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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渣受送终[快穿]-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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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阵子,为了给方一治病,他十年攒下来的财富如流水般地花,没有丝毫心疼,几个月下来花了百来万,眼睛都不眨一下,依旧是住最好的监护室,用最好的医疗手段,如果不是病情已经发展到不能出国的地步了,怕是他还会想办法弄来私人飞机把人送出国去抢救。
  他这番付出让冯庆都感到疑惑,私底下还悄悄地问过他“为什么”。一个在方一入狱前两天才认识的人,到底是图什么,能让他付出这么多?
  没有人知道。对于这个问题,宿郢保持了沉默。
  方一住院后,宿郢放弃了所有的工作和私人生活,在医院旁边买了房子住了下来,以方便照顾方一的生活起居。后来发现方一只有握着他的手才能睡得安稳以后,就干脆住在了医院里,在病房里放了个沙发,困了就握着方一的手在沙发上眯一会儿,醒了就在一旁拿着铅笔安静地画画。
  这些年来,他画画的水平虽然没什么提升,但是却不再被画馆的李女士评价为“空有技巧,没有灵魂”了。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样的画是有灵魂,什么样的是没有,但这也不太重要,他画画也不是为了什么“灵魂”,而是为了方一。
  当年一次次探监却一次次地被方一拒而不见后,他深深地感到茫然,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不知道要如何跟方一沟通。
  他想过,既然方一这么不知好歹,那么他也不要管了。管这些干什么呢?反正最后这人最后还是要死的。
  在这样的想法下,宿郢有整整一年没有去探过监。刚开始还会想着念着,但到了后来,也就被他刻意地忘了。他仿佛习惯了,也仿佛忘记了方一这个人,直到有一天,监狱长找到他谈话,含蓄地问他为什么不去探监了?
  他没说话。
  监狱长跟他东说西扯,见他没什么反应,只好道:“他这些年只接受过你送来的东西,你前年带给他的手语书他都看完了,这段时间又在翻来重新看。”
  宿郢想,看来他还该为此感到荣幸。
  也许是脸上生闷气的表情太过明显,监狱长叹了口气:“你前几年每个月都来,虽然方一没有见你,但是我们能感觉到他至少还有个盼头,每次你来的时候,他其实都在探监室门外,只不过没进去,我们刚开始以为他是不想见,后来发现他每次都会来,但每次都是来了就走,不会露面,所以我就问了他原因。”
  什么原因?
  “他没说,但我猜到了。你知道有句诗叫‘近乡情更怯’吗?”这位已经中年的监狱长像个父亲一样和善地笑了笑,道。
  宿郢紧了紧手。
  “他不是不想见你,是不敢见你。”
  他连杀人都敢,还有什么不敢的?
  监狱长用他那双仿佛看透了一切的眼睛看着宿郢,道:“他判的是无期,不是一年两年三年,你跟他没有亲属关系,你就算来,能来多久,就算等,能等多久?如果说有一天你腻了不想等了,就像现在这样……”
  监狱长没说完,但他的未尽之意已清清楚楚:有时候最让人绝望的,不是眼前一片漆黑看不到希望,而是见过了希望以后又失去希望。
  艾米丽迪金森在诗中曾这样写道: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 成为更新的荒凉。


第86章 采生折割(十九)结局
  大结局(下)
  方一醒的时候; 看到了握着他的手偏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男人。
  那男人长得很好看。眼睛好看,眉毛好看; 鼻子好看; 嘴巴也好看,连头发丝儿都比别人的顺些。他讲不来什么有格调的话; 也用不来什么好听的词,只知道在他见过的那么多人里,就这男人是最让他喜欢的。
  从第一眼; 这男人还是个高高瘦瘦又黑又干的小民工的时候; 他就觉得男人好看,虽然连他自己也搞不清好看在哪里,但看见那张脸就觉得喜欢。只一眼; 这人的样子就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
  不过看归看; 他从没想过要跟这人发生什么交集。就算只是个小民工; 也比他这种风餐露宿、跪行千万里的乞丐好了十万八千倍。不管体面不体面; 至少还有站着的能力; 还有活着的尊严。不像他这样的人; 就算多看别人几眼,别人都会嫌晦气。
  多年的乞讨生活已经让他深深地明白什么叫人性、什么叫阶级、什么叫痛苦、什么叫命。
  人性就是跟你毫无相关的人能把你拖走; 砍断、弄得伤痕累累,然后扔到大街上去乞讨为他赚钱。你想逃,但你连腿都没有。
  阶级就是你放弃为人的尊严跪着给人磕上几百个头; 能换来的不过是人家小孩买了糖果找零了的几毛钱。你想不磕; 不好意思; 你连几毛钱都没有。
  痛苦呢?
