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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霸女-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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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得“噌”的一声,他的母亲以比兔子更加灵巧的速度从沙发上飞跃而起,完全忘记了维持她的女强人派头和贵妇人形象,一把就扯住了女孩儿的手。喜悦显然大于震惊,当然,她还没忘了回答她的儿子:“我们,熟透了。”
  瞬间,房间里充斥了两个女人银铃般的笑声。
  “你这个老表,早就让你来我家做客,你偏不。这下好了吧,你想不来都不行了。”可算是被她刘三姐逮到机会了,还不狠狠损她?
  “你知道是我?”慕容好好斜眼嘟嘴,她可还不高兴着呢!
  “说什么呢?我要早知道是你,我还用得着那小子,我自己就接你去了。”刘三姐眼睛瞪得溜溜圆,一口否定。这可是大实话啊!见到谁,都不如见到她开心。
  “瞧你刚才那谱儿摆的。”要不是因为你是陆昊宇的妈,她早就摔门而去了。
  刘三姐撇撇嘴,挤眉弄眼地上下打量她,谁怕谁啊!“那怎么着啊,谁让你是丑媳妇来见公婆呢!”
  慕容好好也不示弱:“也不知道是谁,唱歌跑调到瞬间闪移还敢自称刘三姐,说我丑?”
  “哎呀,合着上次你不服气是吧,不服再战啊!看看咱俩谁更跑调……”
  陆昊宇瞠目结舌地看着两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彻底忽略那个她们生命中同样重要的男人,勾肩搭背、无比亲昵地往二楼母亲的卧室走去。
  是他来错地方了,还是他眼睛花了?刚刚的那个,难不成是慕容好好自己的妈?
  ——
  燃烧着灼人热度的黑眸,靠的很近,在她的身上脸上逡巡。
  “你看什么?”早就恢复了老神在在的神情,甚至比她来的时候更开心的女孩子,被他那么紧迫盯人的直视着,还是有些不知所措。这可恶的男人,没事长那么帅做什么?
  他笑得一派轻松写意:“我想确定一下,一个惩恶扬善、杀富济贫的山大王,究竟长什么样子。”
  她顿时不解:“谁啊?”
  解密的好心情让他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你呀!”
  “我?”嘟起嘴巴,她的表情更糊涂。
  嘴角噙着笑,陆昊宇讲起了妈妈第一次见到那个“闹”姓小女孩儿,回到家里给予她的“高度”好评。
  一个有着肥嘟嘟、圆润润的身材,其貌不扬、个性却极其特别的女子,在母亲眼中,却比他的那些堪称大家闺秀的女同学们,来得更亲切,更可爱。
  于是,一个随心随性的名门淑媛,与一个至情至性的小姑娘,就这样结成了忘年之交。从那之后,他仍然会从母亲口中,多次听到她与“闹”家小丫头在一起发生的奇闻异事。
  之所以第一次见到她就倍觉亲切,第二次见到她就为她钟情,第三次见到她就一生认定,是否与母亲的那位始终存在于他的脑海中的忘年好友,多年来都潜移默化的影响了他,息息相关?
  那个在母亲心目中,善良而不软弱、率性而不张扬,锄强扶弱、刚正不阿、飞扬跋扈、伶牙俐齿的女孩儿形象,此刻正跃然于他的面前。
  却是为什么,二十多年的人生,他从不曾像此刻一样,感到心满意足。
  一生何求,只要有她在他身边。
  谁的心情,也没有她此时来得更开心。
  当年结识刘三姐的情形,依然历历在目。不同的是,她已经改变了太多。那个很少烦恼的小小少年,无奈地长大了。
  当年的她,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纵然谁都看得出来,这个女人出门溜个弯都要携带着三名彪形大汉,足见身价不菲,出身不凡。可是她毫不觉得自己与她在身份上有任何差距,心中也根本没有上层社会这样一个概念。
  但是刚刚,在见到刘三姐之前,她是多么烦恼。只因为,就算她再怎么长大,她也变不成一个动作纤细柔美、姿态娴雅轻盈、举手投足之间风范尽显的大家闺秀。而且,她可不会讨好别人,更不会为谁洗手作羹汤。如果用来形容她,那句八个字的俗语只能被改成:打上厅堂,火烧厨房。
  糟糕啊,她的爱情,竟然要被门户地位这样在她看来狗屁不通的称谓毁掉了?
  而现在呢,她竟然很有可能几乎没准地要拥有一个,比她妈妈还疼她的婆婆?
