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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知秋摇了摇头:“没事,就是想你抱抱我,比较亲密的那种。”
母女俩也不是完全没有拥抱这种动作的,但都只是轻轻拥揽一下。
林岚无法,只好上前抱住叶知秋,轻轻拍了她的后背:“真的没事吗?难得让妈跟你这么近。”
……
一点也不舒服,亲密的距离让人难以忍受。
叶知秋伸手轻推开母亲:“妈,你去睡吧,晚安。”
“别管我了,明天七点的航班,你也就只能眯小会,赶紧回房去。”林岚满眼都担忧。
叶知秋重新躺回床上,想的仍旧是阿弥。
阿弥拉过她的手,阿弥环过她的腰,阿弥拥抱过她,甚至……亲过。叶知秋指尖停在嘴角被阿弥无意碰到过的位置,心律再次乱了。
这一刻,她在想念她,无比的,夜不能寐的那种。
作者有话要说: 感情过渡段,所以先提前发啦,嘿嘿,知秋要有所行动了哦。
知秋也好,阿弥也好,都是那种舍不得去伤害对方的人,所以不会有铁石心肠的那种虐啦,楠大佬要写甜宠文的!!!!!
第31章 好友已上线
“对不起;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第十六遍; 第十七遍……
手机上的1字键已然有些松动; 阿弥抱膝坐在床上; 捂着手机静静听着冰冷的女声重复关机字眼。
听不到知秋的声音,总觉得这一天开始不了。时间嘀嗒嘀嗒地走动; 长街上一如即往的繁杂,它们都不难过吗?
阿弥吸了吸鼻子。今天没有缠纱布睡觉; 反正知秋也不会来。
泪珠沿着下眼睑溢出; 滑过脸颊; 冰冰凉凉的。阿弥赶紧伸手去抹掉。不能哭,不能哭; 对眼睛不好。
反正过一段时间知秋就回来了; 一切都还会像之前那样。
眼泪还是在掉,阿弥赶紧起来拧了湿毛巾搭在眼睛上。
这样就好了,不哭不哭。
天气很好; 国内飞往冰岛的航班准时起飞。
头等舱内坐着各色各样的人,男士偏多; 叶知秋成了其中一道亮眼的风景; 不时引人侧目; 然而她却只盯着手表上的指针发呆。
陆北南就坐在叶知秋对面。他是很典型的商务男性,多数场合都衣冠齐整,着西装,梳分头。今天他穿了件银灰色的西装,里边搭配了条纹衬衫; 不打领带,稍显出几分随意。
“我送给你的表都没有见你戴过。”陆北南注意到叶知秋好一会了。从上飞机开始,叶知秋就盯着手腕上的表没抬过头。
七点一十分。
阿弥应该起床洗漱好了吧。叶知秋抿唇嗯了声,将视线从表上移向了陆北南:“我习惯了戴以前的这块表。”
是她上高一的时候母亲林岚送的,价值不菲,就因为这,叶知秋可没少被同学冷嘲热讽过。说她炫富。
从那个时候叶知秋便明白了一件事情,在这个世个,无论是你过得好,还是过得不好,身边最不缺的就是闲言碎语。
所以走自己的路很重要,在人生的旅途上不偏离航线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前对一切作出安排。比如事业,比如家庭——配偶。
叶知秋端起面前的杯子,喝了点饮料,眼睛仍旧盯着陆北南。
这是个完美的男人。
“我送你的东西,你好像从来不戴。”陆北南有些无奈地摊了摊手:“今年情人节那款项链可是我专门从拍卖会上买来的,本来以为这次你会戴。”
一款坠着蓝宝石的链接,很清爽,适合这种季节,也适合这次的出游。造价近百万,叶知秋对它的价格印象深刻。
是很好看。不过叶知秋仍旧选择了当前脖子上佩的这款,黑色的绳子吊着一个红色的珊瑚水滴石。与坠子相呼应的是手上的链子,红色的珠子串在金色的链子上。
陆北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肤色好,戴什么都好看。”
这不是奉承,陆北南对自己的眼光有着绝对的自信,他的口吻很平淡,没有鄙视的意思,淡然道:“不过这是我认识你以来,你戴过的最廉价的饰品。”
果然差距太大,还是很容易被区分。
叶知秋笑了下:“是的,不过我还是选择了它。”
