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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死士回来养-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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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行走了两天,终于到了森林边缘。
  好热……
  谁他妈把空调开着么大!热死爹了!
  莫名烦躁的睁开双眼,看见的是朦朦胧胧的水汽,稍稍抬了抬手臂,水声哗啦,并且未着寸缕。
  好热!
  我狂躁的皱起眉头,大吼,”把空调关了!操,冬天也不至于开着么大空调啊,蒸包子啊!”
  说完了,我才觉得不对。
  现在的时节应该是夏初或者夏末的样子,再说了,如果我没有记错……我应该是穿了……
  难道!
  整个人瞬间清醒,狂喜之情一下充盈了胸腔——我他妈不会戏剧性的穿回来了吧!
  很快,我否决掉了这个可能。
  我飞快的扫视四周,再联系昏迷之前的情况,心中的喜悦之情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现在赤身裸体的坐在一个盛满乌七八黑液体的木桶里,一米左右,呆在一个密封的房子里,空气里满是水汽,点着的油灯在空气湿度极大的环境里,仅仅只照亮了巴掌大的地方,所以,房间里点着密密麻麻的蜡烛。
  就在我思绪之间,有个十多岁的小孩,身穿着素色的棉衣,双手捧着一个木盆推门而入,冷空气随之流入,竟然像有推力一般,推开一大片白色的水汽,分流清晰可见。
  那小孩本百无聊奈,忽然抬头,见我醒了,呼啦一下转身就跑。
  看得我极其郁闷,半晌摸了摸自己的脸——现在这张脸有那么恐怖吗?我明明记得这张脸和我前辈子差不多,算不得英俊,但也是五官清晰。
  难道——毁容了?很快我否定了这个猜测。
  照现在的状况看,十有八九我是被人救了。
  我试了试力道,惊喜的发现体力基本回笼,翻身跳出浴桶,就听见一阵爽朗的笑声,”已经两日,人终于醒了,感觉可还好?”
  我回头朦朦胧胧只能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穿着同小孩差不了多少的衣服,只是改大版,可这人周身的气场强大,总带着股闲云野鹤般的悠闲之意,定然不简单,下意识的紧绷了神经。
  “大可不必紧张,我叫莫非,是这个小村子的教书先生,三天前村民王大哥把你送到我这。”
  我看不清来人的表情,但是却能感觉到他的笑意,擦了把额头上的水泽,冷哼一声,说”承蒙照顾了!”
  “不必客气。”莫非笑着走近,我这才看清他的模样,眉目温文尔雅,打扮的纤尘不染,手中还执了一把折扇。显得文质彬彬,却少了那份灵气。
  不动声色的后退了一步。
  数千次的生死经历让我绝对不可能判断错误,这人气息前后有变,判若两人。
  “敢问阁下名字?”
  我顿了一下,随即答道:”君莫问。”
  “好名字!”莫非的笑从头到尾都没退下过,看起来却丝毫不违和,他伸出扇子,点点了浴桶,”君先生还是请继续进去泡浴,不然功亏一篑。”
  “这是?”
  “能治好君先生病的唯一方子。”折扇打开,轻轻摇动,笑得一派风淡云轻。
  我心里却激起千层浪花,怪不得我恢复体力!
  这人绝对不简单!竟然知道怎么解只有死士才会中的毒!又怎么可能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小教书先生!
  “莫先生学医?”我试探的问道,面上不动,伸腿重新跨进桶里,水声悦耳。
  “不曾,巧好会治这病而已,君先生莫当再问,莫非绝无害你之心,只有一条……”他合起扇子,抖了抖水珠,停住了朝我看来,”请君先生痊愈之时,速速离开此地!”
  
  第5章
  
  为什么要我离开?
  既然着急让我离开,又何苦要救我?
