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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万里尽汉歌-第10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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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啊……”拼斗中的军兵士气简直是肉眼可见的高涨。
  冲锋!
  “弟兄们跟我向前,建功立业,就在近时。”
  手舞着一把狼牙棒,体型好像做小山一样的董先大吼一声如是雷霆,挥舞起狼牙棒就冲入了人群中。沉重的狼牙棒在他手中如是挥洒柳条一样轻便,可落到塞尔柱人身上却无不是要命。
  而那些人手中的长枪长矛,亦或是挥舞着的弯刀,对于董先这种中层将领身上披挂的板甲来,则根本就是连破防都难做到。
  鲜血挥洒,惨叫声中,发狠的董先就直若一辆压路机,直碾进了人群之中。
  金钱的刺激就是那么大,尤其是对于董先这种前途无亮的中层军官。
  出身河洛的他如果当初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比如跟着翟家兄弟投靠陆齐,那凭着他一身好武艺,还有机智的头脑,现如今必然会身居高位。
  可事实是,他当初却选择了赵宋。
  一步走错,天差地别。翟家兄弟早早就跃居高位不说,李彦仙这等人都已经是军中大将,而武艺一样超强的董先却只能埋没军中,至今也尽为团正。
  人生都近于知天命之年的董先,现在对官宦仕途已经无有大的追求抱负,他更希望在财富上寻求突破,而将家族的未来更多寄托在子孙后代身上。
  陆齐朝战将如云,可不是安史之乱时候的李唐,让年近花甲的郭子仪寻得到机会一发而不可收拾。
  在陆齐,眼下这个尴尬时刻——开国老将还没有真正老去,中生代正值当打之年,新生代又已经有人崭露头角了,人才真不要太多啊。
  城内的塞尔柱人依旧在抵抗,但就像一个柔弱的小姑娘在抵抗强壮的匪徒一样,一波波的冲向杀入城中的齐军,一波波的倒地不起!
  像极了飞蛾扑火。
  他们是明知道必死,却也悍而无畏的涌上。这就是天方与天竺的不同!
  战争方才拉开大幕。还没有被彻底践踏了尊严的塞尔柱人,还保持着一个大国、强国的骄傲。文艺一点的说法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但是这种绝对优势下的碾压,只要陆齐军一场场的保持下去,他们的骄傲,他们信仰的狂热,又能支撑多久呢?
  随着夕阳的落下,萨拉赫斯的拼杀声已经消散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城内就没有了杀戮!
  陆川可是下达了三天不封刀的命令的,这意味着烧杀抢掠都已经成为了合法的。纵观历史,这种命令下的城市还能得好吗?
  几座星月寺先就被涌入的陆齐军掠夺一空,然后一把把大火为萨拉赫斯城增添了几支硕大的火炬。
  熊熊烈火把黑下来的天空都照应成了一片赤红。
  陆川看着头顶上火红的天空愣愣出神,没人知道这个时候他在想什么,也没人知道是什么忽的引起了这位爷的发愣。
  而就在陆齐军的偏师在吐火罗和呼罗珊的大片区域里大杀特杀的时候,率领主力进抵尼沙布尔的岳飞也正看着手中的信报挠头。
  别看塞尔柱人在尼沙布尔布置了重兵,集结了据说足有十万人,还有三千张弩、三百台投石器以及大量火油【石油】,岳飞却根本不把眼前的城市放在眼中。
  在火炮之下,旧式的城防已经不值一提。
  他现在反倒更关心被他放在后头的那些皇子龙嗣们,这些个王爷年纪不大,可杀性真是不小啊。
  后方传来的消息让他头疼。
  屠戮和焚城的把戏若是放在一般军将身上,岳飞根本不会在意。但现在做出这些命令的却是那些个宝贝王爷,他也不知道传回中原了,是否会招惹上争议!
  须知道皇帝的儿子们年纪已大了,争龙夺位真的已经开始了。
  “大帅无须烦忧。此地是甚情况,陛下定会明了,对那些顽固不化之辈,谈论仁义无疑是对牛弹琴,唯以杀止杀方是上策。几位王爷的应对并无可褒贬的。陛下对此事定了如指掌,岂会容的谣言乱传?”