  不说了。
  至于什么是命,他想,在他手下的刀落下后、在文秀丽含着泪扒开他的手时他就已经知道了。命就这样,说要怪谁,也没有。他不怪文秀丽,他只怪七岁的自己为什么不听话,难受忍一忍就忍过去了,为什么要下车?如果他不下车,他不会被方兴拐走,不会成现在这个样子,不会残疾,也不会变成个杀人犯。
  如果他没有变成杀人犯,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方一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勾住了男人的小拇指尖。他的手被男人的手包裹着,那只手非常地温暖,像把他的心也握在了手心里似的,捂得快要化了。
  自从上次的抢救过后,男人就一直握着他的手睡觉,而且每一次睡觉前,都会一遍又一遍地跟他比划:不要担心,想睡就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
  这话对于一个很容易就一睡不醒的重症病人来说,看起来很像是咒他去死,但看着男人那认真的模样,他又觉得不是。
  可不是这个的话又能是什么呢?他不敢想。就像他从来都不敢去想,连亲生父母都不要的自己,世人眼里残忍变态的杀人魔鬼,到底是哪里值得图谋,能让这个只认识了两天的男人十年如一日地靠近他、等待他,为他付出。
  在街头乞讨长大的他最晓得人性,有无缘无故的坏,却从没有过无缘无故的好。人性本恶,故以善行引导之。
  只是这善来得太晚了,太晚了。哪怕再早一点,再早一天,一切都不会是这样。这大概就是命吧,在他杀了人的第二天,遇到了这个让他后悔终生的人。他多希望这个人不要出现,他多希望自己就能够彻彻底底肮脏地离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在监狱的时候,每次听到狱警说有朋友来探他的监了,狱友都会怂恿他:“你去见见呗,人家来了多少回了,你一次都不见,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跟狱友说:“我不认得他,他不是我朋友。”
  狱友没一个信的。不是朋友,那就得是亲人,不然的话谁乐意一个月两次地往监狱里跑,不停地给塞钱塞东西进来。他见狱友不信,也就没多解释,反正就是不去见人。见了也没用,一个陌生人而已,一个月两个月来,总不能一年两年都来。
  后来,那男人真连续来了一年。
  狱友说:“你这下没话说了吧,还说不是亲朋,不是哪个有闲心一个月跑两趟来看你哟,年纪轻轻有啥子想不开的,有人来看你总比没人来看你好嘛。”
  狱友年纪不小了,也是杀人入狱。当年年轻时,前女友被个疯子□□致死了,因为对方有个什么精神病病史没办法判刑,他难以忍受,跑去把疯子杀了,由于情节恶劣,也判了个无期。
  “像我,十几年了也没个人来看,有时候也有点无聊啊。”狱友笑嘻嘻道。他是个孤儿,从小无父无母全靠自己在外打拼混口饭吃,好不容易交了个女朋友,后来要结婚时因为他出不起彩礼钱,最后被对方父母棒打了鸳鸯,刚分完女友就出了这事。
  后来判刑出来,那疯子什么事儿也没有,赔了几十万就不了了之了。他没办法接受这个结果,拿了把砍刀就去把那人砍了,当街砍的,据说见过那场面的人多数都被弄去做心理干预了,可想而知场面有多吓人。
  方一问过他后不后悔,毕竟那女人都死了,他却那样赔上了自己的一生。
  狱友摇摇头:“她等了我五年,是我自己没得出息娶不起她,但在我心里,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任何一个人愿意为了跟你在一起等你五年都是很不容易的,五年不短了。”说罢,顿了顿,又加上一句,“我以前自卑不相信她爱我,后来才晓得,时间这几把东西宝贝的很,一个人能花五年时间去等另一个人,那这个人不管跟你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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