  谁的运气,能比她更好?老天怎么那么宠她啊?
  拥有这么幸福人生的女子,真的真的是她吗?

  ☆、第一百四十章 隐形恋人

  “请问慕容大小姐,您是要去拳馆打拳吗?”
  莘甜甜拦住刚想出门的慕容好好,直接问道。
  慕容好好摇头:“不是啊!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是要去参加小学同学的同学会。”
  真难得啊,毕业了这么多年了,她终于要见到十多年不见的小学同学们了。
  莘甜甜用最挑剔的目光,审视着她身上的一身运动服。然后不容置疑地告诉她:“等我一下。”
  她闪身到衣柜之后,不过片刻功夫就返回来,手里面拿着一套休闲外套。“换上这个。”
  慕容好好耸耸肩,听话地接过去,大咧咧地开始脱脱穿穿。
  一边看她换衣服,莘甜甜还一边兴高采烈地说着,为好友能见到多年不见的亲亲同学而开心。
  “你是否还记得,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青色的葱一样的岁月?它似一匹在草原上驰骋的骏马,放荡不羁;它似一缕在沙漠里燃烧的火焰,热情奔放;它似一轮在夜空中高悬天空的明月,干净纯洁;它似一抹在蓝天中和煦的阳光,温暖袭人……”
  慕容好好把头从衣服里面探出才能发言:“甜甜,没那么夸张。”
  莘甜甜不理睬她,继续她的好兴致:“我还记得,我们总喜欢在星期天的午后,在忙碌的学习中偷懒,到大自然的喧闹中去感受热闹;我还记得,我们总喜欢在晚自习时,偷偷地从后门溜走,跑到荷塘边看那盛开的睡莲,与一池的鱼儿嬉戏;我还记得,我们总喜欢相约漫步操场,聊聊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路和那未知的明天;我还记得,在那漫山盛开的杏花和丁香花的诱惑下,把堆得厚厚一沓的试卷放置一旁,在那小山坡上留下我们愉悦的笑。”
  “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青葱岁月,开心时总喜欢孩子气,傻傻、天真地笑;难过时,寻觅静静的角落一个人流泪,将温暖的肩膀借给我依靠,那是‘同桌的你’。”
  一曲终了,莘甜甜依然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丽梦幻中。却发现无人喝彩。
  转过头去,她就看到早已换好衣服的慕容好好,双手环臂,一脸酷表情,对于她的沉醉,无动于衷。
  她不服气地嘟起红唇,兴致缺缺:“喂!难道说,你没有一个这样的小男生可以回味吗?”
  慕容好好摇摇头又点点头:“同桌的你呢,我从来就不缺少。不同的是,他是我的朋友,在需要时,我们相互依靠。”
  莘甜甜的嘴高得险些挂油瓶:“知道了,Mr。女汉子。”
  说着,她就准备跟着慕容好好一起向外走。
  “干什么去?又去找你的蛮汉?”慕容好好毫不客气地堵在门口,莘甜甜想出也出不去。
  甜女郎的脸立刻红了,但她并未打算说谎:“你去参加同学会,我又没有什么事情。”
  冷哼一声,慕容好好的决定不容置疑:“同学会不过半天时间就会结束,不许走,等我回来,我陪你一起去。”
  说完这句话,慕容好好头也不回地离开,知道好友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违拗她的命令。那没办法,把柄落在她手里呢,谁让她莘甜甜找了一个她慕容好好看不顺眼的男朋友?
  这个女人,时刻让人操心。自从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二百五的臭男人之后,慕容好好真是可怜她自己的那颗心啊,为她操得稀碎稀碎的。
  ——
  这个同学会,还真——特别耶!
  彼时,慕容好好正坐在一家名为“花儿朵朵”的西餐厅里,氛围独特,沉静美好。这是一家占地面积很大、豪华高级的餐厅,有乐队在现场演奏着美妙柔和的乐曲,环境雅致,气氛和谐。最特别的,就是每一个桌台,就只安排了一双人,一个她与另一个同桌的他,灯光恬淡,桌上摆着彩色的蜡烛,营造出一种浪漫、迷人、淡雅的气氛。
  观察到此,慕容好好不禁低头浅笑。这样的氛围,就好像期待着,“同桌的你”们的这一次见面,一定要忆起一些陈年稚嫩的心动往事,一定要发生一些脸红心跳的新鲜事情。可是,很多同学都有了自己的爱人抑或恋人,这个结果,不是所有人都希望看到的吧?提高了国家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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