  这些话我当然没问。
  “还得多久才能好。”我问了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半月。”莫非笑答。
  实际上,我完全不用呆在药水里,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这村子处在山脚下,常年隔绝人烟,全村人口不过一百来人,基本靠打猎和耕种为生,只会每月出山采集一次,过得十分清贫。但是这村中无论是男女老幼都对莫非十分恭敬,有点凡事重大事件都要找莫非商量商量才能定夺的意思。
  因为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打,人人都带有粗糙的气息,山野莽夫一般,皮肤细腻白皙的,除了孩童,就只有唯有莫非了。
  那日见到我转身就跑的孩童叫李大同,是个孤儿,这孩子最喜欢跟着莫非屁股后面进进出出,是莫非那家伙的忠实粉丝。
  我经常不着痕迹的打听关于莫非的事情,未开化的村民对人设防较低,比较健谈,为人也和气,于是我没花什么口舌就知道莫非是两年前来到这个村庄的,是个家道中落被迫流亡的书生,由于会识字,就做了这村子的教书先生。
  这村里经常需要出门打猎,遇到不好的天气,很容易在山里遇害,夜里野兽较多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雨天的山里路不好走,时常事故算是常事,一般天气不好,没人会进山,但是李大同父亲已经进山多日不归,李大同母亲放心不下,最终带着李大同出门寻找,遭遇了大雨,等大家发现李家媳妇带着孩子不见的时候已经深夜,莫非不顾村里其他人的阻止,只身一人从森林里带回了一个呆滞的孩童——这人就是李大同。
  由于亲眼看见母亲惨被野兽吞噬的场景,造成打击,恢复过后,人变的十分的怕生。
  没人知道莫非是怎么找到李大同的,但是自从那之后,大家都不约而同对莫非怀有敬畏之情。
  毕竟莫非的行为,在他们的眼里无异于奇迹。
  加上会识字,更加是“神圣不可侵犯”。
  我曾经试探过莫非会不会武功,结果,莫非被我用各种方式,掐青了脖子,折断了手腕,被夹在门上的石头砸在等等,大部分过程被李大同这小子看见,免不了对我龇牙咧嘴。
  但碍于莫非,这小子一直没能把我怎么样。
  莫非把小豹子抱到我面前的时候,它已经睁开了双眼,嗅了嗅我的气味,然后亲昵的蹭到我身边。我抱起它,哈哈大笑。
  不过一月时间,竟然已经长开了不止一倍。
  我现在才知道已经是初秋季节。
  我躺在村里北边山头,哪里有一株年数极大的樱花树,这季节已经开始掉叶子了,但是那地方地处高势,阳光很足,是个晒太阳的好地方。
  李大同那小子丢给我的锄头被我扔在了一边,小豹子趴在锄头把上眯着双眼,显得懒洋洋的。
  这小东西就跟个皮球似的,一得自由就跟着我乱跑。
  李大同这小子确实聪明,我打心眼里喜欢他,锄头就是这小子不想干活,装成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打着村里分配下来给我的任务的旗号,咬牙切齿的塞给我的。
  他当我真会傻乎乎的去干活?就等着验收的时候不合格,打屁股吧,欠收拾的死小孩!
  想到小屁孩气鼓鼓的样子,我就一阵痛快。
  每次小屁孩都会偷偷的把我饭碗里的肉末搜刮干净,偷偷把药水的温度提高,偷偷的在莫非面前说老子的坏话,把没有的捏造,有的就放大,当真是让我哭笑不得。
  莫非前天告诉我,我已经完全没有问题,要我就这两天找个理由离开。
  莫非这人做什么事情都喜欢有根有据,鸡婆的毛病。
  太阳很好,照的人暖洋洋的。
  不知不觉中就有点打瞌睡。
  正在半梦半醒之间,忽然听见一阵嘈杂的呼喊声,神经就跟被针扎了一下似的,瞬间清醒,习惯性的戒备,一跃而起,看向村子的方向,只看见浓浓的黑烟,布满了整个村子的上空!
  不少身着黑衣的男子持刀,骑马奔腾在低矮的屋舍之间,遇人就抓,见屋舍就点,村子的中央一片空地上,集聚了不少人,尘土飞扬,加上乌黑的浓烟,小小村庄霎那间就没有了记忆里面安静祥和的样子。
  我就打了个顿,怎么就他妈出事了?
  我心中一抖,低声暗骂。
  起身就往村子的方向走,我虽然不会这世界的武功,但是现代格斗术还是学得满满的,总比这些普通人强。
  到时候随机应变。
  下山的路是蜿蜿蜒蜒的,来的时候不觉得,可是现在回去,却嫌焦急。
  在第三个弯的时候,迎面飘飞过来一个灰衣人,衣着稍嫌凌乱,就连一向从容带笑的脸现在只剩下土灰,是莫非,看见我才略微松了口气,“你快走!”
  话刚落音,手里多了分重量,低头一看,是一个灰色包裹。
  “村里出什么事情了?”
  “是要抓你的,不知道谁把消息散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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