  李若虚笑着说道,要相信皇帝么。


第974章 无敌当世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句话放到以‘文明’为单位载体的身上,就更加的不容易了。
  简直是‘简单’级与‘地狱’级的差距。
  在地球这个人类生活的家园上,从古到今,一个又一个文明从生长发芽到开花结果,最后再凋零谢幕在历史的长河中,数千年的岁月时光中不知道吞没了多少鲜血。
  不管是那些璀璨一时辉煌一时的古文明,还是屹立东方几千年不倒的华夏,鲜血早就铺满了大地。
  一如眼下这场陆齐看似占尽了优势的战争。一坛坛骨灰从前线运抵后方去,却也不是假的。
  后世【这个时空】的华夏子民应该为自己的美好生活感谢现在流血牺牲的先辈们,他们在世界上的风光,他们引以为豪的骄傲,那都是先辈们辛苦拼搏来的。
  但人们总是善忘的。想陆谦前世的时候,新中国才建国多少年啊,不肖子孙们就已经把当年的痛苦和牺牲忘得八九不离十了。如今这个时空,几百年后的子孙后代们,恁地长情才会念着老祖宗。
  到时候那些个大爷们一摇三晃的在茶馆饭局里面侃大山、吹祖宗的时候,只会记得光彩和荣耀,肯定不会去想他们的老祖宗当年也苦的跟穷人家的狗一样惨!
  “站直,站直!手拿稳了,托着火枪,不要乱晃!”
  刘永已经在抖了,累的,也是怕的。在投入军队当兵之前,他是光见兵吃肉,没见兵挨揍,只是以为当兵比作辅兵强多了,更比在工地上挑泥刨沙牛逼多了。而他因为视力和反应两相测试表现出众而被选入了火枪营。
  只月薪就是翻倍。让刘永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参军,而刘峰则因为年龄的原因而只能是辅兵。
  可入了兵营后他才知道上当!
  当兵才是真的苦啊!
  尤其是他们火枪兵,在驻地时候集训,到了前线,也是经常出操,经常作训。
  刘永真的很羡慕那些闲得无聊晒太阳的刀枪兵,那都是大爷啊,还能赚到钱。
  冷兵器肉搏兵是陆齐军每每破入城池的先锋军,不像他们火枪兵,战场永远在城外,城内的拼杀上头的军将根本不会使唤他们。
  太不划算了!性价比太低。
  刘永现在都没捞到几次上战场的机会,更多的时候是在作训,天天练,日日练,军官们个个还都贼他娘的凶!动不动就骂人打人,一点道理都不讲。走个路还得分左脚右脚,还不许走错,要整齐划一,不能快也不能慢,出错了就要挨打。脚错了打脚,手错了打手,一点不带商量的。
  还有那射击训练,以及那刺杀训练,背上胳膊上都不知道被棍子抽了多少次。
  刘永加入火枪兵以来,手脚肿的像猪蹄,睡觉后背不敢贴床都不知道已经多少次了,说起来都是一把泪。完全是没天理的,直他娘的欺负人!
  刘永心里骂骂咧咧,一个没注意,火枪晃动了一下,枪杆底下吊着的饭缸立刻晃荡起,里头放着的小石子擦动饭缸铁皮,发出当啷当啷的声音,如是黑夜里的火炬立刻把队官的注意力给吸引了来。
  “啪叽——”
  毫不客气,队官一棍子抽在了刘永背上。刘永心里嗷嚎着,面上却只能忍耐,也必须忍耐。
  火枪死沉死沉,长长的铁管加个木托子,总重量几乎超过十五斤。举着,还得端平了,还不能有丝毫的晃动,且一举就是一炷香,胳膊都快断了也不许放下来。
  这谈何容易?
  可放下来就挨揍!
  敢反抗或是顶撞上峰,更会被直接扔进小黑屋关禁闭。
  不用说,刘永肯定没少挨揍,他更进过小黑屋。
  后者不只要扣除奖励、积分,要接受惩罚,光是那关小黑屋的滋味,就是他一生都无法遗忘的阴影。
  现在,刘永就盼着打仗。对比在营地里出操作训,还是打仗好啊。他觉得自己晚上都不见得有力气去捧书提笔。今儿练的有点狠了。
  这个时候,刘永甚至都有点想念当初的河道工地了。早知道当兵恁般地苦,就该老老实实的去挖土挑泥巴。
  不过想归想,刘永可不敢跑。这里是军营,不是当初的河道工地,想走就走的。擅离军营是要做逃兵论处的,而逃兵在战时的下场就是斩首!
  军营当中,军纪最大,个人的意志最小,军官可不会跟小兵讲道理!
  所以啊,教导们说的真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就像那识文断字一样,只要能通过初等考试,日后专业了,留在这儿他就能当官儿。
  这是教导说的,皇帝下令了,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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