的号角声。
猛兽的脑袋落在地上,荡起滚滚的烟尘,三个少年人大口大口的喘息,在他们的身边,这只猛兽是兽群之中最后一头了,而这些怪物,唤作“朱伯”。
有着古老传说中的“穷奇”血脉,面似虎身如狮,又像狻猊,吼叫为龙吟,尾如巨蟒。
三个少年人浑身浴血,一个低着脑袋,一个直接呈大字型躺倒在尘埃里,还有一个摇摇晃晃,他站起来,仰头向着四周看去,那一片又一片的烟尘飘过,带着苍色的云,遮蔽着金色的太阳。
“我们胜了,运气不错,这些家伙已经没有后援了。”
这个少年人的脑门上被剐了一块肉下去,鲜血已经凝成淤血,身上的毛皮与麻衣也已经被撕的粉碎,可以看见一处又一处的血痕。
但即使收了这么重的伤势,他也浑不在意,此时望向那个躺倒在地上的少年,冷声道:“阿烈,如果不是你贸贸然出手,我们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就不用受这些伤了。”
躺在地上的那个少年没有起身的意思,但嘴巴上不甘示弱,对着天空喷口水:“牧哥,咱们可是勇猛的崇阳部族的勇士,这些朱伯不过才八只而已,硬刚才是正确的道理。”
“受了大巫尊那么久的指点,难道连这些朱伯我们还打不过吗,又不是真的穷奇!”
这个少年发出了大笑声,闻人牧则是哼了一声,不看他,对另外一个低着脑袋的少年道:“我以后再也不会和谟烈这家伙出来打猎了。”
低着脑袋的那个少年无力的点着头,他依旧在喘息,似乎上气不接下气,显然累的不行,而他的后背上全都是殷红的鲜血印,已经把整个毛皮都染上了赤色。
这些兽皮有的是古兽的,有的则是蛮兽的,二者的区别很大,古兽多有传说血脉,或者本身就是活着的传说,而蛮兽,只是比野兽要强壮一些罢了,而且脑子十分的不好使。
至于野兽,自然就是狮虎熊豹……还有食铁兽之类的。
“好了,结果是好的不就行了!这一次我们的成人礼算是超额完成了吧,这可是八头朱伯的尸体啊,哈哈哈,一人可以分到……嗯……”
“三个……不对不对……嗯,牧哥拿四个,我和小景各拿两个吧。”
谟烈好不容易从地上支撑着起来,那脸上都是血,但却仍旧嘻嘻的笑,没心没肺一样,闻人牧把手中的铁矛转动,捅穿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