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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升棺发财-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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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萝,你虽然久在行伍之中,不过还没有去过战场吧?”
    云萝原先是仪仗队的,自然没有执行过海外战斗任务,他摇了摇头,有点儿不明白地看着澹台流光。
    “我需要你的帮助来更换铁骨,可是要你看这样残破的身体,你怕不怕,会不会有点儿为难?”
    云萝惊讶地抬眼看着澹台流光,跟在他身边一段时间了,他从来没有看过他衣服下面的部分,据他所知也没有别人看过,他没有女伴,也不跟家人住在一起,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
    铁骨的使用寿命是很漫长的,如果不是因为玉良纨的强磁场,也许还可以使用好几年,他曾经听别的同事提起过,这些年都是金文玲在帮他打理这件事,而现在他却让自己来做,这意味着什么呢。
    
    第34章 护林人
    
    云萝伸手抹了抹下颌上快要滴落的汗珠,有点儿局促地看着澹台流光,他刚才一定是弄疼了他,因为他们离得那么近,他甚至能听见他强劲有力的心跳声,因为神经疼痛,快速而剧烈。
    但是他脸上的表情却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温文尔雅泰然自若,见云萝安装了两次都没成功,甚至还出言安慰他:“没关系的,我不痛。”
    他是旧家子弟,云萝知道他会玩票,喜爱金石,他也还很年轻,俊俏而富有,这样的人多半轻狂,爱出风头,快意恩仇,就像纨贝勒那样。
    可是澹台流光却是帝都公子哥儿里面的例外,他不与年轻子弟结交,可能是辈分高的关系,来往的也都是些中年绅士,甚至他的行事作风也和那些人一样,斋庄中正,平和温文。
    到底是什么让他的性子磨练得这么世故,云萝想起了那天晚上在鸿宾楼的地下停车场,他把玉良纨抢白了一顿,让那个能说会道的少年根本没有招架之功还手之力,他的心里还是热的,只是很少流露出来罢了,对了,他那个时候是在为自己鸣不平。
    云萝的脑袋里有点儿胡思乱想,动作也跟着迟疑了起来。澹台流光抬了抬胳膊,感觉到新安装的铁骨已经应用自如,就试探着抽走了云萝手上的衬衫,自己动手穿了起来。
    “看什么呢,那么出神?”
    他平日里所说的普通话非常标准,声音醇厚,简直可以媲美电台的播音员,可是这会儿忽然说了句京白,音色高挑了一点儿,语气一下子就亲密了起来。
    云萝这才回神,方才恍惚的时候一直盯着他的上半身,他久在行伍之中,作风淳朴踏实,难免嘴笨,竟一时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我,我没有……”
    澹台流光爽朗地笑了起来,伸手在他肩上轻轻一按:“我说笑而已,别恼。今儿外面有堂会,咱们瞧瞧去。”
    半个月后。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纨贝勒穿着M65战斗服,负手迎风远目,吟诵起了领袖诗词,刚吟了一半儿,就冻得跟孙子似的,缩了缩头,跑回了护林人的小木屋里。
    一冒头儿,就瞧见小金子已经煽好了一个铜锅子,现切的羊肉片儿,冬菇冬笋炖在一处,满屋子都是香气。
    纨贝勒可是个食肉动物,在边区苦寒之地辗转了几天,嘴里淡出个鸟来,沿路之上道路崎岖,就算是再好的装备,到了这种层峦叠嶂的山区了并没有什么卵用,到最后的一段路程还是大家弃车负重才走进了大山深处。
    也顾不得找筷子,伸手就要往锅里抓,叫小金子一把拍掉了爪子。
    “还是世家公子呢,真给你们富N代丢脸,等一下啦,让小主先吃。”
    纨贝勒立马一脸的狗腿,转过脸来对金文玲说道:“对对对,蜜蜜先吃,不过我怎么记得你不爱吃肉的……”
    金文玲没理他,接过澹台流光递过来的一盒军用蔬菜罐头,叫小金子把菠菜煮进肉汤里,用浓稠的汤汁去烩熟了,盛了一小碗递给他。
    “嗯,后半年要出唱片,养一养嗓子。”
    纨贝勒一副你们城里人真会玩儿的表情,伺候他家蜜蜜吃完,自个儿把剩下的汤水都吃干抹净了,又去盛了一碗。
