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高乙,你去扬州城打听的如何?”高浅雪又转头问武士高乙。
“这几天我带人分头去扬州下面各县,甚至还到西边的和州还有江对面的蒋州一带打听,可都没有发现哪个易姓大族的人家有易风这号人物,我们还打听了凌家,也没有发现叫凌云的,查不到符合他情况的消息。他就好像是突然冒出来的一样,甚至在此之前,根本没有人见过这样相貌的人。”
高明月不信道:“这不可能,那家伙相貌也算堂堂,而且看他的衣物也是不俗,随身的那块玉更是大家族子弟才有的物品。钱叔还说他是练过武的,这定然是哪个大家族的子弟,怎么会打听不到身份?”
“也许他不是江南之人,我听他口音倒是有点北方口音,或者是北方人氏。”老管家高伯道,“打听不到也没关系,正好留下来入赘高家。高乙,你可注意到最近扬州一带有什么打眼的人物,或是官上那边有什么新的动静?”
“那天回来后,我派人去了江边附近查看,可什么也没有发现。”高乙回话。
“这事蹊跷。”
高伯摇头,神色有些郑重,“这反而说明这易风果然来头不小,看来背后伤他的人势力不小,他们隐藏的很好。而且看样子,他们可能不是州县的官差卫士,要不然,也用不着这样小心了。”
“那是谁伤他?”高明月问。
“要么是哪个仇家动手,这个仇家可能是个能调动官差卫士的权贵,要么,就有可能是从外地或者上面来的。”
这个推测让厅上众人都有些面色凝重,这个易风看来有些烫手。
高浅雪沉思了片刻,“再派点人手去更远处打探一下,最好是能查清楚他的身份。另外,如果能查清那天到底是谁伤的他更好。钱叔,他的伤势,还请您老多费心。”
等钱伯高伯等人离去之后,高明月陪着高浅雪回到房间。姐妹俩独处屋中,沉默了许久。
“姐姐,你真的要嫁给他?”
“怎么,那天不是你先提出让他入赘高家,还威吓他不同意就要杀人抛尸吗?”高浅雪坐在镜前,拔下发钗,解散盘起的长发。长发如瀑布般散开,一片耀眼的白。
“可是,这个易风身份有些复杂,未必是个好选择。”高明月小心道。她有些不太明白浅雪此时的想法,那天的落水,她已经弄的很清楚,绝不是失足落水。虽然这事情知道的几个已经被她封口,严禁乱传,但事实就是事实。“姐姐,最近又痛了吗?”
高浅雪拿着梳子轻梳着头发,白皙的脸庞上全是淡然。
“嗯。”
顿了顿,她又道:“那天的事后,我突然明白了许多,之前的二十年生活的太累了。我只想能过几天轻松的日子,只如一个普通的女子一样。”幽幽的叹惜一声,“自出生起,这白发白眉,就被人称为不祥之貌,从小到大,大家都用异样的眼神看我。可是那天,他从江中救起我后,看我的眼神,却没有丝毫的异样,我头一次感觉到了我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明月,二十岁了,我也想嫁人,然后生子,做个完整的女人。”
高明月听的心头酸楚,抱住她道:“姐姐不要说了,你想嫁,我们就让他明天就娶你,然后生一堆的孩子。你放心,钱叔医术高超,一定可以让你幸福永久的。”
高浅雪露出微微的笑容,伸手搂着高明月,“你说我这样会不会太自私,会不会让他讨厌?”
“只要姐姐高兴就好,管他呢,等明天黄昏过后,他就是你的人了。”
两姐妹一起笑了起来,高浅雪手心攥着自己银色的长发,心里想,易公子,就原谅我这一次的自私和任性吧。既然你把我从黄泉路上拖了回来,而且你又并不讨厌我这不祥的样貌,还和我有了那样的肌肤之亲,那么,你就再多帮帮我,让我不再孤单,也做一个完整的女人吧。虽然你的身份复杂,也许还会牵连到高家庄,可我愿意保护你。
她抬起头,目光中充满希翼,再有一天,我就要嫁给你了!
求推荐、收藏,点击神马的,要是有赞,有打赏就更好了!