叶知秋昨天夜里没睡,把阿弥送给她的地些小玩意一样一样地清了出来。接受这些东西的时候,叶知秋只觉得感动,过后便不大在意了。
阿弥送的东西,每样都很廉价,地摊得不能再地摊。叶知秋自小便习惯了凡事精益求精,在装扮上也是如此。虽不追求样样奢侈,但至少款式不能马虎。
当初的时候,她以为这些只能当纪念品。早上出门前却鬼使神差的将陆北南送的那条项链替换了下来。
这是叶知秋第一次来冰岛,大自然的鬼斧神鬼确实令人感到震憾。秋天的冰岛是七色的,绿色的极光,蓝色的无际,金色的落日,红色的果实。
要是阿弥在就好了,我可以讲给她听。
阿弥很喜欢彩色的东西。
长勺街头的公交站的候车的人寥寥无几,小吃摊却有三四个,千欢的烧烤车在其中滋滋地响着。
阿弥闻着烤串的香味,听着面前一辆车一辆车地开过。
“千欢,刚刚过去的那辆车是什么颜色啊,很大吧,那么响。”
“反正声音大的全是公交车,你没感觉灰尘都跑脸上了吗?”千欢懒洋洋地翻着铁板上的火腿回答道。
嗯。阿弥能感觉到灰尘跟尾气在周身扑腾着,她其实不太喜欢呆在这里,可是唐果去上学了,她只能出来找千欢。
不呆在家里就不会一个人忽然就哭鼻子。
知秋还要过五天才回来。
公交站除了做生意的,坐车的,也时不时走过来一些打电话的人。阿弥便坐在那里侧着耳朵听这些陌生人打电话。
除此以外她也没有别的事情做,因为千欢忙的时候就翻着煎板上的烤串,不忙的时候就只顾着玩手机,和人聊天。
过来一个男人,身上有很重的烟味,阿弥有点怕下意识地往千欢身边靠了靠,接着她就听见男人打电话的声音。
“我想租两房一厅,你那个房还在吗?”男人咳地吐了口痰,继续道:“我和我婆,带两个小孩。”
接着便是沉默,然后那个男人语带不满:“这种地方房租两房一厅哪里要一千五。”
然后男人就走开了。
这几天阿弥听到过很多类似的对话,这些人想在长勺街租房子。
一千五……阿弥想了想,是有点贵。以前千欢家的房子只要交八百,千欢妈都还老是和房东吵架,说房租已经这么贵了,还乱扣水电。
又有人走过来。
身上有皂香味,阿弥熟悉这种香味,她一直用这种香皂来洗袜子。
“好帅的纹身。”千欢凑近了阿弥,小声地说:“是个女生,打扮得好酷啊。”
女生打扮得好酷?阿弥不大理解。
接着她就听见了一个比较特别的声音,是女生的声音,可是没有那种软软的感觉的,反倒有些生冷感。
“单间还有吗?带卫生间的那种。”
“哦,我一个住。”
“合租?男生吗?……那算了。”
对话中断。
好像租房是件很难的事情,很多人站在这里打一会打电话,然后就又走开,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不过这个女生好像并不急着走开,阿弥闻见皂香味离自己近了些。
“一串这个,一串这个,一串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打包,拿一瓶矿泉水。”女生一连点了好几样。
于是千欢就忙碌了起来:“诶好。”
滋啦,滋啦,铲……
阿弥喜欢听这个声音,因为这样千欢就会卖得快一些,要是可以早一点卖掉下边柜子里串串,千欢就会陪她一起玩。
可以去逛商场。知秋给她买了衣服,她也想给知秋买点什么冬天穿的。一想到这里,阿弥就有些小开心,咧了咧嘴。
阿弥完全不知道扮相很酷的女生看了她好几眼。
“你是不是住在这附近。”女生问千欢。
千欢可热情了:“我不住这附近,不过以前住这边很熟悉,你想找什么样的房子?”
“想一个人住,不想合租。”女生说,然后想了想又说:“也不是不可以合租,只要不和男生合租就可以。”
长勺街都是很传统的老房子,都是些套房,很少有单间出租。
千欢有些为难:“那可有点难,这街上除了阿弥家的房子一层一间套基本就没有你要的那种了。”
“阿弥?”女生语带疑惑。
“啊,怎么了。”阿弥刚才只顾着在琢磨给知秋买什么好,冷不丁听见有人叫自己,不由得懂张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