    眼见着澹台流光也盛了一碗,自个儿没吃,却先端到了云萝手上,还拍了拍他的肩膀,低眉耳语了几句,恍惚听见什么“你太瘦了”一类的话。
    纨贝勒不高兴了,自小儿云萝都是围着他转悠的,如今和那个澹台家的小少爷倒是热络,对自己也就是客客气气的,越发生份起来。
    气氛微妙地吃着饭,门一响,就看见护林人小张背着一杆双管猎枪打起门帘子进来,见他们都在,点了点头,把枪杆子上头挑着的野兔取下来,打了水拿到外面去洗剥。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小伙子,自从前几天工作组来到护林人基地,出示了相关证件,希望他配合工作之后,他就把基地的三个房间打扫出来给他们住,又把条件最好的自己的卧室也让了出来,说瞧着金文玲生得单薄,住暖和一点儿比较好。
    这穷山恶水的地方儿连wifi也没有,想来也没人追星,估计这小子在荒山野岭住久了,也没有姑娘肯嫁进来,见了金文玲这个比女孩子还漂亮的大明星就有点儿把持不住了。
    纨贝勒瞧出了一点儿端倪,不过这小伙子为人倒是淳朴踏实,而且论颜值论身价,跟自个儿一点儿可比性也没有,他对金文玲的好倒是让纨贝勒还有点儿感激,和他处得不错。
    一时吃过了饭,金文玲要回房收拾行装,准备明天出发。护林员里面一共三个人,三班倒来这个基地值班,原本就是小张接待的他们,他又是雪山地区土生土长的子弟,不像另外两个是为了公务员名额才来到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公干的,听说金文玲他们需要向导,就自告奋勇利用轮休的假期应承下来。
    人家也没说把房间让出来是给纨贝勒住的,不过自从上回他强奸未遂,就一直以正牌男友的身份自居,狗皮膏药一般贴在了金文玲的身上,赶也赶不走,金文玲懒得轰他,小金子哪里是他的对手,早就被纨贝勒丢出了房门之外到别的宿舍去住了。
    哼哼唧唧的趴在东北土炕上面翻滚着,搂紧了被窝对金文玲招了招手:“蜜蜜,这里晚上冷,你来,咱们一个被窝儿睡。”
    金文玲没搭理这茬儿,反而从行李箱里面翻出一件大衣来丢在纨贝勒身上。
    “这是M65军版野战大衣,你身上的充其量算是冲锋衣,到了山里会更冷,别逞威风强出头了,明儿记得换上。”
    玉良纨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蜜蜜,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一面穿在身上试了试,果然比民用的M65要厚实许多,设计感也更为笔挺,把自己年轻挺拔的体态衬托得威风堂堂。
    照着镜子扭动了一会儿,忽然觉出不对来。
    “蜜蜜,这M65的军版不是二战时候就绝版了么?是你的收藏品啊,这样的古董给你穿坏了怎么办?”
    金文玲摇了摇头:“不值什么,这是流光想办法从军需处弄来的,仓库里还有好些呢,你只管穿就是了。”
    纨贝勒一听,醋劲儿就是上来,扒了身上的衣裳往炕上一扔,鼓起了包子脸。
    “不穿!”
    金文玲冷笑了一声:“那你明儿别去,省得拖累我。”
    纨贝勒的喉咙里面发出了几声模糊的哼唧,从炕上爬起来蹦蹦哒哒的来在金文玲身边,伸手握住了他的手。
    金文玲只觉得被他摸过的地方烫得要命,抬眼蹙眉道:“你发烧了?”
    纨贝勒摇了摇头,三下五除二把自个儿的保暖衣都脱下来,上半身就打着赤膊,贱兮兮的说道:“我早就学会了控制气场啦,别说是什么野战大衣,就算小爷只穿蓝色帽衫,照样百万粽中取明器,如探囊取物一般。”说着说着还唱上了:“穿林海~跨~雪~原~安~安~安~安~”
    金文玲攥紧了拳头抵在紧蹙的眉间,这小子出发之前护宝笔记看太多,都魔怔了……一面给他拉好了衣裳。
    “进山之后轻易别这样,万一再失控,影响到了流光就不好了,他的铁骨很重,一旦失灵对我们来说都会是沉重的负担,懂吗?”
    纨贝勒也不过是说说而已,自从知道了澹台流光对金文玲没有非分之想,自己也就不怎么在意,无非是在心上人面前展示一下get到的新技能。
    一面又想起方才吃饭的时候,他和云萝那个黏糊劲儿,心里老大不自在,嘴上也抱怨道:“是了,这小子怎么忽然对我哥那么热络起来,以前我在旧家子的圈子里也不是没听说过他啊,最是脸酸心硬的一个人,没想到对我哥的事儿倒是挺上心。”
    金文玲面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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