第4章逃婚
凌云向来不喜欢这种无法掌控的感觉。
在莫名来到这个时代之前,他有自己喜欢的生活。虽不是大富之家,可也温馨幸福,双亲健在,还有个自大学起就相恋的女友,结婚的新房即将装好,眼看着婚期渐近,就要步入生幸福的殿堂。
却突然来到了这里,一千多年前的这里完全是另一番气象。虽然刚到这里就昏迷了数天,现在才醒来,可他却焦燥难安的一分钟也不愿意多呆下去。这里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和电视,他甚至除了知道此时是隋朝开皇十八年外,连自己的新身份都还不知道。一个新的身体,一个遗忘了记忆的身体。若仅仅是这样,还不至于让他如此难安。
高家庄的那位须发如雪的钱大夫已经告诉过他的伤情,他晕倒不是因为浸水也不是吹风,而是遇了袭击,受了刀剑之伤。而且还很严重,身上共有五处箭伤和两处刀伤,若非这副身躯强健和救治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荒诞,太过荒诞了。
莫名的穿越了,已经很荒诞了。可居然还一来就遇上这么大的危机,就算他是个现代灵魂,可也很清楚,他的这个隋朝身份有麻烦,很大的麻烦。
这个易风究竟是什么人,又是谁要杀他?是遇上盗匪劫财杀人,还是江湖恩怨仇杀?
还有这个高家庄,处处透着股诡异古怪,还步步紧逼要他入赘。
头痛,凌云现在真的是很头痛。
他现在面临着两难的抉择,留下来,就得被迫入赘高家庄,给那个白化病美人做上门女婿,弄不好,还得从此改姓高。按他对这个时代赘婿的了解,这个软饭会很不好吃,以后估计可能会过的很窝囊。或者,他能想办法逃离这里,可他虽然继承了这副隋朝身体,却没有这身体的记忆。除了一块写着易风二字的玉佩,其它的一无所知。他是谁,易风是不是就是他的名字?最危机的还在于,是谁伤了他,他此时出去,会不会自投罗网?
留,不留,不留,留。。。。。。
这是个带着三月阴暗潮湿的房间,昏螟木屋寂然独立庄园一角,看的出这似乎是一件幽静独立的客居,最要命的是,这个幽静的客居竟然是修建在庄园一角的宽阔的水池之中,只有一条水榭小廊连接岸上。小屋无摭无蔽,完全暴露在开阔的视野之中,屋外的水榭小亭里的家丁,将这里盯的死死的。如果是夏天,水池里碧荷接天,荷花绽放,这里定然是个赏莲吹风的好地方,可此时,这里更像是一个牢房,散发着深沉寂静和窒郁阴暗,而在其中的他,更是一个囚徒。
但他知道,若决定要离开,那么今晚就是最后的机会。等明天天一亮,他想走也走不了了,而待到明天黄昏,他就要被带入大堂,与一个认识不过一面之缘,才说了数句话的女子成亲。
离开还是留下?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凌云心中煎熬犹豫许久,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也许外面是危险的,但留下也不见得是什么好选择。对高浅雪他并不太反感,可也无法随随便便和一个陌生人成亲。更何况,这个高家庄还处处显得那么不同寻常。
房间坐落在水池中央,门和窗都被封锁,外面还有家丁守着,唯一通往岸上的木板道更守的死死的。凌云仔细的观察过后,最终放弃了从正面逃离的想法。不过让凌云高兴的是,这是座建在水上的木屋,这座小屋全部由木头做成。他虽然不能插翅从天上飞走,却可以试试从下面离开。
一直等到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估摸着已经是夜里十点过后时,睡了一觉养足精神的凌云立即睁开了眼睛。他悄悄起身,先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门窗前仔细侧耳聆听了下外面的动静,确认守卫此时都在那个屋外板道小亭里打着瞌睡时,才满意的走到先前早已经选定的一角。
屋中的地板铺的是松木板,小木屋其实是如同一个吊脚楼一样建在水上。凌云的脚下,掀开那榻榻米似的厚草席,下面就只剩下了一层松木板,只要他想办法掀开一两块木板,就能从水下逃离小楼。松木板钉的很结实,不过这难不倒凌云。他有一本小刀,那是随晚餐一同送来的割肉小刀。虽然晚餐的烤羊肉没有孜然调味,太过腥膻,他几乎没有动过。可那本切肉的小刀却被他好好的收藏了,此时正是他赖之逃离的工具。
凌云的动作认真而又小心,终于在花费了大约两个小时后,他终于在地板上掀开了一个可以让他离开的口子。将几块拆下的木板还有枕头一起放在被子里,伪装成他正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